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體例完備的政書杜佑撰。唐德宗貞元十七年(801年)編成,歷時三十餘年。[1]本書記錄上起黃虞(黃帝有虞氏)時代、下迄唐玄宗天寶末年典章制度之沿革,其中於唐代敍述尤詳。本書列為「十通」之一,與《通志》《文獻通考》合稱「三通」。

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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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時,劉秩仿《周官》作《政典》三十五卷。杜佑認為《政典》條目未盡,於是公事之餘,參考《開元新禮》和《五經》以及漢魏以來各家文集、奏疏,拾缺補漏,作成《通典》二百卷,附考證一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法〉〈州郡〉〈邊防〉九門,每門之下又分若干子目。

《通典》體例仿效正史紀傳體中的〈志〉〈書〉,將斷代體改為通史體,專門記載歷代政經等制度沿革變遷的典志體史書。書中不但載入前人的有關議論,而且杜佑在每篇篇首加上序言,有需要進一步解釋或申明的地方特標出「說曰」、「議曰」、「評曰」、「議曰」。《通典·禮二·沿革二·吉禮一》記載:凡義有先儒各執其理,並有通據而未明者,則議之,皆云"議曰"。《華陽國志》載:「猩猩能言,取其血可以染朱罽[2]」;對此,杜佑博考諸書,又遍問胡商,證明無此事。《通典》把《食貨典》放在首位,一改過去先禮樂,後食貨的次序,明顯是受到《管子》一書強調「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的影響,這是以前史書從來沒有的。杜佑重視人口滋息,把原屬地理志的人口內容收入食貨典,單開「歷代盛衰戶口」子目,如《通典》卷七《食貨•歷代盛衰產門•丁中》載:「三國鼎立,戰爭不息。劉備章武元年,有戶二十萬,男女口九十萬。」《漢書》以來的正史大都有「五行志」,《通典》卻沒有跟著迷信,充份說明杜佑的卓識。馬端臨對《通典》評價極高,他認為此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寶,凡歷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

《通典》也有漏抄或誤抄的缺點,例如抄錄《隋書》時把「契弊歌楞」的「楞」誤抄為「槾」。又《漢書》卷九四下《匈奴傳》載:「元帝初即位……郅支單于自以道遠,又怨漢擁護呼韓邪,遣使上書求侍子。漢遣谷吉送之,郅支殺吉。漢不知吉音問……明年,漢遣車騎都尉韓昌光祿大夫張猛送呼韓邪單于侍子,求問吉等……其後呼韓邪竟北歸庭,人眾稍稍歸之,國中遂定。」《通典》「邊防典」刪節為「明年,呼韓邪強盛」,杜佑刪略原文又誤留「明年」,致文義失當;「明年」是指韓昌等人出使匈奴的時間。又「竟北歸庭,人眾稍稍歸之」,《通典》刪為「北庭人衆稍稍歸之」,亦不妥。《通典》解釋「露田」為「不栽樹者謂之露田」,此說欠妥,露田為「還受」之田,不能繼承、轉讓、買賣,亦不能種植桑榆棗果。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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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全書目錄,食貨典十二卷(卷一至十二)、選舉典六卷(卷十三至十八、職官典二十二卷(卷十九至四十)、禮典一百卷(卷四十一至一百四十)、樂典七卷(卷一百四十一至一百四十七)、兵典十五卷(卷一百四十八至一百六十二)、刑法典八卷(卷一百六十三至一百七十)、州郡典十四卷(卷一百七十一至一百八十四)、邊防典十六卷(卷一百八十五至二百)。

