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政府机构
司是漢字文化圈國家使用的一種政府單位名稱,在中國古代的三省六部制度中作為「部」之下的分支部門。這種命名方式在現今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越南政府亦沿用,成為部的內部組織單位[1][2]。歐美國家的國務部門下轄機構有時也會中譯為「司」,此類單位包含英語的「Directorate」、「Department」或德語的「Abteilung」等。
澳門及香港
編輯澳門在葡治時期用於普通部門,如「行政暨公職司」;回歸後只有五個主要部門稱「司」,包括行政法務司、社會文化司、運輸工務司等;首長為「司長」,直屬行政長官。
香港在英治時期,「司」是官職名稱,如布政司、財政司、工務司;回歸後,原來的職位名稱改為「司長」或「局長」,例如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工務局局長等;而律政署改稱律政司,「司」變成部門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中國國務院的組成機構——部、委、辦、(總)局的內設機構多數稱作「司」,少數稱作「局」,此外還設有「辦公廳」。同一部委內部的司與局的級別相同,二者差別是「司」為純粹的內設機構,沒有下屬企業事業機構,也不能獨立對所主管的全國本系統本行業發布行政規範性文件,不能直接對外行文,必須通過上級部委辦(總)局的領導簽批後,由辦公廳以部委辦(總)局的名義發文;而部委所屬的「局」具有很大的工作獨立性,具有對所主管的全國範圍內的本系統本行業發布行政規範性文件、對外行文的權力,還往往直轄很多企事業單位。例如農業部漁業局、農業部農墾局、農業部獸醫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交通運輸部公安局、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司法部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無線電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