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9月

关于要不要添加周边车站

Special:用户贡献/36.224.175.250在上海地铁几个车站都添加了这个模板,应为没添加结束模板还把这里的原有模板去掉了。个人觉得多此一举没有必要,如果大家同意麻烦去退回下。--Qa003qa003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07:00 (UTC)

再来讨论WP:不要在条目中进行声明

既然t:Medical small被保留,最近更有人建议搞个宗教内容警告模板。我建议t:Censor也放在条目上了,始终中文地区对这些不良的内容有不同定义。大陆觉得不良的,香港又可不觉得。犯法和执法的标准更差天共地。下面的声明又这么小,加多一个半个模板没事啦。不要在条目中进行声明的指引才有4个维基跟进! 附上次讨论结果:维基百科讨论:不要在条目中进行声明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17:14 (UTC)

主要询问阁位要不要废除?或有更好意见?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17:27 (UTC)
这搞了N年还没有共识!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17:25 (UTC)
  • 我之观点为:对于中立性、准确性欠缺,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的相关条目中,挂内容警告模板非常必要。另外,观点无对错,但观点所产生的后果却有对错。——语句不通顺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请留言呐亲 2012年8月29日 (三) 18:25 (UTC)
  • (-)反对:缺乏中立性、准确性欠佳请自己改内文,不要只会放个模板了事。我看干脆在所有条目都加个“维基百科可能传达不正确、不中立的资讯,你现在观看的版本能稍早之前遭人破坏过”这类字眼算了。还有咱认为只要把条目编好就好,人家看了做了什么跟我们无关。--KOKUYO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23:51 (UTC)
    • (~)补充:多加个模板多加个碍眼的东西,wp:免责声明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用户自己要了解的。--KOKUYO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0:18 (UTC)
    • 阁下何以将我言之“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删去?对于一般性条目而言,我亦同意只挂中立或准确性模板,然对于“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的相关条目,此举却略显不足。今维基百科已被世人所推崇,在网民心中,已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岂不见有诸多新闻、论文来源皆引述维基百科耶?阁下所言之“请自己改内文”只是徒增笑耳,如真按此行事,有何必要留中立、准确性等诸警告模板?且不言人皆精力有限,单说专业也有专攻,对于自己不擅长不熟悉的领域,贸然进行大幅改动(挂相关模板的,一般中立性和准确性存在很大问题,需要做大量修改),更不适宜。此言仿若我批评某文章内容不准确,须动手写篇新文章,我批评政府不可,须去改造政府,谬矣!不以他人无所为而不怠见,不以自己有所为而忽众议。维基方针之一曰共识,又一曰合作,我有根据我之认知而提意见之权利,你亦有不同意之权利,然却不能以“请自己改内文”而反驳。
君或对我有所不满,在君之所撰第二次世界大战条目的新条目推荐候选和优良条目候选上,我均提出大量修改意见,其中或有可取之处,或有错误之处,然我当时(亦包括现在)之所为,只求条目内容更加准确、中立。有可取之则改之,有错之处则无视,此即为合作、共识。然观君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行事,似有条目内容修改须经我同意之嫌,他人改一两词句,或改回,或撤回,除非有极明显错误之处,否则他人很难对条目进行修缮。维基另有一指引曰善意推定,即对于有明显恶意破坏意图之外的所有编辑工作,皆认为该工作是为了能够对维基百科有所帮助,此为维基百科之运行基础。
维基三大核心方针,中立,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所为者,谨慎二字矣。——语句不通顺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请留言呐亲 2012年8月30日 (四) 00:34 (UTC)
(:)回应:对不起我笑了……什么时候{{POV-section}}、{{Disputed}}、{{Globalize}}、{{TotallyDisputed}}被当作警告模板使用了?那只是拿来提醒编者要注意哪些部分而已,当然如果读者懂的话顺便拿来了解文章水准到哪里也不错。就像咱讲的免责声明是大家自己要懂得,维基百科不需要为浏览者之后的行为负责(你拿没有任何学术背景的东西当参考资料、你模仿条目内容来到现实生活中、你任意相信一个没准确度的百科全书等等),更不需要拿着七彩亮丽的模板到处挂警告,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条目搞好这么简单而已。--KOKUYO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1:14 (UTC)
按你所言,那么{{Medical small}}、{{PicH}}等模板也应该删除。维基百科是有免责声明,然一是其隐藏过深,也很少会有读者专门认真去看,二则有了免责声明也不意味着就可以忽视其可能造成的后果。至于你前面所讲的提醒编者的模板当作警告模板之事,确系我之错误,然此类模板本来就有一定的内容警告作用,读者在观看此类条目时,心下会对其中的是非进行更高程度的判断。另外,我将我前面所提出的模板拿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本来就是让大家讨论,看其是否能寻得共识,如果寻得,则建立,如果不曾,则废弃。维基百科的各类方针指引的制订,甚至是各个条目的编撰,本来就是一个相互妥协的过程。——语句不通顺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请留言呐亲 2012年8月30日 (四) 01:37 (UTC)
我一直觉得那该删掉啊,但是提删一定很麻烦所以就不理了,不过在我看到的条目我会把{{PicH}}删掉。在我认知中就读者自己要有判断能力,而不是维基百科告诉他们要怎样做、要注意什么,更不是说为了避免一个宗教影响他人还立个警告模板,然不成以后什么犯罪啊(诱使犯罪)、战争啊(因发冲突)、枪械啊(激发冲突)、贪污啊(了解手法)、自杀啊(诱惑他人)、恐怖攻击(激起欲望)、大屠杀啊(引起兴趣)等等都要建立模板?当然如果只有咱们几个反对、觉大多数人同意那个宗教模板也是没差啦,但是请找人把所有宗教都加上去不要让人有针对性的嫌疑(整个维基百科应该100多个条目吧)。然后{{Censor}}放在条目上咱就坚持没什么好放了,这大概是咱编辑这类型条目以来印象中第三次有人提到这类型条目。--KOKUYO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1:55 (UTC)
