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省
中书省,是中国从隋朝和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唐高宗时曾一度改称西台;武则天时称试凤阁;唐玄宗时一度称紫微省,民间称之中堂。
中书省 | |||||||||
繁体字 | 中書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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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 | 中书省 | ||||||||
字面意思 | 内央(或直属)的秘书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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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编辑中书省是中央政权体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叫做熟拟,亦称熟状拟定,有详拟定稿之意[1]:66。中书熟拟送呈皇帝,皇帝只亲览批阅,御印可其奏,称印画[1]:66。经此手续后,便可降出奉行[1]:66。即是说,皇帝在政府所下一切最高命令有其同意权,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1]:66。除中书省以外,还有负责审查诏令内容的门下省,以及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的尚书省。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则为执行机构。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不过,唐代三省制在建立不久就开始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元朝政府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由于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地位较前代尤为重要。中书令通常由皇太子担任。中书省除为决策机构外,还负责直接管辖首都大都附近的腹里地区。在腹里地区以外,在全国各地设置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初为中书省派出机构,后演变成为省级地方政府。
明朝初年,沿袭前朝,由中书省统六部。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2]。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3]。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4]。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5]。
时间 | 丞相 | 平章政事 | 丞 | 参知政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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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元年戊申 (1368年) |
李善长 宣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少师 徐达 信国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少傅 |
常遇春 鄂国公兼太子少保 胡廷瑞 廖永忠 德庆侯 李伯昇 |
赵庸 左丞兼副詹事 王溥 右丞兼副詹事 |
杨宪 傅𤩽 八月免 汪广洋 十二月任 刘惟敬 十二月任 |
洪武二年己酉 (1369年) |
李善长 宣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少师 徐达 信国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少傅 |
杨宪 右丞,九月任 | 汪广洋 四月迁陕西参政 刘惟敬 三月迁广西参政 蔡哲 正月任。五月迁福建参政 陈亮 十月任 睢稼 十月任 侯至善 十一月任 | |
洪武三年庚戌 (1370年) |
李善长 韩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师 徐达 魏国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太傅 |
杨宪 七月迁左丞。寻伏诛 汪广洋 左丞。忠勤伯 |
陈亮 三月出知苏州府 睢稼 四月兼弘文馆学士 侯至善 胡惟庸 正月任 李谦 九月任。十二月迁广东参政 | |
洪武四年辛亥 (1371年) |
李善长 韩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师。正月致仕 徐达 魏国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傅 汪广洋 右丞相,正月任 |
胡惟庸 右丞,正月任 | 侯至善 宋冕 闰三月任。六月迁江西按察司副使 | |
洪武五年壬子 (1372年) |
汪广洋 右丞相 | 胡惟庸 | 侯至善 罢免 | |
洪武六年癸丑 (1373年) |
汪广洋 右丞相。正月左迁广东参政 胡惟庸 右丞相,七月任 |
丁玉 六月任 冯冕 六月任 | ||
洪武七年甲寅 (1374年) |
胡惟庸 右丞相 | 丁玉 右丞,四月任 | 冯冕 侯善 五月任 | |
洪武八年乙卯 (1375年) |
胡惟庸 右丞相 | 丁玉 | 冯冕 侯善 | |
洪武九年丙辰 (1376年) |
胡惟庸 右丞相 | 丁玉 | ||
洪武十年丁巳 (1377年) |
胡惟庸 九月迁左丞相 汪广洋 右丞相,九月复 |
丁玉 九月改御史大夫 | ||
洪武十一年戊午 (1378年) |
胡惟庸 左丞相 汪广洋 右丞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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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二年己末 (1379年) |
胡惟庸 左丞相 汪广洋 右丞相。十二月谪海南,赐死。 |
殷哲 左丞,十一月任 李素 右丞,十一月任 |
方鼐 左参政,九月任 殷哲 右参政,九月任。十一月降通政,寻升左丞 | |
洪武十三年庚申 (1380年) |
胡惟庸 左丞相。正月赐死。 | 殷哲 左丞,正月罢 李素 右丞,正月罢 |
属官
编辑隋唐宋元之演变
编辑秦 | 前汉 | 后汉 | 魏 | 晋 | 隋(炀帝) | 唐(玄宗) | 宋 | 元 | 主要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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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令 | 中书监令 | 中书监令 | 内史令 | 中书令 | 中书令 | 立制、诏敕之记录・传达。 | |||
中书侍郎 | 中书侍郎 | 内史侍郎 | 中书侍郎 | 中书侍郎 | 行中书令 | ||||
散骑常侍 | 散骑侍中共平尚书奏事 | 散骑常侍 | 通直散骑常侍 | 门下省集书散骑 | 右散骑常侍 | (加官)不常设 | |||
谒者 | 谒者仆射 | 谒者仆射 | 谒者仆射 | 谒者 | 谒者台大夫 | 通事舍人 | (谒者监) | 行谒者监 |
明初废止前
编辑中书省结构中有[6]:
中书省属官左、右司中:
参议府(吴元年革参议府):
都镇抚司(甲辰十月改隶大都督府):
- 都镇抚,正五品
考功所(洪武元年革):
- 考功郎,正七品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1.0 1.1 1.2 1.3 钱穆.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香港: 人生出版社. 1952.
-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 ^ 《明史》(卷109):“中书令时中书及都督府议仿元制,设中书令,太子为之。太祖曰:“吾子年未长,学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礼师傅,讲习经传,博通古今,识达机宜。他日军国重务,皆令启闻,何必作中书令乎?”遂不设。”
- ^ 《明史》(卷109):“明太祖初壹海内,仍元制,设中书省,综理机务.其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参政,而吏、户、礼、兵、刑、工六尚书为曹官.行之一纪,革中书省,归其政于六部,遂设四辅官。”
- ^ 《明史》(卷72):“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以统领红职.置属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都事、检校,正七品,照磨、管勾,从七品.参议府,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断事、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吴元年革参议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二年革照磨、检校所、断事官.七年设直省舍人十人,寻改中书舍人.”
来源
编辑- 《唐六典》
- Hucker, Charles O. A Dictionary of Official Titles in Imperial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