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第一次
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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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85,810字节)
- 投票期:2014年7月14日 (一) 02:08 (UTC) 至 2014年7月28日 (一) 02:08 (UTC)
- 提名类别:特色条目候选
- 说明:条目内容充足,图文详尽,参考资料来源充足。—H.C. Cheng(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2:08 (UTC)
符合特色条目标准
编辑-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H.C. Cheng(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2:08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敝人从念医学院时开始集邮,至今已25年。在其他的线上百科网站中,邮票类别相关的条目极少且多半素质低落。很高兴也很惊讶终于能在中文维基百科读到这么高水准的中国邮票类别的邮票条目,尤其又是名震中外的红印花邮票条目。此条目内容充实图文并茂,专业文献与相关参考资料充足并贯穿全文。简言之,这条条目一读便知道是红印花邮票专家出手的专家级作品。维基百科不愧是所有线上百科的龙头,条目素质高且专家高手云集。因此,在此投支持票作为鼓励并致上敝人对维基各位专家最深的敬意。历史迷(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3:40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支持成为FA!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U C M E 2014年7月14日 (一) 05:16 (UTC)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相当丰富完整,在维基百科中少见丰富的条目。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9:01 (UTC)在下尚无时间多看被删除内容是否侵权,尊重其他多位管理员意见,暂行画票。但希望管理员能珍惜主编用户的用心贡献、投入大量时间,应非恶意为之;目前主编用户遭封禁,该用户为2014年5月30日注册,也许是不清楚维基方针、对于版权及如何重写的技巧尚未掌握,但能在短期内有那样大的付出及投入这样相对编辑上冷门、却对文化有意义的条目,是值得鼓励及珍惜的。请求管理员能再检视方针从宽处理。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0:04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类别稀缺的维基条目,上首页登陆对维基有好处。--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4日 (一) 09:14 (UTC)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很丰富的邮票条目!--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23 (UTC)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符合规定,支持原创条目。--南风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4:45 (UTC)
-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非常出色--Fayhoo(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1:26 (UTC)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内容丰富,资料充足,支持!--☭解放的高加索Talk 2014年7月15日 (二) 03:32 (UTC)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作为一篇原创条目,算是很不错的了。--打击破坏者! 2014年7月15日 (二) 03:46 (UTC)
不符合特色条目标准
编辑-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存在原创研究内容“可想而知,这件孤品到了他的手上,哪有轻易让出之理”。正文措辞过于文言。乌拉跨氪 2014年7月14日 (一) 10:23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虽然会通过,会有莫明其妙的事情出现,但总不可能就不把关了:
- 1、这是集邮指南,不是百科全书的写作风格。“周今觉为获此宝,费尽千辛万苦,与费氏遗孀折腾了三年时间,终于在1927年以纹银二千五百两的代价购得[33]。周今觉得到此宝后,志得意满地说了一句话:这‘天下第一’华邮四个字,就不容我客气了[34]!”,“可想而知,这件孤品到了他的手上,哪有轻易让出之理。”“自此,东西半球两大最罕贵华邮合璧,传为华邮邮坛佳话”、“宝中之宝、王中之王”、““原票”存世罕少,因真票非邮票无法贴寄,其背胶应完整为原胶。应注意不法之徒将加盖颜色浅淡之低面值票,以化学药水洗掉整理成原票,故如票背为无胶或二次胶,当应留意是否为伪票。现今,红印花搜藏家习惯采用高倍数电子显微镜检视有争议的票品,让真伪无所遁形”。“又闻费拉尔之小壹圆四方连已落入周今觉手中,怅惘无比”、“此横双连票一件赫然出现在拍卖目录中”、维基百科要求客观中立,以第三者的角度客观讲述,这样的内容完全可以加上“inappropriate tone”的模板;
- 2、行文欠中立,存在大量溢美之辞。大量over detail,这也说明这是集邮指南,不是百科全书。文中到处都是“著名集邮专家”、“红印花专家”、“资深集邮家”,每一张邮票在谁谁手中,成交价格多少,“(不含10%佣金)”,百科行文应是叙述和介绍,而不是让每一个看过条目的人都还要巨细无遗地知晓每张邮票的去向、成交价格,然后自己还学会怎么来收藏,这仍然是集邮指南;可以看出此邮票的确是珍品,但行文中不应该这样写,不应该在文字中都要不断地强调各种贵重和各种宝贝;
- 3、虚标来源,来源根本就不能够支撑内容。如“拍卖结束后,此件横双连未成交。但不久后被大卫德爵士(Sir Percival David)私下买走,并未公开。”既未公开,来源何在;“世人本以为此双连票已失踪”。主编的确是邮票专家,对邮票的感情和对条目的执着值得钦佩,然而维基百科并不看重这些,就是一位科学家来此发表论文,结果也只能算原创研究。维基百科要求可供查证,内容中立,以第三者的角度,不带偏向地介绍,所以无须如此巨细无遗地列出一切细节。
- 4、参考文献76:网易博客、94:大纪元、105:用户不明的博客、126:新浪博客、172:新浪博客、207:网易博客、109:用户不明的博客;69:新浪博客;62:网易博客;48:新浪博客;46:北北邮园博客;36:网易博客。其他列出的大量书籍中同一本书籍列出多次的,不应该这样重复一遍遍列出,只列一次,之后再使用rp模板附上页码即可。当然,我知道说这些在主编看来不过是什么而已,就像GA评选时一样。所以写在这里,只是立此存照。上面支持票中别的倒毫不意外,只是的确没想到还会看到有管理员。--6+(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1:12 (UTC)
- (!)意见:非常感谢维基资深翻译大师6+针对此条目"博客来源部分"的宝贵意见,本人立刻修改,并且也深信修改后会使本原创条目更优。至于其他无关让本条目更好的矛盾或非专业的意见,恕不回应。H.C. Cheng(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5:31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侵权。--打击破坏者! 2014年7月15日 (二) 09:06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该条目需要尽快拯救,而不是提FA。--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23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已确认存在侵权内容。--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32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暂时反对,等待侵权指控回应。Oneam 01:00 AM(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47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既然大量内容侵权,就没什么可说的了。请主编提高一下编辑水平,不要引用类似博客、微博的不可靠来源作为参考资料,侵权内容需要重新编写。个人认为邮票类的条目,最好对邮票的历史、版别进行详细描述,至于成交价格,只能作为辅助。因为成交价格随时可以变动,不符合特色条目的不会大幅变更的标准。还有,请在写条目时不要加入刘嘉提到的“著名集邮专家”之类的称号,违反中立性。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52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GA评选时主编的态度就不太好,认为自己是对的也不给人修改,有原创研究之嫌...当时太多人支持反对也无用,而且想说是GA就算了,现在要再升FA我只能投反对票了。更别说现在条目还侵权...--Liaon98 我是废物 2014年7月15日 (二) 10:41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我不会投用傀儡者一张支持票,不过内容还不错。--南风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4:30 (UTC)
-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抛开侵权不谈,该条目在原参评GA时便存在有部分段落无来源、非百科全书的写作风格、过量内容的堆砌和疑似原创研究等等诸多问题。维基的典范不应如此。--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4年7月15日 (二) 22:54 (UTC)
中立
编辑-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
