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水师协

清代綠營軍事單位,隸屬臺灣鎮,長官職為從二品副將

澎湖水师协台湾清领时期军事组织,隶属绿营福建水师台湾镇[3],始于大清帝国将台厦道建立的同一年(康熙23年,1684年),迄于光绪12年(1886年)调升为澎湖水师镇,存在时间达202年。

清代澎湖水师协镇署,原址坐落于澎湖天后宫西侧,在清末改署澎湖文官厅署日治时期就原址兴建成澎湖厅宪兵队二战之后宪兵队建筑群被中华民国陆军澎湖防卫指挥司令部沿用,用途几经改变,2004年移转予澎湖县政府使用。2020年,改建成洪根深美术馆,现已开放大众参观。[1][2]

澎湖水师协最高武官以副将(从二品)为首,其下设左、右两营,两营各置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兵员共2,000人,哨船共36艘,分为十三处汛守。士兵采班兵制度,即来自福建、广东军队论调台湾,三年一换。乾隆47年(1782年),员额裁减142人,降为1,858人;同治七年(1868年)改制,左、右营裁撤游击、守备,改由都司统率。[4]:169-171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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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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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版图约略分为“藩部”与“关内十八省”,后者约同于明帝国旧有版图,居民以汉族为主,清代沿用明制将汉地行政区分为十八省。而清代在汉地的军事制度则是参考明代边防的卫所兵制,另加改编,由于清代地方军以“营”为基本单位,又以“绿旗”为帜,故泛称“绿营”。[3][5][6]

清廷将汉地十八省境内另划出十一个军区,一个军区横跨一到三个省不等,军区的最军政高长官为“总督”,但有些以省的长官“巡抚”来兼领,以上总督与巡抚皆为文官,不能直接率领绿营的军队作战,一个军区中绿营最高武官为“提督”,提督虽然能直接指挥绿营作战,但平时受到文官总督、巡抚的箝制,此外提督也并非坐镇军队的直接管理者。[5]

扣除军区范围,单就一个省份之内,“镇”才是绿营的最高编制单位,一个省内有若干“镇”,而“镇”辖下又有若干“协”,“协”下设“营”,“营”下又有“汛”或“塘”;“营”为绿营军事编制最基本建制的单位,“营”亦可直属“镇”管辖,不必一定要设“协”。“镇”的最高长官为总兵官,“协”最高长官为副将;一“营”之长官,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中级军官均可出任;“汛”的长官则可由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担纲。[5][3]:43-50

清代为防军权过大、难以节制,建立“回避制度”,但凡副将、参将以上军官,不得在本省任职,游击、都司不得在本籍任职,守备不得在本府任职。千总、把总等下级军官不受本籍回避制度所限,但如若营中士兵升任军官,不得在旧营任职。[5]

此外,除了各级下属单位之外,每个单位长官尚有直属部队,通称“标”或“标营”,例如文官系统的总督有“督标”、巡抚有“抚标”(台湾道道尹也编有“道标”[3]:188-192),军职武官陆路提督、水师提督的“提标”、总兵的“镇标”和副将的“协标”。参将以下所属为营,直接统率一营兵卒,不称营标。[5]

澎湖的战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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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群岛位于台湾海峡中段,东距台湾45公里,西距福建140公里[7],系台湾与福建间之桥梁、重要海防区域,是为兵家必争之地。明万历年间,福建巡抚许孚远建议在澎湖修建城池,增强防务。入清以后,澎湖海防之重要性并未改变,反而愈显重要[8]。在台湾纳入清帝国版图的同一年(康熙23年,1684年),即设置澎湖水师协[3]

澎湖水师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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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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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水师协最高武官为副将,副将直属部队称为“协标”,统率左、右两营,左、右营长官设游击守备各一,守兵员额2,000人(1782年间调降至1,858名),分守十三汛;同治朝后朝廷推行“裁兵加饷”,兵制更易,水师协原游击、守备二职被撤,改由都司出任左、右两营长官。[5][9][4]

上下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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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水师协与其上下级单位[5][9][3]
军区长官 台湾地区长官 澎湖水师协副将 下辖
协标营
  • 副将直属军队
  • 妈宫专汛
左营
(长官:游击或都司)
  • 妈宫新城东汛
  • 嵵里汛
  • 文良港汛
  • 风柜尾汛
  • 八罩将军汛
  • 挽门汛
  • 水垵汛
右营
(长官:游击或都司)
  • 妈宫新城西汛
  • 西屿内堑汛
  • 外堑汛
  • 小门汛
  • 北山汛
  • 吉贝汛