貌似阁下又忘了我前面提到的两个条件:中立性、准确性欠缺,如我们在编撰贪污等犯罪类条目时,会提到此行为会受到的法律惩罚,编撰战争、恐怖攻击、大屠杀等条目时,会很大幅度地描述其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发正念呢?关于那个宗教模板我所提出时确系考虑不周,故对其进行了修改。——语句不通顺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请留言呐亲 2012年8月30日 (四) 02:13 (UTC)
用内容问题模板就好,警告模板更接近条目怎么改也没办法改变的事实,例如色情内容的东西怎么改还是那内容,医疗内容的条目怎么改也不会变成其他类型,但是发正念只要想办法改仍能让条目内容丰富同时也充满支持与否定的看法。--KOKUYO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2:26 (UTC)
我认为主要问题是成人网站也要按一下同意才能进入,加模板从法律角度看十分合理。维基百科需要为浏览者浏览之前的行为负责吧...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1:47 (UTC)
任何人在使用网站前都得从免责声明中知道维基百科有色情内容,但是并不希望会引起你色情欲望,我们是为了教育目的而存在有这类型条目;这就像国中生可能会从健康教育课本的性器官引起遐想,但是教育部绝对不希望他们有这类想法,更不会在书本上写着什么未满十八岁不得观看的字眼。对于咱来讲,维基百科至多只需要让首页不要突然出现性教育的图片就好。要不然这世界对于过于血腥的图片大多也有十八岁不得观看的字眼,难不成大屠杀什么的也要加模板提醒?--KOKUYO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2:03 (UTC)
+3
同意KOKUYO的意见。如果只是中立性、准确性欠缺,那挂上+pov 之类的模板就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30日 (四) 02:21 (UTC)
如果这样说,维基百科要负上普世价值和道德上的责任,教科书都是导人向善,维基百科是不能保证内容是一定向善的。可能有人觉得是冒犯,有人却不为然。这点免责声明也有提到。外国有案例某富豪的儿子看了色情,该网站因无免责声明被提出法律诉讼。维基百科可能没事,但会不会有人质疑免责声明大小呢?生更多事端?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5:22 (UTC)
维基百科的责任只有正确地告诉他人更多资讯。但是基本上首页上狠少有人(像我)让这类型条目连结登上首页,更不用说是相关图片,所以误打误撞看到你不想看的东西几率可说是十分低。咱认为编者只要以想看者需要更多资讯的心来整理条目就好,如果想借着放一些警告模板、提示模板来防范他人引起事端,是没有可能的。--KOKUYO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06:41 (UTC)
什么时候教导人向善变成维基百科的责任之一?那个应该是巧虎的用途吧?维基百科的宗旨是中立的照实纪录世间一切人事物,纵使那些人事物是邪恶的、错误的,只要是存在的事实我们还是得写出来。我认为相关的警告说明只要放在免责声明中即可,并不需要在显眼的地方挂模版。这就跟使用产品之前要先看说明书的道理一样,厂商已经把相关的说明写出,不先去看说明书那是消费者自己的错;维基百科每个页面上都有免责声明的连结,读者不点进去看是读者自己的缺失,出了事也别回头过来怪东怪西。--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8月30日 (四) 07:26 (UTC)
继续+1。卍田卐JC1 2012年8月30日 (四) 12:41 (UTC)
加不加模板的界限很难界定。会不会有坚定的基督教信仰者认为同性恋者是冒犯? 那么LGBT人士列表里面每个条目都要加上此模板?
以下是幽默题材:如果有激进的同性恋运动者认为异性恋是冒犯,那么异性恋的条目也要加上?如果朝鲜开放互联网,有用户认为资本主义就不是向善,资本主义国家及相关条目(比如资本主义国家公司)也要加上模板?如果有人认为共产主义在上个世纪导致几亿人死亡,共产主义不是向善,那么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及相关条目也要加上模板?如果有人认为称1949年后的台湾为中华民国是冒犯,如果有人认为称中国大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冒犯,是不是提到这些名称的条目都要加上模板?--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2:54 (UTC)
为什么成人网站要加上警告,就是自己要考量。大家可参考Open Directory的定义和指引,加警告是有法理基础的。另外加不加模板的问题,都可以在页面讨论页讨论,大部分添加模板都无争议的。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3:18 (UTC)
咳咳……什么时候维基百科的那些内容被归类到使人性兴奋的那一群啦。--KOKUYO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3:29 (UTC)
参考香港的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台湾的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3:25 (UTC)
(&)建议:建立{{porn content|色情内容}}模板,把条目中的色情内容包上。在参数设定中加入三个选项:关闭此功能、默认隐藏和不显示。默认关闭此功能。读者可自行决定是否浏览色情内容。可以使用javascipt技术,因此较少占用服务器计算资源。
效果如下:
关闭:
色情是指以引起性兴奋为目的,而展示或描述人类身体或人类性行为的一种表现。它与情色的概念类似,但是仍然有区别。
默认隐藏:
此段包括色情内容,点击显示
不显示:
--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3:26 (UTC)
插话:反对再加Javascipt。卍田卐JC1 2012年8月30日 (四) 14:45 (UTC)
本站服务器美国对淫亵是没有清楚定义。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30日 (四) 13:38 (UTC)
道德问题没强制力的……还是老话,看到的自认倒霉吧……--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07:20 (UTC)