编辑- 知道主编可能对我的意见会有点反作用心理,所以就多请几位编辑时间比较长的用户看看吧,看我说的到底有没有道理:@Ai6z83xl3g:、@Amazingloong:、@AT:、@Clithering:、@Hat600:、@Howard61313:、@Jimmy xu wrk:、@KOKUYO:、@Kolyma:、@Kuailong:、@Mys 721tx:、@Oneam:、@SElephant:、@燃玉:、@如沐西风:、@Zjc263:、@Yinweichen:、@Ws227:、@慕尼黑啤酒:、@淺藍雪:、@Dragoon17cc:。这些用户中,有大陆的,有香港的,也有台湾的。但我相信他们会给出客观的评价,主编也可以参考一下,维基百科或许并不是一个两岸三地斗争的战场,另及,之前的User:春卷柯南他是香港用户,你要说大陆用户怎么怎么,也建议先搞清楚客观事实。--6+(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1:24 (UTC)
- 怎么有种,鸦片(yao)戒(bu)不(neng)掉(ting)的赶脚。。。(PS 以上全为笑话,与任何用户无关)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5日 (二) 05:21 (UTC)
- (路过)有朋友提我,我才知道被提及了...ping模版不是失效了吗-.-?条目方面,暂未有空细看旧版本,但目前恐怕要等主编先回应下面侵权的指控了。Oneam 01:00 AM(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46 (UTC)
- 怎么有种,鸦片(yao)戒(bu)不(neng)掉(ting)的赶脚。。。(PS 以上全为笑话,与任何用户无关)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5日 (二) 05:21 (UTC)
- 请主编回答: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绿衣红娘初现芳踪与2011年9月2日在360doc上发的一篇文章“绿衣红娘”轶事的关系。二者相似度极高。--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5:12 (UTC)
- 条目内容大量侵权,已将其加入的内容移除。请投支持的用户对内容进行重审。乌拉跨氪 2014年7月15日 (二) 08:17 (UTC)
- @金善賢、Wetrace、中华爱国阵线、Lanwi1、南風先生、Fayhoo、解放的高加索:条目内容证实大量侵权,请各位拨冗重审此条目,谢谢。--打击破坏者! 2014年7月15日 (二) 09:21 (UTC)
- @Carrotkit:已确认。--Lanwi1(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32 (UTC)
- @Carrotkit:已暂行画票。在下尚无时间多看被删除内容是否侵权,尊重其他多位管理员意见,暂行画票。但希望管理员能珍惜主编用户的用心贡献、投入大量时间,应非恶意为之。目前主编用户遭封禁,该用户为2014年5月30日注册,也许是不清楚维基方针、对于版权及如何重写的技巧尚未掌握,但能在短期内有那样大的付出及投入这样相对编辑上冷门、却对文化有意义的条目,是值得鼓励及珍惜的。请求管理员能再检视方针从宽处理。也希望杰出的用户能协助修整,作为示范教学,帮助这位用心热情的主编;希望维基百科社群 别失去这位热心、专业的投入者。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0:04 (UTC)
- @Wetrace:封禁与侵权无关,是因为CU结果,见上面支持中的第二票。--6+(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0:08 (UTC)
- @Jarodalien:谢谢说明。在下看了该用户的贡献记录,以及用心的程度,几乎完全投入在此一邮票条目。在想会这么做的原因,可能搞不清楚方针,固然并不适当。6+ 您能否协助此用户些指导呢?在下看他真是很投入用心。这条目也很有意义的。谢谢!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0:23 (UTC)
- @Wetrace:从之前GA评选中我投的反对票所得到的回应来看,我觉得此用户基本上应该不可能会接受我的任何指导。--6+(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1:02 (UTC)
- @Jarodalien:谢谢说明。在下看了该用户的贡献记录,以及用心的程度,几乎完全投入在此一邮票条目。在想会这么做的原因,可能搞不清楚方针,固然并不适当。6+ 您能否协助此用户些指导呢?在下看他真是很投入用心。这条目也很有意义的。谢谢!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0:23 (UTC)
- @Wetrace:封禁与侵权无关,是因为CU结果,见上面支持中的第二票。--6+(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0:08 (UTC)
- (?)疑问+(!)意见--请问乌拉管理员及其他前辈用户,“本条目大量侵权”的理由是?
- 包括“图片”、“文字”?因为一次回退8万多字元。但从6/28该条目获选优良条目(6/28_5万多字元版本),接着到这几天特色条目提名,有至少超过600次的编辑,每一次编辑所添加的文字量不多,如果是刻意的侵权比较会是几次性加入大量区块文字;但从编辑的时间来看,可以看到两位主要参与者 花费了非常大量的时间与心思,收集了很广泛的资料。
- 从编辑历史来观察,对于乌拉管理员提到“本条目‘大量侵权’的判断”,在下不很明白是怎么做出?(并不是质疑,而是真的好奇...)存在“疑似侵权片段”,与“大量侵权” 是不同的层次,处理方式也不同。是否能指点迷津?
