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布告板/2013年-2014年存档

主题的范围的界定是否不需要任何可靠来源支持?

Talk:三國志中,用户Msuker认为维基百科的条目如何选材只能是维基编辑的原创研究,子条目的内容可以大段搬到主条目,中立方针中规定的合理的比重不能用来挑战材料在主条目的重要性,因为重要性应该是维基编者的原创研究。

原话是:

  • “原创研究从来是针对观点的内容、来源,而不是话题、选材。任何一个条目的选材,都必然是维基编者决定的,而不是、不需要、不可能由可查证来源决定(否则的话就永远仿效其它出版的百科全书了)”
  • “维基百科从来没有说过必须要其它出版物有收录的内容才能写入”
  • “任何选材决定都是维基编者的原创决定,只要材料本身不是原创研究就不违反维基方针”
  • “中华民国条目当然不应该只写一个县,但是中华民国条目如果目前只有一个县,维基编者应该首先想想是否可以把其它的内容补上,而不是一定把这个县的内容提出删除。”
  • “说简单点,维基的中立是什么都有的中立,而不是什么都没有的中立”
  • “极少数或极有限都是要服从于“著名”的。换句话说,如果真的著名,就不存在什么极有限。还要中立性,你认为不合理比重,那么很简单,请加入内容达成合理比重,而不是删除内容达成合理比重。”
  • “重要性从来不是维基的标准,根本无须佐证。你告诉我有哪一个方针哪一个指引说过内容要有“重要性”?不断捏造规则,不断试图引入中文维基根本不认同没有共识的内容,对于条讨论有什么帮助?”
  • “而说来说去,谁告诉你维基条目的选材(而不是内容本身)要参照任何来源的?哪一条方针?哪一个指引?自说自话”
  • “维基百科:摘要格式并未达成共识,别拿鸡毛出来当令箭”

我的观点是

  • “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可靠来源说了才算。维基不是材料堆放处,不论你是否可以论证陈寅恪的观点的成立与否,在本文讨论他的观点都需要有可靠第二手来源支持其在本文中的重要性,不能光引用只描述这个细节本身,不和其他话题比较的的第一手来源。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只有第一手来源讨论一个和三国志只有间接联系的细节,没有第二手可靠来源证明这是否是三国志研究上的一个重要话题”
  • “如果你找不到任何材料证明这个话题在三国志研究上的重要性,那么在本条目提到就是中立的观点方针中指出的不当篇幅,因为别的可靠来源没有这么做。”

“我没有质疑这些内容本身的中立性和可供查证性——事实上它们在维基上已经有专文论述了,我认为在专文中论述的方式也是适当的。我质疑的是有何根据把这些有专文论述的内容放在本条目内,目前你的主张是“任何选材决定都是维基编者的原创决定”,也就是用你自己的原创研究来作为内容的存在依据,但是原创研究是不能作为条目内容依据的。假如按照你的选材原则,中华民国行政区划里面的所有子条目的内容都可以原文照搬到中华民国这条目,但实际上这明显是违反维基百科:摘要格式的。”

  • “即使这家伙在历史上的地位有牛顿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上或者高斯在数学上的地位重要(很怀疑这一点),我们也没有理由在本文记录他的每一个错误(牛顿爱因斯坦高斯都没有这待遇),即使是他的错误是在研究条目主题的时候发生的。比如如果我是著名历史学家,我在4月1日发表文章认为曹冲称象的故事出于圣经,没有任何别的历史学家支持我的观点,按照编者可以自行决定的的选材标准,我的观点就足以在本文提到吗?-”
  • “陈寅恪的质疑就算站不住脚,对三国志的名声有什么影响?质疑过三国志的又不止他一个,裴松之,王安石,哪个都比他有名多了,质疑的地方也不是像你一样仅限于一段而已,这些人的站得住脚的质疑都不影响三国志受到的评价,陈寅恪的一个被质疑的质疑,支持者除了他本人还没看到别人赞同的观点按照中立方针是应该完全不分配篇幅的,更不用说还夹带反驳他的观点的内容。”
  • “按照中立性方针,陈寅恪的理论和裴松之王安石等人的质疑来说支持人数太少,根本不值一提,更不用说反驳他的主张的衍生观点”
  • “维基百科文章,至少有两篇用来建立知名度的来源,这类来源是对条目进行总体性深入介绍,可以作为分配篇幅的候选。我说的原创研究,是指你在评估何为中立原则中规定的不当篇幅的时候,采取的是拍脑袋的评估方式,拒绝考虑任何可靠来源的篇幅分配(这也代表了你对篇幅是否适当的评估,以及对于不当篇幅的反驳,没有可靠来源支持)。”

