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讨论:法轮功宣传

Wetrace在话题“先用中性“传播”一词”中的最新留言:2个月前

讨论

编辑

原来已经有“分类:法轮功相关媒体”、“分类:法轮功出版物”的中性中立分类。这一“法轮功宣传”新分类具有争议并不妥,且可能带有歧视性。WP:页面分类:页面分类应明确具体、中立...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不要贸然分类。

  1. 媒体为中性定义。宣传并不是。
  2. “分类:反共宣传”,这定义一个媒体并不完整且可能误导。
  3. “分类:美国宣传机构”,这样的定义也很有争议。

--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4:32 (UTC)回复

(*)提醒--请问虹色份子说的“propoganda”一词是中性词汇还是贬义词?虹色份子,建立“分类:法轮功宣传”还纳入“分类:虚假宣信息活动”---请问这是中性还是贬义?
  1. 用户虹色份子持续针对法轮功议题,无理据无讨论,是否透过“分类”方式绕过条目编辑的过程方式?虹色份子之前清空且提删“分类:法轮功出版物”(已被管理员快速保留),并建立“分类:法轮功宣传”。
  2. WP:页面分类:页面分类应明确具体、中立...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不要贸然分类
  3. 在下撤销后,虹色份子回退并称宣传本身也是中立词,不要认为宣传是贬义词。---然而虹色份子昨天回退时,是这样说的:请你先分清publication和propoganda是什么意思再来撤销别人的编辑,电视台是出版物吗?--亦即虹色份子的宣传指的是“propoganda”,这显然并非正面且涉及整体定性,不符合WP:页面分类的基本要求。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5:14 (UTC)回复
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请您宁可先到分类的讨论页提出问题,也不要贸然分类。”、“空的分类与只有一个条目的分类因没有功能性,请尽量不要建立”
  1. “分类:法轮功宣传”,一不符合“WP:中立的观点”,二不符合“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
  2. “宣传”在维基系统所连结的是Propaganda,而不是Publicity,Propaganda词汇在英文带有明显的贬意。,---这在维基跨语种的环境,将导致许多的误解与误读,不明确、也不中立。
  3. “中共宣传”更也让“宣传”一词在中文世界趋于负面。
  4. 虹色份子,将“分类:法轮功出版物”、“分类:法轮功媒体”“两个分类”,列入“分类:法轮功宣传”,这显示这一个“宣传”新分类,并没有什么分类的需求及“功能性”,只是增加一个“偏向负面意义、也不显而易见、有争议的‘标签’”。
    1. 法轮功书籍或出版物,也不是正面或负面意义的“宣传”,例如“教科书”、“教学书”都不是宣传,这样的分类是有争议的。法轮功学员成立的媒体,基督徒成立的媒体,就是媒体,我们应该把媒体都列入“宣传”?虹色份子还把整个“分类:法轮功宣传”列入“分类:宣传机构”,这些都显然不符合WP:页面分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6:25 (UTC)回复
(!)意见-这一分类本身不符合WP:页面分类的规范,
  1. 此外,这分类还被用户放到“美国宣传”、“中国宣传”是不合理的。
  1. 还被放到“分类:组织宣传”,里面只有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纳粹宣传;法轮功的情况,跟这些政党政权的“宣传”并不同。将特定被迫害信仰的情况,这样归类是不合理的。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9日 (一) 13:41 (UTC)回复

“宣传”一词是中性词汇还是贬义词

编辑

根据英语版新建的分类category:法轮功宣传从建立伊始便被marvin2009,wetrace等人反复一再清空,wetrace给出的理由认为宣传不是个中立词汇,只有出版物才是中立的词汇,但是像新唐人电视台,神韵艺术团这些带有明显宣传性质的组织,根本也不适用【法轮功出版物】的分类,英语版中是将法轮功的媒体都列入宣传分类,本人认为没有问题故建立中文版的分类,无奈遭遇反复的回退和破坏,其中marvin2009已被举报无故清空内容遭遇封禁。在这里望社群能够讨论该分类的问题。--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00 (UTC) 我的这次编辑工作本质上在翻译英语版分类,至于英语版为什么把falungong的媒体归入propoganda,则不是我的行为,所以wetrace应该去英语版发起讨论而不是在这里质问我,我并没有认为所有媒体就理应应该放入propoganda的分类,但是我赞同英语版的分类客观且中立。因为propoganda本来就是指“有意进行不公正的宣传”,而法轮功的媒体宣传完全符合这一性质,所以人家英语版这么分类也是完全符合逻辑的类似的情况是,英语版Category:Chinese cults和日语版中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により邪教に认定された団体都列入了法轮功,唯独中文版只要进行这样的分类就会立马被各种阻挠和回退--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2:28 (UTC)回复