解任BrockF5大行动

BrockF5,一个狠手的管理员,在有自动确认用户和新手或IP用户参与的编辑战中,他先选择了全保护,而不是半保护,直到有人提出降低保护程度;他还对初犯用户实施严厉封禁,这样的管理员一定会被解任!

支持区

反对区

意见/投诉区

拜托,解任是有流程的,请走流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05:55 (UTC)

这是程序的第一步。——东云实验室所长 博士留言/贡献2012年8月27日 (一) 06:32 (UTC)
第一步是联署吧。。。--CHEM.is.TRY 2012年8月27日 (一) 06:59 (UTC)

第一步是沟通。--达师218372 2012年8月27日 (一) 10:31 (UTC)

沟通无效。上次我被BrockF5以3RR封禁(实际没有3RR),这也就罢了。几次留言要他解释,这位管理员大人官威十足,压根不理啊。--Gilgalad 2012年9月3日 (一) 19:34 (UTC)

(!)意见:个人认为2012年8月24日 (五) 23:01的保护操作不合适。--MakecatTalkDC10 2012年8月27日 (一) 12:58 (UTC)

(!)意见 关于保护条目,如果是确认用户和非确认用户之间的摩擦(尤其是新用户搞破坏)的话,我觉得还是半保护比较好,因为毕竟全保护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措施,会剥夺其他用户编辑的权利。再说了,不理智的用户毕竟还是少数,这样因噎废食是很不可取的。--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8月27日 (一) 18:36 (UTC)

当时两方实际上都有自动确认用户账户,半保护也没多大用处.另,mra自重,我不想再谈旧事.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8月28日 (二) 11:11 (UTC)

关于非中文文献的翻译

谁有资格翻译非白话中文文献?包括古文文献?援引外文权威文献,然后随心所欲按照自己的意愿翻译,最终出现与原意完全不一致的原创观点,这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做法对维基的中立和可查证带来了很大的损伤。毛泽东条目中,有用户就将一句英文翻译错误,出现了严重的编辑争议。据此我担心这样的翻译错误,只是冰山一角。中文维基是否应该制定一个关于文献翻译的方针?或者指引?Martingale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15:30 (UTC)

文献翻译和内容翻译完全不同,例如说,你把英文维基百科条目翻译到中文,如果出现意思不一致,或许仍然可以接受。但是如果你把外文文献翻译错,出现意思不一致,那就是原创研究了。 Martingale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15:38 (UTC)
翻译外文有版权文献成中文不也查不出来么,侵权比起OR来还是严重的吧。--达师218372 2012年9月2日 (日) 13:41 (UTC)
硬要查当然可以查,可是翻译的是否准确如何界定?一个初中语法的句子都可以争吵大半天的话,翻译的自由度恐怕可以用行星半径来衡量。是否可以制定一个规矩,必须有明确译文的外文文献才可以引用,否则应直接写出你引用了那句话,以便查证。Martingale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0:22 (UTC)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翻译--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03:10 (UTC)

关于条目中涉及民意调查相关内容的一个提议

在中文维基百科中,为了直观地表现相关的民意,通常会加入相关组织或机构进行的民意调查,但是媒体或可能为了吸引眼睛,或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同样的调查结果,在不同的媒体或者人眼里,会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如在此调查中:

我们既可以单纯的使用一组数据,将其表述成:

(仅有)3%小学及26%中学教师对评估学生学科有信心

但是如果运用同一个调查的另一组数据,我们也可以这样表述:

(仅有)12%的小学和中学教师对任教没有信心”。

或者,以同一组数据而论,如“对学生评估的中学教师有信心、一般、无信心的比例分别是26%,51%,35%”这一数据,我们的表述同样可以采用两种方法:

(仅有)35%的中学教师对学生评估无信心
(仅有)26%的中学教师对学生评估有信心

以上的描述均会因为对数据的取舍而给人以完全不同的结论,虽然以上调查结果都是可供查证的,也有相关的媒体报道根据部分来源得出某个结论(如《明报》的相关报道就是以“评核国民教育科,3%小学教师有信心”为题),但是却很容易给人以误解,因此本人提议:

需要在维基百科中加入民意调查时,我们应尽可能地直接引用该调查原始的相关问题和调查数据,并尽量避免使用“仅”、“只”等副词,或者只采用部分数据,以防止直接给出读者相关的结论,哪怕此结论是可供查证的。 --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5日 (六) 11:51 (UTC)