军备编制、俸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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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水师协设协镇(副将)一员,根据胡建伟乾隆34年(1769年)写就《澎湖纪略.武备纪》载录其军备编制、俸饷如下:[9]:151-152

官阶 品秩 人数 每月俸薪[a] 每月养廉银 马干银 米票
俸薪 朋扣银 实领 配分 养廉银 朋扣银 实领 坐马数 草干银
副将 从二品 一员 31两4钱5分4釐8毫 2钱 31两2钱5分4釐8毫 30分 45两 1两5钱 43两5钱 12匹 12两 30票
左营 游击 从三品 一员 19两2钱7分8釐3毫 2钱 19两零7分8釐3毫 15分 22两5钱 7钱5分 21两7钱5分 6匹 6两 15票
守备 正五品 一员 7两5钱5分8釐8毫 2钱 7两3钱5分8釐8毫 8分 12两 4钱 11两6钱 4匹 4两 8票
千总 正六品 二员 4两 2钱 3两8钱 5分 7两5钱 2钱5分 7两2钱5分 2匹 2两 5票
把总 正七品 四员 3两 2钱 2两8钱 4分 6两 2钱 5两8分 2匹 2两 4票
外委千总 二员 1两5钱 5分 1两4钱5分 1分 1两5钱 5分 1两4钱5分 1票
外委把总 五员
额外外委把总 三员 1两5钱 5分 1两4钱5分 1票
步战兵 各官养廉兵 五百员 81 1两5钱 5分 1两4钱5分 1票
实际步战兵 419
守兵 舵工、炊粮 五百员 17 1两 3分 9钱7分 1票
实际守兵 483
右营 游击 从三品 一员 19两2钱7分8釐3毫 2钱 19两零7分8釐3毫 15分 22两5钱 7钱5分 21两7钱5分 6匹 6两 15票
守备 从五品 一员 7两5钱5分8釐8毫 2钱 7两3钱5分8釐8毫 8分 12两 4钱 11两6钱 4匹 4两 8票
千总 正六品 二员 4两 2钱 3两8钱 5分 7两5钱 2钱5分 7两2钱5分 2匹 2两 5票
把总 正七品 四员 3两 2钱 2两8钱 4分 6两 2钱 5两8分 2匹 2两 4票
外委千总 二员 1两5钱 5分 1两4钱5分 1分 1两5钱 5分 1两4钱5分 1票
外委把总 五员 1票
额外外委把总 三员 1两5钱 5分 1两4钱5分 1票
步战兵 各官养廉兵 五百员 81 1两5钱 5分 1两4钱5分 1票
实际步战兵 419
守兵 舵工、炊粮 五百员 16 1两 5分 9钱7分 1票
实际守兵 484

班兵制度与历代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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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标馆匾额。

康熙23年(1684年)将原明郑疆域收入清帝国版图后,采纳福建总督王国安奏议,不直接在台厦道募兵,从福建绿营抽调兵丁来台,以三年一期,更替轮换,确立班兵制度[10],但由于澎湖水域航道复杂,仍募不少当地区居民充员。康熙60年(1721年),台湾当地爆发朱一贵事件,朝廷调整兵丁轮派政策,澎湖水师协左、右两营均由内地水师营分兵抽调,三年一换,渐成定制。[9]:156-158

康熙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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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水师协兵丁定额2,000名,由绿营福建水师系统的福建水师提标营(位于厦门岛[b]、海坛镇、南澳镇、闽安协、烽火门以及金门镇辖下标营抽调补充,四起轮戍、三年一换。[9][11][12]

澎湖水师协 兵卒原营 原水师营位置 抽调兵丁员数 小计
左营 厦门水师提标前营 福建泉州府.厦门岛 战兵95名、守兵97名 小计10营,
共拨战兵419名、守兵483名,
赴澎湖水师协左营操防戍守。
厦门水师提标后营 战兵92名、守兵95名
海坛镇标左营 福建福州府海坛岛 战兵52名、守兵71名
海坛镇标右营 战兵22名、守兵27名
南澳镇标左营 福建漳州府.南澳岛 战兵31名、守兵37名
海坛镇闽安水师协标右营 福建福州府.闽安镇 战兵34名、守兵56名
福宁镇烽火门营 福建福宁州烽火岛 战兵16名、守兵20名
南澳镇铜山营 福建漳州府东山岛 战兵54名、守兵58名
金门镇标左营 福建泉州府.金门岛 战兵12名、守兵11名
金门镇标右营 战兵11名、守兵11名
右营 金门镇标左营 福建泉州府.金门岛 战兵135名、守兵146名 小计8营,
共拨战兵419名、守兵484名,
赴澎湖水师协右营操防戍守。
金门镇标右营 战兵122名、守兵148名
海坛镇标右营 福建福州府.海坛岛 战兵33名、守兵46名
南澳镇标左营 福建漳州府.深澳汛 战兵35名、守兵34名
海坛镇闽安协标左营 福建福州府.定海 战兵47名、守兵60名
海坛镇闽安协标右营 福建福州府.闽安镇 战兵9名、守兵9名
福宁镇烽火门营 福建福宁州.烽火岛 战兵28名、守兵28名
南澳镇铜山营 福建漳州府.东山岛 战兵10名、守兵13名
施公祠所藏重修碑,海坛镇班兵移戍澎湖之佐证。
铜山武圣殿,源自铜山营(漳州东山岛)班兵会馆,后裔尚保留其信仰。
流传妈宫三甲迄今,关于澎湖水师和班兵原乡渊源的俗谚。

