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太子站袭击事件

(重定向自Talk:2019年8月太子站襲擊事件
Hoben7599在话题“"特种警察恐怖袭击"?”中的最新留言: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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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已经被一个媒体组织报导过

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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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警方武力清场定性为恐怖袭击明显有非中立主观色彩--☭解放的高加索Talk 2019年9月2日 (一) 02:37 (UTC)回复


将警方形容为恐怖份子明显有非中立主观色彩Lovehksingers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06:23 (UTC)回复


本条目语气上倾向性较明显,“太子恐怖袭击”一称主观色彩过浓,“无差别袭击”亦有争议,前应加上据部分媒体报道。已就此等问题加入中立性模板。在水一方留言2019年9月10日 (二) 03:11 (UTC)回复

无差别袭击与恐怖袭击,我相信没有任何分别 Qwerasdf306留言2019年9月20日 (五) 17:47 (UTC)回复

无差别袭击与恐怖袭击,我相信没有任何分别 Qwerasdf306留言2019年9月20日 (五) 17:47 (UTC)回复

警方在当时的情况下如何判断被殴打的市民是一名示威者,一名普通市民还是一名“激进暴动分子”? 如果警方错误地殴打了一名市民或一名合法示威者,该次执法便属于无差别袭击 Qwerasdf306留言2019年9月20日 (五) 17:57 (UTC)回复

警方在当时的情况下如何判断被殴打的市民是一名示威者,一名普通市民还是一名“激进暴动分子”? 如果警方错误地殴打了一名市民或一名合法示威者,该次执法便属于无差别袭击 Qwerasdf306留言2019年9月20日 (五) 17:57 (UTC)回复

现场片段明显可见无法分辨示威者,只见警方无差别攻击在太子站内的人 无论攻击者是警方或其他人,恐怖袭击己成事实,无可否认 WhalesharksKerman留言2020年2月26日 (三) 05:16 (UTC)回复

我看视频开头安分坐在座位上的乘客并没有遭遇袭击,我不知道是是选择性失明造成的,还是坐在车厢上不拿伞就不算乘客。如果说“错误地殴打了一名市民或一名合法示威者,该次执法便属于无差别袭击”的话,你自己都说是错误了,其袭击目标的不还是非法示威者吗?只不过是打击错误了而已。无差别代表所有,拿部分人代表所有,是不是有点以偏概全!--Dbjm1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14:46 (UTC)回复

警方没有为误伤其他乘客道歉,所以这是无差别袭击。(留言2019年7月22日 (三) 06:17 (UTC)回复

警方的而且确有殴打其他明显不是示威者的 乘客。“无差别袭击”是指没有差别,没有区分地殴打他人,若他只打其中一部分人,例如示威者,那就只是袭击,但当时打的几乎是在场的所有乘客,没有真的区分任何一种人,所以是无差别袭击。 Tiff Okfine留言2020年9月19日 (六) 13:35 (UTC)回复

警察违法打无辜市民叫做执法吗?随便看一条直播状况就一清二楚 Jessew07 2021年8月30日 (一) 17:53 (UTC)

更新港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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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请求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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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求已处理

给港铁章节添加内容: 9月10日港铁透过新闻稿发放当晚的26张闭路电视截图,并指出太子站内有三部闭路电视被损毁或毁坏,包括两部位于车站四号月台(荃湾线往中环方向)的闭路电视,所以当晚的录影片段并不齐全。

来源: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373560/8-31%E5%A4%AA%E5%AD%90%E7%AB%99%E8%A1%9D%E7%AA%81-%E6%B8%AF%E9%90%B5%E5%85%AC%E9%96%8B%E6%88%AA%E5%9C%96-%E5%85%A9%E6%9C%88%E5%8F%B0%E9%96%89%E8%B7%AF%E9%9B%BB%E8%A6%96%E8%A2%AB%E6%AF%80%E9%8C%84%E5%BD%B1%E4%B8%8D%E5%AE%8C%E5%85%A8--苏东东坡留言2019年9月12日 (四) 01:31 (UTC)回复

建议改名:“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袭击事件”→“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警方执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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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袭击事件” → “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警方执法事件争议”:较为中立标题。--Fran·1001·hk 2019年10月2日 (三) 05:35 (UTC)回复

