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格式手册/避免使用的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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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没有禁用的词语或表达方式,但可能引入偏见的词语应当谨慎使用。请尽力消除可能对特定观点传达奉承或诋毁意味的语句,以及语意模糊和不合实际的话。

并非只有示例词句适用于这建议;也并非一定要避免。如果一词可以用较难误解的词来代替,就应该这样做。这准则同样不适用于引文,引文应忠于来源。

如果您觉得自己无法改进条目中有问题的措辞,可以添加模板消息以让其他编者帮助清理

避用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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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词语应避用:

  1. 没有意义、意义不明确或模棱两可的词语
  2. 贬义甚至诋毁词语
  3. 使人认为维基百科本身(而非其所引用的文献、媒体)对某项观点持有既定立场的字词
  4. 语气傲慢的词语
  5. 陈词滥调的词语
  6. 华而不实的字词(参见Wikipedia:不要华而不实

另外,术语、行话(指只有某些特定群体内方了解其意的字词、或不同群体有不同解读的字词)、以及不同方言有不同意思的字词,亦应当避免使用。如必须使用这些字词,则应加以解释。(有关行话的使用和解释指引,请参阅Wikipedia:行话解释)。

编辑时应尽量用具体名词和动词,避免不断使用形容词、副词等润饰词。另一方面,看似应当避免使用的字词,如能准确、朴实表达讯息,则可接受。

陈述观点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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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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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别有含义的同义词可能用来代替“说”一词,以暗示某种观点。在文间故意穿插这些词语可引起读者共鸣,但这些词语通常只是构思巧妙的作者的一种避免直接使用“说”这词的结果,而“说”这词往往让人觉得空洞乏味或是使用太多让人疲劳。比如,读者可能直接无视“说”这词的存在。但是相比之下,使用丰富多彩的同义词来代替“说”以避免审美疲劳更易受读者关注,也可能会冲淡文章的中立色彩。机械式报道文字才是用来“说”或是“陈述”的。当一种说法没有证实或是比较主观,抑或是发表没有矛盾的真实论述,这时才使用“说”或是“陈述”一类的词:

  • “对于胜诉酬金,评论家许多提出的诉讼只是为了给律师谋取胜诉酬金,而没有为广大的客户群体带来任何利益。”

当一种陈述几近真实但它是否重要还有争议,考虑换用“讨论”或者“争论”一类词语:

  • “反对者辩称随时携带身份证件的要求可能会引起警察滥用职权。”

只在转述或引用其他内容时,才使用“引述”一类的词语。类似“报导”的词通常意味“官方”,需要谨慎使用。许多其他的“说”的同义词都存在相同的问题,接下来会说明。为了避免频繁使用“说”,不如另辟蹊径来重新组合句子形式:

  • “照Bimbsly市长看,这只是信仰问题。”
  • “在后来发布的新闻上,官方的原因解释道:‘由于亚洲方面的冷漠态度,未来将不会有关于[…]的试验。’”

声称、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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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宣称”等动词并不一定带有贬义含意,但许多时遭滥用作暗示其陈述内容可能含有不实成分,编者应该避免在引述个人思想或立场的句子中使用这些暧昧的字眼,在陈述时应该以发表方的角度作为出发点。不要将个人主观的“声称”与客观的事实并列在一起。如果“声称”的内容有足够客观的事实或证据证明是错误或有争议性的就应该随后直接被点出,而非用“声称”来诱导读者的思考判断方向。

不当用法:

  • “政治家史密斯因为在演说中使用了带有种族歧视的字眼而受到媒体评击,他之后发表了一份声明声称自己不是种族主义者。”(“声称”在这里诱导读者不信任后面的声明。)
  • “精神病患者普遍会声称有人跟踪他们并伺机施袭。”(应使用“相信”、“认为”或“幻想”代替“声称”,注意这里的发表方是精神病科医生。)
  • “天主教教会曾宣称天动说是世界的正统理论而处决持反对意见的人。”(对于已证实是错误的理论不需用“声称”来暗示其不实。)

“声称”可以用在陈述几个不明朗而对立的主观观点上,但要避免在一方引述中用了“声称”而另一个观点就用了另一个不平等的动词而构成对某一边的倾斜。

可接受用法:

  • “学者史密斯声称绝对的真理不可能存在,而哲学家威廉斯则声称这是必然存在的以维持宇宙的运行。”
  • “这案件只有两名目击证人,其供词相互矛盾:证人一声称疑犯是高大黑发的男人;证人二声称他看到的疑犯是矮小的金发姑娘。”

指出、特别提到、注意到、透露、揭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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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字眼通常会给出明显偏袒的理由甚至使它们看起来更确凿和权威来赞成争论中的某一方:

  • “关于风险诉讼费,评论家们指出许多付给律师们的由诉讼引起的费用对于大多数的当事人来说毫无帮助。”

在其他一些场合,这些词被用作引入或许的确真实的表述,但是这些表述在反对者看来不一定重要或恰当:

  • “反对者指出,要求随时携带身份证会导致警察恣意地为难”

透露揭露等动词会暗示报道的不仅是真实事件,而且真相还曾被隐瞒。

同样,报道这动词能给予不可靠的来源一种公正感和客观感,比如政治行动委员会,政府通讯社或是讽刺新闻来源,而这可能不恰当:

  • “朝鲜中央通讯社报道称朝鲜已将其首颗卫星发射入轨。”(使用宣布声明
  • “《询问报》(The Enquirer)在一篇文章中报道称总统会见了外星人并讨论了地球的投降事宜。”(使用声明指出

坚称、坚持、抗议、主张、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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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词通常显得当事人是在抵抗:

  • “萨拉菲主义者坚称萨拉菲主义不是单纯的阿拉伯人的运动,并且把某些非阿拉伯籍的传教士和学者看作主要的萨拉菲主义者或者受萨拉菲主义影响了的人。”

觉得这词用于主观经验是恰当的,但用在客观事物就不恰当,还会使主题显得不合理:

  • “批评家觉得这样做是为了消除对美国的不合理责难。”

承认、供认、否认(Admitconfessde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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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这些词之前必须仔细考虑,特别是在生者传记中,因为这会传达给读者一种隐含有罪的印象,或暗示着真相被隐瞒或忽略。否定意义的用法如“他否认了”、“她不承认”、“他没有供认”也应避免使用,除非这些的说法真实、可得到查证并且没有争议,或者当事人已定罪。使用这些词汇的正面语句,如“她承认自己判断力差”,则通常没问题。

不当用法:

  • “O·J·辛普森不承认自己谋杀了尼科尔·布朗·辛普森和罗纳德·高曼。(他已获无罪释放)
  • “监督者否认他提前得知过这次事件的任何信息。”(使用“…说他们没有先前得知过…”)
  • “史密斯议员否认了对其酿造私酒及空谈无用之事的指控。

可接受用法:

  • “斯科特·彼得森没有供认他谋杀自己怀孕妻子的罪行。”(他已证明有罪)
  • “关于控告,史密斯:‘这种对我人格的恶毒攻击完全没有价值’”(引用原话)

上面的最后一例说明了直接引用的好处。

其他可接受用法包括在未证明和已证伪的观点以及边缘学说中,用以说明某种主张已知有误或者没有达成共识,而不是表达某种罪名。比如:

  • “阿波罗登月计划阴谋论者否认载人航天计划曾使人类成功到达月球表面。”
  • “教皇乌尔班三世拒绝承认哥白尼和伽利略的日心说模型所描述的地球运动。”

偏见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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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讽,投射和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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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意或无意造成反讽效果(表达的事物是正面但暗示的意思是负面)的修饰字眼如“所谓的”、“理应”、“据称”、“声称”,甚至是构成部分投射英语scare quotes引号都应该避免使用。这些形容词和对应的副词会暗示给出的句子或词语是有所隐瞒因而不准确的(inaccurate without being upfront about it)。This has a similar effect to , 应该避免这样的用法。如果有疑问存在,就应该明确指出,并指明是谁,和为什么对此表示怀疑

“所谓”可以有“一般的称呼”及“不正确的称呼”两种含义,并且区分是哪种含义会有困难。后者是这个词的反讽用法,编者应该限制陈述时这个词只用来表达前者的意思,比如用于介绍不熟悉的术语(不过,使用粗体会更好),但不应用于介绍一个熟悉词汇的特殊用法。不要将“所谓”用于指示过分简单的事物及人类甚至是宠物的身份或立场,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改变句法来避开使用“所谓”这个词。