乾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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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47年(1782年),澎湖水师协原有2,000名兵丁员额,奉裁142名,又将金门镇标兵(计596名战、守兵[12])移戍安平地区,其缺额数由海坛镇、南澳镇、铜山营各处标兵拨补,凑足新制1,858名兵丁员额之数。[11][4]

澎湖水师协 兵卒原营 原水师营位置 战兵 守兵 总计
左营 厦门水师提标中营 福建泉州府.厦门岛 40 39 1,858名
厦门水师提标左营 46 39
厦门水师提标右营 47 38
厦门水师提标前营 48 38
厦门水师提标后营 56 38
南澳镇标左营 福建漳州府.深澳汛 59 142
南澳镇铜山营 福建漳州府.东山岛 128 149
右营 海坛镇标右营 福建福州府.海坛岛 184 269
南澳镇标左营 福建漳州府.深澳汛 183 89
南澳镇铜山营 福建漳州府.东山岛 52 102
海坛镇闽安协标右营 福建福州府.闽安镇 10
福宁镇烽火门营 福建福宁府.烽火岛 14

同治朝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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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班兵原订三年一换,但自道光29年(1849年)后至同治七年(1868年)间,多年未经轮换,缺额未补、积欠军饷,必须整束,同治新制以裁兵加饷为原则。旧制澎湖左营兵丁额定额原为928名内,奉新章裁撤外额战守兵506名,留营兵数再裁去81名,左营计提报402名;存舵工、炊兵17名,另加稿识3名、字识11名、号令手3名。右营兵丁额定额原为928名内,奉新章裁外额战守兵505名,留营兵数再裁去123名,右营计提报360名;存舵工、炊兵16名,另加稿识1名、字识3名、号令手1名。原左、右营各设游击一员、守备一员,改设置都司一员统率。[4]:179-180

澎湖水师协 兵卒原营 原水师营位置 战兵 守兵 小计
左营 厦门水师提标中营 福建泉州府.厦门岛 16 16
  • 左营提报402名
  • 舵工、炊兵17名
  • 稿识3名
  • 字识11名
  • 号令手3名
厦门水师提标左营 20 16
厦门水师提标右营 20 17
厦门水师提标前营 20 23
厦门水师提标后营 13 24
南澳镇标左营 福建漳州府.深澳汛 23 62[c]
南澳镇铜山营 福建漳州府.东山岛 49 75
右营 海坛镇标右营 福建福州府.海坛岛 59 113
  • 右营提报360名
  • 舵工、炊兵16名
  • 稿识1名
  • 字识3名
  • 号令手1名
南澳镇标左营 福建漳州府.深澳汛 66 36
南澳镇铜山营 福建漳州府.东山岛 19 52
海坛镇闽安协标右营 福建福州府.闽安镇 4
福宁镇烽火门营 福建福宁府.烽火岛 6

汛防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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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澎湖舆图(1885年)

澎湖四面环海,居台湾、厦门汪洋之间,以水汛为重,分为十三澳十三处汛守,而汛守赖以哨船巡防。根据康熙年间哨船编制,澎湖水师协编列哨船36艘,其中大赶缯船10艘、中赶缯船10艘、双帆艍船16艘。左、右营对半各配18艘,左营船只以“绥”字为号,即绥字一号至绥字十八号、右营船只以“宁”字为号,即宁字一号至宁字十八号,随船只日后汰旧更新,编号遂往后递增[9]:160-161,但道光朝之后,为避道光皇帝名讳(汉名旻宁),右营船只编号将“宁”字改成“巩”字[13]:97

