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1年11月

最新留言:MINQI在3年前发布
只靠方针指引,怎么能编好你维呢?Fire Ice 2021年10月31日 (日) 07:45 (UTC)
哪條方針?刪除張國安又怎麼能編好?只會拉低你維質量--平埔人非台灣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12:28 (UTC)
这年头还有不靠方针指引随意扣帽子给他人的人,所以这是纯粹在排挤不同观点的人吗?还有这条目他哪里触犯了3RR,张国安怎么低质量了?Win7爱上ME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17:38 (UTC)
张国安来源何以低质量,有编者已在讨论页做了详细的讨论,我暂且agf你未看到,或者不了解古史辨派,或者论文读得很少,在我看来,稍有学术阅读的人都能看出这个来源质量有多低了。Fire Ice 2021年11月1日 (一) 03:56 (UTC)
原創研究?某些编者因為不認同某個觀點就是低質量、可以謾罵(比如在討論頁) 、刪除相關内容,明顯是在拉低你维質量。--平埔人非台灣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8:48 (UTC)
你维筛选来源,就是要靠原创研究,这是责无旁贷的。何况现在并没有删除内容,提报只是为了扩大讨论并得出结论。话不多说,还是等管理员裁决吧。Fire Ice 2021年11月1日 (一) 09:36 (UTC)
哪條方針規定的「責」説「需要刪除或壓縮到最低引用限度」?某些编者按自己喜好來篩選來源刪除内容,這種提報本身就是偽命題。--平埔人非台灣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2:19 (UTC)
和群友讨论认为该情况符合wp:DUE,即张国安来源内容应占合理比重。Fire Ice 2021年11月1日 (一) 15:11 (UTC)
不見得,來源[19]的比重更多,張國安對古史辨的評價有部分是描述為何疑古的原因,將相關觀點分類為多數、少數並不確切,不存在需要壓縮到最低引用限度,而現在占全文比重低於十分之一,還沒有多到不合理的程度。--平埔人非台灣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4:23 (UTC)
  • 处理:
  • 新堀江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字的唸法讀音,字典都有明載,而不是自已覺得該念什麼就唸什麼,讀音爭議的部份都已經直接列在條目內,讓讀者自己判斷,而不是一直刪掉混淆視聽,這個條目一直有人在修正,可是一直不段的被Tenbeens使用者破壞,早期長輩就是以ㄎㄨ江稱之,後來很多人唸錯才會有ㄐㄩㄝˊ的音,現在知道唸錯,應該是改回正確的唸法,一直把對的讀音改成錯的不知為何
  • 提報人:2001:B011:C000:5333:916A:28CA:E782:A59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09:25 (UTC)
  • (:)回應
  1. 當地人和各大媒體都是說「ㄐㄩㄝˊ」,市府也承認這讀音(請見);反倒是「ㄎㄨ」這讀音缺乏使用上的證據。
  2. 其實不應該光以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作為判斷讀音正確與否的唯一依據。否則難不成馬偕的「偕」讀成ㄐㄧㄝ,在審音修改之前就是訛讀嗎?台州市的「台」讀成ㄊㄞ也是訛讀嗎?
  3. 地名用字混同在臺灣相當常見,好比說許多地名有「陂」(ㄆㄧˊ)的,在後來都被寫成了「坡」;而關於「堀」被寫成「崛」這種現象也不光是在新堀江才出現,好比說大水堀(今麒麟潭一帶)常被寫成「大水崛」、水堀頭也是常被寫成「水崛頭」。詳情請查閱地名資訊服務網
  4. 我不是在「破壞」條目,請將這種字眼收回去。-- 天秤P Iūstitia | Spēs 2021年10月30日 (六) 09:35 (UTC)
    1.台語都唸ㄎㄨ,怎麼會說缺乏使用上的證據。你知道「ㄐㄩㄝˊ」這個字台語不唸ㄎㄨ嗎?
    2.不是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而以,就算是對岸的字典,這個字也不會有ㄐㄩㄝˊ的讀音。崛的意思是上升,堀的意思是洞或凹陷,兩個字字意相差十萬八千里,不可能混用。
    3.以前不知道這個字唸錯,現在可以更正,之前有很多人把唸法爭議列出來一直被你刪掉,為什麼要以你的看法為看法。
    4.你有沒有發現在這條目就你一直在修改。--2001:B011:C000:5333:916A:28CA:E782:A59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0:02 (UTC)
  • (:)回應
  1. 缺乏使用證據的是華語「ㄎㄨ」這個讀音,並不是臺語讀音,請不要偷換概念;而且「堀」在臺語讀 khut(ㄎㄨㆵ),不讀 khu(ㄎㄨ)。
  2. 什麼叫做「不可能混用」?請閣下不要無視多數人慣用讀音,還有臺灣的地名用字不乏混用的事實,請正視在下方才提出的論據。好比說「陂」(華語讀ㄆㄧˊ)是埤塘的意思,許多地名都在1920年地方改正後寫成了「坡」(華語讀ㄆㄛ),請問這會讓地名含意從此變成一處坡道嗎?