  • (!)意见:原标题可能有改善空间,但建议标题似乎仍有欠中立,原因有二:(1) “执法”本身带有正面含义,(2) 有意见质疑警员当日行为是情绪发泄。PastorPsy326留言2019年10月2日 (三) 06:44 (UTC)回复
  • (-)反对: “执法事件”是完全不切主题的条目名称。看社会事件,不是看流程,而是看社会性。太子站事件很明显重点在于民众认为警方无差别打人及误杀平民(现在谈的是社会性,因此我们谈的是社会如何认为,并非谈警察是否真的有无差别打人及误杀),这也是香港人将警察看成皇军的转捩点之一(另一个是元朗恐袭)。既然如此,重点在于“警方袭击”,而不在于警方是否执法(况且误杀平民是否算执法的一种,也很大争议。Again,我说的是民众认为误杀发生了。我们谈的是事件的社会性)。若果公众认为警方在太子站只是执法,那为什么需要这个条目呢?过去170年警方有哪天不是在执法?那不如他们每天每次执法我们都为他们建一个“X年X月X日X地警方执法”新条目好了。若果“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袭击事件”真的要改为“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警方执法事件”,嗯,那么也许六四事件也可以改为“六四军方维持治安事件”呢(当然,当年也有一个名称叫作“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至于原标题,“袭击”一词表达了袭击的发生,算是比较准确描述了公众关注此事件的着眼处。程度也算是轻微了,其实我认为可以改一个比较严重一点、更准确、更中立的名称呢。--香蕉糖留言2019年10月2日 (三) 06:56 (UTC)回复
  • (-)反对:警方的确无差别攻击市民,此举是美化警察的所作所为。--Wright StreetDeck . 留言 . 愿荣光归香港 . 反送中 2019年10月3日 (四) 08:18 (UTC)回复
其实我也很明白Fran的想法。因为有些警员可能真的认为他们当天在太子站手执屠刀是在执法呢,看他们每天真诚的咆哮就知道了。但若果只对这个条目进行移动真的对其他警员不公平,至少对旺角警署强奸案里的警员就不公平了,案中的警员也认为自己在对犯人正法呢,况且强奸相比持械群殴轻微多了。若果Fran帮忙将旺角警署强奸案移动到旺角警署警员正法事件,那我也会支持本条目的移动的。香蕉糖留言2019年10月3日 (四) 19:34 (UTC)回复
因有评论指警方于当日只是正常执法?这种水平的说法想笑死人吗?也有评论指警方当日是恐袭[1][2][3][4]呢,那为什么不移动至“太子恐袭”?老实说,叫“太子站袭击事件”真的对现实数据很不中立,移动至“太子恐袭”才对现实数据中立。计量,“太子站袭击事件”的Google结果只有5.1百万条,但“太子恐袭”的Google结果有5.8百万条,相关文献数量比前者多13%(请自行Google)。计质,你一开始在23:14给出的参考文献只是港人港地,这算什么有公信力的文献?港人港地多次造假,是铁一般的事实(不要叫我陈列,我一定列得出来的,你自己也知道),因此该文献等于废话(为保Fran你个人公信力请勿再引用港人港地)。找了5分钟你终于找到了香港01,你才急急在23:19加上了它。可是用“恐袭”一词的,可是苹果跟明报,是英治时代已经扎根的传统纸媒呢!计质计量,都表明本条目应该要正名为“太子恐袭”,你还说什么“太子执法事件”?你打字的时候脸不红吗?Fran你其实不用再说了,若果你坚持要移动本页,再跟我说一声,过两天我去旺角警署强奸案提交移动到旺角警署警员正法事件,你帮我在那边投个赞成票。那边赞成,这边我就改为赞成,大家开心。香蕉糖留言2019年10月3日 (四) 23:39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八三一恐襲比七二一恐襲可怕上千倍 | 岑敖暉 Lester. 香港独立媒体网.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3). 
  2. ^ 831港警恐襲徹夜抓人僅一車廂抓40人. www.ntdtv.com.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3). 
  3. ^ 【逆權運動】親睹警恐襲市民釀屍殺列車 中年父:見後生咩色衫都打. Apple Daily 苹果日报.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1). 
  4. ^ 泛民批官方恐襲 建制轟黑衣無法無天 毛孟靜籲獨立調查8.31 麥美娟引述市民促行緊急法 - 20190902 - 要聞. 明报新闻网 - 每日明报 daily news. [2019-09-03] (中文(繁体)). 

