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专题讨论:ACG/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

这儿是关于投票的讨论页面。

早前的项目辩论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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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节录和项目关系较大的辩论部分,完整内容请查照#背景和起因所列连结。

早前的项目辩论节录

via Template_talk:Infobox_animanga/name#继续讨论Infobox animanga/name

{{Infobox animanga/name}}中

  1. 为什么有栏位叫作“正式译名”?
  2. 为什么“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
  3. 该栏位名是基于什么惯例或常识
  4. 该命名法是否为中文维基百科独创及特有?
  5. 为什么该栏位名是共识?
  6. 为什么该栏位名非叫作“正式译名”不可?
  7. 为什么该模板非用不可?

--百楽兎 2010年3月13日 (六) 01:06 (UTC)回复

由于有些动漫,原厂不一定会给统一的中文的命名,所以有可能导致中港台的代理商,甚至是同一地区不同的代理商都各自重新命名。所以这问题似乎无解?
-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7:05 (UTC)回复
  • (!)意见 - 建议把“正式译名”改成“其它正式<br/>译名”,“常用译名”改成“其它常用<br/>译名”,如果Infobox内无“official”及/或“formal”参数,则“官方译名”及/或“其它正式译名”的右栏显示为“无”。--Mewaqua 2010年3月14日 (日) 11:25 (UTC)回复
  • 目前的用法是:
    • 官方译名 => 日本原作者承认,并且在日本的文件中有提及的名称。例如爆漫王。于日文单行本中提及。
    • 正式译名 => 日本原作者没有明确表示承认,但正式获得某地区海外授权代理的公司(例如台湾的东立出版社)翻译并且出版的译名。例如航海王
    • 通用译名 => 网络上字幕组、翻译组、……所使用的名称。常见于没有正式代理的作品,例如于大陆地区几乎没有正式译名存在。
目前这个分类方法是前几年讨论出的共识。--Jnlin讨论2010年3月14日 (日) 15:56 (UTC)回复
(:)回应
  1. 前面已有人说明,就不赘述了
  2. 中文圈的特有情形,就是代理、播放机构常常不同调,纵使有官方译名,正式译名也未必相同(ex.钢之炼金术师 FULLMETAL ALCHEMIST韦駄天翔‎
  3. 同上
  4. 是的,没错
  5. 经过讨论且行之有年,不可能每个人都满意,但大家愿意遵守译名规则,这也是共识啊~
  6. 可以经讨论取得共识后修改,并非铁板一块
  7. 这涉及两岸三地的特殊历史文化背景,同样都是正式译名、甚至官方译名,台港也有不相同的情形(ex.哆啦A梦),使用该模板可指出不同地区或机构的译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15日 (一) 02:40 (UTC)回复
‘原厂译名’如何?—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chwarzKatze对话 贡献)于2010年3月15日 (一) 14:25 (UTC)加入。回复
“代理商译名”之类还是勉强可以,更好的是“发行商译名”(ACG界又不是没出现过没授权代理就自行出版的事例,这在可证实下我不会当条目名,但未证实时我可无法为条目担保)。但代理译名啊、授权译名啊,我想应该真的很难给出来源或文献去证实这个译名有否得到日本方面授权,至少一些出版社的译名在我眼中不这么觉得(例如文化传信,他们都以标注原文名称了事,译名大半与原题名无关)。如果非得“授权译名”,那我想今后能写进去的可能多半是尖端出的书,除了大破之外又没什么编辑爱强调自己起的怪书名已得到日本授权确认。“正式译名”也许不是一个好的表意词汇,但一定是一个折衷的表意办法。名不是不能改,但也不能乱改,我希望用“发行商译名”(或没有任何授权意味的名词,我没法保证去动漫公司里面翻他们公司的文件确认有没有被授权)。--治愈系的小琛儿 探病 病历 2010年3月16日 (二) 06:12 (UTC)回复
  • 发行商未必有得到授权,勿忘有过盗版时期。而且同一个作品在同一个地区因为授权TimeOut,而有过换代理商的先例。像是“哆啦A梦”、就有过“叮当”、“小叮当”、“机器猫小叮当”……等。要不是原作者在死前有过统一中文命名,恐怕何为正统名称至今可能还有得吵?-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16日 (二) 14:05 (UTC)回复