“一件事情耳熟能详和要在主条目写是两回事。基本每个人都知道10以内的加减法,你去数学条目去把10以内的加减法都列出来试试?数学条目连加法和减法都没有给予篇幅,更不用说10以内的加减法根本不能代表加法和减法。维基百科上中立方针明明白白写着不当篇幅是不中立,我举出了三国志近代研究证明曹冲称象的研究方向不是你说的重要议题,在这里讨论曹冲称象是不合理的,你却从头到尾就只说“你说合理即合理”,不需要可靠来源来作为你的篇幅合理依据。问题是在这里,维基百科用户不是可靠来源,你说得再多,也不能证明你的主张比我的主张高尚一等,更不用说我的主张是基于有大量拥护者的概要风格指引,你的一些主张,例如“我是著名历史学家,所以即使没有或者只有极少人赞同我的观点,我的观点也可以作为篇幅分配依据”,是明显违反中立方针的。至于为什么要选择最有代表性的论据,去看中学语文书。这个不是原则,不过是常识。维基百科上的文章,至少得有高中生作文的程度吧?”

--Skyfil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1:53 (UTC)

再次捏造我从来没有说过的言论。
我的原话:“我早就说了,任何选材决定都是维基编者的原创决定,只要材料本身不是原创研究就不违反维基方针。”
你歪曲为:“用户Msuker认为维基百科的条目如何选材只能是维基编辑的原创研究
而且,就这个特定诬蔑我已经在三国志讨论页指出过一次:

“目前你的主张是任何选材决定都是维基编者的原创决定,也就是用你自己的原创研究来作为内容的存在依据” ——什么叫偷梁换柱,这就是典范。原创研究方针覆盖内容,而不是选材,不是排版,不是条目内什么东西详细什么东西简略。后面这些都是维基编者决定的,这些决定没有来源,所以叫原创。-Msuker(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08:29 (UTC)

请问你一再歪曲我的言论的用意何在?-Msuk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2:54 (UTC)
还又好意思说维基百科:摘要格式,一个从未达成共识的、落后于时代的不知什么东西。你按照摘要格式去编辑中华民国,坚持了多久就被人回退了?有半天吗?我早就说了,你如果要遵奉摘要格式,只要你能把中华民国条目稳定在32KB以下,我从此不在三国志条目加一个字或删一个字。请。-Msuker留言2013年6月1日 (六) 23:02 (UTC)

發現錯誤-臺中市南屯區是不與龍井區毗鄰

發現錯誤-臺中市南屯區是不與龍井區毗鄰。

已更正。建議閣下可到更適合的地方討論,比如條目討論頁。--Tampioka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4:16 (UTC)

关于词条“伊宁二·五事件”中立性

该词条明显倾向于中国政府之观点 该词条引用说明结尾中国政府之言辞 该词条明确将示威游行称为恐怖袭击

--User:222.175.56.206 2013年8月8日 (四) 03:26

可參考英文條目翻譯之,其中半島電台的新聞或可用。 --❦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1:56 (UTC)

關於某台灣廟宇的條目中立性

台灣苗栗的白沙屯拱天宮,定期媽祖進香活動,認為媽祖是神祇的信徒相信,在擲筊(可能包含其他方式)中,媽祖會藉其結果指示進香行走路徑。但其他宗教、無神論者並不認為被民間信仰信眾認為是神的媽祖會指引道路,比如說他們認為單純和筊杯擲下去的力學過程有關。根據wp:NPOV:「條目內容應該清晰地說明、表達與描述出主題中的爭議,並不對其中任何一種觀點表示贊同」,因此在下曾加上信徒以為是媽祖指示路徑的內容,但被 IP 111.246.210.*(為保護個資故隱匿 IP 部份,下同)回退

因此在下加上了中立性有爭議的模板,明確指出哪一句有爭議,並詳述於討論頁中(可參下個連結)。但 IP 111.252.186.* 卻移掉在下的發言,只留下另一位信媽祖的 IP 122.118.248.* 用戶的支持發言,稱「如果不相信,請可在每年進香中參與扛神轎自己體驗.驗證」,但直接把質疑的討論內容刪掉,不利於討論品質。且該支持方發言者還把 NPOV 模板刪掉

