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俊
马超俊(1886年10月17日—1977年9月19日),原名麟,字星樵,广东省广州府新宁县(今台山市)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工会组织领导人。倡导劳资协调,是中国劳工权益的先驱。[1][2]
马超俊 |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6年10月7日 大清广东省广州府新宁县 |
逝世 | 1977年9月19日 中华民国台北市 | (90岁)
国籍 | 大清(1886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77年)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生平
编辑加入革命派
编辑马超俊出生于一个穷苦家庭。早年学习旧学,参加童试及第秀才。15岁时迁居香港,当工人为生,并参加夜校学习英语。1902年(光绪28年)赴美国,就读于旧金山庇利鲁机器专门学校。其间,在旧金山加入致公堂,经堂长黄三穂介绍成为《大同日报》记者。1904年夏,孙中山访问旧金山,马超俊经黄三穂介绍与孙中山会面。此后,马超俊开始参加革命党的活动。[1][2]
1905年5月,马超俊追随孙中山赴日本。同年秋,入明治大学政经科学习,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6年2月,马超俊回到香港,继续参加革命派的活动,并且组织成立了华人机器工会。此后,他以研究机械制造的名义,先后组织创办了香港研机书塾、广东机器研究公会等工会组织,作为革命派的据点。此外,马超俊在革命派举行起义之际,负责提供武器。[2]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马超俊作为革命派参战。马超俊赴武昌,被湖北军政府都督黎元洪派往萨镇冰率领的清朝湖北省军队谈判,最终成功说服军队撤退并投向革命派。
追随孙中山
编辑中华民国成立后,马超俊任黎元洪的都督府顾问。但是黎元洪不断支持袁世凯,马超俊对此表示反对,并展开批判活动,乃遭到收监。幸而经温宗尧、伍廷芳营救,马超俊很快获释。1914年(民国2年),袁世凯支持的广东都督龙济光手下的马存发被马超俊派出刺客暗杀,马超俊随后遭龙济光追捕,流亡日本。1916年春,在中华革命党马超俊认识机师坂本寿一[3],并他们俩一起参与创设滋贺县的西京八日市飞行学校,训练革命派人士。1917年,马超俊归国,策划在北京创办民间航空学校,但因张勋复辟发生而未能实现。[2][1]
1917年9月,孙中山发动护法运动,在广州成立护法军政府,马超俊参加,从事劳工运动的组织工作。他先后参与创办了南洋烟草公司职工同志会、粤侨工界联合会、广东机器工人维持会等工会组织。在旧桂系及陈炯明的纷争下,马超俊领导工会组织坚决支持孙中山。后被孙中山委任为广东东路第二路游击司令。1923年4月16日,得到孙中山委任担任从沈鸿英治理下收回的广东兵工厂副厂长兼总务处长。在同年6月陈炯明反孙时,曾派遣林虎试图接管该兵工厂,因厂长朱和中潜逃,在马超俊指挥下厂员击退林虎军,朱和中后遭到厂内职工反制,最后遭撤职,厂长一职由马超俊接任。
马俊超在广东兵工厂任内除了提升厂内制枪产能,另一件重要事件是在民国十三年黄埔军校筹组时,将厂制500杆步枪与4挺机枪拨交给黄埔军校,[4]这批军火为黄埔军校最初取得的武器。
除了兵工厂职务,马俊超另兼任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宣传委员会委员。1924年(民国13年),任中国国民党广州市党部执行委员兼工人部部长。马超俊坚持劳资协调的立场,反对孙中山推进三大政策。[2][1]
从劳资协调到反蒋
编辑孙中山逝世后的1925年(民国14年)春,马超俊加入反共的孙文主义学会,担任总干事。1926年至1927年间,赴美国、加拿大考察工人运动。1927年,蒋介石发动清党后归国,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劳工局局长。同年8月,在上海创办《劳工时报》,倡导劳资合作,反对中国共产党方面的工会。[2][1]
1928年(民国17年)1月,马超俊改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农工厅厅长。同年秋,农工厅改为建设厅,马超俊仍任厅长。1929年(民国18年),兼任中国国民党广州市党部宣传部长。在广州,他还曾任中国国民党广东省党部整理委员、广州市党部执行委员等职。同年5月,作为中国代表出席国际劳工组织(ILO)会议。归国后,因同广东省政府主席陈铭枢对立,辞去了在广东省的各职。同年,当选中国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同年8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劳工法起草委员会召集人。此后作为中国国民党华北党务特派员被派往天津,从事反蒋派的对抗活动。同年冬,马超俊回到南京,任中国国民党中央训练部民众训练处处长。[2][1]
马超俊支持孙中山之子孙科,蒋介石软禁胡汉民之后,马超俊和孙科共同从事反蒋活动。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国民党各派大团结。1931年,马超俊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31年(民国20年)末,蒋介石一度下野,孙科出任行政院长,马超俊被任命为南京市市长。但孙科迅速被迫辞去行政院长职务,马超俊也随之失去南京市长一职。1934年(民国23年)12月,马超俊任国民政府委员。1935年(民国24年)3月,马超俊再度出任南京市长。[2][1][5]
抗日战争、晩年
编辑1937年(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日军占领南京,马超俊逃往武汉。此后,马超俊从事抗战中的民众及社会组织工作。1938年春,马超俊任中国儿童救济总会理事长、全国慰劳总会副会长。4月,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社会部副部长。1940年(民国29年),调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42年(民国30年),在重庆和吴铁城等人共同创办南洋华侨总会。1943年,马超俊就任该会理事长。1945年(民国34年)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2][1]
抗日战争结束后,马超俊复任南京市市长,办理接收事务。1946年(民国35年)12月,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农工部部长。同时他还兼任中国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委员。1947年9月,在中国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1948年(民国37年)4月,在南京创立中华民国全国总工会。1948年,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第二次国共内战末期,马超俊移居台湾。
1950年,被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此后,历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纪律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华侨协会总会理事长,大陆救济总会常务理事,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广东同乡总会理事长,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委员等职。1965年(民国54年),与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共同创办劳工研究所,任该所理事长。1969年9月退休后,被聘为总统府资政。[2][1][5]
“今为马超俊先生九十华诞儿曾往贺”[6]
著作
编辑- <三民主义劳工政策>
- <比较劳工政策>
- <中国劳工问题>
- <中国劳工运动史>(四册)
- <马超俊先生言论集>(四册)
家庭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刘国铭主编.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熊尚厚“马超俊”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民国人物传 第11卷. 中华书局. 2002. ISBN 7-101-02394-0.
- ^ 见熊尚厚“马超俊”133页。那时, 梅屋庄吉向他们提供资金。
- ^ 郭廷以、王聿均、刘凤翰整理,马超俊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页61-62。
- ^ 5.0 5.1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 周美华、萧李居编,《蒋经国书信集——与宋美龄往来函电》(上),台北“国史馆”出版,2009年,第338页。
中国(国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