  3. 市府都承認那個字能讀「ㄐㄩㄝˊ」了,即使寫成「新崛江」也並不能代表那是訛寫,充其量是俗寫,閣下為什麼如此武斷,一口認定那是錯誤讀法和寫法?而且說真的,「唸法爭議」不必單獨拉出來在章節上提,大不了使用註解就行了。
  4. 既然在下有論據,那為什麼不能修改條目內容?另外,煩請閣下注意善意推定原則。-- 天秤P Iūstitia | Spēs 2021年10月30日 (六) 13:47 (UTC)
    很多人把維基百科當成教科書看待,即然是百科全書,應該要傳遞正確的東西,條目裡面有寫到,今常寫作新崛江,堀這個字既然沒有ㄐㄩㄝˊ的讀音,為什麼一要幫它標記錯誤的讀法,而不是乾脆把條目直接改成新崛江--2001:B011:C000:5333:916A:28CA:E782:A59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9:54 (UTC)
    我可以用註解的方式將唸法爭議補上,可以請你不要再退回好嗎?--2001:B011:C000:5333:916A:28CA:E782:A59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20:42 (UTC)
  • (:)回應:什麼是「正確的東西」?為什麼閣下要不斷迴避在下所提出的論據和反駁?請問閣下有謀求共識的意願嗎?再次強調,「堀」讀ㄐㄩㄝˊ縱然不是教育部所編審的發音,但好歹這已經是民間行之有年、慣用已久的語音,就連市政府設置的路牌當地商店街永續發展協會都是使用ㄐㄩㄝˊ這個讀音;光因為教育部審音而硬是改標ㄎㄨ,這理由反倒不夠充分有力。此外,在下還是認為註解內容還是要經過討論,再放上去會比較好。-- 天秤P Iūstitia | Spēs 2021年10月31日 (日) 03:15 (UTC)
    所以你就是想以為的看法為看法而以嘛,回去看之前的編輯記錄,只要有提到ㄎㄨ這個讀音都會被你刪掉,不管是用補充的還是其它任何形式;如果沒有共識,為什麼不讓意見相反的一方把看法也一起列出來,這樣還敢說這是有謀求共識的意願--2001:B011:C000:348F:1925:EB18:140D:EBB0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12:21 (UTC)
  • (:)回應:請閣下搞清楚,在下雖然也知道閣下的編輯並非出於惡意,但維基百科的條目內容不應該闡釋編者自己的觀點,所以在下才回退閣下的編輯;即便在下所提出的論據在這邊也都擺給閣下看過了,但閣下仍不去面對這些事實。在閣下理據支撐薄弱的情況之下,請問所謂「高見」是要如何讓人信服?-- 天秤P Iūstitia | Spēs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58 (UTC)
    理據支撐薄弱?各種字典上這個字的讀都是ㄎㄨ,這樣叫理據支撐薄弱喔--2001:B011:C000:348F:1925:EB18:140D:EBB0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0:53 (UTC)
    直接把讀音標在新堀江入口裝飾牌樓,不知這樣算不算理據支撐;「堀」在臺語讀 khut(ㄎㄨㆵ),如果唸「ㄐㄩㄝˊ」,台語根本不可能會有khut(ㄎㄨㆵ)的讀音,這不是偷換概念,而是你不想承認而以,就算提出理據支撐又如果,反正你只想讓你的看法出現在詞條而以;讀者有知的權利,就算這個字在這裡屬於特殊用法好了,字它原本的讀音也不應該被抹煞,就算現在你比較霸道,以後還是會有人不斷的編輯這個詞條,為什麼不能把它標示說明清楚--42.74.246.136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2:09 (UTC)
  • (:)回應
  1. 「Shinkuchan」是音譯,不是轉寫拼音。
  2. 根據臺語韻書《彙音寶鑑》,君韻入聲(韻母為-ut)的字在華語發音為「ㄐㄩㄝˊ」,除了「崛」之外另有「䘿」、「倔」、「掘」等字。敢問閣下哪來的資料,可證明「華語讀『ㄐㄩㄝˊ』的字在臺語不可能讀成 khut」?
  3. 再次強調,請閣下注意善意推定原則,請回歸理性討論,而非揣度對方心思,甚至認為對方的編輯具有惡意和針對性。
  4. 在下從不反對閣下對讀音下註解,但內容需要經過充分討論並產生共識。-- 天秤P Iūstitia | Spēs 2021年11月2日 (二) 12:02 (UTC)

另请注意上方列表可能已含回退过三记录。提醒:2021-10-29是IP用户加入到列表。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3:17 (UTC)
  • 以下是不完全的(部分列出)被提报人在孟晚舟事件的回退列表:
另请注意上方列表可能已含回退过三记录。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0月28日 (四) 06:16 (UTC)
请管理员做出裁决(警告/编辑禁制/封禁/或无效),也请其他人提供判断被提报人是否违反3RR。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0月28日 (四) 15:42 (UTC)

您提到的两个条目都是在 IP 用户加入编辑之后发生编辑战的。按照方针指引,用户的编辑在两次被回退后,就应当暂停编辑、转而先在讨论页开启话题、寻求共识了,而不是坚持自己的编辑。就条目编辑来说,我只能回退。虽然我在摘要中提醒该 IP 用户遵守维基方针,但并未起到作用。我曾尝试提报破坏,但管理员认为“随便删除有来源的内容”不算破坏。不过,我没有照顾到该 IP 用户是新人,没有对其积极引导,是我的问题,在此向各位道歉。作为(半)老用户,要求新用户完全遵循各种方针可能是要求高了点。今天早上,我特意开启了讨论,以弥补我的不足,并意图结束编辑战。
最后我想说的是,编辑战不是我一个人就能造成的,而您只提报我,这不太地道吧?--铁塔留言2021年10月29日 (五) 03:40 (UTC)
Ma3r閣下提到:"最后我想说的是,编辑战不是我一个人就能造成的,而您只提报我,这不太地道吧?",在下感覺問得有道理。--Gluo88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5:56 (UTC)
要求有多高?就在此时,你又以“Ma3r觉得有点乱”直接回退到自己的版本,期间不止在下有尝试编辑,而你直接就回退了?
