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决策科局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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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以编年体介绍香港政府决策科(今决策局)于1973年设立至今的演变。

1970年代 编辑

1973年以前,香港政府大部分部门都由司署统筹,比如辅政司署、库务司署、律政司署、民政司署、工务司署、教育司署,乃至司法机关的裁判司署等等。由于所有大小事务最终都需要由辅政司署决策,效率甚低。

1973年[1]

  • 5月,香港政府根据《麦健时报告书》建议,在辅政司署内增设六个决策科:
    1. 经济科:负责有关工商业、货币及外汇、银行业、证券交易所、渔民牧矿、公用事业(如电力、煤气及电话)、集体运输(财政方面的整体控制及设立集体运输临时管理局事宜)、对外民航事务、航运业及交通专利权等政策。
    2. 环境科:负责有关田土事业、城市规划、开发新市镇、污染、市政服务、道路、陆路运输、交通、铁路、停车场、集体运输(建设、工程及土地事宜)及机场与海港工程等政策。
    3. 民政科:负责有关新闻事务、公共关系、广播电视、民意相关事宜,以及康乐文化、旅游、民政主任新界本土事务的政策与计划。
    4. 房屋科:负责有关房屋、徙置、分层工厂、租金管制,及协调各部门在新市镇的服务工作(例如教育、卫生与治安等)的政策及计划。
    5. 保安科:负责有关外部安全紧急事故、内部治安、入境事务、监狱、毒品及消防事务等的政策与计划。
    6. 社会事务科:负责有关教育、医务卫生、社会福利、慈善事务、劳工及康乐事务的政策与计划。
  • 当中原来的田土科改为环境科、防卫科改为保安科,职务有所增加。
  • 原来管辖民政司署政府新闻处广播处市政事务署新界民政署消防事务处总务科取消,大部分工作将并入民政科
  • 两个资源科——财政科及铨叙科的职责,大致没有改变。只是在适当的时期,有关水务的非财政事宜,与人事编制等工作,将由财政科分别移交环境科及铨叙科两科负责。
  • 以上各科的主管(司)的职级,将列为与一级机关(Group I)首长(即D7位置)相同,惟以下两个职位例外:
    • 民政司应照旧保持更高的地位,因为他在目前及将来均担任行政局当然议员,而在社会方面亦有传统的地位。依照新的建议,民政司又将负责起由新闻事务司所负担的责任。
    • 财政司的阶级要调整至仅低于辅政司,因为财政与经济部门非常重要而日见扩大,亦是政府在这方面的最高顾问及执行人。
    • 重组后,辅政司为最高级,财政司仅次于辅政司,民政司、律政司、副辅政司则次一级,而仅高于各科的主管。
  • 人员任命:1972年10月,徙置事务处处长黎保德获委出任房屋司。1973年3月,原任新闻事务司姬达兼任民政司,以待黎敦义实任。1973年5月,原任工务司卢秉信出任环境司;黎保德及姬达续任房屋司及民政司。1973年6月,原任防卫司罗以德出任署理保安司。1973年8月,原任社会福利署署长李福逑获委出任署理社会事务司。1973年9月,原任新界民政署长黎敦义正式出任民政司。1973年11月,原任副经济司锺信获委出任署理经济司。

1974年[2]

  • 4月,新界民政署长职位升格为新界政务司,以反映其在拟订政策时所担任工作的重要性,负责协调有关新界政策的一切事宜,并继续主管新界民政署。同时身兼新界政务的顾问和行政人员,负有政治及经济上的特别职责。

1975年[3]

  • 11月,开设行政司(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与此同时撤销副辅政司职位。行政司将直接主管行政策划处并负责确保政府机构的工作得以有效进行及不断谋求和实施改善,同时负责辅政司署整体的行政工作。

1976年[4]

  • 8月,辅政司(Colonial Secretary)更名为布政司(Chief Secretary),辅政司署(Colonial Secretariat)亦更名为布政司署(Government Secretariat)
  • 10月,开设金融事务司,与此同时,旧库务署长职位撤销,并新设库务署署长(D4职级)职位。金融事务司负责管理政府的资产及债务;管理货币(包括外汇基金及货币铸造保障基金);管理外汇活动、金融政策;提供政府保证;银行事务;与国际发展银行及亚洲发展银行的关系。

1978年[5]

  • 10月,行政司降为职级属首长级甲级政务官(D6)的行政及管理事务处长职位。

1979年

  • 开设新闻司,负责统筹所有咨询及传播部门,以及收集民意。统筹部门包括政府新闻处、香港电台及电影电视监管专员公署,亦可能包括政府印务局。

1980年代 编辑

1980年

  • 11月,教育司署重组。
    • 布政司署开设教育司(Secretary for Education)负责由社会事务司转拨的教育工作。
    • 教育司署改称教育署。
    • 原来的教育司(Director of Education)的中文职衔改为教育署署长。