(*)提醒--是虹色份子先清空“分类:法轮功出版物”并提交快速删除,后被管理员快速保留。请问虹色份子说的“propoganda”一词是中性词汇还是贬义词?虹色份子,建立“分类:法轮功宣传”还纳入“分类:虚假宣信息活动”---请问这是中性还是贬义?----当在下今天贴出WP:页面分类---虹色份子才在说这是中性词汇。
  1. 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请您宁可先到分类的讨论页提出问题,也不要贸然分类。”、“空的分类与只有一个条目的分类因没有功能性,请尽量不要建立”
  1. 用户虹色份子持续针对法轮功议题,无理据无讨论,是否透过“分类”方式绕过条目编辑的过程方式?虹色份子之前清空且提删“分类:法轮功出版物”(已被管理员快速保留),并建立“分类:法轮功宣传”。
  2. 在下撤销后,虹色份子回退并称宣传本身也是中立词,不要认为宣传是贬义词。---然而虹色份子昨天回退时,是这样说的:请你先分清publication和propoganda是什么意思再来撤销别人的编辑,电视台是出版物吗?--亦即虹色份子的宣传指的是“propoganda”,这显然并非正面且涉及整体定性,不符合WP:页面分类的基本要求。
  3. 虹色份子在过程,频频自我矛盾。对Marvin的举报指控,是否恰恰反映虹色份子自己做的尤其争议不当也无实质理由、无实质讨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5:02 (UTC)回复
宣传这个分类定到propoganda并不是我所为,你可以去问将category:宣传连接到维基数据category:propoganda的人是什么意思。如果你认为不准确。你可以将目前的cat:宣传一并清空--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06 (UTC)回复
(:)回应-英文维基的分类现况,还没有被挑战,并不是强加中文维基社群的理由。依据WP:页面分类:页面分类应明确具体、中立...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不要贸然分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5:13 (UTC)回复
(*)提醒-虹色份子称他人一再清空。建议可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3年6月#Marvin_2009》,在下摘录一些讨论意见:
  1. 虹色份子,发起删除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3/05/31#Category:法轮功出版物,理由是“空的分类”。在下疑惑这一长期存在的分类为何被删除,因此去留言表达疑问。
  2. 虹色份子所做,是否“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虹色份子做出这一系列的变动,没有列出任何理由与讨论。在下查阅编辑纪录,Category:法轮功出版物 的原分类内容,被用户虹色份子全部清空,他另外建立Category:法轮功宣传分类。然而这未经讨论,将中性的事实描述 出版物、媒体、团体,一概透过分类变更为“宣传”,这并不合理。
  3. Marvin所撤销,是否“恶意清空分类”?-----在下初步看,不认为能迅速得出“Marvin恶意”的判断。用户Marvin2009,撤销了虹色份子的变更分类,但Marvin有列出理由,例如“不应添加没有依据的宣传”。
  4. 本案情况,就像一般条目的编辑争议,当一方编辑没有任何理由、其他用户认为有问题时就可能撤销回退,但并未形成编辑战。如果这是在条目编辑中,Marvin所做的,是一般维基用户经常做的;虹色份子所做的,无理由、无依据,很可能被认为“原创研究”。-----然而,虹色份子在分类上,无理由无依据下,变更“长期存在的合理状态”,且该分类直接涉及“实质定性、是否中立的问题”,当Marvin撤销,有些也附上了说明。为什么Marvin是“恶意”?虹色份子是“正常”?
  1. 从另个角度来看,虹色份子,把“分类:法轮功出版物”删除,一概改为“分类:法轮功宣传”,还把“分类:法轮功宣传”、“分类:法轮功”都归入“分类:虚假讯息活动”-----虹色份子把法轮功、法轮功所有出版物都归类“虚假讯息”,请问这依据是什么?第三方可靠来源?虹色份子这样做怎么会是“正常”?为何不同意见的Marvin就是“恶意”?
  1. 每一个语种的维基百科,都是各自社群独立编写贡献。没有说以哪一个语种的编辑、分类做为“标准答案”,而延伸到其他语种维基百科,毕竟这些编写都是用户们自愿做的、不同语种参与的用户不一定都懂都是专家,中文维基的用户当然可以有自己的讨论与作法。否则,也可以反过来说,中文维基长期是怎么分类的,英文维基也必须比照中文维基,英文维基人若有异议而撤销,该直接被认定为“恶意”吗?
  2. 请教虹色分子,您把法轮功的书籍《转法轮 (书)》条目,没有任何理由,移除“分类:法轮功出版物”,请问您原因为何?这样是否“回退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您这些编辑问题,是否反过来印证,Marvin并非去追踪您,而是您的分类编辑并非“正常”?
  3. 虹色份子您指控 Marvin“恶意清空分类”,但您自己先行无理由无理据“清空分类(注:把相关条目删除其分类)(分类:法轮功出版物)”,并且把该长期分类提删,新建“分类:法轮功宣传”。Marvin对您的作法有疑虑、写了理由(多项例如[1]);如果Marvin这样是“恶意”,那么您比他早先清空,意味什么?【台北时间6/2 凌晨2点半更正-在下Wetarce没注意到时间序,删除“先行”、“比他早先”。在下当时上线,发现问题时、这些事情都是已发生,就这一点误会了时序,但这误会并非“造谣(恶意捏造)”。且虹色份子系列作法仍然有问题。】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5:10 (UTC)回复
