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盐务局台湾日治时期初期负责管理食盐专卖事务的机关,成立于1900年4月,在台湾各地设有盐务局。其于1901年6月,与台湾樟脑局台湾总督府制药所同时被废止,合并成为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原本的盐务局则改制为专卖局的各支局。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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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总督府在决定实施食盐专卖的政策后,于1900年3月发布《台湾盐务局官制》,并于同年4月1日在台湾各地设立了20处盐务局;各地盐务局负责食盐贩售、保管和检查专卖事务,而新竹、布袋嘴、北门屿、台南、打狗盐务局兼责向台湾的制盐业者收购食盐;基隆、淡水、新竹、后垅、鹿港盐务局兼责外国盐进口的业务。由于业务范围过大,加上收购及贩售机关分立的不便,有11处盐务局于是在同月26日废止,保留基隆、淡水、新竹、后垅、鹿港、布袋嘴、北门屿、台南和打狗9处盐务局。1900年12月,台湾总督府准许设置盐务局出张所,以方便食盐保管和取缔事务进行[1]。同月21日,布袋嘴盐务局五条港出张所设立。1901年5月15日,鹿港盐务局下海墘厝出张所设立。

此时,台湾的专卖事务是由台湾盐务局、台湾樟脑局和台湾总督府制药所管辖,分别掌管食盐、樟脑鸦片专卖事务;之后为了行政上的简化及一致性,台湾总督府于1901年6月1日将此三机构整并设立“台湾总督府专卖局”,统一掌管各专卖事务。原本各地的盐务局则在同时改为专卖局基隆支局、沪尾支局、油车港支局、后垅支局、鹿港支局、布袋嘴支局、北门屿支局、打狗支局,继续管理食盐专卖事务[2][3]

之后,随着台湾本地的盐产量逐渐增加,负责国外盐进口的专卖局基隆、淡水、后垅(并入油车港支局)支局于是在隔年(1902年)被废止,而外国盐进口的事务仅剩油车港、鹿港支局负责,并在同时新设油车港支局塭仔头出张所、打狗支局东港出张所[3]

各地盐务局一览[4]
名称 位置 备注
台北盐务局 台北县台北 1900年废止
淡水盐务局 台北县沪尾 负责盐进口
基隆盐务局 台北县基隆 负责盐进口
新竹盐务局 台北县新竹 负责盐进口,油车港盐田制盐
后垅盐务局 台中县后垅 负责盐进口
大甲盐务局 台中县大甲 1900年废止
台中盐务局 台中县台中 1900年废止
鹿港盐务局 台中县鹿港 负责盐进口,鹿港盐场制盐
埔里社盐务局 台中县埔里社 1900年废止
云林盐务局 台中县云林 1900年废止
嘉义盐务局 台南县嘉义 1900年废止
布袋嘴盐务局 台南县布袋嘴 布袋盐场制盐
北门屿盐务局 台南县北门屿 北门盐场制盐
台南盐务局 台南县台南 台南盐场七股盐场制盐
打狗盐务局 台南县打狗 高雄盐场制盐
凤山盐务局 台南县凤山 1900年废止
恒春盐务局 台南县恒春 1900年废止
宜兰盐务局 宜兰厅宜兰 1900年废止
台东盐务局 台东厅台东 1900年废止
澎湖盐务局 澎湖厅妈宫 1900年废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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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方ニ鹽務局出張所ヲ置クノ件. 台湾总督府府报. 1900-12-21. [失效链接]
  2. ^ 臺灣酒專賣史 上卷.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 1941-07-01. 
  3. ^ 3.0 3.1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 食鹽專賣事業. 1901-08-15. 
  4. ^ 臺灣酒專賣史 上卷.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 194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