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教,即禮儀教化,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視名份,又稱名教,即以名為教。禮教思想诞生于西周时期,其本质上是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对性别、伦理、生活方式等的礼仪控制,伴随着宗法制,統治影響着中華文明三千年之久。對名教系統的破壞行為稱為「僭越」。

《孔子家語》稱“敦禮教,遠罪疾,則民壽矣!”[1]凌廷堪说:“上古圣王所以治民者,后世圣贤之所以教民者,一礼字而已”。魏晉時“名教”泛指整個社會人倫秩序。袁燮《又乞歸田裡第一奏》:“公論弗容,士友交謫,皆以為名教罪人,臣實懼也。”[2]

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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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越就是指做出超越自身階級應有的行為,儒家認為這樣會破壞名教系統[3]

最經典也最常見諸典籍的「僭越」就是指顛覆國家政權正統,自立為皇帝的人,比如王莽袁术等人(实际上袁术的僭越并非称帝)。

其他具體的僭越行為有擁有大量兵馬刀甲(不符合身份或詔命者)、私造皇宮和皇帝用品(車乘、冠服、稱號)等。

中國歷史中把商人置放「士農工商」之末也是防止僭越行為的產生。[來源請求]商人的錢和權再大,也不能超越皇家,為皇家服務的士大夫地位最高,而把「投機者」的商人置於農民工匠之下。所以貴族通常不會與商人家庭通婚。[4][5][6]明太祖朱元璋甚至颁令,商人只许穿布衣,不得穿绫罗绸缎。[7]

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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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籍痛斥禮教毒害人民,鮑敬言認為禮教「救禍而禍彌深」。

「吃人的禮教」一語出自吳虞〈吃人與禮教〉一文:

魯迅小說《狂人日記》總結兩千多年的禮教: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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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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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孔子家語》卷三·賢君
  2. ^ s:絜齋集/卷05#又乞歸田里第一奏
  3. ^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措手足。”——《论语·子路》
  4. ^ 《史记·平淮书》
  5. ^ 《汉书·食货志》: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6. ^ 《唐律疏议・诈伪》:身与同居大功以上亲执工商,家传其业不得仕。
  7. ^ 《新历史》:朱元璋让农民穿绸商人穿布. 网易新闻. [2012-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3). 
  8. ^ 《新青年》第六卷第六號(1919年11月1日出版)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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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尚思. 《中國禮教思想史》. 中华学术丛书.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6-12: 277P. ISBN 9787532545162. 
  • 余英時, 〈名教危機與魏晉士風的演變〉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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