请你不要认为长篇大论把你发表的所有看法全部复制粘贴过来狂轰滥炸一番就可以遮盖你恶意清空分类的事实,我的编辑并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因为出版物是孤立分类,而现状是已经得到保留且我没异议,但是将出版物增加分类cat:宣传就得到你的一味罔顾事实反对。--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16 (UTC)回复
(:)回应--(1)不经讨论、无理据,就清空长期存在分类、甚至删除“分类:法轮功出版物”的,发起这一整个过程的,是您虹色份子。(2)在下贴过来是因为,您的说明,并未说明前面的过程。在下并没有“恶意清空”,都提出了理由。(3)您对Marvin做出的是不是明显恶意推定?对于不同意见者,还随意扣上傀儡质疑,浮滥提出傀儡调查。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6:02 (UTC)回复
“宣传”一词本属中性,只要是公开传播宣扬,以使众人知晓,那就可以叫做“宣传”。当然“宣传”一词也被部分人士用于贬抑,但这不影响分类本身的中立性质。维基数据项目连结更多是为了方便,而没有什么主观的成分,毕竟不同语言之间本来就存在差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1日 (四) 05:53 (UTC)回复
(!)意见-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请您宁可先到分类的讨论页提出问题,也不要贸然分类。”、“空的分类与只有一个条目的分类因没有功能性,请尽量不要建立”
  1. 虹色份子的作法,一不符合“WP:中立的观点”,二不符合“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
  2. “宣传”在维基系统所连结的是Propaganda,而不是Publicity,Propaganda词汇在英文带有明显的贬意。,---这在维基跨语种的环境,将导致许多的误解与误读,不明确、也不中立。
  3. “中共宣传”更也让“宣传”一词在中文世界趋于负面。
  4. 虹色份子,将“分类:法轮功出版物”、“分类:法轮功媒体”“两个分类”,列入“分类:法轮功宣传”,这显示这一个“宣传”新分类,并没有什么分类的需求及“功能性”,只是增加一个“偏向负面意义、也不显而易见、有争议的‘标签’”。:::##法轮功书籍或出版物,也不是一般、正面或负面意义的“宣传”,例如“教科书”、“教学书”都不是宣传,这样的分类是有争议的。法轮功学员成立的媒体,基督徒成立的媒体,就是媒体,我们应该把媒体都列入“宣传”?虹色份子还把整个“分类:法轮功宣传”列入“分类:宣传机构”,这些都显然不符合WP:页面分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6:17 (UTC)回复
(*)提醒-谢谢Ericliu1912的交流,您说“公开宣扬宣传”的动词,在这里分类属于名词,而且,如您所说“宣传”一词有被用于贬抑,并非只是部分人士,且现在Propaganda一词普遍连结“宣传”一词,虹色份子所建立“分类:法轮功宣传”直接连结英文“Propaganda”,这在英文明显贬抑。
  1. 大陆的中文知乎---“[2]”---连“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都早已把英文名Propaganda改成了Publicity,共产党的“宣传部”都用Publicity,何以一个气功、或者信仰者所参与的媒体,会被用Propaganda?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7:47 (UTC)回复
造谣就是造谣。wetrace在昨天的破坏举报页面中声称【如果Marvin这样是“恶意”,那么您比他早先清空,意味什么?】。然而事实是marvin将cat:法轮功宣传分类无理由清空且反复多次,在时间上并不存在wetrace所称的我比marvin先提删cat:法轮功出版物。[3] [4]。这些细节可能完全不会被人注意到,所以wetrace的造谣行为不仅无中生有,而且完全违背文明、礼仪、agf,他自己却率先装作无辜者,营造一种好像我无理由就对他进行攻击。事实就是wetrace造谣在前,而我违背一定礼仪在后对他进行反驳在后,这种事实不可能被他的长篇大论所掩盖。--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1:55 (UTC)回复
(:)回应-您好,在下已经于上面更正,向您致意说声抱歉,那是一个时间序的问题误会,并非“造谣”也非“无中生有”,不致影响整个事情的脉络。请您注意,您在过程中持续强烈的恶意推定。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18:46 (UTC)回复
我说的确实是名词。从其他宣传相关分类看来,“宣传”及其对应的“propaganda”并非全然贬义,只是陈述一种为使大众知晓而进行的传播活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1日 (四) 16:02 (UTC)回复
出现共识前应维持原样,不要大规模变更分类,将名称及范围的定义弄清楚再做。为什么不能以“出版物”指宣传品?“宣传”有时是中性词汇,但默认且当前维基分类体系中仅包含正面宣传,否则宣传下还要分成正面宣传、负面宣传(将凯风网放进去),然后“宣传”分类不能有反_宣传的父分类。如果(正面)宣传下放一个负面宣传子分类感觉怪怪的,虽然日常语言是这样。如果虹色认为“xx出版物”不能体现利益相关,是否考虑“xx团体出版物”,但我不确定这是否合适,而且有时团体声称独立性。--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07:54 (UTC)回复
