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市

中華民國曾設立的一級行政區

漢口市,通稱漢口郵政式拼音Hankow[1]漢語拼音Hankou),簡稱「」,是中華民國兩岸分治前所設置的12直轄市之一,亦是中部地區4個直轄市之一;因為居水陸運輸交會點,是當時最大內陸商埠。

漢口市
 中華民國
直轄市 (1927-1930, 1947-1949)
1926年—1949年
漢口市

國家 中華民國
面積 
• 
133平方公里(51平方英里)
人口 
• 
749,000
歷史 
• 成立
1926年
• 廢除
1949年
前身
繼承
夏口縣
武漢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市)
今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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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5年9月,設武漢特別市。民國18年6月改為漢口特別市,直隸於行政院。民國19年7月改為省轄市,直隸於湖北省政府。民國29年(1940年)10月3日,汪精衛政權設立漢口特別市。民國32年(1943年)10月19日,汪精衛政權合併漢口市入湖北省。民國36年改為院轄市,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12個院轄市之一,直隸於行政院。

1949年5月1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漢口市。17日,解放軍完全占領武漢三鎮。24日,漢口市與武昌市漢陽縣城區組建新的武漢市[2]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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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時漢口市分為14個區,其中第12、13、14區為郊區,其餘為城區。具體如下:[3]

1946年漢口市行政區劃列表
區號 區名 區轄中心
一區 武聖區 漢正上街
二區 寶善區 漢中街
三區 漢正區 大水街
四區 新安區 民族路
五區 三民區 小董家巷
六區 中山區 鄱陽街(漢口英租界漢口俄租界漢口法租界
七區 大智區 黎黃陂路(漢口法租界
八區 漢景區 漢景街(漢口德租界
九區 和平區 長春街(漢口日租界
十區 雲樵區 華中里
十一區 永清區 憲政一路
十二區 張公區 新馬路
十三區 復興區 劉家廟
十四區 中正區 羅家墩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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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谈“邮政式拼音”邮戳,文末附对照资料. [2020-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3). 
  2. ^ 武汉近代建市及其历史意义. [2012-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2). 
  3. ^ 1946年汉口市行政区划列表. [2021-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8).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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