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1901年移民限制法令
由Iflwlou在話題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Immigration Restriction Act 1901」(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 澳大利亞國會在1901年頒佈的哪項法令限制了前往澳大利亞的移民,並且成為了力求驅逐澳大利亞移民中所有非歐裔人口的白澳政策的基礎?
- (+)支持符合標準。-- 晴空·和岩 討論頁·協作計劃 2016年10月9日 (日) 10:31 (UTC)
- 在實行西敏制的國家,政府/國會議員提出的法例草案叫法案/草案(Bill),國會通過的法案/草案叫法令(Act),條例對應的是Ordinance,這方面我不理解,Clithering君的說法是條例是英國地方議會所制定的法律,由於這些議會都不是國家級,所以不叫「法」或「法令」,而是叫條例。香港由於承襲了英國的法制,所以立法會通過的法例仍然叫條例,但是不實行普通法的一級以下行政區不一定這樣做,例如廣東省人大制定的法律仍然叫條例,但是澳門立法會制定的法例叫「法」。樓主可能在這方面混淆了,所以剛才我改了一些用詞。--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論功行賞 ) 2016年10月9日 (日) 17:22 (UTC)
- (!)意見:翻譯後的文句修飾有待加強。--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10日 (一) 02:29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 M { 2016年10月13日 (四) 15: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