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伟华
鲍伟华爵士,GBS(英语:Sir Noel Plunkett Power,1929年12月4日—2009年11月19日),香港及汶莱资深法官。鲍伟华生于澳大利亚昆士兰,早年在澳大利亚任执业大律师,1965年加入香港司法部,历任土地审裁处裁判司、土地审裁处庭长、最高法院按察司及上诉庭副庭长等职。在1996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杨铁梁爵士因竞选第一任行政长官而辞职,结果由鲍伟华以署任形式接任,至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复任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并在1999年退休,不过留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The Honourable Sir Noel Power 鲍伟华爵士阁下 | |
---|---|
署理香港首席大法官 | |
任期 1996年—1997年 | |
前任 | 杨铁梁爵士(香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
继任 | 李国能(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29年12月4日 澳大利亚昆士兰布里斯班 |
逝世 | 2009年11月19日(79岁) 汶莱 |
鲍伟华在1999年分别获英廷和香港特区政府策封爵士和颁授金紫荆星章,后来在2000年担任香港大学独立调查委员会主席,调查“港大民调风波”;以及于2005年参与审理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之间的争产案。鲍伟华晚年任汶莱上诉庭法官,2007年起出任庭长,惟于2009年死于任上。
生平
编辑早年生涯
编辑鲍伟华1929年12月4日生于澳大利亚布里斯班,有一胞姐和胞兄,在家中排行最小。鲍伟华的家族在澳大利亚具一定声望,他的祖父法兰西斯·奥古斯特·鲍尔阁下(Hon. Francis Isidore Power,1852年-1912年)曾任昆士兰立法局议员;另伯公维吉尔·鲍尔(Virgil Power,1849年-1914年)曾任昆士兰最高法院法官。鲍伟华的父亲约翰·约瑟夫·鲍尔(John Joseph Power)在澳大利亚陆军任职医生,历任昆士兰赛马公会(Queensland Turf Club)会长,而母亲是希尔达·鲍尔(Hilda Power)。[1]
鲍伟华早年入读位于昆士兰图翁巴的丹兰斯学院(Downlands College),毕业后升读昆士兰大学主修文学及法律,在校内曾于联校辩论比赛中得奖,后从大学获得文学士及法律学士学位。[2]
司法生涯
编辑大学毕业后,鲍伟华于1955年从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及昆士兰最高法院取得执业大律师资格,并在澳大利亚执业。在1965年,鲍伟华迁居香港,加入司法部土地审裁处任职裁判司,至1976年累迁升为土地审裁处庭长,任内连续三年负责主编《土地审裁处年报》(Lands Tribunal Law Reports)。[2] 在1979年,鲍伟华获委任为最高法院按察司,任内于1984年获港府委任为广播事业检讨委员会主席,并于1985年发表报告,促成广播事务管理局在1987年成立。鲍伟华自1987年起出任上诉庭按察司,1993年获委为最高法院上诉庭副庭长,后于1994年至1997年任《香港法律汇报》(Hong Kong Law Reports)编委会主编。[1][2]
在1996年,时任首席大法官杨铁梁爵士因角逐行政长官宣布辞职,鲍伟华遂获委任署理首席大法官,直到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为止。主权移交后,首席法官一职由李国能接任,而鲍伟华则改任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同时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2] 鲍伟华在1999年7月退休,但仍留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任内有份于2005年参与审理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的争产案。为答谢其对司法界的多年贡献,鲍伟华在1999年英女皇寿辰名单中获封下级勋位爵士,并在同年亲自往伦敦出席授勋仪式。香港特区政府亦在同年向他颁授金紫荆星章。[1]
在2000年,香港大学爆发“港大民调风波”,该校民意研究计划主任锺庭耀在报章披露,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透过第三者向他施压,要求他停止对政府及行政长官的民望进行民调。事件在当时引起舆论强烈争议,促使时任港大校务委员会主席杨铁梁爵士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其中委员会主席由鲍伟华出任,另外两名委员分别是前大律师公会主席黄福鑫、以及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陈黄穗。[3] 委员会最后发表长达76页的报告,得出一致结论,认为董建华的行政长官高级特别助理路祥安,确曾试图对民意研究计划施加影响,事件最终导致港大校长郑耀宗和副校长黄绍伦辞职。