澎湖十三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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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纪略》所载康熙朝定制,澎湖水师协左、右两营配兵2,000名(战兵、守兵通算),汛兵自两营抽调而出,派驻澎湖各地汛防计十三处(妈宫新城拆成东汛、西汛)。汛兵为一处常驻兵力,每一汛不时有船只驻港,船上另配有战兵,含驾驶哨船人员舵工、缭手、斗手、碇手四项兵丁,按季需轮流巡哨、出海。[9]:161-163

妈宫汛位于妈宫澳湾(今马公港,含文澳地区),因澎湖水师本标、澎湖厅署、仓库、钱粮以及火药局皆位于妈宫澳湾,同时民居繁浩,亦为厦门、台湾商船出入口岸,独立设妈宫专汛;左营例派战守兵250名、战船8艘、专汛官1名(千总或把总),右营例派战守兵320名、战船9艘驻防、专汛官亦1名(千总或把总),按季赴往各汛轮流更替。[9]:162-165

汛名 辖管单位 营房 烟墩 炮台 驻扎汛兵 驻港战船 巡哨范围
左营 妈宫澳
新城东汛
  • 妈宫专汛
7间 1座 28名 港口常驻战船1艘、船兵50名。
(专汛长官:千总或把总)
嵵里汛
  • 嵵里汛
  • 下辖:
    文良港汛、风柜尾汛
3间 1座 1座 15名 按季派拨战船1艘、
拨千总或把总一员、
船兵60名驻防。
文良港汛
  • 上属:嵵里汛
3间 1座 15名 按季派拨战船1艘、
拨外委千总或外委把总一员、
船兵50名协防。
  • 东:阴、阳诸屿
  • 西:陆路至妈宫汛30里
  • 南:锁管港
  • 北:鸡膳诸屿
风柜尾汛
  • 上属:嵵里汛
3间 1座 1座 10名 按季拨目兵防守。
  • 同文良港汛
将军澳汛
  • 将军澳汛
  • 下辖:
    挽门汛、水垵汛
5间 1座 1座 28名 按季派拨战船1艘、
拨千总或把总一员、
船兵80名驻防。
挽门汛
  • 上属:将军澳汛
  • 下辖:水垵汛
5间 1座 1座 28名 按季派拨战船1艘、
拨外委千总或外委把总一员、
船兵60名协防。
水垵汛
  • 上属:挽门汛
5间 1座 1座 28名 按季拨目兵协防。
  • 同挽门汛
右营 妈宫澳
新城西汛
  • 妈宫专汛
7间 1座 28名 港口常驻战船1艘、船兵50名。
(专汛长官:千总或把总)
内堑汛
  • 内堑汛
  • 下辖:
    外堑汛、小门汛
5间 3座 1座 28名 按季派拨战船2艘、
拨千总或把总一员、
船兵100名驻防。
外堑汛
  • 上属:内堑汛
  • 下辖:小门汛
5间 3座 1座 按季派拨
外委千总或外委把总一员、
哨兵15名协防。
小门汛
  • 上属:
    内堑汛、外堑汛
5间 3座 1座 30名 按季拨目兵防守
  • 东:吼门
  • 西:鼎湾屿
  • 南:-
  • 北:-
北山汛
  • 北山汛
  • 下辖:吉贝汛
11间 3座 1座 100名 按季派拨战船2艘、
拨千总或把总一员、
船兵100名驻防。
吉贝汛
  • 上属:北山汛
5间 1座 50名 按季派拨战船1艘、
拨外委千总或外委把总一员、
船兵50名协防。

上表为《澎湖纪略》所述汛防编制,根据林豪澎湖厅志》叙述,同治朝后推行“裁兵加饷”改革,澎湖各汛兵员额配置时时更易,兵册亦屡屡改动,直到光绪13年(1887年)才较为稳固,但澎湖水师协已先于光绪12年(1886年)升为澎湖镇,故不列。[4]:220

定期巡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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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水师为熟悉环境、海域,并定期操兵演武,每年皆会安排巡哨,巡哨又分水巡与陆巡,举凡路线、出巡时程皆有规定,凡参与游巡的兵丁,出巡一日予一分五釐以为奖励金。[9]:166-168

巡哨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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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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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官 巡哨期间 率领兵船 巡哨范围 会哨
副将 每年农历二月至九月底 4艘 左、右营所辖洋面总巡
左、右营游击
  • 每年农历二月至五月底
  • 每年农历十一月、隔年正月(单月份)
各率4艘 左营舰队于左营所辖洋面分巡,
右营舰队亦然。
  • 每月农历初二,左右营于南势交界花屿会哨兑旗。
  • 每月农历十六,两营于北势交界岛屿会哨兑旗。
左、右营守备
  • 每年农历六月至九月底
  • 每年农历十月、十二月(双月份)
各率4艘

