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总督

香港英治時期的政府首長
(重定向自香港总督

香港总督(英语:Governor of Hong Kong),简称港督,俗称“督爷”,尊称督宪督宪阁下,前身为香港行政官(共有3任),是英属香港(1841-1997)之行政首长,共历28任,当中第26任总督尤德是唯一一位在任期间逝世的总督。总督是英国君主香港的代表,具有香港政务之最高决策权力,同时身兼香港三军总司令[1]

香港总督
Governor of Hong Kong
末任香港总督彭定康
尊称督宪或督宪阁下
官邸香港总督府
任命者英国君主
先前职位香港行政官
设立1843年6月26日
首任砵甸乍爵士
末任彭定康男爵
废止1997年6月30日
后继职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副职香港副总督(1843年至1902年)
薪资每年港币$3,036,000(1997年)

早期香港总督都是由英国殖民地部(后并入“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官员出任,1971年以后香港总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麦理浩勋爵是第一位;而最后一任总督彭定康则是国会议员出身,曾任保守党主席。

香港总督没有固定任期,在英属时期共28位总督中,除第1至2、3至4任以外,其余每位正任总督的交接皆不是无缝交接,由于总督卸任后便会离开香港返回英国或到其他英国属地休假或出任其他官职,而下一任港督又尚未抵港履新,故此在这段时期会有一至两位署理总督暂代职务。署理总督早期由香港副总督暂代,该职位是由香港驻军司令担任;1870年代香港在远东的军事重要性减退,故此于1870年至1902年改为非常设职位,香港副总督的职位于1902年正式被裁撤。自此,署理总督多由辅政司(1976年改名为布政司,即今政务司司长)担任。

香港总督的象征主要为香港总督旗香港盾徽;香港总督旗曾用过阿群带路图,经过一次修改,而香港总督专用座驾是以圣爱德华王冠[2]作为车牌,以示其代表英国君主。

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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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港督于就职典礼上在首席按察司监誓下,分别宣读效忠誓言、受任誓言及司法誓言三项誓词。[3]
以下誓词以伊丽莎白二世担任英国君主的时期为例: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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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总督礼服英语Court uniform and dress in the United Kingdom#Foreign Service variants,历任港督(郝德杰及彭定康除外)均于就职典礼上穿着,香港历史博物馆

香港总督由英国君主委任,亦只有君主之命令才能将其罢免[4]。1843年,《英王制诰》颁布,宣布设置香港殖民地。实际上,根据英国宪制,英国君主按英国首相之建议任免香港总督[5]:3英国君主是香港的最高统治者,总督则是君主的全权代表,兼任香港三军总司令(Commander-in-Chief of Hong Kong),而在1841年至1857年期间,香港总督更兼任英国驻华全权公使。总督之职位是没有固定任期[5]:3。总督权力极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机关行政局和立法机关立法局,并委任两局的议员。香港最高行政权在于总督会同行政局。总督全权决定任免所有非当然官守行政局议员[1]。在制订政策时,总督根据行政局之建议行事[6]。两局在总督施政上,只会担任顾问及辅助角色。而总督亦为立法局(至1993年止)主席。总督以主席身份主持行政局之会议[7]。在1985年前,所有立法局议员皆由港督委任,直至1991年立法局才第一次以直选选出部分议员。立法局通过之条例草案,须经总督同意才成为法律[8]。换言之,总督对所有议案和法案皆有否决权[9]。在所有重大事情上,总督会先做广咨询,在法律事务总督须尊重律政司之决定,总督极少拒绝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之建议,还须参考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之建议委任法官[5]:3