建议改名:“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袭击事件”→“太子恐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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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做了一些统计,认为“太子恐袭”一词比“太子站袭击事件”在社会中更有认受性。以下是结果

各词语搜寻结果比较
词语 2019年10月6日的Google 搜索结果项
太子恐袭 5,680,000
太子恐怖袭击 5,280,000
太子站恐怖袭击 4,040,000
太子站袭击事件 3,730,000

因此我们看到,现在的条目名称,在社会上的认受性不及其它与“恐袭”相关的描述。因此若果继续使用现有条目名称,是一种“数据不中立”的情况。若要数据中立反映现况,条目名称应改为“2019年8月31日太子恐袭”。而且“太子恐袭”比“太子站袭击事件”言简意赅,可读性大增。谢谢--香蕉糖留言2019年10月6日 (日) 00:43 (UTC)回复

  • (-)反对:为什么非得加上日期?根据《命名常规》,应使用常用名称(一般情况下,常用的名称也是较为简短的,可以避免条目名称过于冗长),敢问阁下是否考虑过读者在搜寻此页面时的感受?个人在此建议,应改用简单明了的条目名称。--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10月6日 (日) 06:23 (UTC)回复

太子站袭击事件使用示威者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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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虽然我看到有多个来源也使用“示威者”一词,但它会令人误会事件发生的地点正在进行示威(尤其是没有关注香港事件的读者)。这是否不太适合?——愚蠢的人类 2019年9月9日 (一) 19:19 (UTC)回复

  • 多个媒体都使用就没有问题(尤其是各立场的媒体都有的话),不适宜自创称呼。--【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1日 (三) 09:41 (UTC)回复
  • 如果是“穿着黑衣服饰人仕”可否接纳?或者使用“曾参与反对XXX运动的乘客(下称示威者)”的描述?或者在背景章节表示“当时列车内并没有进行示威活动,示威者只是以乘客身份…”?我的意思是希望避免“引发出冲突之前,太子站的列车内正进行示威活动”这个误导信息。——愚蠢的人类 2019年9月11日 (三) 10:37 (UTC)回复
依照来源是最妥当的。--【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1日 (三) 13:49 (UTC)回复
应该写“市民”。坐着地铁怎么示威?--⼥⼉留言2019年9月14日 (六) 19:21 (UTC)回复
坐着地铁技术上其实是可以示威的(例如叫口号、挂诉求牌等等),不过我觉得“市民”也是一个比较好的措辞。Sanmosa 54岁少女 2019年9月15日 (日) 08:48 (UTC)回复
来源怎么写就怎么写。--【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5日 (日) 11:18 (UTC)回复
来源如是说,不要乱加入编者的主观想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17日 (二) 08:31 (UTC)回复
我查看过那些来源,的确没有找到“当时没有示威”的描述。因此我同意“假切没有示威进行中”无可避免是个主观想法。——愚蠢的人类 2019年9月25日 (三) 09:01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建议改名:“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袭击事件”→“太子车站袭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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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袭击事件” → “太子车站袭击事件”:详见此讨论。--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11月13日 (三) 12:54 (UTC)回复

改为更名“太子站袭击事件”。ꓢꓯꓠꓟꓳꓢꓮ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2月3日 (二) 09:10 (UTC)回复

主题应改作 太子站恐怖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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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作恐怖袭击更能反映当晚发生的无差别攻击事件,同时,恐怖袭击是如实反映,并没有中立性的问题 721元朗恐怖袭袭和太子站的恐怖袭击一样,也是有一群人无差别攻击市民 WhalesharksKerman留言2020年2月26日 (三) 05:24 (UTC)回复

要不要就《大公报》针对此条目的报导(2020-10-05)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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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见“维基百科散播恐谎”一文[3]。--No1lovesu2留言2020年10月5日 (一) 11:08 (UTC)回复

致Lare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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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Lare0132

你最近对本条目的修改所添加的大量过往版本内容令人难以置信。这里举出一部分例子:

- 为什么添加回“事隔3年,警方、消防处、政府官员和港铁高层均有升职”的不直接相关内容到条目概述?

