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西贡条约
《法越和平同盟条约》(法语:Traité de Saigon (1874)),又称《甲戌和约》(越南语:Hòa ước Giáp Tuất/和約甲戌)或《第二次西贡条约》,是1874年越南阮朝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类型 | 不平等条约 |
---|---|
签署日 | 1874年3月15日 |
签署地点 | 南圻西贡 |
签署者 | 黎峻、阮文祥 杜白蕾 |
缔约方 | 大南国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
语言 | 汉语 法语 |
1873年,法国人让·迪皮伊在中越边境从事走私,与越南发生冲突。安邺大尉奉南圻统督马里·儒勒·杜白蕾(越南称作“游悲黎”)之命,率领法军前往北圻处理此事。安邺未经许可便攻破了河内,逮捕了阮知方,史称北圻变故。不久后法军在北圻遭到越南军队和黑旗军的袭击,安邺阵亡。
杜白蕾得知后,派遣南圻民政视察专员保罗-路易-费利克斯·菲拉斯特(越南史料称之为“霍道生”)前往北圻交涉。越南官员阮文祥负责同法国谈判,并将安邺之死的责任推在黑旗军身上。
内容
编辑条约共二十二款,其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