如果不加连接词,句子不是很顺畅,加了这种词中立性又很受影响。话说没什么中性的连接词么……--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8:46 (UTC)
连词么,或表转折,或表递进,或表并列,其中并列属于中性,但目前表并列用的连词,好像只有“和”、“与”、“跟”等……--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8日 (二) 14:30 (UTC)

改善条目被指破坏,寻求裁定。条目:北京市

用户名方针的小改动

WP:REALNAME:“如果您希望利用知名人士的姓名,或您本身就是位知名人士,而您希望使用此名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请您务必于用户页声明清楚究竟您是否那位知名人士的本人。”我提议将此句改为,“如果您与知名人士同名,或您本身就是位知名人士⋯⋯”或类似的语句。我不认为一个不叫胡锦涛的人注册一个“User:胡锦涛”是合适的行为,哪怕在用户页进行声明也是如此。参见en:WP:REALNAME。这个提议的原因是“User:李煌老师”并不一定是百度百科上的李煌老师。我觉得未来应该避免这种潜在的给他人抹黑的漏洞。--Ben.mq 2012年9月20日 (四) 04:21 (UTC)

(+)同意,除非此人就是知名人物本身,并通过确认,才可使用这样的用户名。--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20日 (四) 04:24 (UTC)
如何确认呢?确认是不会变成实名认证?同名怎么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0日 (四) 05:03 (UTC)
似乎要通过otrs或其他方式确认一下实名⋯⋯同名也是如此,否则不应该使用这样的用户名。LHLS还注册了一个用户被封了之后还自称“我的名字就是时昭”呢⋯⋯虽说可能你不会介意,但是如果涉及到其他人的话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Ben.mq 2012年9月21日 (五) 05:47 (UTC)
同名时,可以要求较不知名的一方加上消歧义标签吗?(好啦,我知道我是来闹场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20日 (四) 07:06 (UTC)
如何判断“知名”?这个用户呢?--Jimmy Xu  ·  · 2012年9月21日 (五) 11:55 (UTC)
(&)建议可以在注册页面建议注册者考虑避免“胡锦涛”、“张三”、“郭春林”、“Martin Brown”、“Janet Wozniak”等这种形式上与真实姓名相同的ID,而是注册“百无一用是书生”、“王小朋友”、“无可奈何花落去”、“CodeNine”、“最后的石中剑”等不会让人联想到姓名的ID。 --AppleJoyNeop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6:22 (UTC)

关于辅助内容编排顺序的讨论

这次提出的“辅助内容编排顺序”(想不出更好的名字),实际上是条目正文及各种辅助技术措施(模板或者链接)的排序问题。更多的指代码编写顺序,同时也涉及到条目显示顺序。一个条目,按照我认为最合适的顺序,可以分为以下部分:

  • 顶部辅助区:消歧义模板、问题模板、{{Featured article}}一类模板、填写了display=title的{{coord}}、繁简转换模板
  • 正文区(包括正文、图片、表格、信息框、{{seealso}}一类模板)
  • 附录区:参考资料、参见、延伸阅读、外部链接、导航模板
  • 底部辅助区:小作品模板、分类链接、跨语言链接

为什么要提这个呢?因为实际上这些顺序往往先前已经遇到了以下问题:

  • 消歧义模板与信息框的位置问题,造成了{{dablink}}修改后部分条目显示bug。
  • 参见和参考资料谁在前面的问题。
  • 各种针对正文的技术限制问题,包括上方刚刚被莫名其妙投了反对的提案。
  • 小作品模板和导航模板的上下关系问题,这个和AWB有一点关系。
  • 在某些脚本中分类链接和跨语言链接的顺序也不确定。

但是实际上,正文以外的内容,应当按照与正文的联系,依次排开,比如消歧义和条目本身无关,理应放在最上方,但是topicon和问题模板又往往放在消歧义上面,这就是矛盾,可能需要解决的问题。