- 另,两位主要参与用户 都在封禁中,看来暂时无法表示意见。
- 从其编辑历史看,在下希望社群对待这样热心的新人用户,能多以鼓励与理解、帮助。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4:05 (UTC)
- @金善賢、Wetrace、中华爱国阵线、Lanwi1、南風先生、Fayhoo、解放的高加索:条目内容证实大量侵权,请各位拨冗重审此条目,谢谢。--打击破坏者! 2014年7月15日 (二) 09:21 (UTC)
- (?)疑问+(?)求助 @Jarodalien、乌拉跨氪、Carrotkit、慕尼黑啤酒、Lanwi1:@淺藍雪、KOKUYO、Kolyma、如沐西风:各位前辈好,如同上述留言求教,尚未获得意见指导:
- 原版本9.4万字元,被认为可能涉及侵权的内容 是6/28之后(优秀条目评选版本_5万字元)的内容一部分,若要回退是否该退到6/28版本?目前被管理员回退8万字元后的版本只余“1万字元版本”。对侵权“大范围”得如何判断?一举回退8万字元,想请教 后续该怎么处理呢?在下无预设立场,但希望让主编用户 能了解后续处理方式。
- 因为,在下看到主编用户宣布退出维基感到非常惋惜,新用户不一定很快理解方针,社群基于善意推定,在处理时手段是否可以温和一些?或者明白说清后续会大致如何处理该条目?否则新用户可能感到内容被封杀/误解,而感到强烈的灰心从而放弃。谢谢各位。
- 在下查看编辑历史后,个人意见:该用户5月注册,心力几乎都投入在此邮票条目,从编辑历史来看,大量次数/每次字数不多的扎实编写,是一位热心用心的用户。只是需要在方针撰写的引导。若就此退出实在是维基社群的损失。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6:44 (UTC)
- (?)疑问+(?)求助 @Jarodalien、乌拉跨氪、Carrotkit、慕尼黑啤酒、Lanwi1:@淺藍雪、KOKUYO、Kolyma、如沐西风:各位前辈好,如同上述留言求教,尚未获得意见指导:
- 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请问这样算不算侵权。相关编辑版本并未隐藏,仍可对侵权内容进行检查改写。最后改写完毕后,或无人进行修缮,则再对存在侵权内容的版本进行隐藏。乌拉跨氪 2014年7月16日 (三) 07:03 (UTC)
- --(:)回应@乌拉跨氪:谢谢管理员,在下会把您的说明,转贴给该名用户。在下可理解必须保护维基百科 免于侵权之风险;不过毕竟以此个案来说,跟一般 侵权用户的编辑方式似乎比较不同(在下经验见识有限),希望资深用户、管理员们 在处理时能考量一下 新用户的“心脏(承受能力)”。对新用户来说,可能突然感到晴天霹雳,还搞不清怎么回事....。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7:10 (UTC)
- (※)注意以下内容转自主编者的讨论页,是主编的意见。(个人观点:侵权指控不管是在理还是诬告,总之如此粗暴的处理方式已经逼走了一个新人,管理员的做法太武断)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6日 (三) 06:32 (UTC)
- 基于好奇,不确知涉及侵权之程度,在下于[1]留言表示以下意见:
- (?)疑问+(!)意见--请问乌拉管理员及其他前辈用户,“本条目大量侵权”的理由是?
- 包括“图片”、“文字”?因为一次回退8万多字元。但从6/28该条目获选优良条目(6/28_5万多字元版本),接着到这几天特色条目提名,有至少超过600次的编辑,每一次编辑所添加的文字量不多,如果是刻意的侵权比较会是几次性加入大量区块文字;但从编辑的时间来看,可以看到两位主要参与者 花费了非常大量的时间与心思,收集了很广泛的资料。
- 从编辑历史来观察,对于乌拉管理员提到“本条目‘大量侵权’的判断”,在下不很明白是怎么做出?(并不是质疑,而是真的好奇...)存在“疑似侵权片段”,与“大量侵权” 是不同的层次,处理方式也不同。是否能指点迷津?