但若是這樣的話,各宗教、思想信者,或信無神論的維基編輯者也倣之,不允許別人更動「我所相信的某某觀點(比如靈魂鬼神不存)是千真萬確,各角度觀之,必為如此」的編輯版本,則維基百科的思想、信仰或宗教類條目必定會引發相當的中立問題。而不才因時間考量,也無法因應於回退、關注該條目的變動。不知各位維基先進有何辦法、措施,或伸出援手,感謝。--Tampioka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3:34 (UTC)

破坏他人留言:
擅自刪除或修改別人在討論頁中有签名的留言及評語,歪曲其意思。……
當您可辨認出哪些不是、哪些是破坏类型之後,可處理之--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日 (日) 09:31 (UTC)

台灣人是不是支那人?的觀點

請各位前往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謝謝--B3430715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4:30 (UTC)

佔領中環的條目中立性

佔領中環 的條目經User_talk: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不停加入 1)佔中由英美勢力在背面支持,更與台獨人士合流 2)法律責任 3)港人不支持佔中 4)顏色革命、阿拉伯之春 等內容,似乎是以一堆中共立場的觀點來寫的。本人不知如何改寫為更中立的條目。請求各位維基人伸出援手,感謝。--風神路過留言2013年10月27日 (日) 05:04 (UTC)

马英九与独裁者

Talk:獨裁者#增補:馬英九被指為獨裁者。--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1:20 (UTC)

目前條目已全保護,沒有立即中立觀點問題,我也留言只要維基百科:歸屬潛在偏見就可以了。--❦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3日 (六) 10:44 (UTC)

棒球名人堂

請教各位,棒球名人堂這個條目名稱,我認為涉及地域觀點,是否應該更名為美國棒球名人堂?或是有其他名稱?--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8:16 (UTC)

原文名稱是“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 and Museum”,沒有提到“美國”。何況現在並無歧義,就算有歧義也應該命名為“棒球名人堂 (美國)”。比如“國會圖書館 (美國)”也是同樣的情況,只是因為有歧義才加上“美國”的後綴。-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3:58 (UTC)
提出這個討論並不是因為它有歧義,而是應該避免地域觀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5:10 (UTC)
這並非是否含有地域觀點的問題。該名人堂的全名就只是“National Baseball Hall of Fame and Museum”,沒理由子虛烏有地加個“美國”的前綴。-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5:23 (UTC)
正如“清華大學”就是“清華大學”,並不因為它處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該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清華大學”,“牛津大學”也不叫“英國牛津大學”,這些只會是原創名稱。-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5:28 (UTC)
在台灣並不譯為棒球名人堂或國立棒球名人堂,多稱美國棒球名人堂或美國職棒名人堂。請參閱美國國家棒球名人堂博物館美國棒球名人堂。--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5:30 (UTC)

(!)意見:命名的問題應該也要看目前有的條目的命名狀況,目前主要的棒球國家以「棒球名人堂」為名稱的單位似乎沒有,而日本有一類似單位但其名稱為野球殿堂,所以這種情況只要同頁消歧義就好,若以後真的有其他如台灣等國家的「棒球名人堂」設立如[1]所述,到時再看是否有平等消歧義的必要。目前的命名無中立性的問題,只是有消岐義的不同意見。先以{{About|美國的棒球名人堂|日本的棒球名人堂的正式名稱|野球殿堂}}同頁消歧義就好。 --❦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9日 (四) 15:39 (UTC)

Re.

  1. 美國職棒大聯盟,英文直譯也只是大聯盟。在美國內部,不用冠上國名也知道那是自己的,但是這個假設在其他國家不一定成立。冠上美國只是方便辨識,以及避免地域中心。我提出這個討論的重點,不是因為有歧義才提出。
  2. 舉日譯為例,日本譯為アメリカ野球殿堂,加上美國作為修飾。日本的野球殿堂,在譯為英文時,也被加上Japenese修飾,譯為Japanese Baseball Hall of Fame。--Alfredo ougaowen留言

(!)意見英文維基的做法應該是根據en:WP:NCDAB的Natural disambiguation,因為en:Baseball Hall of Fame有歧義,未必與地域中心有關。--Quest for Truth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15:38 (UTC)

(!)意見重申以來源為基礎,另見石油幫愛國主義教育活動。--❦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11日 (六) 02:07 (UTC)

(!)意見再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en:Commerce_and_Economic_Development_Bureau兩例子。--❦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12日 (日) 03:44 (UTC)

關於詞條「中國人權律師」中立性

該詞條明顯傾向於中國政府之觀點 該詞條之引言帶有強烈的中國政府之觀點 --Kevinkwokchuen(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6:41 (UTC)

已恢复--Zetifree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4:4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