总督之职权源自《英王制诰》,《英王制诰》指定总督须遵守香港法律[1]。《英王制诰》规定总督在立法、土地批售、法官及公职人员之任命、赦免罪犯及法官之任期等权力[10]。除了两局议员外,总督亦有委派太平绅士的权力和对政府所有公务员(除布政司财政司律政司英国驻港三军司令)进行纪律行动(如罚款)甚至解除其公职。此外,总督亦有赦免囚犯(包括死囚)和免除罚款的权力。更甚的是,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所有官地属英国君主所有,而因为总督为君主驻港代表,所以总督有权将官地授予他人及机构[11](如保良局等)。总督委任各级法官,全权决定任免所有公务员[12]。 总括而言,香港总督比起其他英国属土的总督有更大的行政管治权力[13]。事实上,总督并不能全然独裁行使他全部权力[5]:3

1992年末任港督彭定康上任,大幅改变以往的做法,包括不接受爵士封衔,在就职典礼不穿传统白色港督官服及头戴官帽,只穿着西装;不再兼任立法局主席、取消委任立法局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区议会议员;在宣读《施政报告》后,增设立法局答问大会、市民答问大会,亲自答复议员、市民提出的质询,很大程度将自己“下降”为香港的行政首长[a]

1997年7月1日,《英王制诰》等源自英国之宪法于当日失效,取而代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生效,行政长官代替总督,行政长官之资格、任免、暂代和任期按基本法第44至47、52和53条之规定[5]:3;行政长官职权以基本法为本,附以其他香港立法[5]:3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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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香港殖民地预算(Colonial Estimates Hong Kong)中的薪金表,港督薪水为3000英镑,辅政司(布政司旧称)则为1200英镑。

香港总督义务担任社会上一些团体或组织的名誉负责人,如自梅含理起成为香港童军总会总领袖,自卢吉起出任香港大学校监,其后延伸至香港所有大学。

福利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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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译名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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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早期的港裔移民都是来自香港围村的移民[来源请求]。在《1962年英联邦移民法令》通过前,持有英籍香港居民都享有英国的居留权。不少围村居民为改善生计,都移民到英国谋生。为服务这群不太会英语的香港移民[来源请求],以及为香港当地的传媒服务,由司徒拔爵士起,英国的殖民地部会为全国所有议员和官员编写一份官方译名表。由于香港人普遍使用粤语,官方译名也以粤语的广州音作标准,并且会尽可能将译名汉化,变成汉人常用的二字、三字名称(如诺斯国杨慕琦彭定康等),使香港人有亲切感,并期望香港华人认识并接受英国人的统治。

历任总督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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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肖像 总督 就任日期 卸任日期
香港行政官(1841年-1843年)
1   查理·义律爵士(在任147天)

Sir Charles ELLIOT

1841年1月26日 1841年6月21日
署任   庄士敦(在任1年33天)

Alexander Robert JOHNSTON

1841年6月22日 1842年2月1日
1842年6月13日 1842年12月2日
2   砵甸乍爵士(在任1年317天)

Sir Henry POTTINGER

1841年8月12日 1843年6月25日
香港总督(1843年-1941年、1945年-1997年)
1   砵甸乍爵士(在任317天)

Sir Henry POTTINGER

1843年6月26日 1844年5月8日
2

 

戴维斯爵士(在任3年315天)

Sir John Francis DAVIS

1844年5月8日 1848年3月18日
署任   士他花利少将

William STAVELEY

1848年3月18日 1848年3月21日
3   文咸爵士(在任6年23天)

Sir Samuel George BONHAM

1848年3月21日 1854年4月13日
4   宝宁爵士(在任5年22天)

Sir John BOWRING

1854年4月13日 1859年5月5日
署任   威廉·坚

William CAINE

1859年5月5日 1859年9月9日
5   夏乔士·罗便臣爵士(在任5年187天)

Sir Hercules ROBINSON, later Lord Rosmead

1859年9月9日 1865年3月15日
署任   孖沙

William Thomas MERCER

1865年3月15日 1866年3月11日
6   麦多纳尔爵士(在任6年31天)