你觉得“正式译名”和“上市/上映译名”、“授权译名”或“出版译名”比起来哪个让你知道那是什么定义?尤其是“正式译名”和“官方译名”放在一起的时候更是莫名其妙。--百楽兎 2010年3月17日 (三) 14:25 (UTC)回复
授权译名:基本上被授权的是“作品”,作品名通常是被授权出版发行的公司定出来了,所以用“授权译名”可能会有问题,这样可能会误解为“被授权的译名”。除非有些特别强调原作者特别认可,参上面治愈系的小琛儿的留言。
出版译名:“盗版”也算出版,这问题可大了。
上市/上映译名:“上市:某一物品开始在市面上发售。”所以仍有“盗版”问题。
这三种说法都有其缺点,虽然“正式译名”的确可能让人不解,但是也不是这里的独特用法(Google一下就知道),其完备性足够。—yans1230 (留言) 2010年3月17日 (三) 14:54 (UTC)回复
盗版也算出版,真可谓强词夺理。若觉得以上名词都写不清楚就再写清楚点:“授权出版译名”。--百楽兎 2010年3月18日 (四) 01:24 (UTC)回复
不是强词夺理,我是很认真地在分析给您看,“出版:将文稿、资料等编印成图书报刊,以供出售或传布。”所以盗版的确也算出版。不知您是否看过盗版书籍,书籍最后都会有一页注明出版资讯,即使是盗版书籍也是会有“出版者 XX出版社”,我还看过盗版书籍上面写“版权所有 翻印必究”。再来讲上市部分,我曾听说有人在光南看见某游戏的中文版,而那是盗版的,书店、租书店有盗版书籍已经不稀奇,这样的卖场有盗版游戏才真的是稀奇,估计连摆的人都不知道它是盗版的,所以“上市:某一物品开始在市面上发售。”仍有盗版问题。再来说您提出的“授权出版译名”,的确避掉盗版之嫌,但是“出版:将文稿、资料等编印成图书报刊,以供出售或传布。”一般指的是书籍,游戏或电视播映都不适用。—yans1230 (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04:26 (UTC)回复
不要为了支持己论就什么程度的意见都写得出来。
若你嫌不清楚“上市/上映译名”、“授权译名”、“出版译名”、“授权出版译名”都不够清楚,那你可以想个更好的说法。语言千变万化,我还可以再提供几个:“授权出版品译名”、“授权版译名”、“代理商译名”(下略)。--百楽兎 2010年3月18日 (四) 23:59 (UTC)回复
首先我想请您搞清楚,我没有不认同你的看法,但为什么我会支持“正式译名”,因为它比起其他的说法更完备,我认为你的发言已经攻击到我,什么叫做“什么程度的意见都写得出来”?我的“意见”都很合理,敢问您这句话是认为我的意见有什么问题吗?再上面,我也没有强词夺理(请自己去查强词夺理是什么意思),一切关于名词解释都是出自于教育部辞典,不是我个人的解释,针对我认为你攻击到我的部分,我郑重要求你给我合理的解释(比如你并没有讥讽之意,纯粹是我个人观感问题)。
第二,你要我想个更好的说法,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要anti正式译名的人是你不是我,我认为正式译名已经足够完备,也就是说我想不出有比它更好的说法我才会支持它。
再来讲你提出的三个说法。授权出版品译名:上面就讲过了,只局限在出版品。代理商译名:电视台不是代理商。授权版译名:这我的确就找不出严重问题点,不知其他人的看法如何?
最后是我个人对您的一些看法,一开始您在互助客栈的发言让我深深觉得您对我们有很大的偏见,一些言词在在攻击到我们,这样的作为怎么让我们愿意和您好好地沟通呢?而您终于愿意把讨论移到这里讨论,让我觉得您终于愿意和我们协商,但是后来您对我的言词实在是让我倍受打击,我放下您之前在互助客栈的言词来好好和您讨论,却被您认为是在强词夺理,我是真的很难过。—yans1230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9:13 (UTC)回复
若伤害到你的感情,我表示歉意。至于你们的论理过程如何牵强,我不想再花篇幅论述。我的claim非常简单,定出一个合于“日本原作者没有明确表示承认,但正式获得某地区海外授权代理的公司翻译并且出版的译名”这个定义的栏位名。这是你们写的定义,我一个字也没动,栏位名除了像既有“官方译名”又有“正式译名”这种逻辑不通的词汇外,你们要改成如何如何我也没意见。我的claim就是这么干脆。--百楽兎 2010年3月19日 (五) 11:09 (UTC)回复
百乐兔你一开始就没有在想好好讨论。什么强词夺理?你根本就是没有理由驳倒人家,就进行攻击。—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3月21日 (日) 09:45 (UTC)回复
随你怎么认为,我才不会花时间去写这个ばかばかしすぎる题目的辩论。部分人士别再拿什么“修改前要讨论”当借口拒绝别人修改,我又没改栏位定义,只是把栏位名写得更清楚而已。否则依部分人士的逻辑,我亦可任意回退部分人士未经讨论的编辑。--百楽兎 2010年3月21日 (日) 13:14 (UTC)回复
少来这一套。你进了讨论就老老实实该说话说话,要不然你就一开始闭嘴就完了,在这里攻击逞什么能。成天除了当电冰箱就是当仙人球。—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3月21日 (日) 14:17 (UTC)回复