对于Ma3r称“转而先在讨论页开启话题”,在下特别声明“这个话题”特指在对话页对阁下进行“教导”“指示”(可能包括指控)(详见条目讨论页)。跟编辑内容完全无关,不觉得对条目编辑达成共识有任何帮助,在下亦直接建议Ma3r去user区更“调教”“指导”在下适合。
对于Ma3r称“Ma3r意图结束编辑战”,见其对该页面的又又又一次最新回退,请恕在下愚笨,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意图结束”,一如既往地又又又在理据不足地使用回退代替沟通。
2021年10月29日 (五) 16:07209.141.149.4 讨论‎ 139,379字节 +12‎ →‎背景: 此处为第二次Ma3r对相同内容 没任何理解并且逻辑不合理地情况下 以“Ma3r觉得有点乱”为理由回退,此前已有具体原因说明请Ma3r阅读后再看是否回退(另:Ma3r又又又使用了1个回退。 这里是2+个编辑的2+个修正。)--209.141.149.4留言2021年10月29日 (五) 16:19 (UTC)
最后差点忘了,谢谢 桐生ここ 协助折叠讨论内容让版面更整洁。--209.141.149.4留言2021年10月29日 (五) 16:23 (UTC)
还是烦请尊重方针。编辑维基要求“共识”,如果不能通过编辑达成共识,就只能通过讨论达成共识。至于“理据不足”,这是您的个人观点。在达成共识之前,您都不应该再坚持您的编辑。--铁塔留言2021年10月29日 (五) 20:45 (UTC)
烦请尊重方针,请不要轻易发出类似 “还差一次,您报早了……”之类的言论来表现出阁下对方针的误解程度。在达成共识之前,您都不应该又又又再未经沟通回退他人的编辑。--209.141.149.4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02:19 (UTC)
您搞反了,是您不能坚持未达成共识的改动,而不是别人不能回退。--Ma3r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08:07 (UTC)

  1. Ma3r閣下提到:"最后我想说的是,编辑战不是我一个人就能造成的,而您只提报我,这不太地道吧?", 希望客觀和對Ma3r閣下有公平囘應。
  2. 請注意,在编辑衝突事件, 最后可看出Ma3r的判斷是正確的。 其介入,幫助維基條目正確。 特別是, Ma3r閣下本人上面已經承認“编辑战”; 但另一方的態度在下不敢恭維。仍然處於難於與其做編輯溝通狀態(Talk:新疆种族灭绝指控#关于以色列的一段内容, Talk:新疆种族灭绝指控#關於以色列的一段內容(前傳))。 本事件, 在下認爲Ma3r的判斷(209.141.149.4閣下版本與已給出的來源不符合)是正確的。因在下感覺到了“無理狡辯”(請關注者自行判斷),擔心條目解封后, 該IP用戶違反方針重復加入。
  3. 如沒有公平的判斷,擔憂另一方重複類似上面“IP用户加入无来源内容,_被删后又反复加入”討論描述的“被删后該IP用戶又反复加入”。
  4. 需要甄別IP用戶是否是傀儡? 該IP用戶儘管在今年2021年9月22日才出現編輯,從其發言看: 1. 好像對維基后面多個討論頁面很熟(離第一次編輯才20天左右就開始利用這些頁面),2. 敢於强勢引起或介入數個敏感頁面的編輯衝突(在下還感覺到了“無理狡辯”,請關注者自行判斷, 使社群耗費不必要的大量精力和時間), 3. 熟悉3RR並以此提報編輯衝突另一方,自己還敢於違反3RR, 4.知道用“來源請求”處理還沒有給出來源的陳述,5. 準確知道维基百科:元维基用户查核请求, 不容易啊,不理解這是沒有注冊過ID的新用戶。 在下擔憂是否已經有了需要甄別傀儡的情況 --Gluo88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4:17 (UTC)
    • 提报是因为本人刚好看到有三个回退极为显眼。
    • 被提报人在条目改为符合WP:IMPARTIAL之后仍然持续回退。
    • 被提报人进行先回退,再提出讨论。而且被提报人请求半保护,是有利于被提报人的,而被提报人牵涉编辑战那么应该请求全保护更为公正。
    • 本人认为,有的人一年也不熟悉维基百科,有的人一个月就足以熟悉维基百科,建议您可向对方询问或建议对方注册账号。
    • 而且本人认为,如果编辑战结束,那么可以静待提报存档,但您又延长这个时间了…… (不过今天本人也有编辑这个提报,是因为有人整理了这个提报;而且IP用户加入了新的回退提报,但其实属于修改留言,不过您也修改了本人在新疆种族灭绝指控讨论页的留言,本人不介意两位的修改,但您在新疆种族灭绝指控修改的表格似乎改反了。)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5:04 (UTC)
      1. 可以看到,本人不是質疑最初提報,而是對討論中閣下對問題的囘應. 從上面在下的意見可以看到, 在下對如此結案的擔憂, 延长这个时间來討論問題應該可以吧?