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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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佑字君卿,京兆萬年人。以蔭補濟南參軍事,曆官至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太保,致仕,諡安簡。事蹟具《唐書》本傳。先是,劉秩仿《周官》之法,摭拾百家,分門詮次,作《政典》三十五卷。佑以為未備,因廣其所闕,參益新禮,勒為此書。凡分八門:曰《食貨》,曰《選舉》,曰《職官》,曰《禮》,曰《樂》,曰《兵刑》,曰《州郡》,曰《邊防》。每門又各分子目。序謂既富而教,故先《食貨》。行教化在設官,任官在審才,審才在精選舉,故《選舉》、《職官》次焉。人才得而治以理,乃興禮樂,故次《禮》、次《樂》。教化隳則用刑罰,故次《兵》、次《刑》。設《州郡》分領,故次《州郡》,而終之以《邊防》。所載上溯黃、虞,訖於唐之天寶。肅、代以後,間有沿革,亦附載注中。其中如《食貨門》之《賦稅》,載《周官》貢賦,而太宰所掌九貢之法失載。載北齊租調之法,河清三年令民十八受田輸租調,而露田之數失載。錢幣不載陳永定元年制四柱錢法,榷酤不載後周榷酒坊法。《選舉門》不載齊明帝時制士人品第有九品之科,小人之官複有五等法。《考績》不載宋、齊間治民之官以三年、六年為小滿遷換法。《職官門》如《周禮•地官》有舍人上士二人掌平宮中之政,乃雲中書舍人魏置。又《隋書》大業時改內史監為內書監,乃僅雲改「內史侍郎」為內書侍郎。又集賢殿書院載梁有文德殿藏書,不知宋已有總明觀藏書之所。似此之類,未免間有掛漏。《兵門》所列諸子目,如分《引退取之》《引退佯敗取之》為二門,分《出其不意》《擊其不備》《攻其不整》為三門,未免稍涉繁冗。而火獸、火鳥之類,尤近於戲劇。《州郡門》分九州以敘沿革,而信都郡冀州當屬兗,而誤屬冀。又極詆《水經》及酈道元《水經注》為僻書,詭誕不經,未免過當。《邊防門》所載多數萬裏外重譯乃通之國,亦有僅傳其名不通朝貢者。既不臨邊,亦無事於防,題曰《邊防》,名實亦舛。然其博取五經群史,及漢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類相從。凡歷代沿革,悉為記載,詳而不煩,簡而有要。元元本本,皆為有用之實學,非徒資記問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茲編其淵海矣。至其各門徵引《尚書》《周官》諸條,多存舊詁。如《食貨門》引《尚書》「下土墳壚」注,謂「壚,疏也」。與孔疏所引《說文》「黑剛土也」互異。又「瑤琨筱簜」注,筱,竹箭;簜、大竹。亦傳疏所未備。《職官門》引《周官》太宰之屬有司會,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注云:「逆謂受也,受而鉤考之,可知得失多少。」較賈公彥疏頗為明晰。似此之類,尤頗有補於經訓。宋鄭樵作《通志》,與馬端臨作《文獻通考》,悉以是書為藍本。然鄭多泛雜無歸,馬或詳略失當,均不及是書之精核也。」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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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佑著《通典》確立了典制體政書的體例,對後代政書的編撰影響極大,接下來的「三通」、「續三通」、「清三通」,乃至於「十通」完全仿照了《通典》的體例;而且專論制度史的「會要體」,也是受了《通典》的影響,蘇冕之《會要》成於德宗貞元十九年,僅晚《通典》兩年,北宋王溥又據蘇冕《會要》撰成《唐會要》、《五代會要》,此後各代都有「會要」。《四庫全書提要》稱《通典》:「每事以類相從,凡歷代沿革,悉爲記載,詳而不煩,簡而有要,原原本本,皆爲有用之實學,非徒資記問者之可比。」一般將《通典》《通志》《文獻通考》相提並論,合稱「三通」、「前三通」。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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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典》,撫州路刊本,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3]
  • 《通典》,藍格傳鈔元撫州路刊本,明朝年間。[3]
  • 《通典》,福建巡按李元陽刊增入宋儒議論本,明嘉靖年間[3]
  • 《通典》,王德溢等廣東刊本,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3]
  • 《通典》,武英殿三通合刻本,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
  • 《通典》,四庫全書本,清乾隆四十一年。[4]
  • 《通典》,杭州浙江書局刊本,清光緖二十二年(1896年)。[3]
  • 《十通》第一種,《通典》,上海商務印書館刊本,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
  • 《通典》,臺北新興書局刊本,民國四十七年(1958年)。[5]
  • 《通典》,北京中華書局校點本,1988年。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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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杜佑在《進〈通典〉表》中說:「自頃纂修,年涉三紀」。
  2. ^ 罽,音同「紀」,羊毛的織物。
  3. ^ 3.0 3.1 3.2 3.3 3.4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善本藏書
  4. ^ 國立故宮博物館藏書
  5. ^ 5.0 5.1 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藏書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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