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论辩,指1965年郭沫若发文称《兰亭序》非王羲之所作引发的学术辩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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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6月,郭沫若在《文物》杂志发表文章《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1]6月10日至11日,《光明日报》全文转载。郭沫若根据1965年南京出土的《王兴之夫妇墓志》、《谢鲲墓志》等墓志,观点是:传世《兰亭序》的作者并非王羲之,推论《兰亭序》的文章和墨迹均是王羲之的第七代孙智永所依托。

南京书法家高二适写就文章《〈兰亭序〉的真伪驳议》,却因各家报社慑于郭沫若和背后撑腰的康生而拒绝刊登。于是高二适将文章寄给时任中央文史馆馆长章士钊。章士钊7月16日将高二适的文章转呈毛泽东——

  润公主席座右。兹有读者江南高生二适,巍然一硕书也(按硕书字出《柳集》)。专攻章草,颇有发明,自作草也见功力。兴酣时并窥得我公笔意,想公将自浏览而喜。此钊三十前论文小友,入此岁来已白发盈颠,年逾甲子矣。然犹笃志不渝,可望大就。乃者郭沫若同志主帖学革命,该生翼翼著文驳之。钊两度细核,觉论据都有来历、非同随言涂抹。郭公扛此大旗,想乐得天下劲敌而周旋之。(此论学也,百花齐放,知者皆应有言,郭公雅怀,定会体会国家政策。)文中涉及康生同志,惺惺相惜,此于章草内为同道。该生来书,欲得我公评鉴,得以公表,自承报国之具在此,其望虽奢,求却非妄。鄙意此人民政权下文治昌明之效,钊乃敢冒严威,遽行推荐。我公弘奖为怀,惟望酌量赐予处理,感逾身受。端此藉叩

  政绥

  章士钊

  谨状

  七月十六日

  该生致钊书附呈,不须赐还。[2]


毛泽东看了章士钊的信及高二适的文后,7月18日回信给章——

……又高先生评郭文已读过,他的论点是地下不可能发掘出真、行、草墓石。草书不会书碑,可以断言。至于真、行是否曾经书碑,尚待地下发掘。但争论是应该有的。我当劝说郭老、康生、伯达诸同志赞成高二适一文公诸于世。《柳文》上部,盼望寄来。”

  同日,毛泽东也给郭沫若发去了一信,内云:

郭老:

章行严先生一信,高二适先生一文均寄上,请研究酌处。我复章行严先生信亦先寄你一阅。笔墨官司,有比无好,未知尊意若何?

  敬颂安吉!并问立群同志好。

  毛泽东

1965年7月18日

  章信、高文留你处。我复章信,请阅后退回。

7月23日,高二适在《光明日报》上发表《〈兰亭序〉的真伪驳议》反驳这种说法,认为郭沫若以两块碑石而断东晋只有隶书一种字体,孤证不立,偏难概全。8月,郭沫若在《文物》发表《〈驳议〉的商讨》。[3]10月,《文物》发表启功《〈兰亭〉的迷信应该破除》、于硕(郭沫若夫人于立群笔名)《〈兰亭序〉并非铁案》。11月,《文物》发表徐森玉《〈兰亭序〉真伪之我见》、赵万里《从字体上试论〈兰亭序〉的真伪》。12月,《文物》发表李长路《〈兰亭序帖〉辩妄举例》。1973年李长路还写了《〈兰亭〉辩妄举例小补》。1966年第1期的《中山大学学报》发表了商承祚《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

关于《兰亭序》真伪的论辩约进行了五六个月,1965年11月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发表后,学界的注意力转移到这一方面。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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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郭沫若在《文物》上发表《新疆新出土的晋人写本〈三国志〉残卷》,再次認定《兰亭序帖》必然是伪迹。[4]

1998年,南京市博物馆再次在南京东郊挖掘六朝古墓群,出土了两方砖质墓志,为与王羲之同代的名臣东晋侍中、广陵人高崧及其夫人谢氏的合葬墓。东晋名臣高崧卒于公元366年,夫人谢氏卒于公元355年,而王羲之卒于公元361年,可以说,他生活在同一时代。这两块墓志上的书法是楷书体,这就更为这场《兰亭序》真伪之辩,提供了重要佐证。在南京周边,还有30块左右墓碑,东晋墓碑出土地点也不只是南京,还有在丹阳马鞍山出土的,从书体上来看,不只是有隶,而且行楷或隶楷兼有。这些考古发现表明:六朝的书体在转型之中,多种书体并存,东晋时期不仅仅只存在隶书,《兰亭序》应该就是王羲之所作。2003年秋,南京北郊象山又发掘了三座东晋王氏家族墓葬,墓志隶书体带楷意,这些都为高二适一派提供了新佐证。

书法家启功晚年在《口述自传》中说:“现在想起来我当时也够胡说八道的了,但不这样写不行。”启功的老师陈垣本来也是主张《兰亭》为真的,当时也只能“赞同”郭沫若的观点,但要他写文章支持,他却搪塞过去了。对于兰亭序的新争论,中国国家图书馆研究员吴元真说:“一个书法家在不同时期写出来的字也会有不同的特点,《兰亭序》确实是王羲之的作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高卫中表示:“《兰亭序》是王羲之的代表作,这一点被历代帝王甚至大书法家们所认同,而就其本身的艺术价值而言,《兰亭序》在中国书法史上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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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亭论辩》,本书是双方文章的合集。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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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物》1965年第6期
  2. ^ 郭沫若、高二适关于《兰亭序》真伪之争. [2022-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0). 
  3. ^ 郭沫若:《〈驳议〉的商讨》,《文物》1965年第9期
  4. ^ 《文物》197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