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副总统

美利堅合眾國副國家元首
(重定向自美国参议院议长

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英语: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非正式简称:VP / VPOTUS)是美国联邦政府行政分支中位阶第二高的官员,仅次于美国总统;同时在美国总统继任顺序中排列第一。副总统也以参议院议长的身份参与联邦立法机关的运作,以此身份主持(或委托某位参议员主持)参议院相关会议。大多数情况下副总统不会在参议院中投票,除非需要打破票数持平英语Casting vote。副总统还负责主持国会联席会议[5]。美国现任(第49任)的副总统为民主党卡玛拉·哈里斯,于2021年1月20日上任,其搭档的总统为同党的乔·拜登

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现任
卡玛拉·哈里斯

自2021年1月20日在任
副总统办公室英语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参议院
尊称副总统女士(非正式)
尊敬的(正式)
议长女士(参议院内)
阁下(国际往来)
地位联邦政府行政分支位阶第二长官
所属内阁
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家航天委员会
国家经济委员会
官邸天文台环路一号
机关所在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任命者
  • 选举人团
  • 总统选举中所有副总统候选人均未能获得过半数选举人票时,由参议院选出副总统
  • 总统在任而副总统空缺时,副总统由总统提名、参议院确认产生
任期4年1届,无连任限制
设立法源美国宪法
首任约翰·亚当斯[1]
设立1789年3月4日,​235年前​(1789-03-04[2][3]
后继职位第一顺位[4]
薪资年薪230,700美元
网站美国白宫副总统资料页(英文)

美国副总统与美国总统一同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他们都由美国人民选举的选举人团进行投票产生;他们的任期均为四年。[5]196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第2节建立了副总统的继任机制,如果副总统职位出现空缺,总统可提名继任人填补(但需美国国会两院确认)。而此前,无论是副总统接任总统,或副总统去世、辞职,副总统职位于任内不会作出填补。[4]

美国副总统也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法定成员,同时也是史密森尼学会评议董事会的成员。[5]副总统办公室英语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负责协助和统筹副总统的相关职能。该办公室自1787年制宪会议成立以来,副总统职位的作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过去的100年里,副总统职位已经发展成集国内和国外政治政策的权力职位,现在更被广泛视为总统行政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副总统职权在行政分支的扩大;它在立法分支的职权则相应地缩小,例如副总统已经很少主持参议院会议。[6]

美国宪法》并没有明确将美国副总统职位分配到任何一个分支,以致于政治学者就副总统办公室归属哪个政府部门产生分歧:归属行政分支、归属立法分支、两个分支都归属、还是两个分支都不归属。[6][7]副总统归属于行政分支(几乎完全与立法部门隔离)的现代观点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总统与国会将相当大的行政权力分配给了副总统。[6][8]

职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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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大家并没有讨论是否要设立一个“副总统”的职位。直到会议接近尾声时,一个由11人组成的“剩余事务委员会”提出了一个选举首席行政官(总统)的方案。[9]代表们先前已经考虑过有关参议员议长的遴选,决定“参议院应该选举自己的议长”,并且同意将该官员指定为行政分支的直接继任者。他们还考虑了行政分支的选举方式,但是并未就此达成共识。不过这一切在1787年9月4日发生了改变,委员会建议由选举人团来选举美国行政分支的首席行政长官,而每个州的选举人团人数等于该州众议员和参议员人数的总和。[6][10]

拟议的总统选举过程要求每个州选举各州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成员将酌情选择他们个人认为最合格的候选人。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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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因此,担任美国副总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出生时即为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合众国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
  • 年满35周岁
  • 美国居住不少于14年

但与“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的规定不同的是,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没有限制副总统的连任次数。

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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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总统就职必须宣誓的规定不同,美国宪法并无定立副总统的就职官方誓词。

自1789年至今,出现和使用过数个誓词版本,既是副总统的就职誓词,也是其作为参议长代表全体参议院议员和政府官员宣誓的誓词。较为普遍的是自1884年开始使用的誓词版本(括号内文字均无统一规定):

I, (first name last name),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and that I will well and faithfull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n which I am about to enter. So help me God.[11]
我, XXX(副总统的姓名) ,郑重宣誓(或“保证”) ,我将支持并捍卫合众国宪法,抵御内外所有的敌人;我将坚定信念并忠心不二;我愿承担此责任,绝无私心或意图逃避;并将恪尽职守。愿上帝帮助我。

