准將(英語:Brigadier general)是軍銜的一種,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中,相當於OF-6。此級軍官的位階介於少將上校之間,其所屬序列在不同國家或軍種中有別,有的屬於將級軍官的最底層,有的則屬於校級軍官的最高層,地位相當於部分國家(如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大校。而一些國家的軍銜制度中(如中華民國國軍),不存在此一職銜。某些軍隊中,不同軍種也會有所區別,比如美國海軍英聯邦各國的海軍、空軍。德國聯邦國防軍除了一般准將外,尚存在有「軍醫准將」此一特定軍銜名稱(陸、空軍軍醫准將稱Generalarzt,海軍軍醫准將稱Admiralarzt)。

法國准將與自由法國領袖戴高樂

中華民國准將軍銜存廢問題 編輯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國民政府時代,由於海軍為國際軍種而師法英國設立「代將」(同准將)。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於1956年制定《陸海空軍軍官任官條例》統一三軍官制,「代將」階級才廢止[1]

2001年行政院曾依立法院決議、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修正草案,擬增設准將軍銜[2],不逾越國軍將級編制定額、以少將二、三級職缺轉換[3],但並未修法實施。

美國軍隊的准將 編輯

美國海軍准將名稱問題 編輯

不同於美國陸軍空軍。在美國海軍中,少將軍階分為兩級,即Rear Admiral Upper Half和Rear Admiral Lower Half(相當於准將)。這個變化發生在19世紀末,當時,在海軍的晉升表上排列資歷時,資歷排在少將中前半數的可以拿到更高的薪水,但所有的少將仍為同一軍階。

因為美國海軍廢除了Commodore軍銜,所以資歷排在資歷表後半數的少將一般履行的是一星將軍的職責,到1880年代時,所有的少將依然都佩帶兩顆將星。直到1880年代以後,Rear Admiral Lower Half開始佩帶一顆將星,Rear Admiral Upper Half佩帶兩顆將星。在正式文件上,少將(Rear Admiral)的後面會加上「LH」和「UH」以區別一星與二星。縮寫為RDML(一星)、RADM(二星)。

大韓民國國軍的准將 編輯

大韓民國國軍軍銜效仿美軍制度,一星為准將(준장)。

英聯邦成員國的准將 編輯

英聯邦成員國的情況比較特殊,各軍種上校少將之間所設的准將可分為「將級准將」和「校級准將」(實質上等於大校)兩種。例如英國陸軍的准將(Brigadier)屬於校官Field officer),不屬於將官(General officer);英國皇家海軍的准將(Commodore)不屬於海軍將官(Flag officer),僅有空軍准將真正算是將領。和大多數西方海軍制服相同,英聯邦海軍制服在白襯衫上以肩章顯示軍銜,穿上黑色西裝外套後則以外套上的袖章顯示軍銜。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立法院公報第十七會期第四期. 台北: 立法院. 1956年5月16日: 頁8–20 [2014年1月2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10月16日). 
  2. ^ 國軍增設准將 上將不分一、二級. [2007-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2-17). 
  3. ^ 中華民國國防部記者會參考資料-「國軍准將官制設立經過」說明 2005/09/28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