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格鬥
綜合格鬥(英語:Mixed Martial Arts,縮寫:MMA),又稱總合格鬥技、無限制格鬥、混合格鬥,是一種允許運用多種不同武術的搏擊運動。此類格鬥運動最初被稱為Vale Tudo(巴西葡萄牙語,意即「無限制」),後來改稱為MMA(Mixed Martial Arts),著重於競技運動這一點來宣傳,避免給人過多暴力與血腥的負面形象。
綜合格鬥本身不是一種武術,而是將各種武術混合在一起比賽的模式。混合武術格鬥的意思。
混合武術格鬥是一允許雙方選手使用打擊技、摔技與地板技的比賽。因此,任何一種的武術在這一種極為靈活的規則之下,都可以自由發揮,不受限制。
混合武術格鬥在美國的出現,因為美國種種的「搏擊流派」和「格鬥技法」,認為自己搏擊厲害,在60年代的,不斷的相互跨界擂台才產生的。因李小龍生前提倡跨領域交叉訓練和「無限制」搏擊技術理念,故被譽為「綜合格鬥之父」(Father of Mixed Martial Arts)。[1]
1963年有錄影的第一場美國類似MMA擂台賽,一人戴分指拳套,是Gene Lebell vs Milo Savage的跨界擂台賽,就可以看到其雛形。
在1993年所創立的終極格鬥冠軍賽(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 UFC),更是走上了正規,原本比賽的目的,是想要找出最有效率可以擊敗敵人的武術。但是最後隨著不斷的比賽經驗,創造出了現在的MMA FIGHTING。「MMA」 的名字,是由Jeff Blatnick所命名。他是一位古典式摔跤的奧運金牌選手。
在混合武術格鬥興起的早期非常強調比賽儘量接近實戰,因此比賽規則也儘量簡單,力求無規則,這使得比賽非常暴力血腥。比如早期的UFC比賽,選手不帶任何護具,比賽也沒有時間限制,勝負以一方認輸或失去反擊能力判定,經常有選手在賽場上受傷甚至失去知覺。隨著混合武術的發展,各類比賽也逐步制定了比較詳盡的規則,以保證比賽的公平和選手的健康。
MMA格鬥
編輯MMA格鬥主要由「站立戰」(打擊技 、摔技/投技)與「地戰」(寢技)兩部份組成。
打擊技,指以站立進行打擊的武術,例如:
摔技/投技,指破壞對手站立平衡使其倒地甚至撞擊地面,以此造成傷害的武術,例如:
寢技,指以二人或一人在地上進行纏鬥,以壓制關節技,絞頸降服對手的武術,例如:
MMA中最常出現的招式/技巧
編輯Striking 立技:
- 刺拳(jab)
- 直拳(cross)
- 鉤拳(hook)
- 上鉤拳(uppercut)
- 正踹(push kick)
- 迴旋踢 (roundhouse kick)
- 衝膝(knee)
- 肘打(elbow)
Takedown 令對方或雙方倒地進行「地戰」的技巧:
擒抱:
單腳抱腿摔 Single leg takedown / 雙腳抱腿摔 Double leg takedown
- 抱身摔(Suplex)
Ground Fighting 寢技:
- 優勢位:地面打擊 Ground and pound /騎乘 full mount /側壓 side mount /膝壓制 knee ride /後背位 back mount
- 腕挫十字固(Armbar)
- 三角絞(Triangle choke)
- 後背位裸絞(Rear naked choke)
- 腳跟扭轉(Heel hook)
- 膝十字(Knee bar)
規則
編輯取勝方法
編輯- 對手拍地投降
- 口頭認輸
- 裁判宣布技術性獲勝
- 擊倒(對手無知覺)
- 技術性擊倒(對手失去防守能力)
- 駐場醫生宣布比賽無法繼續進行
- 對手犯規而被取消資格
- 助手丟毛巾棄權
犯規行為
編輯- 攻擊眼球
- 咬人
- 拉扯頭髮
- 用力打開對方嘴巴
- 故意攻擊下陰
- 對手三點著地時使用足球踢或膝擊
- 故意抓住籠子邊緣的網子
- 腳踢對方膝蓋,令對方韌帶受損
- 故意在對方投降後保持絞術
禁用藥物
編輯比賽之前或比賽期間,參賽者使用任何形式的麻醉劑、興奮劑、鎮靜劑、鎮痛劑或酒精類物質,將導致參賽者立即喪失比賽資格並被按照比賽授權委員會的紀律處分。
衣著要求
編輯大多數運動委員會要求男性比賽者赤膊、穿短褲,並在他們的下身佩戴腹股溝保護裝置;要求女性比賽者穿短褲和運動胸罩或其他類似舒適的上衣。此外,運動員(無論男女)還被要求佩戴護齒,以減少打擊對牙齒、牙齦等部位的傷害。[2]
比賽區域
編輯根據綜合格鬥統一規則,MMA比賽或表演可以在環形或有圍欄的區域、籠子中進行,圍欄可為圓形或至少有六角,籠子形狀各異:有些用普通網取代金屬柵欄,有些用八角形(如UFC的賽場),常被稱作「八角籠」或「籠子」[3]。
相關運動組織
編輯世界綜合格鬥協會
編輯國際綜合格鬥聯合會
編輯2012年2月29日,國際綜合格鬥聯合會成立。[4]
安全
編輯自1993年第一屆終極格鬥冠軍賽以來,綜合格鬥比賽發生了巨大變化,特別是隨著綜合格鬥統一規則的出台。MMA中發生的傷害數據仍然很多,因此對MMA安全性的擔憂仍然存在。
傷害率
編輯最常見的身體部位是頭部(受傷比例為66.8%至78.0%),其次是手腕/手(受傷比例為6.0%至12.0%),而最常見的傷害類型是撕裂傷(受傷比例為36.7%至59.4),骨折(受傷比例為7.4%至43.3%)和腦震盪(受傷比例為3.8%至20.4%)[5]。
死亡
編輯自2007年以來,綜合格鬥比賽已有6人死亡。[6]
另見
編輯參考連結
編輯- ^ 被譽為綜合格鬥之父-李小龍以行動實踐自己的理念
- ^ What Gear Do I Need for MMA. Habrok. [January 23, 2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January 21, 2021) (英語).
- ^ Unified Rules and Other MMA Regulations. [July 8,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April 16, 2016).
- ^ International MMA Federation founded. [April 12,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May 20, 2013).
- ^ Roy, Soham; Smith, Lee P. A novel technique for treating auricular hematomas in mixed martial artists (ultimate fighters). American Journal of Otolaryngology. January 2010, 31 (1): 21–24. ISSN 0196-0709. PMID 19944894. doi:10.1016/j.amjoto.2008.09.005.
- ^ Update: Sam Vasquez Dead at 35. Sherdog.com. 2007-12-02 [2013-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