“理应”和“据称”就像“声称”一样对某言论提出疑问:写下“A理应正确”暗示作者不相信它。另一方面,“理应”有时表示目的,许可,或者禁令。因此,这个词语经常是中立的,但是不够正式。

“声称”同样会遭滥用于对某陈述表示怀疑因而不应作为普通的修饰语。考虑使用“显然的”、“表面上”、“公认的”来替代。另一方面,在法律方面使用“声称”这动词就可能恰当,但在对生者做评判时则需要谨慎使用。如果要使用,请在脚注和文章中清楚指明是谁作的声明。在法律方面,通常可以用在检察官,国家机关或者原告身上。在其他方面,考虑使用“A认为如何如何”或者“根据A的看法如何如何”替代。

不当用法:

  • 所谓的维护胎儿权利主义人士认为堕胎应定为非法。”(“所谓”可能暗示他们不是真心坚持自己的立场,效果类似上述的“‘声称’自己是云云”,其单向的表达手法可能会引起被陈述对象不满。)
  • 据称住在切尔诺贝尔周边地区的人的害病率比较其他人高。”(可以用“根据某独立机构研究显示,”取代“据称”并补充来源。)
  • “这条2001年落成的隧道理应取代崎岖的山路。”(非正规的陈述,并暗示主词没有取代受词的功能。除非有有可靠来源支持的反对意见,否则应该去掉“理应”或以“预期”取代。)

可接受用法:

  • “质子不是最初级的粒子,而是由所谓夸克这种更细小的粒子构成。”(在“夸克”是“质子”这条目中第一次出现的专有字汇时可以合理使用“所谓”,此外亦可以用引号或粗体替代。)

“O.J.辛普森断言他在1994年谋杀了他的前妻和她一位朋友后,他被加利福尼亚州指控犯有谋杀罪。” (在法律文件的内容中,断言表示“有权限的人例如检察官做出的断言”。注意这句话如何描述断言。)

但是、尽管如此、然而、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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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词会暗示某种情况比另一种更优。相比于用于强调某个值得注意的变化的情况,在比较两事物的情况更有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表示倾向的不当用法:

  • “一些人认为本·拉登是恐怖分子,但是,其他人认为他是一位遭误解的自由战士”
  • “顺势疗法称,稀释的溶液一样有效,尽管如此,科学表明这是不对的”
  • “一些人仍然坚信科学论派是一种狂热教派,就算其他人说它不是”
  • 总的来说,“甲声称此。但是,根据乙的看法,彼。”相比起前者看法,更偏向后者看法,避免这种说法,应改用:“甲声称此,而乙相信彼”。

只、刚、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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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介词与测量数字一起并用时会暗示内容异常或触目。就算这些观点受到一定程度的支持,但引导读者去赞同编者的观点还是不适当的,并且去掉这些介词通常不会令句子不通顺。如果其陈述情况够特别(如打破世界纪录)编者应附上参考来源。

以下句子中的介词应予移除:

  • “陈大文从法律学院毕业的三年后他的家族要求他为一场诉讼当代表律师。”
  • 只不过是启用了5星期这公路的多段就要被封起重修。”
  • “这专辑卖出了5百张。”

缺乏参考支持的关联修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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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编者为了补充主题甲的特性而导入与其有关连的乙,例如写成“与乙有关的甲”或“附属于乙的甲”。这些表达手法缺乏了解释两者有关连的因果关系或形式,不认识其主题的读者会产生更大的疑惑。编者不应该期望读者会立刻点进条目B去理解这关联修饰词的含意,而是修改描述甲的句子,更深一层解释两者有关连的原因或提供证据。

缺乏参考支持的关联修饰词:

  • “与基地组织有关的回教祈祷团...”
  • 附属于乙企业的甲公司...”

在有可靠来源支持下可改成这样:

  • “有多名基地组织高层的回教祈祷团...”
  • “由乙企业持有51%股份的甲公司...”

