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葡萄牙台北经济文化中心

驻葡萄牙台北经济文化中心(葡萄牙语:Centro Económico e Cultural de Taipei em Portugal、英语: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Portugal),亦称驻葡萄牙代表处,是中华民国政府派驻葡萄牙共和国的代表机构。[5]

驻葡萄牙台北经济文化中心
Centro Económico e Cultural de Taipei em Portugal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Center in Portugal
代表处与澳大利亚爱尔兰斯洛伐克驻葡萄牙大使馆同位于里斯本的维多利亚大楼(Edifício Victória)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地点 葡萄牙里斯本
地址Avenida da Liberdade, no. 200-4th Floor[1]
坐标38°43′17″N 9°08′45″W / 38.721306°N 9.145861°W / 38.721306; -9.145861
启用1992年7月
机构信息
辖区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外交部
代表张崇哲 公使[注 1][5]
网站
www.roc-taiwan.org/pt/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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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负责推动台湾与葡萄牙之间的经贸、学术、文化等各层面的双边关系,以及办理护照签证文件证明英语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领事相关业务,并提供侨民服务与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国大使馆[6][7][5]领事辖区包括葡萄牙的亚速尔群岛马德拉群岛,并兼辖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国家。[8]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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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两国以换函方式承诺互设代表机构。1992年7月1日,中华民国于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设立具大使馆功能驻葡萄牙台北经济文化中心,11月27日挂牌运作。[9][10][5]

虽然先前以换函方式承诺互设代表机构,但葡萄牙至今未在台湾设立相关组织。[10]

历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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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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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2][3]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4]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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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駐館住址、聯絡方式、時間.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20年11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0月31日).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3.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5. ^ 5.0 5.1 5.2 5.3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2-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31). 
  6. ^ 駐館組織執掌內容說明資訊.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22年8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0月31日). 
  7. ^ 領務.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0月31日). 
  8. ^ 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0月31日). 
  9. ^ 《中華民國91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3). 
  10. ^ 10.0 10.1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7-02-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10-2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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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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