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寓
朱寓(?—169年),一作朱宇,[1][2]豫州沛國(安徽省沛縣)人。[3]東漢八俊之一。第二次黨錮之禍期間被宦官迫害致死。
生平
編輯竇武掌權後,進用之前被罷黜的前司隸李膺、太僕杜密、宗正劉猛、廬江太守朱寓等人。[4]
建寧元年(公元168年),竇武、陳蕃任命朱寓為司隸校尉、劉祐為河南尹,虞祁為洛陽縣令。[5][6]
建寧二年(公元169年),大長秋曹節向官吏奏報:「結黨的人有前司空虞放、李膺、杜密、朱寓、荀翌、翟超、劉儒、范滂等人,請把他們交給州郡官府審問。」當時漢靈帝十四歲,問曹節說:「什麼是結黨?」曹節說:「互相結黨,就是黨人。」漢靈帝又問:「黨人有何罪,非要誅殺?」曹節說:「都是些互相推舉之人,有不軌的意圖。」漢靈帝問:「怎樣的不軌?」曹節回答說:「欲圖社稷。」於是漢靈帝批奏。[7]最終朱寓死於獄中[8]。
評價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東漢八俊 | 李膺 · 荀翌 · 杜密 · 王暢 · 劉祐 · 魏朗 · 趙典 · 朱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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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炎震云:「宋本朱寓作朱宇,與范書合。」
- ^ 《世說新語箋疏》:「朱寓」「寓」,景宋本及沈本作「宇」。
- ^ 《資治通鑑·卷五十六》:竇武所薦:朱寓,沛人。
- ^ 《後漢書·卷六十九》:又徵天下名士廢黜者前司隸李膺、宗正劉猛、太僕杜密、廬江太守朱宇等
- ^ 《資治通鑑·卷五十六》:武、蕃以朱寓為司隸校尉,劉祐為河南尹、虞祁為雒陽令。
- ^ 《後漢書·卷六十九》:武、蕃得書將發,於是以朱宇為司隸校尉,劉祐為河南尹,虞祁為洛陽令。
- ^ 《資治通鑑·卷五十六》:十月,大長秋曹節因此諷有司奏「諸鈎黨者故司空虞放及李膺、杜密、朱寓、荀翌、翟超、劉儒、范滂等,請下州郡考治。」是時上年十四,問節等曰:「何以為鈎黨?」對曰:「鈎黨者,即黨人也。」上曰:「黨人何用為惡而欲誅之邪?」對曰:「皆相舉群輩,欲為不軌。」上曰:「不軌欲如何?」對曰:「欲圖社稷。」上乃可其奏。
- ^ 《後漢書 ·黨錮列傳》:大長秋曹節因此諷有司奏捕前黨故司空虞放、太僕杜密、長樂少府李膺、司隸校尉朱寓、潁川太守巴肅、沛相荀翌、河內太守魏朗、山陽太守翟超、任城相劉儒、太尉掾范滂等百餘人,皆死獄中。
- ^ 《資治通鑑·卷五十六》:李膺、荀翌、杜密、王暢、劉祐、魏朗、趙典、朱寓為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