1981年

  • 12月,成立政务总署以配合推行地方行政。
    • 新设政务司(Secretary for City and New Territories Administration)并掌管由民政署及新界民政署合并之政务总署。下设属首长级甲级政务官的港九政务署长新界政务署长以协助政务司工作。民政司原来负责民政署政策事务将移交政务司。
    • 民政司将接管现时新闻司负责的新闻政策及由行政及环境事务处长负责的保护环境事务。民政司将继续担任政府内部有关华人事务之高级顾问。改组后民政司职务包括香港政府驻英办事处、政府新闻处、香港电台和影视及娱乐事务处的工作,同时亦统筹政府与传播界之联系。
    • 行政及环境事务处长职位则在移交环境保护政策后作出检讨(后改为两局及行政事务处长,降为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D4))。
    • 新界政务司及新闻司职位撤销。

1982年

  • 8月,工商署改组为工业署贸易署香港海关3个独立部门。
    • 在布政司署开设工商司,负责由经济司转拨的贸易及工业政策、香港海关执行国际贸易义务的政策事宜,管辖工业署、贸易署及香港海关。

1983年

  • 2月,布政司署改组负责教育及社会事务的职位。
    • 社会事务司改称卫生福利司,负责医疗及卫生服务(包括公共卫生)、社会福利(包括儿童福利)及环境事务(包括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
    • 教育司改称教育统筹司(Secretary for Education and Manpower),负责康复、劳工及所有程度和种类的教育。
    • 政务司的英文职衔改为Secretary for District Administration。

1985年

  • 4月,配合区域市政局成立,布政司署进行改组。
    • 新设文康市政司,负责由卫生福利司转拨的环境卫生(包括垃圾收集、坟场、屠场、街市、签发酒牌等)事务;由民政司转拨的处理古物及碑石、郊野公园、保护郊野、文化及康乐事务,以及音乐事务统筹处、各大体育及文化机构的政策。
    • 新设行政司,主要负责现时两局及行政科的职责,包括支援行政立法两局及布政司署、驻外办事处、政府办公室及住宅的政策,亦从民政司接管新闻及公共关系职务。
    • 政务司接管民政司原来负责的传统(新界原居民)及社区有关的事宜。
    • 市政事务署、康乐文化署及康乐体育事务处重组,依两个市政局范围将市政事务署更名的市政总署及市政事务署新界市政署独立为区域市政总署。接管市政事务署的环境环生工作及原有康乐文化署及康乐体育事务处的工作。
    • 民政司、两局及行政事务处长及康乐文化署将会取消。
  • 10月,副布政司接管原来由行政司负责的行政及立法两局事务组(包括政制工作)、礼宾组及总务组。

1988年

  • 4月,配合香港房屋委员会改组为财政自主的公营机构,房屋司撤销,改由政务司负责租金管制及作为政府当局房屋事务发言人。

1989年

  • 9月,因应社会发展,布政司署进行重大改组。
    • 新设规划环境地政司,负责原来地政工务司有关地政及规划工作,以及卫生福利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工作。
    • 新设工务司,负责原来地政工务司有关工务的工作。
    • 新设文康广播司,负责原来文康市政司有关文娱康乐的事务,以及行政司有关广播的政策。
    • 副财政司改称库务司,从行政司接管提供政府车辆印务电脑资料处理政府办公室及住宅管理事宜。
    • 副布政司改称宪制事务司,除原有选举事务之外,从文康市政司接管有关两个市政局联络工作,包括两个市政局条例的修改。
    • 政务司的英文职衔改为Secretary for Home Affairs,负责地方行政、赌博政策、业主与租客事宜、电脑资料保护事宜、与房屋委员会就租金、管理及相类问题保持联络。亦从行政司接管香港政府在本港及海外新闻及公关工作的一般性统筹工作,以及布政司署新闻组的日常管理。
    • 卫生福利司接手原由教育统筹司负责的康复事务。
    • 工商司接管原由经济司负责的旅行代理商事务及原由副布政司负责的科学与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 地政工务司、文康市政司及行政司将被撤销。

1990年-1997年 编辑

1990年

  • 4月,常务司撤销,由宪制事务司接管其负责的工作。

1991年

1993年

1994年

  • 12月,港督基于楼宇持续短缺问题,重新开设房屋司。

特区政府时期 编辑

1997年

  • 7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原有布政司署决策科改称政府总部决策局,同时布政司署司级政务官改称局长。政府总部15个决策局包括文康广播局、政制事务局、民政事务局、保安局、公务员事务局、规划环境地政局、房屋局、运输局、教育统筹局、卫生福利局、库务局、财经事务局、经济局、工商局及工务局。除政务科更名为民政事务局以及宪制事务科改称政制事务局外,其余决策科名称都只是由科变局。

1998年

  • 4月,针对资讯科技发展,文康广播局重组为资讯科技及广播局[6]
    •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负责资讯科技政策及发展、原来文康广播局的广播政策及电影检查、经济局的电讯政策、库务局的政府内部资讯科技的应用职责。
    • 民政事务局接管原属文康广播局负责的艺术、文化、体育、康乐活动和娱乐事务发牌的政策制定工作。