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

1866年3月11日 1872年4月11日
署任   威菲路中将

Henry Wase WHITFIELD

1872年4月11日 1872年4月16日
7   肯尼迪爵士(在任4年319天)

Sir Arthur Edward KENNEDY

1872年4月16日 1877年3月1日
署任   奥斯汀

John Gardiner AUSTIN

1877年3月1日 1877年4月22日
8   轩尼诗爵士(在任4年319天)

Sir John Pope HENNESSY

1877年4月22日 1882年3月7日
署任   杜老志

Malcolm Struan TONNOCHY

1882年3月7日 1882年3月28日
  马师爵士

Sir William Henry MARSH

1882年3月28日 1883年3月30日
9   鲍德温爵士(在任2年266天)

Sir George Ferguson BOWEN

1883年3月30日 1885年12月21日
署任   马师爵士

Sir William Henry MARSH

1885年12月21日 1887年4月25日
  卡梅伦爵士

Sir William Gordon CAMERON

1887年4月25日 1887年10月6日
10   德辅爵士(在任3年213天)

Sir George William DES VOEUX

1887年10月6日 1891年5月7日
署任   白加爵士

Sir George Digby BARKER

1891年5月7日 1891年12月10日
11   威廉·罗便臣爵士(在任6年53天)

Sir William ROBINSON

1891年12月10日 1898年2月1日
署任   布力爵士

Sir Wilsone BLACK

1898年2月1日 1898年11月25日
12   卜力爵士(在任4年361天)

Sir Henry Arthur BLAKE

1898年11月25日 1903年11月21日
署任   梅含理爵士

Sir Francis Henry MAY

1903年11月21日 1904年7月29日
13   弥敦爵士(在任2年265天)

Sir Matthew NATHAN

1904年7月29日 1907年4月20日
署任   梅含理爵士

Sir Francis Henry MAY

1907年4月20日 1907年7月29日
14   卢吉爵士(在任4年231天)

Sir Frederick LUGARD, later 1st Baron LUGARD

1907年7月29日 1912年3月16日
署任   施勋爵士

Sir Claud SEVERN

1912年3月16日 1912年7月4日
15   梅含理爵士(在任6年70天)

Sir Francis Henry MAY

1912年7月4日 1918年9月12日
署任   施勋爵士

Sir Claud SEVERN

1918年9月12日 1919年9月30日
16   司徒拔爵士(在任6年31天)

Sir Reginald Edward STUBBS

1919年9月30日 1925年10月31日
17   金文泰爵士(在任4年92天)

Sir Cecil CLEMENTI

1925年11月1日 1930年2月1日
署任   修顿爵士

Sir Wilfrid Thomas SOUTHORN

1930年2月1日 1930年5月9日
18   贝璐爵士(在任5年8天)

Sir William PEEL

1930年5月9日 1935年5月17日
署任   修顿爵士

Sir Wilfrid Thomas SOUTHORN

1935年5月17日 1935年9月13日
  史美

Norman Lockhart SMITH

1935年9月13日 1935年11月1日
  修顿爵士

Sir Wilfrid Thomas SOUTHORN

1935年11月1日 1935年12月12日
19   郝德杰爵士(在任1年125天)

Sir Andrew CALDECOTT

1935年12月12日 1937年4月16日
署任   史美

Norman Lockhart SMITH

1937年4月16日 1937年10月28日
20   诺斯国爵士(在任3年313天)

Sir Geoffry Alexander Stafford NORTHCOTE

1937年10月28日 1941年9月6日
署任   史美

Norman Lockhart SMITH

1941年9月6日 1941年9月10日
21   杨慕琦爵士(前后共在任1年112天,香港沦陷前在任106天)

Sir Mark Aitchison YOUNG

1941年9月10日 1941年12月25日
1941年12月25日至1945年8月15日香港沦陷
香港日占时期由日军军政厅最高长官及占领地地方长官管治,不属英国派驻香港的英国君主代表。)
署任
(虚权掌管)
  詹逊,后为爵士

