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名市場

美國貿易代表處對侵犯版權的線上或者實體市場/平台的稱呼。

惡名市場(Notorious market)是美國貿易代表處侵犯著作權的線上或者實體市場/平台的稱呼。最早在2006年的《特別301報告》中提出這個概念,並整理出「惡名市場名單」,2010年「惡名市場名單」開始獨立進行報告[1]

2019年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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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市場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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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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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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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惡名市場》為《特別301報告》的一部分:

歷年惡名市場名單獨立報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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