同治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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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澎湖诸岛舆图

同治朝因澎湖水师协撤废游击以及守备,改设都司,其领航日程也有所调整改变,将每年农历正月至六月底编为“上班”、七月至十二月底为“下班”;“上班”由副将负责统巡,“下班”拆分成秋季与冬季,秋季由左营都司统巡、冬季则为右营都司统巡:[4]:228-229

班次 时间 名目 负责长官 率领兵船
上班 每年农历正月至六月 统巡 副将 6艘(船只由左右营各出3艘)
分巡 两营都司 1艘
专巡 两营千把总 1艘
协巡 两营外委千把总 1艘
下班 每年秋季
(农历七月至九月)
统巡 左营都司 6艘
分巡 两营千把总 1艘
专巡 两营千把总 1艘
协巡 两营外委千把总 1艘
每年冬季
(农历十月至十一月)
统巡 右营都司 6艘
分巡 两营千把总 1艘
专巡 两营千把总 1艘
协巡 两营外委千把总 1艘

水巡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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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营路线
起点 航程 登岸 路程 支线航程 航程
妈宫澳 四角仔屿→鸡笼屿→桶盘屿
→虎井屿→八罩金鸡屿
→入挽门港(挽门汛)
挽门汛 挽门港→网垵澳→瓮菜堀
→花宅→水垵→挽门港
南向 挽门港→东屿坪西屿坪→大屿 挽门港→东吉、西吉
→文良港→锁管港、猪母落水
→嵵里汛→鸡笼屿→四脚仔屿港
→驾返妈宫
西向 挽门港→花屿鸟屿、草屿
东向 挽门港→将军澳汛、船蓬屿、马鞭屿
北向 挽门港→金鸡屿
右营路线
起点 航程 登岸 路程 登岸 路程 返程
妈宫澳 巡西屿头
(内堑、外堑)
大菓叶 大菓叶→竹篙湾→缉马湾→小池角
→大池角→小门汛→合界头→横礁
→竹篙湾→大菓叶(登舟)
→巡内港航道至瓦硐港登岸
瓦硐港(北山屿) 瓦硐→通梁→后寮
→大赤崁→小赤崁
→港仔东→崎头→镇海澳
→港尾→城前→瓦硐(登舟)
→巡吼门出洋至吉贝或内堑
内堑
→驾返妈宫澳

陆巡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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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 路程 中继站 路程 中继站 路程
妈宫澳 妈宫澳→文澳→东卫→大城(北)
→隘门仔→林投仔→尖山仔→文良港
文良港汛 文良港(东鼻头烽台眺望香炉屿、阴阳屿)
→菓叶仔→奎璧澳
→白湾坑→湖东→湖西
→红罗罩、青螺仔→西溪
→大武→(沙)港底→
东石→沙港头→鼎湾澳→中墩屿
中墩屿 中墩屿→潭边→港仔尾
→蚱脚屿→东卫→西卫
→后窟潭→妈宫澳
妈宫澳
  • 妈宫港→嵵里汛(乘大杉板船,在嵵里后山登岸)
  • 嵵里汛→风柜尾汛→嵵里汛→井仔垵→猪母落水→锁管港→鸡母坞→铁线尾→乌崁→双头跨(与大城北遥望相对)
    →菜园仔→文澳→妈宫澳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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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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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俸薪包含蔬菜、纸张、心红(朱砂文具)等物
  2. ^ 厦门水师提标的“水师提标营”并不是正式的军事单位;此处“水师提标”系指“福建水师提督”所在的提督衙门(类似提督办公室)。福建水师提督衙门地点设置厦门,而“水师提标”则指“水师提督”直辖的护卫部队,通常分为前营、后营、左营、右营、中营、总计五营,其他军区的提督亦仅有四营或三营的状况。(黄水华,1994:153-154)
  3. ^ 后又把战兵数调降,转为守兵 9 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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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玉璜. 《媽宮(1604-1945):一個臺灣傳統城鎮空間現代化變遷之研究》. 澎湖县: 澎湖县立文化中心. 1998. ISBN 9570215895 (中文(台湾)). 
  2. ^ 刘禹庆. 〈澎湖憲兵隊遺址開放 再添新觀光景點〉. 自由时报. 2017-03-13 (中文(台湾)).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许雪姬. 《清代臺灣的綠營》 "The Green Standard in Taiwan During the Ching Dynasty".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 54. 台北市: 联经. 2015 [1987]. ISBN 9789860459562 (中文(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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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机关:
澎湖军事单位
1684年-1886年
后继机关:
澎湖水师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