Franklin Charles Gimson,
later Sir Franklin Charles Gimson

1945年8月15日 1945年9月1日
军政府总督   夏悫爵士

Sir Cecil Halliday Jepson Harcourt

1945年9月1日 1946年4月30日
21(复任)   杨慕琦爵士(前后共在任1年112天,香港重光后在任1年16天)

Sir Mark Aitchison YOUNG

1946年5月1日 1947年5月17日
署任   麦道高

David Mercer MACDOUGALL

1947年5月17日 1947年7月25日
22 葛量洪爵士(在任10年159天)

Sir Alexander William George Herder GRANTHAM

1947年7月25日 1957年12月31日
署任 戴维德爵士

Sir Edgeworth Beresford DAVID

1957年12月31日 1958年1月23日
23 柏立基爵士(在任6年68天)

Sir Robert Brown BLACK

1958年1月23日 1964年3月31日
署任 戴斯德

Edmund Brinsley TEESDALE

1964年3月31日 1964年4月14日
24 戴麟趾爵士(在任7年188天)

Sir David Clive Crosbie TRENCH

1964年4月14日 1971年10月19日
署任 罗乐民爵士

Sir Hugh Selby NORMAN-WALKER

1971年10月19日 1971年11月19日
25 麦理浩爵士(在任10年170天)

Sir Murray MacLEHOSE,
later Baron MacLehose of Beoch

1971年11月19日 1982年5月8日
署任 夏鼎基爵士

Sir Philip HADDON-CAVE

1982年5月8日 1982年5月20日
26 尤德爵士(在任4年199天)

Sir Edward YOUDE

1982年5月20日 1986年12月5日(在任逝世)
署任 锺逸杰爵士

Sir David AKERS-JONES

1986年12月5日 1987年4月9日
27   卫奕信爵士(在任5年85天)

Sir David WILSON,
later Baron Wilson of Tillyorn

1987年4月9日 1992年7月3日
署任 霍德爵士

Sir David Robert Ford

1992年7月3日 1992年7月9日
28   彭定康(出任港督前译为柏藤,在任4年356天),后为巴恩斯的彭定康男爵

Rt. Hon. Christopher Francis PATTEN,
later Baron Patten of Barnes

1992年7月9日 1997年6月30日

注:配偶请详阅香港总督及香港行政长官配偶列表

香港主权交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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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权交接后,其职位大致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取代。

在世前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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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共有两位总督在世。

姓名 任期 出生日期 备注
卫奕信男爵 1987年4月9日—1992年7月3日 (1935-02-14) 1935年2月14日89岁) 第27任总督
彭定康男爵 1992年7月9日—1997年6月30日 (1944-05-12) 1944年5月12日80岁)
  • 第28任总督
  • 末代总督

最近一位逝世的总督是署任总督锺逸杰爵士,于2019年9月30日逝世。正任总督则是第25任总督麦理浩男爵,于2000年5月27日逝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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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理上,香港政府首长布政司,主管布政司署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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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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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英王制诰》第2条
  2. ^ 英国国徽为英国皇家徽章
  3. ^ 第11章 《宣誓及聲明條例》 [過去版本]. www.elegislation.gov.hk. 电子版香港法例. [2022-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英王制诰》第1条
  5. ^ 5.0 5.1 5.2 5.3 5.4 5.5 李宗锷法官 (编). 《香港日用法律大全(一)》. 商务印书馆(香港). 1995. 
  6. ^ 《英王制诰》第10条
  7. ^ 《英王制诰》第8条
  8. ^ 《英王制诰》第7条
  9. ^ 《英王制诰》第8至12条
  10. ^ 《英王制诰》各条
  11. ^ 《英王制诰》第13条
  12. ^ 《英王制诰》第14条
  13. ^ 《澳洲SBS电台"知法守法"节目 - 谁是总督》[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