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德阳
熊德阳(1575年—17世纪),字龙光、日乾,号青屿,别号六龙,江西南康府建昌县(今永修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熊德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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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科给事中 | |
籍贯 | 江西南康府建昌县 |
字号 | 字日乾,号青屿 |
出生 | 乙亥八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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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熊德阳是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江西乡试举人[2],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成进士[3],获授高明知县,三十七年调任德清,因父母逝世辞官。四十三年起用为上海知县,历任兵部主事和刑科给事中,弹劾管工与宦官侵吞金钱、选婚内使骚扰驿递等不法事情,请求下旨责问,并指出宫廷与官署本是一体,偏坦一方并不公平;陵监袒护宦官齐进忠盗窃御炉,他坚持送其到三法司审问[1]。
其后熊德阳奉命到北镇祭告,往返辽东,禀告当地轩轾;广宁战败后,他上疏指责兵部尚书张鹤鸣,请求以明世宗杀丁汝夔、明神宗逮石星的故事,与王化贞同时查究。魏忠贤及给事中郭巩诋毁熊廷弼,又排挤熊德阳,倪思辉、杨涟、李应昇、周宗建抗疏拯救,叶向高、邹元标乞求赐还;不久杨涟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党中断续引用他斥责的奄七罪,于是附会者把他写入《东林点将录》[4]。
崇祯初年,熊德阳起复,入京任刑科给事中。不久,任副主考,随主考黄道周典浙江乡试。
弘光帝即位后,起为原官,以太仆少卿候陞,隆武帝时,召官大理左少卿,福京失陷后不接受清朝召用,隐居在云门,八十岁时去世[5]。
家庭
编辑曾祖熊杰立。祖父熊守实。父熊森。母吴氏。具庆下。弟德曜、德明。
子熊士元,字伯高。崇祯十七年(1644年)选贡。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熊德阳,字日乾,南康建昌人。万历三十五年进士。授高明知县,调德清,忧归。起上海,历兵部主事,刑科给事中。劾管工内臣侵蠹金钱与选婚内使骚扰驿递诸不法事,乞降旨诘问。又言:“宫府原自一体,严于府而宽于宫,非法之平。”齐进忠盗御炉,陵监曲护之,必请下法司提问。
- ^ 同治《建昌县志·卷七·选举志》:万厯【历】二十八年庚子科(举人) 熊德阳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熊德阳,青屿,诗三房,乙亥八月十一日生,建昌人,庚子乡三十六名,会一百三十六名,三甲八十九名,吏部政,本年八月授高明知县,己酉调浙江德清知县,壬子丁忧,乙卯补上海知县,戊午考选,庚申授刑科给事中,己巳补兵科,庚午浙江主考,本年降。曾祖杰立,祖守实,父森,冠带乡宾。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奉差祭告北镇,往反辽东,轩轾经抚入告。广宁败,疏攻兵部尚书张鹤鸣,请用世宗戮丁汝夔、神宗逮石星故事,与王化贞并按。魏忠贤及给事中郭巩疏诋熊廷弼并倾德阳,德阳斥。倪思辉、杨涟、李应昇、周宗建抗疏救之,叶向高、邹元标请赐还。已而涟劾忠贤二十四大罪,疏引德阳斥为奄七罪,于是附会者为《点将录》及德阳。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崇祯初,入为兵科,副黄道周试浙江。安宗立,起原官,以太仆少卿候陞。绍宗召大理左少卿。福京亡,清召不出,隐云门,卒年八十。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子士元,字伯高。崇祯十七年选贡。士恺,字仲高。天启七年举于乡。不仕。时称真孝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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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廷侍 |
明朝德清县知县 1609年-1614年 |
继任: 陈沃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