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梵语dharma-bhāṇaka巴利语dhamma-kathika),佛教出家众的头衔之一,原来指能精通、研习佛法,能为俗人解说佛法者[1]。今日通常以“法师”泛用来作为佛教僧侣的敬称。

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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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语bhāṇaka原意是诵持师英语Bhāṇaka,和巴利语kathika非来自同一词根[2],后者的对应梵语词根是kathikakathaka,意译皆为诵者、论述者、说者[3][4]。虽然来自的词根不同,但两者的意义都是“受持、读诵、解说佛法者”。

据考证,巴利语中的“法师”几乎只有dhamma-kathika一种说法,而在梵语中,dharma-bhāṇaka作为“新的用语”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反而dharma-kathika是作为“非常古老的用语”,用例极其稀少,以至于鸠摩罗什翻译《法华经》时将这一“非常难得且珍贵的例子”翻译做“说法人”,而与dharma-bhāṇaka示别。[2]

另外,台湾学僧释继坤认为“法师”一词对应的梵语并非仅仅来自dharma-bhāṇakadharma-kathika,根据考证,经文中的梵语“dharma-deśaka”(法-导师),“kalyana-mitra”(善知识、善友) 及 “dharma-saṃgha”(法-僧)也曾译为“法师”。而dharma-bhāṇaka也曾翻译成“善师”、“说法师”等。[2]

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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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通晓经、论或律之行者,分别称为经师论师律师;在有部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三中,比丘分为经师(经藏精通者)、律师(律藏精通者)、论师(论藏精通者)、法师(善于讲法者)、禅师(精通禅修者),一共五类;不过在汉传佛教中,经师论师,未能成为显著的类别,律师、法师及禅师,较为风行[5]

佛教里的颂经和尚亦称法师,手持佛尘或铃、法器、敲钟、打鼓等仪式,口中念佛经、咒等,进行祈福、消灾、解厄、护佑、求平安或普渡等法事。

其他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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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安慧远等学问德行高深者,通常敬称为法师,对鸠摩罗什玄奘等对翻译经藏有卓然贡献之大译经师,则多称三藏法师(梵语:tripiṭaka-ācārya;巴利语:tipiṭaka-ācariya;原意均是“三藏教授师阿阇梨”),以别于禅师律师等称呼。当代一般人,多将法师一词泛用为对佛教僧侣的敬称。

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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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师之资格,据《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一、《十住毗婆沙论》卷七、澄观之《华严经疏》卷四十三等所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具足法师十德,则能成就众相圆满,即:
    • 善知法义、
    • 能广宣说、
    • 处众无畏、
    • 无断辩才、
    • 巧方便说、
    • 法随法行
    • 威仪具足、
    • 勇猛精进、
    • 身心无倦、
    • 成就忍力。
  • 行四法,即:
    • 广博多学,能持一切言词章句。
    • 善知世间、出世间诸法生灭之相。
    • 禅定智慧,于诸种经法中,能随顺而无诤。
    • 不增不减如法而行,言行一致。

就法师之类别而论,据《法华经》卷四法师品、卷六法师功德品载,依法师之专长及其弘法之差异可分为受持、读经、诵经、解说、书写等五种,称为五种法师。然后世则演成书写、供养、施他、听、披读、受持、正开演、说、诵、思修等十种法师。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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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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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华经》序品:“常修梵行,皆为法师。”
    *《法华文句》:“法者轨则也,师者训匠也。(中略)师于妙法自行成就(中界),能以妙法训匠于他,故举法目师。”
    *嘉祥吉藏法华经疏》九:“以人能上弘大法,下为物师,故云法师。如世药师以药治人病,名为药师。”
    *《三德指归》一:“精通经论曰法师。”
    *《因明大疏》上:“言法师者,行法之师也。”
  2. ^ 2.0 2.1 2.2 释继坤, 支谶译经“法师”考, 台北中华佛学研究所: 《中华佛学学报》第03期, [2017-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2) 
  3. ^ 巴利語在線詞典. [2018-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2). 
  4. ^ 佛学词典【kathaka】[永久失效链接]
  5. ^ 圣严法师. 正信的佛教:禪師、律師、法師是甚麼?. [2017-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