(*)提醒-其他用户给虹色份子留言,提醒文明、不要人身攻击。但虹色份子您回复时,声称在下Wetrace“造谣”,这是明显人身攻击。请问虹色份子,在下一一诚恳的列举说明过程与事实、主动沟通,哪一句话“造谣”?虹色份子您在过程中,对在下及不同意见用户 强烈恶意推定,浮滥提出傀儡调查;您这样的作风,还让在下想起几位让人印象深刻的用户。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07:59 (UTC)回复
如果wetrace不造谣就不会遭致反驳,逻辑就是这样。您造谣在前,别人举出事实反驳您,您还反咬人家是人身攻击,请问那您为什么选择造谣呢?只有您无中生有,认为5月31日10:42早于5月31日09:44。--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2:02 (UTC)回复
(:)回应-您编辑的许多问题被指出来,您抓其中一小个时间序的误会问题,这些盖不了您编辑的争议问题。在下已经于上面更正,一个时间序的问题误会,那并非“造谣”、更非“无中生有”,也不影响整个事情的脉络。请注意您持续强烈的恶意推定。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18:49 (UTC)回复
您不也抓住一次编辑行为就持续恶意推定,现在这个分类没有达成共识就被提删,您满意了吗😊--游客中心 2023年6月2日 (五) 01:07 (UTC)回复
我目前将相关分类同时分类到“法轮功”及“法轮功宣传”作为折衷,仅体现其部分宣传性质,这样就不至于因为纯粹成为“法轮功宣传”的子分类产生疑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1日 (四) 15:58 (UTC)回复
(:)回应-Eric您好,在下切磋意见交流如下:
  1. 本来长期分类是 “法轮功”---“法轮功相关媒体”--“法轮功相关媒体出版物”。以及“法轮功”---“法轮功出版物”
  2. 您维持虹色份子的新建分类“法轮功宣传”,把“法轮功相关媒体”、“法轮功出版物”都列入其下;同时分类到“法轮功宣传”“法轮功”认为这是“折衷”;但在下担心,客观上恐怕达不到“折衷”的效果,还可能更加强“法轮功宣传”的“标签化”指涉,也会衍生“以偏概全”的作用,效果上 将里面条目所指涉相关“一概定性为宣传”,这与WP:页面分类的规范有所冲突。
  3. 此外,您把几个条目移除了“法轮功相关媒体出版物”(清空该分类的条目),改归入“法轮功出版物”分类,但这确实有差别(在下之前编辑中已说明),若再加上您上述方案,综合起来似乎更强化“法轮功宣传”的指涉标签化。----两者差异在哪?例如,“九评共产党”是大纪元出版、“自由中国”是新唐人参与,这是“法轮功相关媒体出版物”,大纪元、新唐人是法轮功学员创办的大众媒体 ;“法轮功出版物”指涉应是 功法书籍例如条目“转法轮”----如果把电影、九评书籍一概列入“法轮功出版物”,并不符合事实情况,这不符合WP:页面分类规范的“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
  4. 您提到“‘宣传’及其对应的“propaganda”并非全然贬义”---那么也就是并非WP:页面分类要求的“WP:中立性”、“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况且,您可查阅看看,大量来源都指涉propaganda的贬意、还有强烈贬意的,连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 都改掉了“propaganda”;在下于上面也表示 对应的外语维基就是“propaganda”,这标签化所可能带来的“以偏概全”、“负面指涉”效果不小。
  5. 换个角度思考,如果、是不是对所有各家媒体、所有宗教或信仰、气功、团体、公司、学校,全部都放上一个“分类:OO宣传”?会是如何?
  6. 因此在下担心认为,这项“折衷方案”,客观上效果恐怕达不到“折衷”、反而可能强化 负面指涉“宣传propaganda”的效果,呈现效果并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而且在下以为,分类不需要这样“折衷”。依据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请您宁可先到分类的讨论页提出问题,也不要贸然分类。”、“空的分类与只有一个条目的分类因没有功能性,请尽量不要建立”。
感谢您的交流。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日 (四) 19:09 (UTC)回复
我认为法轮功系媒体都有很强的宣传性质,尤其是对于中共的反对,这应该极为明显了。我想阁下应该也注意到包含美国政府在内,各国都有宣传组织或机构,这并不是什么特殊的事情。我向来坚决反对北平政权,但这不影响我判断法轮功相关媒体及出版物之性质。大不了就不要连结维基数据项目,虽然我认为是小题大作。(顺带回复Sanmosa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2日 (五) 01:36 (UTC)回复
不是不是,上面的那些人你们是不是都搞错了些什么?“宣传”跟“propaganda”这两个词语的意思其实是有分别的,一般意义上的“宣传”跟“推广”是一个意思,所以比较合适的对应英文词语是“promotion”,而“propaganda”的实际含义是“政治宣传”。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0:57 (UTC)回复
@虹色分子WetraceEricliu1912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0:58 (UTC)回复