- 另,两位主要参与用户 都在封禁中,看来暂时无法表示意见。
- 从其编辑历史看,在下希望社群对待这样热心的新人用户,能多以鼓励与理解、帮助。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4:05 (UTC)
- (?)疑问+(!)意见--请问乌拉管理员及其他前辈用户,“本条目大量侵权”的理由是?
(!)意见--感谢Wetrace, 本人已决定退出中国维基. 既然乌拉等人认为侵权, 那就让他去认定. 既然他们那么内行, 此条目将来可以烦请他们去扩编. 维基只是义工性质, 我犯不着浪费非休假时间对此事再发表意见. 本条目被乌拉以侵权为由大量删除, 条目内容本身现只剩草稿, 错误百出, 完全失去参考价值. 由于写维基只是义工, 不支薪, 也没任何好处可拿, 我已不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去修正此条目. 反正维基条目本身并不建议被正规的学术论文引用, 条目水准低劣, 错误百出本来就是正常. 但无论如何, 不干我的事. 但我相信, 从今日起, 内行人一进维基看到此条目目前的水准, 保证捧腹大笑之后离开网页. 因为维基的基本精神是"共编", 那只好请那些自以为内行的人去共编吧.—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4年7月16日 (三) 07:30 (UTC)之前加入的。
- (*)提醒--上面的留言,该是此条目主编用户(热心新手) 在灰心、不理解状况、维基规则与处理方式的心情之语,也就是抒发情绪吧。在下其实不赞成全文贴到这里来,其实让彼此可能误会加深。不过还是谢谢关心的用户。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7:33 (UTC)
- 我不是很明白这个ping我干嘛,也不是很明白所说的逼走谁是什么意思:1、主编是因CU结果封禁一星期,这和侵权没有关系;2、侵权只是陈述客观情况,不是在探访或指责动机,主编也并没有因为侵权,就被加重了惩罚,除非有谁要认为一个条目评选中的反对票属于惩罚,所以这是否是“刻意的侵权”到底有什么意义?有谁关心这是有心还是无意吗?3、从上方据称是主编“内人”的介绍来看,主编或是他的“内人”“从念医学院时开始集邮,至今已25年”。他或者她“在其他的线上百科网站中”所看到“邮票类别相关的条目极少且多半素质低落。”所以“很高兴也很惊讶终于能在中文维基百科读到这么高水准的中国邮票类别的邮票条目,尤其又是名震中外的红印花邮票条目。此条目内容充实图文并茂,专业文献与相关参考资料充足并贯穿全文。简言之,这条条目一读便知道是红印花邮票专家出手的专家级作品。”他或者她还胜赞“维基百科不愧是所有线上百科的龙头,条目素质高且专家高手云集。因此,在此投支持票作为鼓励并致上敝人对维基各位专家最深的敬意”。两天前对于维基百科还有如此正面的评价,现今却双双决定要退出,着实令人扼腕。主编醉心邮票,这是件美事,集邮可修身养性,心境平和之下,甚至能达到佛经有云“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的境界。这里为了一个辛辛苦苦的“原创”(侵权)条目如此大动肝火,实在很不值得,让人感到“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从现在的处理来看,不过是暂时去掉了文字,历史版本都还在,随时都可以恢复,如果主编有心,只需重新改写,对语句的结构、文字进行更大幅度的调整。换言之,连重新找一遍资料都已经不需要,需要的只是改写。不过看起来,主编似乎觉得无薪可享,并且自己已经足够专家和内行,所以他人的意见那应该是没有什么价值的。这样的情况下,我对主编还愿意留在这个“人人可编辑”的地方继续改写、扩充的可能性深感忧虑。至于什么地方侵权,只需根据主编所标示的参考文献与原文对照即可。--6+(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7:21 (UTC)
- 抱歉,只是请教一下几位用户。因为在下Wetrace对于侵权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乌拉管理员已经回复说明了。在下想,不是“谁逼走谁”的问题,只是借此例子,思考一下 社群 如何协助 热心但不熟悉方针 的新手、以及处理争议的过程而已。感谢您详细的回应。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7:25 (UTC)