不讨论的话将从以上建议中择一修改。--百楽兎 2010年3月27日 (六) 02:12 (UTC)回复

===2010年6月===
同意百乐兔提出的意见,维基不是ACG百科,栏位的命名应该符合一般人理解的意义,我觉得应该统一所有音像媒体及出版物的命名方式。但请百乐兔注意言论--Ws227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13:00 (UTC)回复
官方译名也是正式的译名,“正式译名”语意模糊、自成一栏逻辑不通。经代理商翻译过的译名叫“代理译名”、“代理商译名”简单易懂,而且不会和官方译名混淆,建议修改。—Eky- 2010年6月8日 (二) 15:21 (UTC)回复
(:)回应 Eky
请见Wikipedia talk:ACG专题#译名问题。--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6月8日 (二) 16:31 (UTC)回复
现时(6月9日)的版本有可能使人产生“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不是常用译名”、“正式译名不是常用译名”的疑问。--Mewaqua 2010年6月9日 (三) 12:47 (UTC)回复
Justice305给出的讨论中,暂时结论为不修改规则,如果认为“代理译名”的字眼比“正式译名”适合,请到该讨论发言,以便集中讨论,谢谢。但想借此机会提醒,那段不只代表该ACG的代理商,播放动画的电视台也应包括在内,因此,我想也需要斟酌一下该名称是否适合。请所有关心的人士参与讨论,谢谢。—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6:54 (UTC)回复
Agree with Mewaqua.—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7:17 (UTC)回复
模板的部分,若将“正式译名”改成“授权版译名”是否有比较清楚呢?(不赞成“授权译名”或“代理译名”这种简化的用法,意义上不同。)另模板里的“常用译名”应撤掉(同上意见),改成“其他译名”,只不过这样命名规则是否要变动?(不变应该也没影响)—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8:26 (UTC)回复

via Wikipedia_talk:ACG专题#译名问题

via Wikipedia_talk:ACG专题#合并讨论

好像拖太久了,就此按意见合并讨论并总结上面的意见:

  • 译名模版:“官方译名”跟“正式译名”合并为“官方译名”,“常用译名”改称“其他译名”
  • 译名规则:沿用现时处理规则,但名称应该要跟进译名模版的修改。“其他译名”也有可能需要更清晰的定义,避免字幕组灌水。