2000年

  • 1月,在取消有民选性质,负责环境卫生、文化体育等市政事务的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后,重组提供市政和规划地政服务的架构。
  • 7月,为配合香港由工业转型到服务业为主,重组工商及服务业的政府部门。[7][8]
    • 工商局英文由Trade And Industry Bureau改称Commercial And Industry Bureau。而原有工商局属下之工业署、贸易署改组为工业贸易署创新科技署
    • 原隶属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的工商服务业推广署改组为隶属工商局的投资推广署。
    • 而原工商局负责之消费者权益、竞争政策以及规管旅游业的职责由经济局接管。

2002年

2007年

  • 5月3日下午,行政长官于立法会宣布重组政府总部的计划,并于5月8日、11日、16日、18日及26日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内讨论有关内容。

[11] [12] [13] [14]

2012年

  • 5月,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公布五司十四局方案。[15][16][17]
    • 当中建议政府总部12个决策局重组为14个,主要改动包括:
      • 增设文化局,接掌民政事务局主理的文化和西九龙文化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主理的电影及创意产业及发展局主理的文物政策;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改组为工商及产业局科技及通讯局。当中工商及产业局接管运输及房屋局旗下有关航运、民航及物流的政策;
      • 重组发展局与运输及房屋局职责,改组成接近2002年主要官员问责制时期的房屋规划及地政局运输及工务局
      • 其余八个政策局的工作(即公务员事务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教育局、环境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食物及卫生局、劳工及福利局及保安局)维持不变。

然而由于立法会拉布持续,特区政府未能于7月1日以前完成所有立法会程序,第四届特区政府最终以原有三司十二局上任。而五司十四局方案更因立法会换届而胎死腹中。(详情请参阅2012年香港立法会拉布攻防战五司十四局香港冗长辩论条目) [18]

2014年

2015年

  • 原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通讯及科技科更名为通讯及创意产业科,继续主管通讯创意产业政策。

2018年

2019年

2022年

  • 1月,行政长官在第六届立法会首次会议中提出架构重组方案[19],跟进2021年度香港行政长官施政报告所提出的提升管治措施,当中建议政府总部13个决策局重组为15个,主要改动包括:
    • 设立文化体育及旅游局,从民政事务局接掌文化、艺术和体育事务,以及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接掌电影、创意产业和旅游事务。
    • 分拆运输及房屋局为专责交通政策事宜、物流发展的运输及物流局,以及专责处理房屋事宜的房屋局
    • 将创新及科技局改名为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反映该局推动创科应用及智能生产的再工业化职责。
    • 将民政事务局重组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加强以地区为本的工作,处理区议会检讨及其后续工作;制订和推动更全面的青年政策及措施,并且由劳工及福利局接收负责家庭事宜和推动社区发展相关的妇女政策和社区投资共享基金。
    • 扩大环境局为环境及生态局,接掌食物及卫生局负责的环境卫生、食物安全、渔农及禽畜公共卫生等政策,并且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接收香港天文台,继续负责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而其所负责的公众填料管理政策则拨归负责工务计划和建造界事宜的发展局
    • 食物及卫生局改组为医务卫生局,专责医疗及卫生政策。
    • 重组方案整合及理顺部分政策分工,统一政策事权,减少职能分散,除以上所提及的部分,劳工及福利局将接收分散于政务司司长私人办公室和其他政策局的人力发展、扶贫和退休保障政策;以及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所拨归的儿童权利相关工作。
  • 5月,经过时任行政长官与7月上任的候任行政长官协调后,候任行政长官采用时任行政长官1月所提出的重组方案,在三个司长方面,各自加入副司长以加强跨部门/局政策协调工作。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採納麥健時報告 設立布政司署政策科. 工商日报. 1973-05-24: 1. 
  2. ^ 辅政司署增设新界政务司由锺逸杰兼任,香港工商日报,第七页,1974-04-01
  3. ^ 祈廉桐荣休,卫理钦署任行政司,华侨日报,第三张第三页,1975-10-24
  4. ^ 库务署长奉委署理金融事务司,香港工商日报,第八页,1976-10-29
  5. ^ 运输署长易人,麦法诚十月任新职,颜敦礼将继任署长,华侨日报,第三张第一页,1978-07-12
  6. ^ 建議更改總目53、55、145和147項下的編制,以便在1998年4月把文康廣播局重組為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www.info.gov.hk. [2019-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1). 
  7. ^ 香港政府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提交的文件 (PDF). [2021-01-3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01). 
  8. ^ 香港政府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提交的文件 (PDF). [2021-01-3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02). 
  9. ^ 存档副本 (PDF). [2010-08-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04). 
  10. ^ 存档副本 (PDF). [2010-08-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04). 
  11. ^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www.info.gov.hk.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12. ^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議程. www.legco.gov.hk.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0). 
  13. ^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PDF). www.legco.gov.hk.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14. ^ 政策局改組撥款獲通過 3司12局議案 立會兩日表決. news.appledaily.com.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6). 
  15. ^ 新聞公報 (2988). www.cmab.gov.hk. [2016-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4). 
  16. ^ 存档副本 (PDF). [2016-04-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29). 
  17. ^ 存档副本 (PDF). [2016-04-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18. ^ 存档副本 (PDF). [2016-04-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30). 
  19. ^ 政府架構重組 (PDF). [2022-05-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