重点:本次讨论只是提出这样一个概念,初衷是让各位在遇到相关的问题时不至于无所适从;同时,也希望能够建立一个页面记录相关的讨论。当然,可以预见,这个讨论不会有多少人参与;如果能就此在某些位置上达成共识,自然最好(比如为某些部分排出顺序),有些无所谓的地方则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意见,除了{{NoteTA}}外,把{{Featured article}}、{{coord}}以及stub tag全部放到分类下边,跨语言链接上边。如果技术上能解决,就把NoteTA也放到底部。--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0:51 (UTC)
强烈要求剔除“参见”这项自我参照的内容。有什么内容是不能用文段叙述后内链的?不能用注释说明的?不能用导航模板引导的?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1:35 (UTC)
感觉还是挺有用的,首先如果内容内链很多想找到重要的相关条目链接很不方便,其次有些是内文未提及,但内容十分相关、类似的条目。如果不多不值得建一个导航模板,其实当成简化的导航模板就行了--YFdyh000 2012年9月22日 (六) 11:43 (UTC)
主要是喜欢加“参见”的人太多了,有的底下放着导航模板还再加……--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1:54 (UTC)
内容当然是有用的,但为什么一定非要以“参见”段落的形式实现这样的内链或导航?首先,这种没有上下文的内链文字怎么体现其与该条目之间的关系?其次,这种没有上下文的内链文字在打印出来后,就是一段无意义的词汇表,典型的维基百科自我参照。参考文献里不能链维基百科,参见里倒是堂而皇之的链。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00 (UTC)
自我参照不是这么用的,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不要什么事情都用“自我参照”一个大帽子扣下来。—Snorri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2:05 (UTC)
一个没有来过维基百科的读者当拿到一个含有“参见”段落的条目打印版的时候。看到“参见”段落下的一堆词汇表,请问大家觉得这个读者会做何感想。我猜想这个段落在打印的时候没有被隐藏,所以这个情况是可能的。更有甚者,有的条目这个“参见”段落下竟然还有红链,我更无法理解了。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15 (UTC)
假设一个读者只打印了一个条目,那么他的感想应该就是上网看看“参见”的条目。如果他打印了整个维基百科,那么他可以翻到“参见”条目在的那一页继续阅读。一般百科全书都是这么做的。—Snorri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2:27 (UTC)
我的前提是一个没有来过维基百科的读者。“如果他打印了整个维基百科”这是不可能的。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30 (UTC)
一个没有来过维基百科的读者,应该就会按照百科全书的通例,知道所谓的“参见”底下的列表指的是百科全书的其他条目(打印版开头注明了来自维基百科全书,所以读者应该知道这是一本百科全书中的一个条目)。如果不知道百科全书的体例,那么维基百科可以专门制作一个页面,告诉打印版的读者维基百科的体例,然后再每次打印前都将之打印出来。—Snorri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2:40 (UTC)
顺便说句,“参见”好像本来不叫“参见”,叫做“相关条目”,后来变成“参见”了。用“相关条目”应该比较好理解。—Snorri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2:43 (UTC)
即使有这样迂回的可能,我依旧反对这种内容组织方式。上面提到的用文段叙述,注释说明,导航模板都是极好的选择,读者在当前页即可知道期相关性所在。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48 (UTC)
西直门交通枢纽#参见 --达师218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4:43 (UTC)
百科里都叫参见或参看,这就像百科的文章叫条目一样。其实好的参见应该除了列出文中没有提及的非常相关的条目的名称外,还应该对列出的每个条目给一个简单的一两句话介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2日 (六) 13:26 (UTC)
另外,跑题了,如有需要请移走这一段讨论另开一段。--达师218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4:47 (UTC)
达师的讨论还越开越多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2:08 (UTC)+2
“相关条目”理论上应该是要收录与条目主题有某种程度相关、但却没有在内文中被提及的资讯。举例来说,与主题相关的列表是最常被放入相关条目的类型(因为内文中不太可能出现‘某某列表’这种连结吧?);另一种常见的是与主题有类似特性的事物(例如主题是大白菜,相关条目或许可放高丽菜,是两种类型有点接近的蔬菜,但却不见得互相会在内文中提及对方)。至于那些已经在内文中提及的连结,其实并不是相关条目该收录的。--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23日 (日) 05:35 (UTC)

征求意见:将内文脚注的必要性列入优良条目标准中

从最近的优良条目候选投票和优良条目重审投票中可以看到,优良条目必须有内文脚注支持已经是社群的共识。所以在此征求确认,以将其加入优良条目的标准中,将原有标准中第二点最后一句“必须有引用来源,但内文注释来源并非必须。”进行修改:

  • 第一个版本:“条目必须有引用来源,其中的重点内容和可能有争议的内容必须以内文脚注的方式列明来源。”
  • 第二个版本:“条目内容中除了全文首段之外每一个段落必须至少有一处来源以内文脚注的方式列明。”
  • 第三个版本:“条目必须引用来源,但内文注释来源并非必须。”(不修改)

不知大家意见如何?—Snorri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3:27 (UTC)