- 我不是很明白这个ping我干嘛,也不是很明白所说的逼走谁是什么意思:1、主编是因CU结果封禁一星期,这和侵权没有关系;2、侵权只是陈述客观情况,不是在探访或指责动机,主编也并没有因为侵权,就被加重了惩罚,除非有谁要认为一个条目评选中的反对票属于惩罚,所以这是否是“刻意的侵权”到底有什么意义?有谁关心这是有心还是无意吗?3、从上方据称是主编“内人”的介绍来看,主编或是他的“内人”“从念医学院时开始集邮,至今已25年”。他或者她“在其他的线上百科网站中”所看到“邮票类别相关的条目极少且多半素质低落。”所以“很高兴也很惊讶终于能在中文维基百科读到这么高水准的中国邮票类别的邮票条目,尤其又是名震中外的红印花邮票条目。此条目内容充实图文并茂,专业文献与相关参考资料充足并贯穿全文。简言之,这条条目一读便知道是红印花邮票专家出手的专家级作品。”他或者她还胜赞“维基百科不愧是所有线上百科的龙头,条目素质高且专家高手云集。因此,在此投支持票作为鼓励并致上敝人对维基各位专家最深的敬意”。两天前对于维基百科还有如此正面的评价,现今却双双决定要退出,着实令人扼腕。主编醉心邮票,这是件美事,集邮可修身养性,心境平和之下,甚至能达到佛经有云“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的境界。这里为了一个辛辛苦苦的“原创”(侵权)条目如此大动肝火,实在很不值得,让人感到“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从现在的处理来看,不过是暂时去掉了文字,历史版本都还在,随时都可以恢复,如果主编有心,只需重新改写,对语句的结构、文字进行更大幅度的调整。换言之,连重新找一遍资料都已经不需要,需要的只是改写。不过看起来,主编似乎觉得无薪可享,并且自己已经足够专家和内行,所以他人的意见那应该是没有什么价值的。这样的情况下,我对主编还愿意留在这个“人人可编辑”的地方继续改写、扩充的可能性深感忧虑。至于什么地方侵权,只需根据主编所标示的参考文献与原文对照即可。--6+(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7:21 (UTC)
- @Wetrace:原来阁下ping了我……须知本人淡出维基百科已一段时间,本人更非阁下所指的“前辈”,只是不想侵权条目成为FA这样荒唐的事发生,才急忙ping所有支持者回来重审。本人的愚见是如每一次编辑所添加的文字量不多,又有参考资料的,该不像侵权,但如上述巡查经验比本人多的用户也推定条目侵权,本人则倾向认同条目为侵权。另上面有人忘了签名,已加{{Unsigned-before}}。--打击破坏者! 2014年7月16日 (三) 07:30 (UTC)
- 已经将管理员的回应,转给主编用户参考了解。谢谢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7:33 (UTC)
- @Wetrace:本人对于条目侵权的缘由也不甚了解,我的反对理由主要是基于删除前的版本。原意并非是要伤害谁,更未带有个人或地域色彩,只是觉得条目水准离FA仍有相当的距离。一点愚见,感谢垂注。--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4年7月16日 (三) 11:00 (UTC)
- @慕尼黑啤酒:--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在下前述留言,并不是说 大家有意去伤害谁,也并非指必然有地域色彩,只是提起一个思考。就个人片面性观察,慕尼黑啤酒 您在社群中的贡献是很获得肯定,您的意见客观性 相对是受到尊重的。谢谢劳费您来此回应。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11:04 (UTC)
- (!)意见--此条目已经由热心用户回复到6/28版本,不过其中许多“百年邮票图片”已经被英文维基删除,经了解 删除理由是“‘图片提供者’自提删除”。看来,应是这位热心新人主编所提供的珍藏图片。在下于此补充说明的目的,只是想避免可能的误会:这些图片的删除,与是否侵权毫无关联。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2:05 (UTC)
结果
编辑- 支持当选:4票
- 反对当选:10票
- 无效票:0票
- 结果: 落选
- 核对者:14.209.171.87(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4: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