      2. 比如: 1. 從閣下后來找出的數據,是否 209.141.149.4閣下違反方針,進行編輯战。2. “關於User:DavidHuai1999閣下作出“209.141.149.4作出过不符合WP:NPOV之编辑”的斷言”是否有道理? 3. 關於“需要甄別傀儡”,每個意見都有主觀性, 應該聽取社群意見。根據在下所見,擔憂傀儡, 不其他人如何看, 以及還看到有關不解之事。
      3. 希望社群判斷一下在下上面提出討論的4點意見是否應該考慮。 --Gluo88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5:27 (UTC)
        本人认为既然编辑战已经结束,就得写了,提报最初也只是因为看到极为显眼的回退。
        因为看到编辑战持续,以及因为本人上面的回复的第二条,因此才整理回退列表。
        关于209.141.149.4已经有您的意见,这里@209.141.149.4,同本回复第一条,一个字。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5:54 (UTC)
        @桐生ここ關於“您也修改了本人在新疆种族灭绝指控讨论页的留言”, 是修改了表格,以為只是把隨機數換成條目中數是可以的, 抱歉了。以後會避免.
        多謝閣下回復, 可以理解閣下, 是正常的。 目前在下仍然繼續和社群其它的關注者繼續交流, 聽取社群對意見。 --Gluo88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6:04 (UTC)
        回应Gluo88 以上的4点:
        1a.如此页面编辑所记录,此提报(指关于Ma3r这个啦。)最先只包含新疆种族灭绝指控。请问,你和Ma3r 是认为 桐生ここ 应该一开始提报就把自己名字也加上才是“地道”吗? 我认为两位的诉求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请问阁下在我解释后是否有意识到?(需要Gluo88正面回应)
        1b.正如参照我在之前对在此页面提报Ma3r违反3RR的用词,举报只是试图让对方停止“编辑摘要不详述理由”并使用“大量的回退”以保留自己偏好的“可能涉及侵权和NPOV内容”,以及需要停止这种内耗,(存档的链接我不太会贴,存档应该在3RR提报10月份的存档)我作为被Ma3r这种可能不太不礼貌行为不停消磨掉耐性的人来说,用词应属相当克制
        2a. 关于“請注意,在编辑衝突事件, 最后可看出Ma3r的判斷是正確的。” 这句话应我该改为 “我Gluo88 认为 在编辑衝突事件,Ma3r的判斷是正確的” ,有点像为其行为作担保
        2b.关于Gluo88"Ma3r閣下本人上面已經承認“编辑战”; 但另一方的態度在下不敢恭維", 我建议Gluo88 (或者其他关注此事编辑) 可以参考两个条目中在下与Ma3r的编辑摘要,去试图厘清双方产生编辑争议时候,到底哪一方开始有尝试用编辑摘要沟通 哪一方以回退作额度打编辑战在下和Ma3r成为回退的成因很容易可以在条目公开的编辑记录中看出来。(如果各位有其他质疑,欢迎各位到在下IP页面下作具体讨论。),我认为在下用不少的文字和耐心去反驳你和Ma3r的一些“不太结实指控”后的态度算是有耐性了。
        2c.Glu088你多虑了,你说的“重复加入”并不会出现,你大可放心。因为最近从shizhao收到两条信息 (1.一条带原因的封禁信息 2. 一条被申诉后封禁者填写的回执),如果未来有机会编辑此条目,对于此部分争议内容,我会偏向按照shizhao这两条信息,作出对争议部分我的编辑倾由原先的“让步式折中删减”改为“在不影响条目整体中立性的情况下,完全移除疑似侵权内容”的编辑 (简而言之:Ma3r一直以来的不停用回退想保留的部分可能需要另行重写),热心的Glu088可能需要在此过程协助Ma3r其复写以避免出现“可能存在的侵权”
        3.暂时无法回应因为暂时没看懂,(为了方便你Gluo88表达,比如你可以称呼我为 209 之类的)。
        4.1 “需要甄別IP用戶是否是傀儡?” 谢谢你表扬我有读方针。另我记得在 “傀儡”条目里面见过有个图叫不要做別人的扯線布偶,在此觉得Ma3r可能最好自己来解释为什么要回退其他编辑的“折中的编辑”和一定要保留“来源中不存在的NPOV用词”,以及解释本提报里面列出的大量回退。而我认为,你在此大段辩护反而可能会为Ma3r带来麻烦。
        4.2 - 4.3 我的第一反应是 他怎么能回退那么多次 ,明明就是从新闻'原文复制也能天天回退完全不修改,摘要也诉诸情绪说不出个所以然,我见过有个东西叫3RR,我是不是记错了。”另外还有看到他在“被存废的页面讨论他自家个什么'洋洋洒洒论证美国只能压制中国balabala'页面。”对于显而易见的方针发表超独特的见解(此处为轻微跑题)。
        当时我主要是抱着“我这明明是'折中'的编辑也保留了你想引用的两位人士的观点 ”你也硬是要天天回退原封不动重新搬上来。伴随着Ma3r在编辑摘要中各种对我的无理指控以及看到一些显示Ma3r不了解方针的同时意图用编辑摘误导对方(见编辑记录及其编辑摘要)迫于无奈就只随他能一起互R了。(当然,如果期间有其他编辑详述(编辑摘要or讨论页)此段内容为何不需要复写,在此部分重要得一定要全文一字不漏保留的话,我肯定会马上停止的。)所以你不需要有任何担心在下会主动挑起编辑战。我认为自己算固执,但绝对不属于完全无法沟通,也认为坦诚交换意见在维基百科与他人合作编辑的过程中相当重要
        4 在编辑时看到别的条目有用过来源请求,Ctrl-v 很难的吗?我个人会视此为'暗示 或者 不太结实的指控。--209.141.149.4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5:28 (UTC)
      按照方针,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过程应该是这样的(以“我”和“对方”举例):1. 对方编辑;2. 我回退(说明理由);3. 对方修改(根据我的理由);4. 我回退(说明理由);5. 对方发起讨论。这没错吧?在这里,是不是对方在该发起讨论的时候没有发起讨论?是不是我只要回退就行了?对,我是想将对方摒除在编辑之外,因为对方显然没有遵循维基方针。一种可能是,对方还不熟悉方针,也不愿意熟悉方针;另一种可能是,对方熟悉方针,但不愿遵守。不管哪种可能,都构成了扰乱性编辑,这不正是半保护存在的目的么?此外,半保护可能促使对方登录,如果他不是傀儡的话,对他影响不大。--Ma3r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1:17 (UTC)
      经桐生ここ你提醒,细想才发现直接修改列表有不妥,该处为阁下的评论内容在下不应修改,抱歉。--209.141.149.4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5:31 (UTC)
    对,有同感。当我是新人的时候,别人提出什么方针,我都会去好好阅读一下,尽量避免违反方针。但该 IP 用户却非常强势,而且似乎熟悉这些方针,并且知道如何游走在方针边缘。--Ma3r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1:01 (UTC)
    您确定吗,我看该IP用户连方针名字都写错了,第二,如果对方是傀儡,他可以注册账号,半保护也没有用,因此您牵涉编辑战,本人认为全保护更公正。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1:38 (UTC)
    在下覺得除了元維基,難有編輯有能力确定;比如,縂合在下上面提到的和Ma3r閣下提到的疑點,和閣下提到的“IP用户连方针名字都写错了”信息, 閣下能确定不是傀儡嗎。但都可以列出兩方面的理由。--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1:51 (UTC)
    您认为我“有同感”就是我“确定”吗?我有分析:一种可能是,对方还不熟悉方针,也不愿意熟悉方针;另一种可能是,对方熟悉方针,但不愿遵守。全保护没有问题,但应该退回到争议之前的状态。--Ma3r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2:02 (UTC)
    同意应该退回到争议之前的状态。 請查証(Talk:新疆种族灭绝指控#关于以色列的一段内容, Talk:新疆种族灭绝指控#關於以色列的一段內容(前傳)),209.141.149.4版本與來源不一致。 --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2:08 (UTC)