  • (!)意见:第二个版本很莫名其妙,而且很容易用技术性的方式回避,或是利用这方法陷害别人(把整篇文章全挤成一大段会很容易做到至少有一个内文注释的要求,反之,如果把一段文章切得很细,就非常不容易做到)。第一个版本,万一重点的内容根本是完全没有争议、常识性或综合性的叙述,强制要注释不就变成为了合乎规定而画蛇添足?倒是有争议可能的内容强制一定要有注释来源,这个不管是啥版本我都认为合理。--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9日 (三) 15:07 (UTC)
    • 我也是抛砖引玉。每一个版本都是根据以往优良条目的反对票和重审理由提出的。第一个版本的思路是将“内文脚注不必要”改为“可能有必要(看具体内容)”,第二个版本的思路是将其改为“必要(无论具体内容)”,因为曾经有不少反对票的理由是“有无来源的段落”。以上版本可能只是不成熟的构思,如果你有更好的版本,不妨提出。—Snorri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5:38 (UTC)
  • (:)回应:我认为应该针对‘有争议可能的内容’与‘统计数字型态的内容’强制要求得有注释。但是,没有争议或很直观的叙述性内容,有时是利用数份参考来源综合之后改写的(当然,参考文献还是应该在条目下方列出),此时如果还强求一句一句找出其直接的来源,我怕会搞成整篇条目全都是注释符号、但却不见得对于考究资料正确性有太大帮助。--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9日 (三) 15:49 (UTC)
那么如果一篇条目基本都是综述性质的内容(比如朝代、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章节就基本是综述),是否应该因为没有足够的脚注而撤销呢?而这实际上就是很多优良条目被撤销的原因(全文只有三个脚注!大量章节没有脚注!等等)。—Snorri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5:55 (UTC)
何谓“很直观的叙述性内容”我觉得太空泛了,有些人视为常识的东西,另一些人未必都知道。我认为脚注必须能涵盖全文每一句话应该是终级的要求。但或许最高级的特色条目才需要达到这个标准,优良条目则可以容许一些弹性。至于大象谈到“利用数份参考来源综合之后改写的”,可以把“数份来源”通通加在段落最后做为脚注即可。--Reke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6:08 (UTC)
那也就是第二个版本?—Snorri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6:23 (UTC)
第二版本我也觉得太死版,若某些地方行文会使段落较细碎,或许数段一个脚注,但脚注能使读者理解是在注解哪几个段落即可,未必要每段都加。--Reke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6:29 (UTC)
如果一个来源可以作为数个段落的脚注,那么用ref name="XXX"的方式就可以给每一段都加脚注,技术上没有任何问题的。—Snorri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6:32 (UTC)
技术上当然不成问题,我只是觉得这样子版面会很难看。--Reke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6:40 (UTC)
但是现在的优良都是每段结尾放脚注吧,没有的话会被认为“有段落没有来源”,不少重审的理由也是这样的。—Snorri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6:46 (UTC)
上面各位有可能误会了,我所谓‘没有争议或很直观的叙述性内容’仍然必须要有参考来源,只是我不认为其需要一句一句甚至一点一点详细注解,而是将参考文献放在条目最后作为参考,除非有人提出异议怀疑其出处,再适当地补上详细的参考点。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叙述叙述‘某A市是某B国的首都,座落于某C平原的中央,依傍某D河河岸。’其中A、B、C、D四个点分别来自两本参考书目的四个不同页面中的章节,我们真的要分四个点一一注解,导致版面变成‘某A市是某B国的首都注1,座落于某C平原的中央注2,依傍某D河河岸注3。’?还是如果问题不大的话,直接在参考文献的地方把两本书的资料放上就好?因为通常如果是很认真从零开始编写而不是翻译其他语版或书籍内容,或甚至直接抄参考来源只是小小改变叙述方式的话,条目内容可能是大幅度重组的东西,不可能一整段的资料都参考自同样的一两页文献中,导致注解起来会非常繁琐。过多的注解符号会影响阅读,因此才会建议只最关键、比较有争议可能的点来详细注解,其他部分就大致提供参考文献资讯作为辅助。--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19日 (三) 19:01 (UTC)
事实上,不少的早期条目就是这么干的,只把参考的书籍放在最后,而没有在细节的地方放上繁琐的注脚。而最近的提优投票和重审中反映出来的趋势,就是不少维基人认为这种条目只要是缺乏脚注,就是没有达到优良的水准(不是因为异议怀疑某个细节,而是没有脚注这件事情本身)。如果大多数人仍然认为把参考文献整个放到后面就可以的话,我就不会来此征求意见了。—Snorri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9:10 (UTC)
如果能求得共识,界定出哪类的资料一定要有注解来源、哪类可以采用文末参考文献的方式进行的话,就比较有所本可以要求投反对票者不要以这种理由投票,或至少明确指出是哪一句叙述他们认为需要注释却没有放上,而需要补充的。就是因为目前相关共识不明,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各自解读的认知落差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20日 (四) 01:58 (UTC)

以大象的例子,我会觉得要写成“某A市是某B国的首都,座落于某C平原的中央,依傍某D河河岸注1 注2 注3。”这样我去翻注解时,才知道这三句是有来源的。只列参考文献而不列脚注,对篇幅极长的优等条目来说,会导致未来查考的困难,因为查核人无法得知这本文献列在此,到底是在注哪一处。

所以我认为脚注仍必须“涵盖全文”,只是涵盖的方式可以稍微弹性。例如列点式的叙述分段都很碎,就不用逐段作注。例如不要这样注:

当时做出的改革方针有三注1
  1. 减税:原本四项税赋合并为一项,删除了重复课税注1
  2. 土地公有:透过物资转换的方式,逐步将土地收归公有注1
  3. 企业合并:颁布行政命令给予企业合并奖励注1

改成这样注就好:

当时做出的改革方针有三注1
  1. 减税:原本四项税赋合并为一项,删除了重复课税。
  2. 土地公有:透过物资转换的方式,逐步将土地收归公有。
  3. 企业合并:颁布行政命令给予企业合并奖励。

所以结论,我是建议把文字改成“脚注应能涵盖全文”的方式叙述,而不是“每段均需作注”。当然,若同一来源写出的数个段落都有一定长度,逐段作注会比较方便查核。 --Reke留言2012年9月20日 (四) 03:27 (UTC)

我觉得像“转述和引用必须使用脚注”这样的规定反而更为重要一些。同时,我认为如果整篇条目由一部或多部著作“缩编”而来,就没有必要再做脚注了。--达师218372 2012年9月20日 (四) 04:51 (UTC)