Sanmosa您好,“宣传”一词在语境上往往就被解读为“政治宣传 Propaganda”之类,google 宣传、Propaganda就有很多。也因此需留意,WP:页面分类的规范。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2日 (五) 02:55 (UTC)回复
(:)回应-Ericliu1912您好,关于虹色份子建立的“分类:法轮功宣传”。对于您上面的意见,在下切磋交流如下:
  1. 依据WP:页面分类的规范:“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
  2. 如您提到“各国有宣传组织与机构”,但那主要都是“政府官方”的,分类中应也是如此;法轮功学员成立参与的“媒体”是“民间”的,这不能相提并论,“媒体”在民主宪政理论中是第四权,有其主体特别内涵。“记者无国界”、“斯坦福大学哈佛研究所”研究中共渗透全球与美国媒体的报告,都指出大纪元、新唐人是剩下很少数的独立媒体。相对于其他中文媒体,大纪元新唐人较多报导中共问题,因为中共问题本来就很多,现在许多媒体的报导量也增加了。
  3. 您前面说认为“宣传是中性”,现在提到“对中共的反对”;“宣传”是您认为的评价与印象,“媒体”是客观中性的事实,WP:页面分类 原则是“中性”、“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您评价大纪元新唐人对中共的反对有宣传性质,这“宣传”如何定义?是否中性?许多想知道更多中国人权被压迫情况的人,不认为这是“宣传”、更不会是Propaganda。大纪元新唐人对于人权与压迫问题的大量媒体报导,您使用“宣传”一词时,就有了不同的意涵。这样的分类,并不符合WP:页面分类的规范:“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
    1. 许多媒体有自己的主张,“纽约时报”大力推动左派议程等等、“苹果日报”立场反共、“自由时报”等等各媒体有自己的倡议主张或倾向,传递民主自由价值的,这是很普遍的....等等等等,那维基百科同一标准,是不是都要加上“宣传”?对所有各家媒体、所有宗教或信仰、气功、团体、公司、学校,全部都放上一个“分类:OO宣传”?读者感觉会是如何?
    2. 从中国共产党角度,常评价攻击西方媒体、海外媒体 是“反华‘宣传’”、“国际反华宣传”之类,中共有这样的评价。那么海外媒体、西方媒体,是不是也都要加上“宣传”分类?
  4. 如果这样,恐怕也可以把所有维基条目中的“评价、观点”,去建立“分类”。例如:小明是坏人,建立并纳入“分类:坏人”。
  5. 将“法轮功出版物”也当作“宣传”,这也有“以偏概全”的情况,法轮功功法书籍、教学书籍 为何是“宣传”?
  6. 维基数据,“宣传分类”传连结到“propaganda”,您提到“大不了就不要连结维基数据项目,虽然我认为是小题大作”
    1. 但是,您不连结,您无法约束他人现在或未来不要连结,也无法明确让读者不会误会成propaganda。
    2. 这应该不是“小题大作”,跨语种的维基人,在翻译时可能就跟着翻译,他们不知道其中的区别、不知道这讨论过程。何况 虹色份子称他是依据英文维基的,以此理由否定他人的异议。---也因此,WP:页面分类的规范是:“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
    3. 每一个议题,不同用户提出来认为重要看法,对其他领域的用户可能是小题。维基百科的存在与累积,就是在无数的小题小题累积下才成为大作,无论是小题、大作,都依循维基规范来累积成为“之所以为维基百科”,这也是维基社群贡献,对于维基读者的责任感,也因此我们在这里交流。
感谢您的交流。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2日 (五) 02:55 (UTC)回复
民间媒体也能为特定组织宣传;法轮功系媒体正有这样的性质。法轮功相关出版物多数都是宣传品。如果阁下坚持认为不应该为特定分类(例如法轮功相关出版物)添加宣传分类,那至少也应该改成个别为宣传性质明显事物之条目添加分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11日 (日) 19:12 (UTC)回复
我倒不是这样想的。毕竟这是分类,自然要越准确越好,而“法轮功宣传”这个名字对于不了解法轮功的人而言易生误解。所以这里的讨论实际上牵涉3个问题:“法轮功宣传”分类的命名是否失当?相关法轮功媒体及/或出版物可否被认定为政治宣传?相关法轮功媒体及/或出版物可否被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宣传?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4:26 (UTC)回复
我觉得cat:宣传应该改名cat:政治宣传以免与一般性的商业/公益推广或展览混淆。从正式的学科布置而言政治宣传、商业推广、科学普及本质是是基于不同目的的传播,应该统一在上级分类cat:传播,像是宣传技巧里很多东西本身也是新闻传媒的报道手法,常见于黄色新闻,今天仍是屡见不鲜,cat:吉祥物显然也不属于政治宣传范畴。----Cat on Mars 2023年6月2日 (五) 05:52 (UTC)回复
(!)意见-谢谢楼上几位参与交流。
@Ericliu1912:您好,还想请教您回应在下6月2日上述的疑问,
  1. 您认为虹色份子的设置作法,是否符合----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8日 (四) 01:21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这项要求窒碍难行。只要有争议就不分类,这是不实际的。比较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凭可靠来源之说法来分类;只要有一定可靠来源证实特定事物之属性,那么就可以分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9日 (五) 06:39 (UTC)回复