晚年生涯
编辑鲍伟华自1980年起已间中任汶莱客席按察司,1999年从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一职退休后,他在2003年起任汶莱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并在2007年升任汶莱上诉庭庭长。[2] 鲍伟华晚年居于澳大利亚,但仍经常往返汶莱审案。在2009年,他主持了汶莱整个法律年度的工作,惟至2009年11月19日,他突然因心脏病发而被送往汶莱水晶公园医疗中心(Jerudong Park Medical Centre)抢救,同日不治,死于任上,终年79岁。[4]
鲍伟华身后,汶莱律师会对其逝世致以哀悼;而时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亦同表哀痛。李国能对鲍伟华予以高度评价,认为他是杰出的法官和律师,在撰写判词方面,“尤其是在刑事法范畴,堪称权威典范”。[5] 在11月21日,汶莱律师会为鲍伟华举行悼念仪式,鲍伟华爵士夫人及汶莱司法界主要人物都有出席。[6]
家庭
编辑鲍伟华在1965年3月27日娶克罗地亚籍女子伊尔玛·玛露也(Irma Maroya)为妻,之后夫妇两人一同来港,两人共育有两子一女。[1] 鲍伟华的兴趣包括旅游及阅读,他对烹饪及品酒亦甚有研究。[2] 他在1984年至1999年曾任国际美酒佳肴学会香港岛区主席,后在1994年至1999年任亚太区主席,1999年至2009年任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区主席。[1] 他在1988年首度在香港举办美酒展,此后成为每年一届。[7]
主要公职 | |
---|---|
|
荣誉
编辑殊勋
编辑相关条目
编辑注脚
编辑- ^ 1.0 1.1 1.2 1.3 1.4 "Sir Noel Plunkett Power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5-13.", Supreme Court of Queensland Library, retrieved on 24 November 2009.
- ^ 2.0 2.1 2.2 2.3 2.4 2.5 Who's Who. London: A & C Black, 2008.
- ^ 〈梁振英:港大问题港大解决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星岛网新闻回顾》,2000年7月27日。
- ^ "President Of Brunei Court Of Appeal Passes Awa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ruDirect.COM, 21 November 2009.
- ^ 〈李国能哀痛鲍伟华逝世[永久失效链接]〉,《星岛日报》,2009年11月19日。
- ^ Danial Norjidi, "Tribute for late Justic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orneo Bulletin, 22 November 2009.
- ^ 〈理财智慧:Winpac推动葡萄酒文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05年1月25日。
参考资料
编辑- Who's Who. London: A & C Black, 2008.
- "President Of Brunei Court Of Appeal Passes Away", BruDirect.COM, 21 November 2009.
- "Sir Noel Plunkett Power", Supreme Court of Queensland Library, retrieved on 24 November 2009.
- Danial Norjidi, "Tribute for late Justice", Borneo Bulletin, 22 November 2009.
- 〈梁振英:港大问题港大解决〉,《星岛网新闻回顾》,2000年7月27日。
- 〈李国能哀痛鲍伟华逝世〉,《星岛日报》,2009年11月19日。
外部链接
编辑- Shaping Queensland: Prominent Legal Families - Power and Hart
- 终院法官鲍伟华逝世李国能深感哀痛,《苹果日报》即时新闻,2009年11月20日
- 立法局会议过程正式纪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86年3月19日
司法职务 | ||
---|---|---|
前任者: 康士爵士 |
香港最高法院上诉庭副庭长 (1997年后改称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 1993年 - 1999年 |
继任者: 司徒冕 |
前任者: 杨铁梁爵士 |
香港首席大法官 1996年 - 1997年 (署理) |
继任者: 李国能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
前任者: 康士爵士 |
汶莱最高法院上诉庭庭长 2007年 - 2009年 |
继任者: 马天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