我不觉得这样就没必要做脚注,因为书都非常大本,动辄百页,光注一本书当参考资料都很难求证内文改写时有没有错漏了,何况好多部著作?再怎么综合缩编,既然写得出来就表示书里一定有特定页数在讲一件事,注明清楚是应该的。如果作者是整本看完后凭心得印象综合地写,所以给不出详细的脚注,这种写作方式很容易把阅读中的错误印象带进来,这种有较高错误风险的条目固然不能说不可存在,但无法当成优特条目也是必然的。--Reke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3:37 (UTC)
要特别补充一个想法:假设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纸本的参考文献(书、杂志)而非网络页面,要求标注来源是只需提及书名与一些相关的出版资讯呢,还是连详细的页数章节都要标示出?如果是前者的话问题不大,因为就是多了些refname标签而已,但如果是后者就麻烦了,如果要一一填写cite book模板,只怕短短一段内文就会被好几倍长的标签资讯给切得碎碎的。
我记得曾经在英文维基上看过有种注释标签系统,第一次提及某本参考书籍之后,后续的标签可以直接标注资料来源是该书的第几页,而不需要重复填写书名作者等资讯。因为对这部分不是很熟,请教一下中文维基是否有类似的工具?--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20日 (四) 05:38 (UTC)
书是一定要注出页数的,不然无从查证起。使用模板:R可以单独标注页面、使用模板:reflist可以将所有较长的ref标签集中到最后,内文就不会被切碎。使用范例可以参照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Reke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3:28 (UTC)
原来有这种工具,先前都不知道呢!有了这玩意儿之后的确可以避免许多编辑上的困扰,下次有机会时来试用看看。--泅水大象讦谯☎ 2012年9月21日 (五) 05:22 (UTC)

个人反对“条目每个段落都要有注脚”一类过分僵化的规条。参考最近数天登上英文维基首页的特色条目(Spanish conquest of GuatemalaStarCraft: GhostThe Concert in Central Park),由于条目开首部分是对整个条目内容的摘要,因此似乎都不会加入注释以免重复。相反,只有在开首部分提及的资料,才会加入注释。这也是我编写条目开首部分的习惯。--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21日 (五) 15:41 (UTC)

首段综述不用脚注也是默认的,我加上了。不知你对于我提出的第一个方案意见如何?你对优良条目中内文脚注的使用是怎么看的呢?—Snorri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16:18 (UTC)
“首段”应该是指综述,而不是第一个自然段,对吧。--维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0:35 (UTC)
不要拿英文维基百科来当标准。英文维基百科的GA、FA平均水平比中文差多了。至于脚注,我建议仅强制于特色。--CHEM.is.TRY 2012年9月22日 (六) 05:50 (UTC)
@Clithering 英语维基有明确说0段注释的规则。另外英文维基的B级GA级FA级都有提到inline citations的要求,B级是where necessary,GA是may not be required for some articles,FA是where appropriate。
@ Chem我觉得只能说英文维基平均长度短,不能说水平差;我们是按长度来衡量,英文只是严格对照标准而已……
另外,建议中文维基撤销GA,中文维基的FA和GA基本没什么区分xD--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07:41 (UTC)

(:)回应Snorri,我的主张是规则不应写的太僵,而且要原则上合理和可有效执行的。如果过分严格地规定每一段都有注脚,一则可能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二则可能有编者技术上把段落合并,这样规则便变得没有意义。如要表态,我认为类似于第一个版本的模式是值得支持的。--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23日 (日) 14:52 (UTC)

问:古代岩画甲骨文等原始图案可以采用{{PD-art}}等模版吗?

请问古代岩画甲骨文等照片去除掉周边的环境等其他信息,只保留有原始图案,可以采用{{PD-art}}或者{{PD-old}}等版权模版吗? --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21日 (五) 06:19 (UTC)

不可以吧。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1日 (五) 07:06 (UTC)
  囧rz...:我认为可以。--KOKUYO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07:14 (UTC)
照片是你拍的可以。话说未经原作者容许修改图片并更改版权协议连CC都不能接受啊。--AddisWang (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7:17 (UTC)
+1 照片是你拍的原则上可以。Hanteng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01:29 (UTC)
我看英文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定,里面有提到说只能是2D的,但不能是3D的,并举了硬币这一例子,说什么由于拍摄角度等原因,从而可以使之成为另一部艺术品,但是像甲骨文这种的,你拍摄角度再奇葩,其相关的字形等就一直是那样的啊。或者,可以说,我可以照着岩画甲骨文等素描或用PS照着重新绘出来,可以挂自己是作者模板么?——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21日 (五) 07:25 (UTC)
如果照片/图片主体是这些图案的话就不满足原创性门槛,立体作品是因为en:Freedom of panorama的问题比较复杂-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7:30 (UTC)

建议修改破坏警告模板

目前的模板内容是:“请停止一切破坏行为!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不能编辑维基百科。”我认为应该把“暂时不能编辑”改为“暂时以至永久不能编辑”,或干脆把这句话删除,只留“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这个字眼威慑力不足,而且等于是给破坏者暗示“封禁仅是暂时的”,一些破坏者就会不理会该警告而继续破坏。修改这样一来可以提升威慑力,而且也符合目前的形势(许多破坏者最终还是被永久封禁,而不是暂时),还不如干脆就在警告模板里写明。这一建议适用于所有含有“暂时”字眼的警告模板。-- 2012年9月17日 (一) 21:28 (UTC)