宪法最初的规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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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最早规定,得到第二多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副总统。但是制定宪法时并无考虑到政党组成,因此,1800年就出现了总统和副总统来自不同政党的局面。结果,美国于1804年6月通过宪法第12条修正案,将选举人团的总统及副总统选举分开。

另外,宪法第25条修正案获通过前,如果副总统(因为继任总统职位、去世或辞职)离任,空缺不会于任内填补。根据第25条修正案,如果副总统职位出缺,总统可提名填补人选,但需要得到参议院确认。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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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副总统是在美国总统选举中与总统候选人一起搭档参选的,所以某总统参选人当选后,一起搭档的副总统参选人就随之也当选。

一般来说,总统候选人都会找一些来自党内不同派系的人士(例如来自国家不同地区、或持有不同政见等等)来担任副总统候选人,因而可提高参选团队的代表性。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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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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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副总统职位具有重要权力,被广泛视为行政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代的副总统都是总统重要的执政伙伴、顾问和代表总统出席重要场合。副总统还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法定成员,因此在国安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参议院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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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宪法,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英语: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Senate)。但是副总统在美国参议院内只管理规程事务,而不能提出议案或参与辩论。而且副总统只能于参议院表决中支持和反对票数相同时才可投下关键性的一票。历来投票次数最多的副总统是卡玛拉·哈里斯,自2021年上任至今一共投过33次,打破了约翰·卡德威尔·卡尔霍恩保持了191年的纪录,[12],而美国史上有12位副总统从未需要投下关键一票。

另一方面,副总统亦须于总统大选中主持选举人团的选票点算。2001年,兼任副总统及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阿尔·戈尔宣布自己于总统选举中落败。2021年,兼任副总统及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的迈克·彭斯宣布自己于总统选举落败。

2017年2月7日,副总统迈克·彭斯因参院表决教育部长人事案,结果同意与反对各为50票,最终靠彭斯的一票打破平手僵局,让争议极高的富商贝琪·德沃斯成为教育部长。这是美国国会史上首次在行使内阁提名同意权时由副总统出面使用参议院议长职权投票。

继任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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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副总统是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一旦总统于任内死亡、辞职或被撤职,副总统会立刻继任。所以,副总统经常被指与总统“只有一个心跳的距离”。副总统继任总统的先例于1841年由约翰·泰勒成立,并于196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25条修正案列明。

美国历史上共有8位副总统因总统死于任内而继任,只有杰拉尔德·福特是因为总统理查德·尼克松辞职而继任。因为没有总统被撤职(理查德·尼克松是自己辞职的),所以没有副总统因总统撤职而继位。

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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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美国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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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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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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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age Smith. John Adams: 1784-1826, Volume 2. ACLS History E-Book Project. 2008: 744 [2019-07-26]. ISBN 978159740349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2. ^ Pauline Maier. Ratification: The People Debate the Constitution, 1787-1788. Simon and Schuster. 2011-06-07: 433 [2019-07-26]. ISBN 978068486855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3. ^ March 4: A forgotten huge day in American history. 国家宪法中心.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4). 
  4. ^ 4.0 4.1 Clause VI - U.S. Constitution. 康乃尔大学法律资讯中心英语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9). 
  5. ^ 5.0 5.1 5.2 Vice President. USLegal, Inc.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5). 
  6. ^ 6.0 6.1 6.2 6.3 Todd Garvey. William & Mary Bill. A Constitutional Anomaly: Safeguarding Confidential National Security Information Within the Enigma That Is the American Vice Presidency. Rights Journal: 565-605.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8). 
  7. ^ Roy E. Brownell II. A Constitutional Chameleon: The Vice President's Place within the American System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Part I: Text, Structure, Views of the Framers and the Courts (PDF). Kansas Journal of Law and Public Policy. 2014: 1–77 [2019-07-2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2-30). 
  8. ^ Joel K. Goldstein. The new constitutional vice presidency.. Wake Forest Law Review. 1995, 30: 505 [201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9. ^ Establishing the Electoral College and the Presidency. Teaching American History. [201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1). 
  10. ^ Richard Albert. The Evolving Vice Presidency. Temple Law Review. 2005-01, 78 (4): 811–896 [201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1). 
  11. ^ Oath of Office. senate.gov. Washington, D.C.: Secretary of the Senate. [July 30,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July 28, 2018). 
  12. ^ 33度投票打破參院僵局 賀錦麗創191年紀錄. 台视新闻网. 2023-12-06 (中文(台湾)).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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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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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继任顺序
前任者:
第一 继任者:
美国众议院议长
迈克·约翰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