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北海敬王刘睦的儿子。于东汉建初二年封平望侯。[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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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元年间,刘毅因获罪被革爵。刘毅年少时以有文学辩论的才学著名。[3]

元初元年(公元114年),刘毅将自己写的《汉德论》及《宪论》十二篇交给朝廷。当时刘珍邓耽尹兑马融共同上书称赞刘毅文笔,汉安帝嘉奖他,赐钱三万,被任命为议郎。[3]

元初五年(公元118年),刘毅认为邓太后有许多德政,想让她的事迹尽快被记载,于是上书给汉安帝。[4]汉安弟采纳了刘毅的建议。

永宁年间,邓太后临朝,下诏命刘珍、李尤刘𫘦𬳿、刘毅等著“中兴以下名臣列士传”。[5]刘珍、刘毅、刘陶伏无忌等人相继在东观著述,撰自光武帝建武年间,终于安帝永初时期,书始名《汉记》。[6]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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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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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汉书·卷80上》,出自范晔后汉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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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后汉书·刘毅传》:刘毅,北海敬王子也。初封平望侯
  2. ^ 《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建初二年,又封基弟毅为平望侯。
  3. ^ 3.0 3.1 后汉书·刘毅传》:永元中,坐事夺爵。毅少有文辩称。元初元年,上《汉德论》并《宪论》十二篇。时,刘珍、邓耽、尹兑、马融共上书称其美,安帝嘉之,赐钱三万,拜议郎。
  4. ^ 后汉书·皇后纪》:元初五年,平望侯刘毅以太后多德政,欲令早有注记,上书安帝
  5. ^ 后汉书·卷十四》:永宁中,邓太后召毅及𫘦𬳿入东观,与谒者仆射刘珍著中兴以下名臣列士传。
  6. ^ 隋书·卷三十三》:其后刘珍、刘毅、刘陶、伏无忌等,相次著述东观,谓之《汉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