(?)疑问-Ericliu1912您好,您上述说法,没有回应“虹色份子的设置作法,是否符合WP:页面分类”这一问题。另外,一个规范是否窒碍难行?或者是误解了维基百科“分类”的功能与本质?分类属于“观点”?还请您就在下6/2上述6大点对您的回应,提出您的看法。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0日 (六) 03:30 (UTC)回复
(?)疑问-@Ericliu1912:您好,在下6月2日上述提出6大点,回应了您先前的看法。您尚未回应这6大点,还请您谈谈您的看法。另外,Sanmosa、CatOnMars都提出见解,请问您的看法。感谢。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9日 (五) 13:13 (UTC)回复
(?)疑问--关于虹色份子在这里的编辑争议,举报Marvin案,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封锁申诉1周尚无人处理,请求管理员处理,尚无管理员处理。Ericliu您对这区块的编辑有看到些,不知能否冒昧请问您,做为管理员,怎么看这一案件?虹色份子的举报理由充分足以封锁Marvin吗?虹色份子不附理由的改变分类长期现况,Marvin所做的像编辑争议?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9日 (五) 13:23 (UTC)回复
一个程序、理由都有争议的封锁案,过了一个多星期,当事人的封锁申诉,没有得到任何回应。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0日 (六) 03:49 (UTC)回复
@SanmosaCatOnMars:两位好,过了一周,在下连续请Eric就上面的6大点、以及 Sanmosa、CatOnMars提出的问题点,提出看法。
  1. Eric 6月9日在个人讨论页回应是目前我没有更多意见。---但,在下没有看到什么实际的意见。
  2. Eric 认为WP规范“窒碍难行”。在下期望Eric能就上面6大点的提问、以及Sanmosa CatOnMars两位用户的问题点,回应看法。在下没有看到 WP规范如何的“窒碍难行”。
  3. 如果Eric认为虹色份子这样的作法是合理、反过来是维基百科长年规范“窒碍难行”,那么更期盼Eric就上面6大点的提问,请问Eric,虹色份子这样的标准,能否适用到在下举的例子?以及Sanmosa CatOnMars的疑问,您怎么看?------或者,是否虹色份子的标准,才是“窒碍难行”、误解并违反了维基规范?WP:页面分类的规范:“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0日 (六) 03:49 (UTC)回复
...叫我干什么,我也感觉这是政治宣传,只是分类命名太模糊。----Cat on Mars 2023年6月10日 (六) 06:44 (UTC)回复
CatOnMars您好,只是通知一下您讨论的进度。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1日 (日) 13:41 (UTC)回复
@Ericliu1912:您好,还请您回应在下6月2日对您意见的回应。感谢!也又一次请问您,“虹色份子的设置作法,是否符合WP:页面分类”?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1日 (日) 13:44 (UTC)回复
符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11日 (日) 19:12 (UTC)回复
请问Ericliu,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您没有就何以符合的理由具体说明,在下前面6月2日提出6的疑问回应您,您也还没有回答。在下认为是有高度疑义的。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19日 (一) 13:14 (UTC)回复
(?)疑问-Ericliu您好,在下6月2日提出6点疑问,以回应您,多次留言请您回应,持续等待,至今仍未等到。这关乎您参与编辑的一系列动作,包括该分类、以及出版物等系列归类编辑。还请您能说明。感谢。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6月29日 (四) 17:45 (UTC)回复
我是觉得除非整个维基社群决定重修法轮功相关条目,不然任何修订都会因为被几个人的小团体把持而窒碍难行。--The Puki desu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05:45 (UTC)回复
中文"宣传"一词应该是中性的,Propaganda应该对应“政治宣传”--The Puki desu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07:57 (UTC)回复
好简单的答案。propaganda是贬义,publicity有褒义也有中性,中文的宣传并不只能对应propaganda,也可以对应publicity,不然中宣部难道自己在骂自己?那么多企业讨论宣传策略难道在骂自己?然而我感觉这个词的性质确实和讨论的核心问题无关,当然有时候我也觉得wetrace真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涉法轮功条目中立编写者,而是propaganda者--向乌鲁木齐中路的英雄儿女致敬2023年7月17日 (一) 18:54 (UTC)回复