请各位继续讨论。不论最终结果是否修改译名模版,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达成一个共识解决方案。如两个星期内没共识,我建议以此为实行方案。有劳各位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8:02 (UTC)回复

同意将“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统一成“官方译名”。一般来说,译名可分为两种:正式译名及非正式译名。官方译名也是正式译名,不论是版权一方指定的中文译名(名从主人),或是被版权方正式授权的中文版译名都算是正式译名(Official Title = 官方译名)。至于其他的译名,我认为应满足“被两条或以上相互独立的可靠来源引用的名称”这一前提。—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20:09 (UTC)回复
(!)意见
钢之炼金术师 BROTHERHOOD
Fullmetal Alchemist: Brotherhood
译名钢之炼金术师BROTHERHOOD

钢之炼金术师FA

一般译名钢之炼金术师 FULLMETAL ALCHEMIST
动漫主题电子游戏主题ACG专题模板说明
对此个人有不同意见:
  1. 中文圈特有的情形,就是代理播放机构常常不同调,纵使日方规定官方译名,当地正式译名也未必相同(ex.钢之炼金术师 FULLMETAL ALCHEMIST韦駄天翔‎)。
  2. 一般来说,只有代理商在当地自称官方(ex.木棉花国际),然播放电视台即使架站也不敢自称官方,因仅取得有限制次数的播映权、而非代理权
  3. 所以用官方译名来统合代理和播放机构译名是有疑义的,因为电视台取的译名不能代表代理商的译名,代理商也不会削足适履去用电视台的。
  4. 模板是用来让人快速了解的,在个人整理条目过程中,逐渐体会当初设定“官方译名”、“正式译名”的必要性。在迈入全球化的今天,日方规定官方译名,已不同昔日作者正名要求,取而代之的是产品名称在全球的一致性。钢炼FA跟韦駄天翔‎的情形是在译名规则出现后发生的,不得不说逻辑上有先见之明。
因此如要简化,就应更具概括性。个人提议如下:
中文习惯是例外强调,例如以“飞机”表示有人操控的飞机,无人操控的则称“无人飞机”。所以在译名上,直接以“译名”概括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常用(通用)译名则改为“一般译名”,“其他”语义具相对性,没有相关机构的译名、哪会有“其他译名”?具体修改方案如右。--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1:43 (UTC)回复
(:)回应:不管是正式或一般译名都是译名,总不能说一般译名不是译名吧。因此“译名”不能作为官方与正式译名的代名词。现在的情况很复杂,大家是要把正式译名和官方译名统一叫法,正式译名一说已有人反对,官方译名又不适用于电视台。倘若正式和官方都不能用,不如叫“正规译名”吧。如果统一叫法无法达成共识,那就将正式译名分成三类:
  1. “官方译名”(仅限版权方给出的中文名)。
  2. “代理商译名”(凡有经授权的中文版漫画译名都适用)
  3. “媒体译名”(包括电视台、电影院以及其他媒体)。—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5:21 (UTC)回复
(:)回应 Cp111
基本上个人是倾向维持现状的,但如果要改才提出简化的建议。
好比有一家老字号北京烤鸭店,为与一窝蜂跟着开的北京烤鸭店有别,标榜卖的是“正宗北京烤鸭”,所谓“正宗北京烤鸭”和其他家卖的“北京烤鸭”其实一样都是北京烤鸭;“飞机”与“无人飞机”一样都是飞机,只有区别性质,本质不会因此改变。同理“译名”与“一般译名”一样都是译名,只多了“一般”区别。--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意见:不知您举的例子是否适合。因为我看完了以后反而觉得“一般译名”应称作“译名”,而那些“非一般”得译名才要有一个特别的称呼(例如“正式译名”)。还有,Cp111兄的建议也可以参考,分开三个参数输入的确可以帮忙标明译名(基本上这是模板语法的事情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7:05 (UTC)回复
摩登大法师
代理商译名摩登大法师

