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

中华民国时期安徽省政府

安徽省政府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安徽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于民国16年(1927年)8月10日改组安徽省政务委员会成立省政府,由国民政府任命委员9~13人组成省政府委员会,行使省政府职权,负责审批省内情况报告和各厅处等行政机构以及各行署、专署、各县的组织章程、办事细则、人员编制、施政准则、经费等行政事务提案,还负责厅处级以下各行署、专署、县的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免。民国38年(1949年)覆灭,共计22年。

安徽省政府
Anhui Provincial Government(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行政院
授权法源省政府组织法
组织编制
内部单位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厅,秘书、会计、设计考核委员会、田赋粮食管理、统计、人事、社会、新闻8处(1947年)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27年8月10日 (1927-08-10)
解散日期1949年4月28日 (1949-04-28)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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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6年(1927年)夏,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决议,于8月10日改组安徽省政务委员会,成立安徽省政府,以管鹏任首届省主席。下设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军事厅司法厅农工厅秘书处。同年8月宁汉分裂武汉国民政府第三十五军军长何键攻占安庆;9月,第三十六军军长刘兴占领芜湖,成立武汉国府的安徽省政府,以何键任省长。10月,南京国民政府收复芜湖、安庆等地,重组安徽省政府,陈调元任省政府主席。11月5日,陈调元在安庆就职,省政府下设秘书处和民政、财政、教育、建设4个厅。

民国19年(1930年),扩大秘书处组织,统一主办省政府公文;并将各县的行政公署一律改为县政府。

民国21年(1932年)8月成立保安处;同年开始试行首席县长制,于10月宣布废止。改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分全省为10个行政区。

为了提高地方行政效率、节省行政经费,省政府与所属各厅于民国23年(1934年)8月和民国25年(1936年)10月两次实行合署办公,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保安处均在省政府内合署办公。其他机关也进行了裁并或缩小,改隶主管厅、处。合署办公后,文书以省政府名义行之,由秘书处总收总发。

抗战开始后,为便于军政步调一致,乃实行军政统一,以军人兼理省政。民国29年(1940年)实行党政军一元化,设立党政军总办公厅,各党政机关概归所在地军事长官指挥。

民国28年(1939年)11月成立会计处,直属省政府。民国29年成立人事工作委员会,直隶省政府,后并入秘书处人事室;民国32年(1943年)又由秘书处中独立出来。民国30年(1941年)10月成立粮政局,民国32年(1943年)3月成立设计考核委员会省物价管制委员会;9月,粮政局与田赋管理处合并,成立省田赋粮食管理处,新设立储运处;同年统计室从秘书处中独立出来(由中央主计处统计局指挥,1948年改称统计处)。

民国33年(1944年)增设省人事室,民国35年(1946年)1月设立社会处。民国36年(1947年)设立新闻处

民国36年(1947年)5月,为适应戡乱战争的需要,安徽省政府又实行合署办公,参加合署办公的机构有省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社会处、田赋粮食管理处等。民国37年(1948年)8月,为了相互协调、统一指挥、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进攻,又实行党政合并,统一于军事领导。

此外,省政府为了便于工作、推行各项政策,曾设立过许多临时性机构,先后有:土地局土地整理委员会土地整理处地政局农村合作委员会禁烟委员会皖西官盐运销处粮食调节处战时资源管理委员会物产管理处敌伪产业清理处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设计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卫生处驻渝办事处,等等。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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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覆亡以前,所属机构有4厅8处:

  • 4厅
    • 民政厅,典掌县市行政官吏之任免及监督,地方自治,地方行政区划之确定及变更,警政及公共卫生,“保卫团”,选举,赈灾及其他社会救济,礼俗,宗教,禁烟,土地登记收用及其他土地行政等事项。
    • 财政厅,司掌省税务、公债,政府预决算,省库收支,公产及其他财政事项。
    • 建设厅,主管公路、铁路之建筑,河工及其他水利工程,建筑新市新村,土地之测量,建筑和其他有关农林、工业、商务、矿务等事项。
    • 教育厅,司典各类学校,教育及学术团体,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其他教育行政事项。
  • 8处
    • 秘书处,掌理省政府委员会一切机要、会议和印信使用,撰拟、收发、保存文件及会计事项,编制统计及报告事项,各厅处职员之进退事项和其他不属于各厅事项等。
    • 设计考核委员会,计划全省政务,核查政令实施,考核政绩等。
    • 人事室,综理全省人事管理等事宜。
    • 会计处,负责编制预、决算及稽核岁入岁出等等。
    • 统计处,办理全省统计人员培训、查编物价指数、举办农业调查、绘制图表、编纂统计刊物及统计年鉴等事项。
    • 社会处,主要职能为人民团体之训练,劳资争议之处理,社会运动之指导监督,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健全合作组织,筹备合作金库,加强合作教育及合作供销事业等。
    • 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办理田赋及收储事宜。
    • 新闻处,负责省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等。

省政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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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6年(1927年)安徽省政府成立,初驻怀宁县安庆。同年因宁汉分裂爆发战争,汪兆铭武汉国民政府攻占安庆。南京安徽省政府省会于8月21日迁往芜湖。9月,武汉国府占领芜湖,成立安徽省政府。10月,南京收复芜湖、安庆等地,重组安徽省政府。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27年(1938年)1月13日,安徽省政府从安庆迁往六安县;同年6月经麻埠(临时办公地点)迁立煌县(今金寨县);民国32年(1943年)1月日军侵犯立煌,省政府一度迁避霍邱;数日后,日军由立煌撤走又迁回;民国34年(1945年)抗战结束后迁驻合肥县。由于共军之挺进,省政府于民国37年(1948年)12月南迁怀宁县安庆;民国38年(1949年)3月又绕道芜湖迁至休宁县屯溪镇(今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

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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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期间,安徽省政府西迁,对江南指挥不便,于民国27年(1938年)4月16日,在休宁县屯溪镇成立皖南行政公署。设主任1人,就省政府委员中提请国民政府简派之,综理全署事务,监督。管辖歙县、休宁、祁门、至德、宁国、广德、郎溪、宣城、芜湖、当涂、繁昌、南陵、泾县、铜陵等22县。抗战结束后,皖南行署已无存在之必要,于民国34年(1945年)11月15日正式结束。

后为因应国共内战情势,于民国37年(1948年)12月4日在宣城县设立皖南行署,不久迁屯溪;民国38年(1949年)3月2日,并入迁驻屯溪镇的安徽省政府,至同年4月28日屯溪解放,与国统区的安徽省政府一同瓦解而消亡。

抗日战争期间,安徽省政府西迁,指挥不便,民国27年(1938年)11月10日,安徽省政府在临时省会立煌县成立皖北行政公署,12月移驻寿县,次年2月进驻定远,统辖安徽江北、两淮地区40县。行署区域大部为中共抗日根据地、游击区或汪兆铭政权管辖下的沦陷区,行署主要在大别山以及日军未到达的部分县区,形同虚设。民国29年(1940年)2月2日,省政府决议取消皖北行署,3月皖北行署正式撤销,皖北政务仍由省政府直接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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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 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安徽省志·人大政府政协志》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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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安徽省政务委员会
  安徽省最高行政机构 继任:
  安徽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