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占春(1956年),男,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法律系(今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硕士、法训所24期结业,现任司法院副秘书长,曾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1]法官学院院长[2]

周占春
 中华民国司法院法官学院院长
现任
就任日期
2017年1月1日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6-00-00) 1956年12月0日68岁)
 中华民国台湾
国籍 中华民国
学历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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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占春曾任司法院人事处长,曾经前司法院长翁岳生的提拔。2004年起兼任铭传大学法律系讲师,讲授刑审实务。2005年10月5日,担任台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三职等法官。[3]

2006年6月23日,担任台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四职等法官。

2010年,法务部正己专案,查获法官陈荣和李春地等人贪污,成为轰动一时的台湾高等法院司法官集体收贿案。监听申请由周占春批准,周占春也指导检调人员,提示监听目标[4]

2013年九月政争中,《商业周刊》认为,本案的30多张监听票都是由周占春法官签发[5]。立法委员吕学樟曾以此报导质询法务部,但法务部拒绝证实[6]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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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开案中,周占春重判时任总统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其判决远重于一般内线交易案。

2008年底,在特侦组起诉陈水扁贪污、洗钱的案件中,他又两次判决将陈水扁无保释放,引得社会大众批评;在此之前周占春被认为是经常通过羁押的法官,2006-2008年间,周占春一共审理了37件申请交保停止羁押的“具保停押”的案件,其中只有2件获得交保,其余35件都遭到驳回,甚至连窃盗案的被告父亲病危,都不同意被告交保。其中一名因为追讨赌债而涉及恐吓取财被羁押的前中山分局员警,也因为在其自由心证下,认为被告具有警察背景会骚扰证人,而驳回其交保的声请。

2010年11月,98年度瞩金重诉字第1号案件。[7] 合议庭审判长为周占春,合议庭依下列判决理由,一审判决扁无罪。 [8] [9]

2010年12月,周占春因为涉嫌泄漏毒品案的检举人而被起诉,使得检举人因被告律师的阅卷,而遭到被告与其同伙的恐吓威胁。周占春表示检方未依法将检举人列为秘密证人,故而证人不能秘而不宣。但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无罪定谳。[10][11]

2013年,周占春率领的合议庭审理前总统李登辉国安密帐案,认为检方无法证明李登辉事前知悉款项被挪用及其流向,且同案重要被告、国安局前局长殷宗文已过世,无法对质厘清真相,判李无罪。[1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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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扁二次金改案 周占春又承審 蘋果日報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11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5月31日). 
  2. ^ 放扁法官担重任 周占春获派法官学院院长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2016-11-01
  3. ^ 司法院公報 第47卷 第11期2005年11月 (PDF). [永久失效链接]
  4. ^ 林俊宏. 周占春「指導」 監聽3年奏功. 自由时报. 2010-11-09 [2013-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04) (中文(台湾)). 
  5. ^ 田习如. 「吃到飽」監聽票 扁案法官核發的. 商业周刊. 2013-10-07 [2013-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台湾)). 
  6. ^ 丁牧群、李英婷、黄扬明. 濫准監聽 立委促懲法官. 苹果日报. 2013-10-04 [2013-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中文(台湾)). 
  7. ^ 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理由摘要-98瞩金重诉1号判决节本.pdf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司法院
  8. ^ 二次金改扁珍無罪 周占春又成焦點 今日新聞2010/11/05. [2010-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07). 
  9. ^ 二次金改案扁判無罪 審判長周占春引爭議 中廣新聞/杜大澂2010-11-05. [2010-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08). 
  10. ^ 檢舉人未列保護 洩密與否有爭議. [2010-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21). 
  11. ^ 法官如何保护证人?[永久失效链接]
  12. ^ 侵占2.5億國安密帳 李登輝無罪. [2017-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6).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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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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