    本人认为
    1. 最后修改这个条目的是您。
    2. 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
    3. 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
    4. 本人也认为争议发生前的版本或许更好,但没有必要麻烦管理员。
    5. 建议在条目讨论页讨论一个月后的编辑取得共识,对于新疆新疆种族灭绝指控的其他部分本人没有兴趣,只关注表格。
    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2:16 (UTC)
    • 本人也是说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最新的修改。 為什麽 "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 1. 我的版本是相對穩定版本,2. 他修改后明確表示不反對再改。 3. 我改后還在討論頁發起討論,他也認同在下給出的修改理据。--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2:48 (UTC)
    • 那么建议您询问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209.141.149.4,因为这部分本人不关心,只表达不要撤销不涉及编辑战的编辑。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2:52 (UTC)
    1. 看來您不願意就您提的"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給出理據。 (“关我屁事主义”幹嘛還“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 )
    2. 您提: “那么建议您询问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 是忽視我的回答(我的版本是相對穩定版本,2. 他修改后明確表示不反對再改。 3. 我改后還在討論頁發起討論,他也認同在下給出的修改理据。)--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2:56 (UTC)
    (:)回應:本人只是以为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是不涉及编辑战的人,因为他曾表示不涉入编辑战,所以做出以上回复,本人认为不应该因为编辑战回退至未发生编辑战的版本导致撤销其他未涉入编辑战人的编辑。如果他是涉及编辑战,建议请他回复他的观点@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对于他的修改本人不关心也不发表评论,本人已经说的争议部分只关心表格部分,请阁下勿强行要求他人的发表评论。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08 (UTC)
    本人也只是您提的"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 才問您的理據。 如您不願意就您提的"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給出理據, 不必繼續回應(注意:本人也同樣以为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是不涉及编辑战的人)。 沒有人能强行要求他人的发表评论, 但也沒有人應該阻止正常質疑。 --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14 (UTC)
    (:)回應:本人已经回应,请问阁下还要我回应几次,因为阁下提议回退版本至编辑战发生前,就是以为他不涉及编辑战,才说不应该撤销他的修改,因为本人认为不应该因为编辑战回退至未发生编辑战的版本导致撤销其他未涉入编辑战人的编辑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21 (UTC)
    (:)回應: 是不是對題的囘應, 社群可見。 已经回应 如您不愿意就您提的"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给出理据, 不必继续回应。 没有人能强行要求他人的发表评论, 但也没有人应该阻止正常质疑。--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26 (UTC)
    (:)回應:您还要我再回应一遍吗?上面已经明显回应了,因为阁下提议回退版本至编辑战发生前,就是以为他不涉及编辑战,提出他也只是举例而已,才说不应该撤销他的修改,因为本人认为不应该因为编辑战回退至未发生编辑战的版本导致撤销其他未涉入编辑战人的编辑,本人也明确表达了对他的修改不关心。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33 (UTC)
    (:)回應:注意:本人也同樣以为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是不涉及编辑战的人。 在此種情況,為什麽不应该撤销他的修改? 如您不願意就您提的(在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是不涉及编辑战的人情況下)"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給出理據, 不必繼續回應。--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38 (UTC)
    (:)回應:本人表示无语……………… 本人在上面已经回应。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46 (UTC)
    (:)回應 是不是对题的囘应, 社群可见。 由您的:“本人认为不应该因为编辑战回退至未发生编辑战的版本导致撤销其他未涉入编辑战人的编辑”,好像推定是“因为编辑战回退至未发生编辑战的版本导致撤销其他未涉入编辑战人的编辑”, 上面以經解釋這個推定不對,您沒有回應。 如您不願意就您提的(在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是不涉及编辑战的人情況下)"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給出理據, 不必繼續回應。 --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49 (UTC)
    你们俩就别吵了,其实你们俩的意见是一致的,就是:只把有争议的部分回退到编辑战之前的状态,对不?--Ma3r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3:59 (UTC)
    • 兩人意见不是一致的。 在下認爲:不涉及编辑战的人的修改, 如有可改進的地方,按正常流程, 是應該可以被修改的。所以, 撤销不涉及编辑战的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只要合理, 應該是可以的(關於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 請注意-在下修改部分: 1. 我的版本是相對穩定版本,2. 他修改后在讨论页明確表示不反對再改。 3. 我改后還在討論頁發起討論,他也認同在下給出的修改理据。)。--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4:06 (UTC)
    • 本人意见是不应该因为编辑争议回退没有争议的部分,跟Ma3r大概相似,但认为没有必要麻烦管理员,因为保护不是对当前版本的认可。而对于Gluo88提出的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修改本人不关心不发布意见,并建议在条目讨论页进行讨论。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4:19 (UTC)
      建议与其停止此部分离题讨论,认为具体编辑内容在讨论页讨论为佳?