标签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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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字词经常用来标签某人或群体,如:

  • “人民圣殿教是邪教
  • “三K党是种族主义组织”
  • “恋童癖是性变态行为”

就算这些标签是准确代表部分“局外人”的观点,但不代表它们为“局内人”和立场中立的人所接受,有违中立原则。处理这种情况时可以从三方面着手:第一种是引用可靠来源的评论,避免代表维基的立场支持“局外人”的观点;第二种是以更详细的资料取代标签;最后的手法是以较专业或中性字汇取代标签:

  • “人民圣殿教是被甲[1]、乙[2]和丙[3]评为邪教的组织。”
  • “三K党是主张白人优越及反犹太人主义的组织。”
  • “恋童癖是性欲倒错。”

社论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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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需要注意、有一点很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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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需要注意”及“有一点很重要的是”等字眼都不适合用于百科全书条目,它们注入编者的个人思想,但无法解释要强调的事物的重要性凌驾于其他事物之上,尽管要强调的事物已附有可靠来源支持,如果其来源只是客观陈述其事物时通常是不会量化其重要度而呈现可比较性,如此导致上述的修饰字眼站不住脚而应予以删除。

插入意见的副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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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全书并不常用副词,而且副词容易带有无可供引用资料的观点。

基本上、实质上、只是、本质上、固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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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副词暗含主观的观点:议题、命题的“本质”特性如何,每人都有不同的主观看法。

不当用法包括:

  • “9·11事件基本上是场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世界间的战役。”
  • “耶稣本质上是千载难逢的领袖。”
  • “拿破仑实质上是独裁者。”
  • “Killbits只是视窗登录系统内的一个旗号。”
  • “这句话基本上符合事实。”

上面提到的形容词“基本的”可能用于“中心”的意思,如“薛定谔方程被认为是量子物理学的一条基本方程”或“根据琼斯的说法,关心攻打日本的难度比考虑丢颗原子弹更基本”。

清楚地、实际上、显然地、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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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副词会暗示某事实不容置疑或明显到不须解释,然而它们经常用于表达观点或者纯粹是一种辞藻。尽管明确说明通常可以使文章变得更好,但使用这些词会显得高傲,暗示读者蠢到不足以意识其明显。

不当用法:

  • “海因里希·希姆莱显然会被认为有罪。”
  • 当然,批评家忽略了布拉姆工作的意义。”
  • “休伦-马尼斯蒂国家森林实际上是两座国家森林,在1945年为了管理目的而合并。”

自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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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地)”能用在上述所有情况中,并且应当避免使用。但它也用于指自然世界,并且在数学有精确和定性的技术含义。在后一种情况的声明可以是没有争议的说法或者数学共识,否则他们可能是在推销某种观点(or they may promote a point of view)。你须要判断来确定是哪种情况。

可接受用法:

  • “钚可以自然存在。”
  • “文化人类学家认为人类自然地社会化”
  • “一片矢量空间自然地与其双偶(double dual)同构。”

回避议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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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不应该出现任何关于某议题或者事件“可笑”、“有趣”、“有讽刺意味”、“值得注意/无关紧要”或者“不幸/幸运”的看法。避免在文章中使用这样的形容词以及对应的副词来表达议论或个人感受。如果是其他人觉得某些东西可笑或者有讽刺意味等等,那么指出谁为什么这样认为,并列明来源来支持这种说法。如果某事本来就可笑,就不要再告知读者其可笑。

在“阿拉巴马3乐队在他们的歌中讽刺性地使用了一段吉姆·琼斯的演讲片段:‘毛泽东说过’。”中使用“讽刺性地”则是恰当的,因为在这里有讽刺目的的是艺术家。

同样,像“不幸的是,史密斯没能够参加”是议论观点,而如果在上下文中能很清楚看出他为什么不幸,“对史密斯来说,他没能参加是不幸的”这句话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最好还是完全避免使用这词,仅仅说明“史密斯没能参加”

使用“值得注意的”和“引人注目地”时须特别小心,因为他们会显得某段文字像是官方发布的消息,如“引人注目地,约翰逊没有投票”,“引人注目地”未经证实,除非能定性,否则应该去掉。“班克罗夫特教授认为值得注意的是约翰逊没有投票”是引述某人的声明,所以可行。

在科学和医学方面“值得注意的”(或“显著的”)表示某次统计检验显示了某个结果不像是出于偶然(参见统计学意义)。当这个词可能隐含技术含义时,就不要在通俗语言中使用。

逝世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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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人物的死亡时避免发表“壮烈的牺牲”、“英年早逝”、“某某的损失”、“为国捐躯”、“他的死标志着时代的终结”或“被无情地残杀”等社论式意见。每个人的死对重视他们的人而言都是悲痛或遗憾,这些修饰用词只可以出现在可靠来源的评论引述中。对于死去的形式是否“残忍”应该引用来源客观描述其死状及调查报告,由读者自行判断。同样,请尽量使用“去世”“逝世”“死亡”等陈述词语,避用“驾鹤归西”或“与世长辞”等古体、成语、诗意或文言文句式。