(!)意见 "宣传"一词,一般来说是中性的 (见: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辞典简编本》第三版 "宣传" ), 但也可以是贬义, 取决于具体情境。

  • "宣传"一词的中性与否取决于具体的语境和使用方式。
    • 一般来说,"宣传"是中性的,指的是通过广告、宣传材料或媒体等手段来传达信息、推广某种观点、产品或服务。
    • 然而,"宣传"也可以具有贬义的含义,特别是当它被用于指代不实、夸大或误导性的宣传活动时。在这种情况下,"宣传"被视为一种不诚实或欺骗性的手段,旨在误导公众或推销虚假信息。因此,是否将"宣传"视为中性还是贬义,取决于所描述的具体情境和使用方式。
  • "宣传"翻译为英文"Propaganda"是一种可能的翻译,但它常常带有贬义的含义。"Propaganda"通常指的是有目的性地传播特定观点、思想或政治宣言,常常与欺骗、操纵或政治宣传有关。因此,根据具体的语境和使用情况,将"宣传"翻译为"Propaganda"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贬义色彩。如果想要避免贬义的含义,可以考虑使用其他更中性的翻译选项,如"promotion"(推广)、"publicity"(宣传)、"advertising"(广告)等,具体选择取决于具体语境和所要传达的意思。
  • 维基数据,将有可能中性用法“宣传分类”连结到 贬义“propaganda”或许不准确,可能将中性的情况翻译成贬义的情况。