      对方相当乐意在此和你聊一整天,这样页面就能足够长长长并充满离题内容。建议折叠此内容并配标题。"折叠一些关于最后版本偏好的离题 内容"--209.141.149.4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5:44 (UTC)
    你们俩就别吵了,其实你们俩的意见是一致的,就是:只把有争议的部分回退到编辑战之前的状态,对不?
    这都能理解错他人的观点,去理解随便一条方针可能都会遇到困难了。--209.141.149.4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6:02 (UTC)
    (:)回應本人意见同樣是不应该因为编辑争议回退没有争议的部分
    • 但上面經多次説明, 1. 回退没有争议的部分的原因不是涉及編輯戰的编辑争议; 2. 而是,不涉及编辑战的人的修改, 如有可改進的地方,按正常流程, 是應該可以被修改的。所以,在條目還沒有保護時, 撤销不涉及编辑战的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只要合理, 應該是可以的。(没有麻烦管理员
    • 桐生君提出“而对于Gluo88提出的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修改”是不對的説法, 正應為桐生君在此処提出(而不是在条目讨论页提出):“不应该撤销User:列宁格勒郊外的护林员的修改”才有後續討論。--Gluo88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4:38 (UTC)

當中包括長時間的 WP:OWN,在聲夢等TVB相關條目添加不恰當的內容或贅寫大量內容,同時嘗試刪除和ViuTV相關的內容。且帳戶有非常明顯的單一用途/目的。—1233 T / C 2021年11月8日 (一) 16:34 (UTC)

  • 黃大仙區議會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離島區議會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用戶於今日多此在無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對頁面進行修改,且紕漏百出,極不完善,經本人多次建議與解釋後仍自說自話態度惡劣。
  • 提報人:Daboluo123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09:05 (UTC)
    民主派一致共識是不參與2021年立法會選舉,因為在新機制下,地區候選人除得到當區100-200選民的提名票外,還需得到選委會5大界別的2-4張提名票。而第5界別屬「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與中央關係極為密切。若一位候選人向第5界別拿取提名票,該候選人即已認同「完善選舉機制」,再不符合身為民主派。
    Daboluo123無視政治現實,多次破壞本人之更改,行為極之不檢點。--210.6.69.200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09:58 (UTC)
    民主派從來都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政治組織/政黨,主流民主派可以決定不參選,但無資格界定他人是否屬於民主派。去年舉行的初選中北區連線羅庭輝、街工梁耀忠等同樣明確表態不服從戴耀廷和民主動力的初選要求。更遑論如今民主派已經沒有任何協調組織,任何認為民主派擁有必須遵守的強制共識都是一廂情願,也請閣下不要再自以為是的做原創研究,破壞維基百科內容,立場新聞等親民主派媒體報道中一樣明確提到譚香文等參選者是民主派。--Daboluo123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22:23 (UTC)
    我覺得這個問題現在還是為時尚早,馮檢基在2018年的補選也因為被同路人批評比寫進中間派,這個問題香港人再討論一下就有結果了,沒必要這樣早改。--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11日 (四) 02:28 (UTC)
  • 处理:

何來有编辑争议,並加入過度詳盡的新聞內容呢?請不要過分解讀方針與指引,將文字內容進行自我審查,閣下目前是遊戲維基規則和不斷刪除重要的內容。本人編輯有關條目長達10多年,是有建設性並符合要求,多年來也沒有用戶舉報。而本人解除一個月封禁後不足一星期,完全感覺被用戶維基跟蹤和騷擾,閣下的舉動是將維基百科的編輯的空間不斷收緊,趕走建設性貢獻者和無謂的檢舉,同時令本人不愉快和嚇阻,喪失編輯意願的意圖。--Wpcpey留言2021年11月16日 (二) 21:00 (UTC)