圣枪修女

媒体译名摩登大法师
动漫主题电子游戏主题ACG专题模板说明
(:)回应 Altt311
这是设定前提的问题。在注重智产权的现在,本应采合法认可的译名,但考量大陆代理作品风气(漫画小说部分已有进步,唯动画仍待努力)不盛,所以允许例外、纳入如字幕、汉化组等译名,“一般译名”跟“正宗北京烤鸭”、“无人飞机”同样都是强调例外情形。--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7:26 (UTC)回复
另外,发现Cp111的提案有个小问题,如果当地漫画代理商译名跟动画代理商译名不一致,就得在“媒体译名”栏再写一次区别,如右。现行方式是以译名为归纳整理,不用拆成两次。--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30日 (二) 14:01 (UTC)回复
总觉得“媒体译名”这个提法也不大合适,那无版权或播映权的媒体给出的译名算“媒体译名”么?—Chief.Wei 2010年3月31日 (三) 04:53 (UTC)回复
基本同意Altt311的方案。Justice305使用的“译名”和“一般译名”两个称谓,如果不加解释一般人很难理解二者的定义。不过,“其他译名”这个范围似乎太广了,的确容易引起“字幕组灌水”,不如沿用“常用译名”。—Chief.Wei 2010年3月28日 (日) 02:34 (UTC)回复
(:)回应
播放电视台不能代表所谓的官方;就是“常用译名”才容易灌水啊~依个人方案如要解释也只有“一般译名”,别忘了还有WP:ACG#NAME。--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2:53 (UTC)回复
不过规则是不是需要过于复杂呢?—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3月28日 (日) 02:38 (UTC)回复
我也来解释一下吧。简单来说,我对分辨日本官方译名与正式译名的想法是在栏位中加说明。所以不论是“官方译名”与“其他译名”、“正式译名”与“非正式译名”、“译名”与“一般译名”等标题,我认为只是字眼上的问题。还有,为方便达成共识,我们暂时只讨论有代理商的处理吧,无代理商的处理方式就待完成这一阶段讨论后继续。那时拿着共识的规则修正,应该会比较方便。—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3:28 (UTC)回复
我想问下前面提到的“字幕组灌水”指的是什么?--A02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7:03 (UTC)回复
我指的意思是一些不知名的字幕组把自己的原创译名都贴在这里,通用的译名应该没问题。至于通用的定义,晚点可能要讨论一下。—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8:08 (UTC)回复

(!)意见:较同意Justice305 使用正式译名/通用译名处理即可 一般人理解没问题吧 应该不会有歧义。字幕组灌水么?很简单 和几个大组达成某种意向性的共识就好了(其实也就4-5个 而且又凑一起) 毕竟大组成为通译的几率是99.9 再说人家很多都是用这一套维基程序 自己架设了一个组内官方维基 没搞错的话 也是GFDL才对。

字幕组内 维基人众多(可惜人家基本都不在中文的 环境环境) 只是要想如何把潜水用户给激发起来(同样是环境 自架维基的话 自己是管理员 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有破坏也好即时处理 在这边是不可能的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9:06 (UTC)回复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在英文维基中采取动画、漫画及游戏译名分开处理的情形(比如一部跨媒体作品有其独立的漫画和动画条目而动漫画译名各不相同时,漫画条目采用代理商译名而动画条目则采用电视台译名),也就是说在漫画条目中代理商译名具有优先权而在动画条目中则以电视台、DVD等译名为准。大家怎么看呢?—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9:29 (UTC)回复

(:)回应
这在中文圈没那么简单,问题还是出在电视台,不是自己搞一套,就是涉及漫画代理商和动画代理商之间的角力,谁赢谁说了算
  1. 自己搞一套(ex.楚楚可怜超能少女组→超能少女组)
  2. 播出采漫画代理商译名,动画代理商泪目(ex.摩登大法师
  3. 同一家公司一台播出用漫画代理商译名、另一台则是动画代理商译名(ex.纬来综合台魔法水果篮纬来日本台幻影天使
在整理一些条目译名时,超想拿RPG轰了电视台--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囧,这么复杂呀,看来英文维基的做法不适用于这里了(英语世界的译名基本差别不大)。—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21:56 (UTC)回复

