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紙傘是源於中國的一種紙製傘,亦傳至亞洲各地如日本、朝鮮、越南、琉球、泰國、寮國等地,並在各地發展出具有當地特色的油紙傘。隨著大陸客家人遷移至臺灣定居,也令中式油紙傘在台灣生根發展。
油紙傘除了是擋陽遮雨的日常用品外,也是嫁娶婚俗禮儀一項不可或缺的物品,中國傳統婚禮上,新娘出嫁下轎時,喜娘會用紅色油紙傘遮著新娘以作避邪。日本傳統婚禮上,新娘也會被紅色油紙傘遮著。琉球古代婚禮上也有用到油紙傘。老人喜好象徵長壽的紫色傘,送葬時則要用白色傘。日本傳統舞蹈也會以油紙傘作道具,茶道表演時有的要用「番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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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軍階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兩次擬議實行軍階制度,一次是抗戰初期的第二次國共合作時期,一次是抗戰勝利後國共兩黨重慶談判之後。兩次擬訂的軍階等級都與當時國民黨軍隊的軍階制度相同,但由於受當時環境的制約,兩次擬訂的軍階制度都未能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加強軍隊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實行軍階制的問題很快被重新提上議事日程。1950年9月總幹部部管理部成立時,就設置了「軍階獎勵處」。1952年冬便著手研究軍階制的問題。1952年11月26日,總幹部部在向毛澤東主席並軍委的報告中,對實行軍階制度準備工作等問題擬制了初步計劃。
當時總幹部部和蘇聯專家初步制定的方案是將軍階設為6等20級。元帥3級:大元帥、國家元帥、兵種元帥;將官4級:上將、准上將、中將、少將;校官3級: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級: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少尉;軍士4級: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級:上等兵、列兵。
1953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階條例(草案)》對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大校一級;將上將、准上將改稱大將、上將;將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改稱大尉、上尉、中尉;其它不變。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布「關於評定軍階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階制,軍階設置上比1953年條例草案減少了兵種元帥、准尉兩級,共設6等19級。
元帥2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大元帥實際未授予);將官4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4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級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士3級: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級:上等兵、列兵。
但實際授銜時,應毛澤東本人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銜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軍階,這是考慮到當時我軍有十幾萬副排級幹部,軍委決定暫時增加准尉銜,以解決副排級幹部的銜稱問題。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階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陸軍上將為我軍現行軍階制中陸軍最高軍階。軍階條例規定,中央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一律授予陸軍上將軍階。陸軍上將還是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階。
海軍上將為海軍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階,也是我軍現行軍階制中海軍最高軍階,一般只授予海軍司令員、海軍政治委員。
空軍上將為空軍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階,也是我軍現行軍階制中空軍最高軍階。空軍上將軍階一般只授予空軍司令員、空軍政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