請Wpcpey君注意:維基百科不是應該甚麼都有,也不是如你將維基百科當成「對抗某某政權的戰線」的地方,閣下仍然顯示將維基百科當成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的態度。閣下近期的編輯未明顯違反方針指引,但明顯走在方針邊緣:包括在九龍塘站 (香港)的來源補充後僅對部分事實進行了查證,但仍然強行保留了不少原創總結的部分,如「另外,車站周邊校府林立,如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均在附近,緊鄰本站的大型購物商場又一城[1]」但後面你那句有關該段重點的利用狀況「也為本站帶來龐大的人流」依然是原創總結,始終遊走在方針指引邊緣,加入一些來源假裝可以查證但事實上還是沒有能夠查證重點內容;又或是閣下在合理使用的態度,合理使用本就不是奉旨要開放給你用,本身也還是一種侵權的折衷行為,本身就應該儘量避免;萬一維基百科被告侵權,你又不用負任何責任,你當然覺得沒問題。你選擇侵犯別家的版權而不會用一些更好的方法如請求授權特許使用,絕對是不可取的態度。--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11月17日 (三) 04:33 (UTC)
請閣下留意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過去多年來有關合理使用是可以接受,有關的管理員也會保留。不過目前在“新維基”的環境下,以往一直可以的東西在今日卻變成不可以,更不斷反覆刪除維基媒體的內容,加上有用戶以多條方針作為理據,對本人進行騷擾下,只能說目前維基的環境的確是編輯15年來最差。而閣下的部分用字,令自己擔心會被一些人有意圖在背後訴諸法律威脅,受害的是本人的安全。至於請求授權特許使用的問題,只靠本人是沒有用的--Wpcpey留言2021年11月17日 (三) 04:59 (UTC)
請Wpcpey留意維基百科不是二手新聞網站,況且閣下在多個條目加入的論證大多數只是一、兩位人士的觀點,並不代表大眾的主流意見,而強行利用來源支持個人的原創觀點並是不明智的做法,但最令本人氣憤的是:閣下依然還是故我、狂妄自負的態度,故請閣下留意。--DarkWizard21留言2021年11月17日 (三) 06:16 (UTC)
如果用你的角度出發,基本上很多東西都不可以提及,大多世界大事也不可以建立條目。再且少數人的意見也是意見的一種,這樣也不提及是不是更不中立呢?你的態度如何,我沒有補充。我只感覺到是對人不對事。而用戶的舉報卻對本人造成壓力和不安。另一方面,像已經不再活躍的香港用戶在2016年所說,“代為改善增加來源是最為正面的做法,這才是對百科有正面意義的工作”。個人認為九龍塘站的內容,部分根本是Argument:关注度例外和“眾所皆知的普遍事實”,難道「句句皆有來源」才是你們的要求?--Wpcpey留言2021年11月17日 (三) 06:28 (UTC)
@Wpcpey 別告訴我你十多年來從來沒有認真讀過可供查證方針。「句句皆有來源」不僅僅是他們的要求,而是維基百科的要求。至少對沒有在香港生活過的人來說,九龍塘站人流眾多並不是「眾所皆知的普遍事實」。--無聊龍·留言·貢獻 2021年11月18日 (四) 14:29 (UTC)
請留意「句句皆有來源」這個說法長期以來社群都有分歧,用戶在過往的討論表示只是為最終目標,並非維基百科的要求。--Wpcpey留言2021年11月18日 (四) 14:31 (UTC)
意见已越来越与提报无关,且已复制至合适处
  • 他很有名吗?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0:20 (UTC)
    西征网亦不是可靠来源啊,是自媒体或者内容农场吧。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0:28 (UTC)
    您连已经存在的讨论(您说的两点均在以往讨论做了说明:1.她很有名虽然比不上胡锡进,但台媒经常点名、BBC、路透社也点名过,维基也有条目;2.西征网是不是可靠来源并无讨论,其有编辑部,其属于泗阳县西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题外话:按某几位说法大陆只有两类媒体:官媒和内容农场;3.宜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亦转载)都没看就在这里以您目前的认知做评判有点不太合适吧?--MINQI留言2021年11月16日 (二) 16:26 (UTC)
    1.她没有司马南之流有名,基本上还是认为只是个微博博主。2.自媒体也有公司,不是有公司的就是媒体。3.本人认为中国有官媒、商业媒体、自媒体、内容农场。4.官方账号亦可能转载一般个人微博,官方转载不能代表有名/非自媒体。5.本人也是详细搜索之后得出结论。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01:51 (UTC)
    1.没有司马南之流有名=她不很有名?几个媒体将其视为典型还不叫有名?再者阁下大可以搜索下孤烟暮蝉,找到约 1,700,000 条结果(google,当然1百70万的结果有重复与错误),就在6天前“阿中飲酒”有关报道中就有被点名。阁下的“基本上”貌似说服力成疑;2.自媒体也有公司,不是有公司的就是媒体。的确,那么目前维基对自媒体是否有规则,能否给个链接?本人找到内容农场却未发现有关自媒体的,先谢;3.您这么认为很好,那么请您佐证其为自媒体或内容农场;4.官方账号亦可能转载一般个人微博,那么就回到讨论中的2021年8月15日 (日) 12:17 (UTC)本人发言,另请注意中国青年网于2016年就称其为知名网络作家”、澎湃新闻只了介绍六人之一的“微博博主@孤烟暮蝉 实名舒畅,时评人、网络作家”,可见其代表性与知名度;5.相信阁下应该已详细搜索,只是有如此结论难免造成类似误会,本人对此次误会表示抱歉。--MINQI留言2021年11月17日 (三) 14:17 (UTC)
