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大会代表自肥案
国民大会代表自肥案,是指1999年9月中华民国第三届国民大会进行第五次修宪时,通过的总统、立法委员及国民大会代表的延任案获得通过,因而所引起的宪政争议。
过程
编辑自第四次修宪案通过后,尤其是冻结“教育预算比例”的宪法条文引来一片骂声。国民大会议长钱复因继王作荣出任监察院院长,于是由苏南成继任。苏南成串连中国国民党及民主进步党的国大代表,强渡关山通过第五次修宪案。由于苏南成看似是得到国民党的默许,当时身兼国民党主席李登辉总统的唯一权威且不可动摇,自上次“冻省”的前车之鉴,故国民党党政干部无法有效阻止苏南成的行为。
第五次增修条文中,其中关于国大代表任期的条文,以“选制改革”为名,国民大会代表自四届起,改以政党比例代表制产生,人数减为300人,为了要统一任期,于是第三届国代与第四届立委任期均延长至2002年6月30日。但第四届立委的任期只是延长了五个月,而第三届国代任期则延长二年有余,等同是国代自肥。
由于国民大会自行延长任期制度引发舆论强烈批评,国民党在舆论压力下决定开除苏南成的党籍,由于苏南成是不分区国代,亦因此失去国大代表及议长的资格,国民党中常会亦通过由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将本次修宪案送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最后司法院大法官在2000年总统大选后作成释字第499号解释,明确指出第三届国民大会修宪议事程序有明显重大瑕疵,修宪实质内容违反宪政精神的本质,修宪结果自解释公布之日起失效。
有说法认为当时的第三届国大代表眼见延长任期落空,加上亲民党的崛起,于是大幅修改增修条文(第六次修宪),把国民大会虚级化,同时取消宪法原文所规定的司法院大法官的终身职待遇以示报复。[1]
各方反应
编辑国、民两党国代为了自清,纷纷发动连署,表示从明年原定任期届满后,停止支领薪资,并且支持任何顺应民意的补救措施。但舆论也提出,国代本属无给职,根本没有薪资,所领各项费用为助理与工作津贴,所以需以书面提出自何时起至何时止,拒领哪项费用,才有实质意义[2]。
参照
编辑脚注
编辑- ^ 中国时报,2000.4.26.第三版
- ^ 国大自行延任 撩动宪政风波 1999.10 台湾光华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