- 为什么添加回警方“一度拒绝急救伤者”?根据各方来源,警方并没有“拒绝急救”,而是“拒绝一部分急救员”,因为伤者已经得到或正在得到急救。

- 多处产生重复叙述的地方。如:1原句“有示威者在旺角站用雨伞、锤子等破坏设施,包括车票售卖机、闸口、闭路电视镜及车站控制室等。”,添加回“一分钟后,大约有100名示威者在旺角站聚集。示威者又用雨伞破坏闭路电视、打破车站控制室的玻璃及售票机,并最终冲入车站控制室。”2原句“10时48分,港铁广播呼吁乘客撤离。”,添加回“随后港铁宣布“紧急事故”封站。”

- 多处产生矛盾的地方。如:原句:“当警务人员到达现场时,有部分示威者冲入一架开往太子站的地铁离开”;添加回“当警方到达现场后,20多名示威者搭乘开往太子站的地铁离开。”

综上所述,我怀疑你是否仔细阅读过本条目或对本话题做过足够的了解,没有冒犯之意。欢迎你提出任何我质疑有误的地方。考虑到这些错误的基础程度和这些更改不包含任何你自己撰写内容的本质,我会暂时回退你所作的更改,期待你更有建设性的编辑。

致敬--Qeqo留言2023年11月29日 (三) 08:17 (UTC)回复

无故回退大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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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629,请解释您的行为。--Qeqo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06:54 (UTC)回复

@Qeqo这不是我常编辑的范畴,但此次牵涉大量内容的编辑整天都在一些香港讨论区及社交群组热烈讨论,知道我常编写维基的朋友便托我来看看。就此,我认为本条目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且大部分内容都发生已久,正因为如此,按理它应当长期受各方监察,不是那种只有一两个人在编,鲜有其他人注意问题及变动的条目。所以其内容的大规模变动,宜先发起讨论,而非按一个人的意思突然大量删除(纵使有给出理由,但不代表必定有理),翻看@Will629君复原的内容,虽然没有留言,但他有注意到你的意见,把不正确的小孩改为青少年,并非随意之举。而且翻看编辑纪录,Q君早已涉足此条目,突然大量删除,甚为奇怪。--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11:52 (UTC)回复
您说的热烈讨论与维基百科的冷清形成强烈反差。介于如此活跃程度,大规模变动之前事先讨论的方式或许更适合典范条目,您可见到上上个话题讨论的激烈程度?与其发起建议然后静待多年无果,勇于编辑的精神提倡所有人积极参与编辑,遇到分歧后理性探讨,从而进一步接近真实与中立。这是我尝试在做的事,也是我没有从这次回退看到的。维基百科的编辑永不止息,而少数人参与不过意味着延长了这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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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并不是越多越好,不相关的内容只会浪费所有人的时间,有时候少即是多。如果您想象我的修改是大量增加,或许您就不会提出“宜先发起讨论”的观点。我们不应把删除本能地看作负面的事。增或减,那编辑的合理性,才是我们该关注和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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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样乐意见到那三个字的改动,如果您能看到除那0.1%外的其他优点,或对我的编辑有不同意见,请务必告知。我明白沟通合作本身是困难且耗时的,相比下按undo键的冲动是强烈的,但是三小时或三天的工作被不加解释地回退,总会让人无比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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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您的突兀感只是编辑过程的不同阶段,在之前的编辑我主要梳理事件本身,本次编辑在于考量后续或相关事件关联程度,我删除或移动了与本事件没有多大关联的内容。--Qeqo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14:05 (UTC)回复
大规模改动最好至少通知相关话题活跃编者进行讨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14:37 (UTC)回复

关于添加保护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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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zhao,请解释您是如何认定这是编辑战的,发生一次回退就是编辑战吗?把条目回退到争议之前如何能帮助社群达成共识?没有沟通,历史只会重复上演。--Qeqo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06:06 (UTC)回复

保护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让参与方冷静下来进行沟通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22日 (一) 12:11 (UTC)回复

"特种警察恐怖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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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土薯粉 对于此事件是否为恐怖袭击存在争议,事件中也不是警察单方面向市民的暴力(警察到场前的冲突)。如此就把序言改为太子站特种警察恐怖袭击明显不合适、不切题和不中立。 考虑到本条目有正在施行零回退的编辑限制,因此现在邀请阁下讨论。--Benho7599 | Talk | 热烈庆贺恶法23条即将杀到香港 2024年3月14日 (四) 08:5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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