--Gluo88留言2023年7月4日 (二) 01:01 (UTC)回复

(!)意见+(*)提醒--现在讨论的问题是“页面分类”。依据维基规范如下,在下上面提出 6点说明回应,一个多月来多次请求另方用户回应,但没有得到内容回应。
  1. 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
  2. 维基百科:过度分类:定义性特征是可靠来源通常且一致地将某主题定义为具有某特征。例如:“地球 是一颗 有卫星的 行星……”,如果此类例子较为通常,那么“有卫星的”(形容词)、“行星”(名词)就都可以是定义性特征。
  3. 参照维基分类规范,无论“宣传”所指是中性、贬抑,在“页面分类”中并不适用于该条目主题。如果要适用,那么建议反过来想,一概适用到所有组织机构,是否适合呢?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7月9日 (日) 05:50 (UTC)回复
(?)疑问-依据维基相关规范,在下于6月2日提出的六点说明,但迟迟没得到另两位编辑用户的具体回应,尽管在这期间在下多次提出询问。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7月18日 (二) 02:12 (UTC)回复
(!)意见-依据上述的维基规范,是相当清楚的。但在下依据规范所提出的多项说明及回应,一个多月来没得到另方用户的具体回应。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7月25日 (二) 13:42 (UTC)回复

先用中性“传播”一词

编辑

之前有用户建立“分类:法轮功宣传”,在客栈讨论许久,“分类:法轮功宣传”并不符合WP的页面分类规范,不需也不宜有此分类,应删除为宜。维基既有的“宣传”分类,几乎是党政机构。在删除前,先搬移到中性词汇“分类:法轮功传播”。

  1. WP:页面分类:“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
  2. 维基百科:过度分类:定义性特征是可靠来源通常且一致地将某主题定义为具有某特征。例如:“地球 是一颗 有卫星的 行星……”,如果此类例子较为通常,那么“有卫星的”(形容词)、“行星”(名词)就都可以是定义性特征。
  3. 国际人权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17年中国宗教自由报告《中国的灵魂之战》,使用“公共教育活动”一词,“言论审查和抹黑宣传从一开始就是镇压法轮功运动的一个重要部分, 因为共产党需要让绝大多数中国人相信,这样一个很受欢迎的气功组织为什么突然成了威 胁。对中国互联网言论审查的研究一再得出结论说,与法轮功相关的关键字受到最严重的 审查。78 作为应对,法轮功修炼者自己在网上和网下发起大规模、多方面、复杂的公共教育活动。”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3年10月8日 (日) 15:10 (UTC)回复
(!)意见一年前已经讨论过的议题。近期有用户再做了搬移[5]。希望能先浏览此前的讨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五) 03:50 (UTC)回复
返回到“法轮功宣传”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