    不太清楚這是什麼東西,但拋個方針出來:‘任何人均可自創網站或自費出書,並藉此聲稱自己是某領域的專家。因而,絕大多數個人出版之書籍、業務通訊、個人區域網路站、開放性wiki、網誌、討論區貼文及類似來源均不得被認可為可靠來源。但在某些情形下,個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例如,出版人為受到肯定的專家,從事與條目主題相關領域的工作,並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發表過文章。但是,此類來源的使用需要謹慎,並且如果有關資訊的確值得記載,很可能已有他人做了相同的工作。’你自己看看有沒有符合粗體字的標準--Iridium(IX) 2021年11月17日 (三) 14:35 (UTC)
    被反驳的又拿出来炒冷饭,一如既往地颠来倒去。1.你自己看看有沒有符合粗體字的標準(时评人;《我们需要改变 我们参与改变》——《网络传播》、《你是一个中国人》——《大众日报》)2.证明下宜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账号非可靠来源。--MINQI留言2021年11月17日 (三) 15:23 (UTC)
    1.時評人的領域專業與條目電視認罪(節目製作/警方)沒太大關係,另外大眾日報是省委機關報。受不受認可不說,這裡已有兩個問題
    2.這東西消息可不可靠改變不了對那東西符不符要求的判斷--Iridium(IX) 2021年11月18日 (四) 13:39 (UTC)
    @MINQI 另外我也沒有關注之前討論--Iridium(IX) 2021年11月18日 (四) 13:40 (UTC)
    1.时评人的领域专业与条目电视认罪(节目制作/警方)无关——错误,按此逻辑时事评论员领域专业与任何条目均无关,所以时事评论员任何言论观点均不可出现在维基。电视认罪有关方自被炒作起来就与警方、节目制作方、犯罪者、舆情(时事评论)有关,不然按你逻辑就应仅收录警方和节目组的言论,其他均属于无关,尤其是香港大学讲师等应作为虚假专家看待(不符合其角色的发言、不具有该领域专业之有关的学者所发表);大众日报是省委机关报和第三方出版物、可不可靠无关,所谓已有两个问题根本不成立;
    2.这东西消息可不可靠改变不了对那东西符不符要求的判断,完全无稽之谈,按此逻辑所有新闻媒体引用个人内容均不可使用——这谬论已不是第一次被反驳。
    如果不了解前因后果甚至是已被认可或反驳的内容就盲目参与好听点是凑热闹,难听点就是自以为是——无理亦无礼。--MINQI留言2021年11月18日 (四) 14:38 (UTC)
    1.‘按此邏輯時事評論員領域專業與任何條目均無關,所以時事評論員任何言論觀點均不可出現在維基。’你別打稻草人嘗試打壓對立,政治時事條目不就直接與時事評論有關?你別騎劫我的觀點,也別嘗試把電視認罪節目跳幾級跳到時事評論,時評人的專業根本就是在評論時事而不是在電視認罪節目這個主題,你要用到這種來源就要預料到界線會更為嚴格。
    再者即便我的邏輯真的是‘評論員與任何條目均無關’,你說的東西就像‘因為我說所有正常人都不會吃屎,所以這是錯的不可能的’一樣完全沒前後邏輯關係可言,而有趣的是你常常用這種奇怪邏輯作為你論點,讓人難以理解反駁
    2. 你別再‘按我邏輯’,你說的東西根本就不是我在說的東西,好煩
    @MINQI--Iridium(IX) 2021年11月19日 (五) 07:44 (UTC)
    1.也别尝试把电视认罪节目跳几级跳到时事评论?“电视认罪节目”?创造新名词?电视认罪是在新闻里认罪,节目称不上。“电视认罪”被炒作起来的是否就代表其已经是社会关注点——时事,界线会更为严格不代表达到了要求还要因为某些人的自行解释而不得使用。
    后面那句,哪跟哪?明明就像“你说正常人都以五谷为主食,我说这是错的不可能的,有人以玉米和花菜替代五谷,你说主食就只能是五谷做的面包馒头米饭等”一样,完全先把对方话给扭曲,然后声称你就是这么意思或完全没前后逻辑关系可言,再对对方人身攻击转移话题。
    2.好烦,是你的事,你说了我就能用,并且就是你在说的东西。“说的东西根本就不是对方在说的东西”的是你,你之前至少三次歪曲我说的,然后胡搅蛮缠,请你自知之明。
    你用不着@我,这页面在我监视列表。--MINQI留言2021年11月19日 (五) 13:05 (UTC)
    @MINQI 1. 我哪時候有說過‘所以時事評論員任何言論觀點均不可出現在維基’?你搞什麼稻草人說這是按我邏輯?我說的是‘有人把五谷为主食’,你沒事說我的邏輯是‘所有正常人把五谷为主食’是你扭曲還是我?
    我只問你一個問題:時評人的專業就在評論時事還是在電視認罪?這個條目主題是電視認罪你就好好把焦點放在這主題領域。你既然會說是‘被炒作起後成為時事’,那這件事的性質便已經不再是這條目的主題,你這不跳了一級?這個來源究竟是用來佐證這個電視認罪環節,還是用來佐證被炒作起後成為的時事?既然已經與條目主題差了一層關係還合什麼要求?
    2. B物本身符不符標準關A物可不可靠什麼事?你按什麼我邏輯說什麼東西?一次變三次,三次變五次,不如再吹大點? Iridium(IX) 2021年11月19日 (五) 16:00 (UTC)
    这里不回复,已经在另一处说明。--MINQI留言2021年11月19日 (五) 16: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