谋杀murder)应只用在法律审讯过程,特别在恐怖事件中遇害人质如果其凶手因为政局问题一直没有被逮捕及受到法律审讯就不要用“谋杀”、“凶杀”等字眼而只用最中立及通用的“杀害”或“遇害”等,类似例子还有自然界的弱肉强食。

形容词“已逝”为短视下的产物,如“已逝艺人”用法。以距今2200年前的秦始皇为例,一般编者不会使用“已逝的秦朝皇帝”来形容秦始皇。亦或是使用“已逝的物理学家”来描述艾萨克·牛顿。使用“已逝”可能有褒扬意味。

有多种意义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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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恐怖分子还是自由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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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是关于如何在普通文章中使用这些词语。用于恐怖分子时,请参见这里的定义

“暴徒”、“恐怖分子”、“自由战士”这些暗示词。“暴徒”和“恐怖主义”属贬义词,通常用于那些从事被反对事业的人。类似的,“自由战士”则用于那些从事获支持事业的人。这些单词默认不中立,因此它们不应该在文章中的未限制的叙述语气中作为标签使用。

如果有可靠来源用这类词描述某人、组织或行动就必须在文中将此描述与其来源对应,最好是直接引用,并且列出可验证来源。如果这些词语获多个可靠的独立来源以清晰的含义使用,所有来源都应该提供在其出现的句子后面。

当用其他争议较小的词替代这些词时,要使用的字应该描述个别情况,并根据上下文考虑此词的是否模糊,适宜和特异。描述事实的词语如“炸弹袭击者”、“持枪匪徒”、“劫机者”、“绑匪”、“拐卖者”及“自杀式袭击者”,就可作为合适的替代用语。“刺客”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适当的,但这词也有可能隐含不中立观点。(还有如“定点清除”也是如此)。其它可以考虑使用,但可能在某些语境中带有非中立色彩的词语有“反抗者”、“准军事”、“游击队”和“好战”。

理论和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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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理论”来表示“猜测”和“推测”。但是注意,“创建理论”对于学术性质的推测可能是合适的。

自然科学和其他学术领域,“理论”指那些与已知知识符合地很好且通过了多项独立测试的对数据的清晰解释,比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或者现代演化综论。理论应该接受经常性的检验,经常有检验揭示其局限性,譬如艾萨克·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但它们在这些局限范围内仍是拥有显著数据的高度准确的描述。

数学,“理论”用于指代包含许多有关相联系事物的定理的知识体系(theory is used to refer to a body of knowledge consisting of many theorems about related objects),譬如伽罗瓦理论和表示论。“定理”是已证明结果,“猜想”则是已预言(proposed)但未证明的假设。

哲学,“理论”有时用于描述有牢固历史基础的思想路线,或是一类论述充分的(reasoned)哲学观点,如真理符合论(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和真理共识论

总的来说,理论是用来解释现象的思想系统。对于猜测和推测,使用诸如“假设”或“猜想”来代替。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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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宗教有关的字词有机会引起观点争议。例如:

  • 一套信仰在什么情况会成为“邪教”、“教派”或“宗派”,而不是正式宗教?
  • “原教旨主义”和“异端”应如何界定?

假如必需在条目中使用以上字词,应提供可靠的第二手来源

以下几点可能具参考价值:

  • 邪教”一词具负面意义,应避免采用,或必须注明出处。换句话说,请勿写“甲教是邪教”;应该使用“乙团体指甲教是邪教”,并加上参考来源。
  • 教派”或“宗派”相对“邪教”而言较不具负面意义。然而,部分教派可能较符合新兴宗教的定义,用“新兴宗教”可能更恰当。
  • 原教旨主义”指某宗教运动“倾向遵从该宗教最原始的教义或原则,并以严格的定义解释其经典”。应当留意,“原教旨主义者”与“极端主义者”并不相同;然而,在日常用语中,“原教旨主义者”一词常用作形容宗教狂热者。因此,“原教旨主义者”一词仅应用于形容自称为“原教旨主义者”的团体。任何由第三者提出的“原教旨主义者”称谓,均应注明出处。
  • 异端”指一些教义与其主流宗教有相当冲突的教派。不应将此词作为反对某教派的描述使用,而任何对此词的使用须注明出处。

