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泰钊(1959年),检察官中华民国第12任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1]。1985年司法官特考及格,与大法官吕太郎、司法院秘书长周占春同为司法官训练所24期结业,历任云林、屏东、高雄等地检署检察长,后升任金门高等分院、花莲高等分院检察长、法务部政务次长、台北地检署检察长、高等检察署检察长。2022年受总统蔡英文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为检察总长。

邢泰钊
 中华民国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
现任
就任日期
2022年5月8日
提名蔡英文
前任江惠民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9年(64—65岁)
国籍 中华民国
配偶朱富美
学历
经历

基层检察官时期,曾担任主任检察官指挥侦查2000年发生的北市警察掳妓勒赎案,也曾与查缉黑金行动中心联手侦办过前立委、天道盟盟主罗福助

任职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时,侦办过兆丰银行案乐陞案永丰金弊案远雄集团弊案周泓旭案三中案私烟案,后于2020年3月年升任高检署检察长。[2]

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长任内,银行经理诸庆恩被控伪造定存单,判刑后病故,高等检察署多次声请再审均遭驳回。2021年1月18日法务部公布富商翁茂锺与检调、司法人员宴请、馈赠等不当往来调查报告,超过20名检察官、法官遭调查送办。[3]高检署将与翁茂锺有关的怡华公司财务副总吴仙富伪造有价证券自首案、怡安公司内线交易案、诸庆恩伪造定存单案、应华炒股案等4件刑案发回重启调查。[4]

2022年2月16日,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公布检察总长票选推荐结果,邢泰钊得票552票过半,为第一高票,写下票选推荐史上最高得票纪录。[5]2022年4月26日,立法院行使检察总长人事同意权,以同意票65张,不同意票0张、无效票0张,同意邢泰钊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未出席投票。[6]

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任内,主张诸庆恩案为冤案,应受无罪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成功后声请再审,并认为应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防止类似翁茂锺不当接触司法人员导致冤案情形再度发生。[7][8]

2023年宪法法庭判决《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贩卖一级毒品罪最低法定刑为无期徒刑,属部分违宪。邢泰钊为五位声请人提起非常上诉。[9]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司法职务
前任:
江惠民
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2022年5月8日-
继任:
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