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大學
朝陽大學,也稱朝陽學院,是一所始創於1912年(民國元年)的位於北京的法律類私立大學,該校由汪有齡、江庸、黃群、蹇念益等人集資創辦,開創了中國現代法學教育的先河[1]:1,同時該校也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最負盛名的法律院校之一[1]:6。1926年,朝陽大學在世界法學會海牙會議上被肯定為「中國最優秀之法律院校」,該校在中國近代法學教育史上享有「南東吳、北朝陽」的說法,以及「無朝(陽)不成院(法院)」的美譽。[1]:6
朝陽大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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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yang University | |
校訓 | 浚哲文明 |
創辦時間 | 1912 |
停辦時間 | 1949 |
學校類型 | 私立大學 |
校址 | 中華民國京兆地方海運倉胡同(—1928) 中華民國北平市東城區海運倉胡同(1928—) |
總面積 | 240畝 |
中國政法大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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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時間 | 1949年11月6日 |
停辦時間 | 1950年3月 |
校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東城區海運倉 |
1949年,朝陽學院被改組為中國政法大學,後於1950年3月關閉。
校址
編輯朝陽大學校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海運倉,曾占地240餘畝,位於朝陽門與東直門之間。校園內舊有廳房繼續使用,另新建教室23所,西部建學生宿舍120間,另建有籃球場與網球場四、五處。[1]:16
中國政法大學的招生
編輯中國政法大學男女兼收,按學習時間長短分為三個部。
第一部的學習期限為四個月,第二部學習期限為九個月,此兩部為培訓班。第三部學習期限為三年,接受正規教育。
歷史
編輯歷史背景
編輯1908年,清政府取消民間興辦法政學堂禁令。1910年11月,北京法學會宣告創立,該學會由汪有齡、江庸、汪樂園、陳鯉庭、王璞川等人聯絡北京的立法、司法界人士共同成立,是中國首個全國性的法學會,該學會還獲得了法學泰斗沈家本的贊助,該學會的首任會長由公推而出的汪有齡擔任[1]:6。此後辛亥革命、中華民國創立,使得中國法律人才需求增加,1912年4月1日,孫中山宣布解除臨時大總統事件發生後,汪有齡等人在北京聯絡法學界人士,主張法治[1]:6。
創校
編輯1912年,蠶學館(現浙江理工大學)一期學生汪有齡開辦朝陽大學,原定校名為「中國大學」,以舊翰林院為校址,而後校址改設在朝陽門內海運倉,因此命名為朝陽大學。[1]:1
1930年,南京政府改革教育體制,因為朝陽大學不足三個學院,因此改稱朝陽學院,但學校一直使用朝陽大學的校印,世人也繼續稱之為朝陽大學。[1]:7
在抗日戰爭其間,朝陽大學先後遷往湖北省沙市、四川省成都和重慶。1945年後,返遷北平。
1949年5月22日,北平軍管會宣布接管私立朝陽學院,計劃在其基礎上籌備北平政法學院[2]。6月至7月,北平政法學院籌備委員會籌備學校建設[2]。8月5日,華北人民政府通知「北平政法學院」改名為「中國政法大學」,並任命謝覺哉兼任校長,李達、左宗綸為副校長[2]。8月15日,中國政法大學接受第一部學生到校入學[2]。
1949年11月6日,中國政法大學(與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沒有傳承關係)在私立朝陽學院原址上舉辦開學典禮,毛澤東親自題寫了校名,朱德、董必武、吳玉章出席典禮。設有:
- 校長:謝覺哉
- 教務處:教務長李達兼,副教務長羅青,秘書長陳傳綱
- 總務處:主任
- 圖書館:館長關世雄
- 一部:主任陳守一,輪訓在職司法幹部
- 二部:主任王汝琪,法律專修科
- 三部:主任冀貢泉,法律本科
- 中國新法學研究院:院長沈鈞儒
1950年3月1日,中國政法大學舉行第一部畢業典禮,典禮結束後第一部學員被分配到全國各地工作,第二、三部與華北大學、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合併進入了中國人民大學。原校址現作為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和北新倉中醫研究院等機構所在地[1]。:7
歷任校長
編輯朝陽大學的歷任校長有:[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