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马来人至上

(重定向自Talk:馬來人至上
InternetArchiveBot在话题“外部链接已修改”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Former good article马来人至上曾属优良条目,但已撤销资格。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销资格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而重新符合标准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优良条目落选马来人至上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同行评审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13年3月3日同行评审已评审
2014年1月23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15年5月10日优良条目重审撤销
2017年10月1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同行评审 本条目已经由维基百科社群同行评审并已存档,当中或有可以改善此条目的资讯。
当前状态:已撤销的优良条目;其后重新评选亦落选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马来西亚专题 (获评乙级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马来西亚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马来西亚相关条目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高重要度
Note icon
本主题曾进行同行评审
跨语言维基专题 (获评乙级
维基百科跨语言维基专题小组确认马来人至上英语维基百科中的典范条目。您可以参考这些语言的维基条目进而改进本条目的中文版。感谢您的参与合作。
 乙级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乙级

译名

编辑

“马来人至上”这个译名来自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上丘光耀的文章《马来西亚的“第三条道路”研究初探》http://myy.cass.cn/file/2003050114493.html 我选了这个译名。 --HP 10:19 2006年11月4日 (UTC)

English page

编辑

Now this page is linked to "Malaysian Solidarity Council" instead of "Malay Supremacy". Mhching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7:11 (UTC)回复

OK, I fixed it (the problem resulted from an unnecesary space in [[ :en:Malaysian Solidarity Council|马来西亚团结大会]]...) and a wrong ref as well, you can check it now.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2日 (六) 00:28 (UTC)回复
BTW,其实可以直接用中文留言的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2日 (六) 02:29 (UTC)回复

优良条目候选

编辑

马来人至上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16日 (四) 15:22 (UTC)回复

投票期:2014年1月16日 (四) 15:22 (UTC) 至 2014年1月23日 (四) 15:22 (UTC)
(:)回应:感觉是把优良条目评选当同行评审用了,的确,不来评选,我也不会来看这个条目。再看了一下首段和注释,还有以下问题:1、首段不知道为什么英文页面是4个自然段,中文却只有3个;2、从参注看,并没有像我会做的那样,把同类注释合并,那么:为什么英文有229个,中文只有195个?内容不一样多吗?3、dead link也太多了……个人认为翻译过来时,应该检查一次网址来源确保有效才能参评。4、参考文献中BERNAMA这样的红链是不行的,因为这意味着鼓励用户创建这样一个条目;5、第129号注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Internet Archive”这也不行,title等什么信息都没有;6、为什么有两个“参考文献”章节;7、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参考的ref标签后面会有一个多余的空格?8、参注分离的意思看来您没有理解,所以我自己改了两个,请照做就行了……单看注释和首段就有这么多情况,个人认为条目还需要大量工作。--刘嘉留言2014年1月20日 (一) 12:52 (UTC)回复
(:)回应:没办法,放在同行评审不太可能有回应。还有优良条目没有规定要统一页码,我在李洁明的GAN不是说了吗?统一页码就说统一页码,不要说得那么复杂。这次提名应该不可能通过,不过可以让主编根据意见改善。--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20日 (一) 15:15 (UTC)回复
(~)补充:我突然明白了“参注混杂”的意思。--黄居士 (留言 公开 私底下 | 参与专题2014年1月20日 (一) 15:29 (UTC)回复
 :8支持,1反对,入选。--刘嘉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15:47 (UTC)回复

优良条目重审

编辑

马来人至上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社会科学 - 社会,提名人:HYH.124留言2015年5月3日 (日) 07:51 (UTC)回复

投票期:2015年5月3日 (日) 07:51 (UTC) 至 2015年5月10日 (日) 07:51 (UTC)
1支持,2反对,撤销。--59.39.124.71留言2015年5月10日 (日) 11:15 (UTC)回复

路过提一句吧

编辑

如果认为可以符合GA,可以重新提请一次,然后请前一次提审投过票的用户再表一次态,和无赖无限斗下去太麻烦,还是再按正路跑一次更实际。——不挖旧坑的Sakamotosan向往旧坑死里钻的愚者致意 2015年5月12日 (二) 02:11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马来人至上中的37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8日 (四) 14:59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第二次)

