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支分部局
地方支分部局(日語:地方支分部局/ちほうしぶんぶきょく Chihō shibun bukyoku */?)是依據日本內閣府設置法第43條與第57條、國家行政組織法第9條規定,由國家行政機關(省廳等)為其所掌事務所設立的地方派出機關總稱。
概要
編輯地方支分部局是內閣府、各省、宮內廳、外局於全國各區(關東、近畿等)所設立的地方機關(「局」),其下部組織多設於各都道府縣(「支局」或「事務所」等)。具體名稱與配置則依各府省廳之設置法、組織令、組織規則等規定。外務省、文部科學省等未有管區階級的省廳也可能擁有地方支分部局。
法令上,地方支分部局為其府、省、委員會、廳的本體直屬機關,而非特定內部部局派出機關(例:沖繩綜合事務局為內閣府本府全體的地方支分部局,非內閣府沖繩振興局的地方支分部局)。
其職員因隸屬於國家,為國家公務員。
名稱
編輯為避免與都道府縣組織混淆,冠上地域名時不會加上「都、府、縣」(例:東京國稅局為國家組織,東京都交通局為都組織)。但因北海道是完整名稱無法從名稱上辨別,須個別確認是否為國家機關。
廳舍銘板、海報、信封、電話等向外部展示的狀況下,會將省名冠於前方如「法務省東京法務局」(省名常為小字體)。但在人事辭令、法令等文書上,一般單稱「東京法務局」(此為包括審議會、設施等機關、特別機關、外局等內部部局以外之全體組織的慣例)。但宮內廳京都事務所等去除省廳名就無法辨認的地方支分部局(內部辭令等除外)原則上皆會冠上省廳名。
例外
編輯同屬於中央省廳外局的公正取引委員會、中央勞動委員會,因其地方組織隸屬於事務(總)局下,非直屬機關,因此不屬於「地方支分部局」。人事院為國家公務員法規定的之組織,警察廳、檢察廳 (日本)、海難審判所為特別機關,其地方機關也非屬於「地方支分部局」。因此人事院地方事務局等稱為「地方事務局等」,管區警察局等稱為「地方機關」。高等檢察廳、地方檢察廳、地方海難審判所等司法單位不屬於「地方支分部局」與「地方機關」。
地方支分部局列表
編輯- 以下為法令規定之總稱。
- 個別名稱冠上「北海道、東北、關東、中部(北陸、信越、東海)、近畿、中國、四國、九州」等管區名以「(管)」表示,冠上「北海道、東京、神奈川」等都道府縣名以「(縣)」表示,冠上「東京、名古屋」等市區町村名以「(市)」表示。除北海道外,組織前僅冠地名,不冠上「圈、都、府、縣、市、町」等行政單位文字。此外,也可能加上「東、西、南、北」、「空港」等作為區分。漁業調整事務所依實際名稱註記。
- 總稱冠上「地方」的官署,若是個別名稱去除「地方」(關東信越厚生局等),則在後方加上「※」註記。
- 府省廳中,前方加上「┗」表示該省廳為上一個省廳的下部組織(外局)。
府省廳 | 地方支分部局 |
---|---|
內閣府 | 沖繩綜合事務局 |
┗宮內廳 | 京都事務所 |
總務省 | 管區行政評價局(管) / 四國行政評價支局 / 行政評價事務所(縣) |
沖繩行政評價事務所 | |
綜合通信局(管) | |
沖繩綜合通信事務所 | |
法務省 | 矯正管區(市) |
法務局(市) / 支局(市)/ 出張所 | |
地方法務局(市) / 支局(市)/ 出張所 | |
地方更生保護委員會(管) | |
保護觀察所(市) / 支所(市) |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 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市) / 支局(市) / 出張所 |
┗公安調查廳 | 公安調查局(管) / 公安調查事務所(市) |
財務省 | 財務局(管) / 財務事務所(市) |
稅關(市) / 稅關支署(市) / 監視署、出張所 | |
沖繩地區稅關 / 稅關支署(市) / 監視署、出張所 | |
┗國稅廳 | 國稅局(市、僅關東信越為管) / 稅務署(市) |
沖繩國稅事務所 / 稅務署(市) | |
厚生勞動省 | 地方厚生局(管)※ / 四國厚生支局 |
都道府縣勞動局(縣) / 勞動基準監督署(市) / 公共職業安定所(市) | |
農林水產省 | 地方農政局(管)※ / 各縣據點(縣) |
北海道農政事務所 | |
┗林野廳 | 森林管理局(管) / 森林管理署(市) |
┗水產廳 | 漁業調整事務所(北海道、仙台、新潟、境港、瀨戶內海、九州) |
經濟產業省 | 經濟產業局(管) / 電力、瓦斯事業北陸支局 |
產業保安監督部(管) | |
那霸產業保安監督事務所 | |
國土交通省 | 地方整備局(管) / 國道事務所、河川事務所等 |
北海道開發局 / 開發建設部(市) | |
地方運輸局(管)※、神戶運輸監理部 / 運輸支局(縣、僅北海道內為市) | |
地方航空局(東京、大阪)※ | |
航空交通管制部(市) | |
┗氣象廳 | 管區氣象台(市) / 地方氣象台(市) |
沖繩氣象台 / 地方氣象台(宮古島、石垣島、南大東島) | |
┗海上保安廳 | 管區海上保安本部(第一至第十一) / 海上保安部、海上保安署等 |
環境省 | 地方環境事務所(管) |
防衛省 | 地方防衛局(管、沖繩)※ / 地方防衛支局(管、市)※ / 防衛事務所(市,但是沒有市名而是冠上基地・駐屯地名)※ |
地方支分部局準機關一覽
編輯- 下表的人事院與公正取引委員會、中央勞動委員會的地方事務所等隸屬於事務(總)局,而其正式名稱省略「事務(總)局」(人事院北海道事務局等)則在後方加上「※」註記。
- 總稱含有「地方」的官署,其個別名稱若去除「地方」(公正取引委員會事務總局北海道事務所等),於後方加上「※」註記。
上級廳 | 名稱 | 區分稱呼 |
---|---|---|
人事院事務總局※ | 地方事務局※ | 地方事務局等 |
沖繩事務所 | ||
公正取引委員會事務總局 | 地方事務所※ | 地方機關 |
警察廳 | 管區警察局 / 管區警察學校 | 地方機關 |
東京都警察情報通信部 | ||
北海道警察情報通信部 | ||
復興廳 | 復興局(縣) | 地方機關 |
中央勞動委員會事務局 | 地方事務所(現在僅西日本地方事務所) | 地方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