争议与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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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本意指“有明显意见冲突的讨论”,然而此词亦会用作代指“丑闻”,而对条目描述对象有负面意见的编辑者亦喜用“争议”一词描述一些事件。因此,应当小心使用“争议”一词,最好确定它在有关叙述中能与“辩论”等词交换使用,或所引用的参考来源有充份理据使事件可被确认为“争议”。如果有关事件没有相冲突的观点,则使用“事件”一词会较恰当。

至于“丑闻”、“某某门”等词,常被新闻界用作形容有争议事件或攻击政敌的词。这些词暗含有人犯下过失或提倡某种观点。如必需在条目中使用这些词语,应提供参考来源以作说明。不应使用这些词语描述正在发生的事件,除非有大量可靠的历史文献使用此词语(例如茶壶山丑闻案)。

解决办法、方案、答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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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办法”、“解决方案”、“方案”、“答案”或“解答”等字词应于化学、数学或解决问题的范畴内使用。在指涉产品、服务及/或软件等事物时均不应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在有关场合下使用这些词汇,即意指有关事物确实解决了它们有意解决的问题。因此,应当使用更能描述有关事物的字词来代表诸如“解决办法”、“解决方案”等词汇,例如“软件”。

以下用法将使陈述变得含糊:

  • “该公司提供了电子商贸的解决方案……”

以下用法则可以接受:

  • “该棋局的解法为……”

神话与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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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在不同领域各有正式定义。神话可以是旨在合理解释世界或社会某些方面的故事,本质上是有关宗教的或超自然的。神话的故事起源往往已经模糊不清或已失传。在某历史阶段中,孕育出或流传着这些神话的社会中的民众对这些神话深信不疑。是神话的一种正式定义。

在非正式用法中,神话通常指不实的,想象出的故事。

学术工作和维基百科都常常使用神话的正式定义。但是除非在极个别的情况(如都市神话),不要想当然地使用这词指代政治宣传或“被广泛相信却是错的东西”。

当在句子中使用神话一词的正式定义时,要谨慎用词遣句,例如在上下文中涉及有关社会学或神话学的内容,以防被误解为其非正式用法。此外,要保持一致。例如将“基督教信仰”一词与“印度教神话”并列提及给人以这里的“神话”是非正式用法之感。

传奇人物可指:

  • 出现在神话和传奇故事中的虚构人物。
  • 因受高度赞誉而获得传奇色彩的人物。

这些意思很易弄混,最好不要用“传奇的”一词。不存在的人物可用“虚构”一词形容。

传说中”这种表述也要避免。

避免过度名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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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避免过份使用“化”、“性”这类将动词转成名词的词,比如“对某物敏感”不宜写作“对某物具有敏感性”。尤其当避免杜撰新的名词化用法,比如“产品实用”是常见的用法,“产品有可拖曳性”是杜撰的用法,应该使用一般中文写法写为“产品可拖曳”。

从历史文化看,西方语言的名词化现象较常见、习惯,中文名词化不常见,不习惯,不必要的名词化写法会使阅读更困难。

例如:

  • 领导发出了稳定生产关系、保护私有制的指示,提出了常委作出保持廉洁的承诺的要求。
  • 他的改进使得产品的耐用性、可操作性、便携性和多功能性都有提高。
  • 目前小学教材的变化趋势是幼稚化。

这样写比较易读:

  • 领导指示稳定生产关系、保护私有制,要求常委承诺保持廉洁。
  • 他的改进使产品更加耐用、易于操作和携带,功能也增多了。
  • 目前小学教材越趋幼稚。

避免攀亲附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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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假定读者与指涉对象沾亲带故,或各地中文读者都能接受含有亲戚意味的字词;亦切记读者不知悉言说者或作者的年龄。因此,若非指涉的二人确为亲戚,勿以“爷爷”、“奶奶”、“大爷”、“伯伯”、“大娘”、“大叔”、“大妈”、“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等词语指涉人,既有名号或必要的引言除外。另外,“弟弟”、“妹妹”等词语或许涉嫌矮化指涉对象,失礼偏颇。如有前述字词,应予适切改写。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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