编辑
马来人至上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社会科学—社会,提名人:Ginson Lim 2017年9月24日 (日) 06:50 (UTC)回复
投票期:2017年9月24日 (日) 06:50 (UTC) 至 2017年10月1日 (日) 06:50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提名人票。之前该条目被撤销优良条目资格,本人有大约重修问题,故提名看看。—Ginson Lim 2017年9月24日 (日) 06:50 (UTC)回复
  • (!)意见:“他们是现代的非马来人的马来西亚公民的祖先。”??---Koala0090留言2017年9月24日 (日) 13:15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大致上还不错,可入选ga. angys 2017年9月24日 (日) 17:24 (UTC)回复
  • 先不论条目质量,光条目乱七八糟的来源格式就可以投下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了。“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15 June 2006[日期不符]”、“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5 November 2005[日期不符]”等都要修改,且“Don't Raise Social Contract Issue, Umno Youth Chief Warns". (15 August 2005). BERNAMA.”这样的来源格式是不能被接受的,“Madzlan, Azreen. Kampung Baru hails 'Ketuanan Rakyat'. Malaysiakini. 2008-04-15 [2008-04-15]”才叫做正确的来源格式。确认改好后我便会划票。—--陈子廷留言2017年9月25日 (一) 09:56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同意有改善空间,但基本上符合要求。--ClitheringMMXVII 2017年9月28日 (四) 15:41 (UTC)回复
  • (=)中立,有就是有改善,但部分未有来源,尤其是政治类条目,如“马来西亚宪法第160条英语Article 160 of the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定义马来人为一个出生在马来西亚的公民、普遍上使用马来语、信奉伊斯兰教与遵行马来风俗习惯,同时居住于马来西亚或新加坡[注 1]。虽然该定义与祖先源由的背景大相径庭,然而就社会行为与价值观而言是正确的。定义上之所以有变化,可归咎于母语及宗教的传承,控制了大部分的普遍心态与社会行为规范。正因如此,宪法第160条将马来人团结起来,与其他族群隔开,成为地位居于优势的种族。在政治方面,马来人具有权威主导和统治其他种族,如华族、印度族、 原住民(Orang Asli)等,这也明显呈现于马来西亚一政党巫统的全称:全国马来人统一组织(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sation)。[注 2][来源请求]”、“1980年,胡先翁宣布,他因健康状况不佳,未来会移交权力给马哈迪。马哈迪在1981年上台,与慕沙希淡共同成为胡先翁的副手。[来源请求]”、“虽然新加坡宪法第152条称马来人为新加坡的原住民,并指出要特别保障他们的权利和权益,但是条例没有列明任何相应政策。[来源请求]”、“东姑对这个说法甚感恐惧。对他而言,马来西亚的极端种族主义者并不是真正的极端主义者,真正的威胁是那些寻求建立“大印度尼西亚”来“教训”华人的人。[来源请求]”等。
  • ^ 转信伊斯兰教的非马来人可主张自身为马来人,惟需符合其他条件。以下如例所示:
    • 第五任马来西亚首相阿都拉·巴达威的妻子珍阿都拉(马来语Jeanne Abdullah)是葡萄牙裔欧亚人。
    • 砂拉越马兰诺人英语Melanau的语言有别于马来语,区分为两个群体:基督教马兰诺人与回教马兰诺人。回教马兰诺人常认定自己是马来人,并享有马来人的利益与特权。
  • ^ 巫统为马来政党,但第四任首相马哈蒂尔·穆罕默德的祖父其实是印度人,可是本身却获得承认为马来人,他也常指出这就是巫统党员注定要扮演的角色。
  • --PatrollerAAAA讨论|留名2017年9月29日 (五) 10:32 (UTC)回复
    3支持,1反对:未达标准--Z7504留言2017年10月1日 (日) 06:53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马来人至上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6月23日 (六) 05:39 (UTC)回复

    返回到“马来人至上”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