三级警告写的是“暂时不能编辑维基百科”,四级就是“如果您再次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13:05 (UTC)
一般即使是初次封禁也要先有四级模板吧,那和三级是不是自相矛盾了?-- 2012年9月18日 (二) 13:16 (UTC)
问题是挂四级也不代表就要永久封禁啊,被永封的人终归是个别的。BTW,2级明明是通知,怎么成“警告”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8日 (二) 13:22 (UTC)
我觉得“阁下将会遭受封禁”还不错,反正到时候是临时还是永久有管理员视情况而定。--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9月18日 (二) 13:50 (UTC)
好。如果几天内没有异议我就改了。-- 2012年9月18日 (二) 18:01 (UTC)
我谨代表十四亿中国人民强烈谴责阁下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破坏行为是我们万万不能容忍的。请阁下悬崖勒马,停止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若阁下因继续破坏维基百科而遭到封禁,勿谓言之不预也。--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18日 (二) 18:13 (UTC)
阁下当真?  囧rz...-- 2012年9月18日 (二) 18:17 (UTC)
玩笑玩笑:P--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18日 (二) 18:21 (UTC)
觉得“提示/注意/警告/最后警告”这种层级做分类用就足够了,完全没必要在模板里着重表示(加红字就更接受不能了)。搞个什么“严正警告”顶在上面自己都不好意思发。就不能像enwiki那样搞得压力小点并说到即止么?
  1. 您好,我是老大哥。想提醒您我回退了您最近做出的一次编辑,因为它看上去并没有建设性。如果您认为我错了或您有任何问题,请在我的对话页上留言,谢谢!
  2. 请不要做出无建设性的编辑,您的编辑似乎是在破坏并已被回退或移除。如果您想做实验,请使用沙盒,谢谢。
  3. 请停止损毁性编辑。如您继续破坏维基百科,您可能会被封禁。
  4. 这是您的最后警告。如您继续破坏维基百科,您可能会被blocked from editing without further notice。
不过现时似乎所有的uw-模板都是一个风格。嘛,之前层级三的字最少,现在也不行了。--Jimmy Xu  ·  · 2012年9月18日 (二) 18:18 (UTC)
而且除了层级四的最后一句外,反对加粗任何语句。还有要“您”就都您,要“阁下”就都阁下,别混用。--Jimmy Xu  ·  · 2012年9月18日 (二) 18:23 (UTC)
可以翻译成"您会被直接封禁"即可吧。或者说得详细些:若你继续作出破坏,我们不会再警告你,你会被直接封禁。  囧rz...-- 2012年9月18日 (二) 18:27 (UTC)
修改后的样例如下,如果无异议我就复制过去保存了。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并作出具有建设性的编辑
维基百科欢迎任何人士参与,然而编者必须恪守各项方针及指引,否则编辑会遭到回退或移除。您最近有编辑有违于方针。
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维基百科的运作。
如果您认为这只是个误会,请到我的讨论页来留言。

  请勿进行破坏
请您停止破坏,并请您恪守方针及指引。您之编辑有违方针,已经构成破坏并已遭回退。如需进行编辑测试,请使用沙盒。如果您认为这只是个误会,请来我的讨论页留言。

  警告
请停止一切破坏行为!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可能会遭受封禁

 

严正警告!
如果您再次破坏维基百科,您将会被封禁

 

最后警告
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警告!如您再有任何破坏维基百科的行为,您将会被立即封禁

主要依据前几位的观点删改了一些用词内容。欢迎提出建议。-- 2012年9月19日 (三) 03:02 (UTC)

没用的,过几天某管理员又改回文言文了。--CHEM.is.TRY 2012年9月19日 (三) 03:49 (UTC)
我知道这东西经常被人改,先放上去看着办吧?-- 2012年9月19日 (三) 04:01 (UTC)
警告1去掉惊叹号吧--YFdyh000 2012年9月19日 (三) 04:09 (UTC)
反对quote和小标题。--Jimmy Xu  ·  · 2012年9月19日 (三) 04:11 (UTC)
汗,看到“严正警告”四个大字,我以为遇到了外交部发言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9日 (三) 07:13 (UTC)
反对quote和小标题 +1--铁铁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08:51 (UTC)
严正警告和最后警告看起来太没区别了。建议使用不同图标 字体大小 颜色--Scoooooorpio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7:20 (UTC)
反对,本来就不需要区别。--Jimmy Xu  ·  · 2012年9月19日 (三) 13:29 (UTC)
(!)意见:建议“警告模板”只供管理员使用,免得滥发,引来虚惊。--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9日 (三) 07:26 (UTC)
这样VIP就没法处理了。--Jimmy Xu  ·  · 2012年9月19日 (三) 13:29 (UTC)
这样改动效果如何?(话说模板貌似今天又被人改了.....)-- 2012年9月20日 (四) 05:45 (UTC)
其实俺的意思是这样:
不过无所谓了,您觉得合适的话修改就好。这种东西嘛,审美观的事情让所有人都满意挺难的,俺在自己用户空间留一份用好了。--Jimmy Xu  ·  · 2012年9月20日 (四) 07:28 (UTC)
 完成。-- 2012年9月21日 (五) 05:56 (UTC)

才放了多久就通过?那我反对近期的更改。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2:00 (UTC)

你说的近期更改是说我改的,还是这个月所有的改动?(包括未经过客栈讨论就自行改的)实在不行撤销回八月份的状态即可,就算这里没讨论,也会有人去自己改。-- 2012年9月21日 (五) 20:41 (UTC)

你写的摘要就像“这是最终版本,不要改回去”似的。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4:24 (UTC)
原来是这样,多谢提醒下次会注意。-- 2012年9月24日 (一) 03: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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