常用译名并不会比较容易灌水,维基百科的命名指引有规范何谓常用,所以没必要担心。而且事实上常用译名沿用至今并不见得有特别多的灌水。--治愈系的小琛儿 探病 病历 2010年3月29日 (一) 08:31 (UTC)回复

via Wikipedia_talk:ACG专题#第二段
整件事的起因是有人不满意“官方译名”等称呼,一下子跑去改掉模板。要讨论模板及规则,是因为如果要合并前述两种命名,要修改规则之故。而官方译名因为一半比较少用,我才建议合并到正式译名去。—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11:40 (UTC)回复
我前面也说了,模板里面怎么说,跟命名的时候有几种译名是不一样的。对读者来说“官方译名”或者“正式译名”都差不多,但是在给条目命名的时候就必须进行区分了。iconv --talk 2010年5月2日 (日) 14:55 (UTC)回复
明白你的意思,只是如果在不改动规则的情况下,你认为可以把显示译名模版的显示栏位从三个改称两个吗?又或者说,是否应该这样做?(打个比方,“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合并为一个栏位,但从规则说明两种译名是不同的)也欢迎各位发表意见。—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04 (UTC)回复
对,我赞成把显示译名模版的显示栏位从三个改称两个。但是条目命名规则不宜改动(已经有人去改了)。iconv --talk 2010年5月5日 (三) 14:18 (UTC)回复

(!)意见

  1. 如果只是有人不满才提出修改,那倒不如别改。应是出现问题无法解决,才有改的必要吧?否则今天我不满、明天他也不满,任凭个人主观意见会没完没了,况且人家是针对正式译名而非官方译名。
  2. 常听到“计划赶不上变化”,但这模板好像是例外,从爆漫王韦驮天翔钢之炼金术师 FULLMETAL ALCHEMIST天降之物守护猫娘绯鞠钢壳都市雷吉欧斯等一路看下来,出现官方译名的情形开始多样化,主要是全球化的走向,为扩展市场在未代理地区也会使用官方译名。所以官方译名栏还是保留为宜,反正以后会用得到。不是我守旧,而是发现越来越好用。
  3. 另外,香港TVB爆笑管家第25话也是对该作品的中文译名称为正式译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2:42 (UTC)回复
    • 的确,如果对事情没有帮助的话,不修改可能是更好的办法。(没留意呀……原来那个活动引发出指定“官方译名”的事……)看来要按新情况重新讨论这件事了。我个人的想法是,最低限度也应该检讨应不应该修订/设立填写规则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4:39 (UTC)回复

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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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区分为投票前的讨论和投票中的讨论。讨论时可随时查照2006年关于译名与命名的投票决议本次事件发生以来的讨论集

投票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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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前的选项检讨等请在此进行。

(:)回应:按照之前祥龙在讨论中的说法,““正式译名”是一个社会上普遍使用的用语,而“授权版译名”似乎是在强调这个译名来自于被授权者或是经过授权者认可的样子”。的确,据我了解,“正式译名”在实际使用中尤其在动漫界相当常用,而社会上似乎没有“授权版译名”这种说法,基本上是新造的名词,是最近的讨论中用来替代之前提出的方案“代理商译名”、“上市/上映译名”等等(后两者由于均存在种种问题,所以提出了“授权版译名”这个名词来代替)。--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08:56 (UTC)回复
(:)回应:谢谢说明><>金☧肃≽◕≼§§ 2010年6月26日 (六) 09:08 (UTC)回复
(~)补充:此外依自己的理解,“正式译名”在社会上尤其是动漫界虽然非常常用、通俗化,但也正因为其相当通俗而原本没有精确的定义。而维基上的“正式译名”则是经过2006年的投票决议明确定义的术语,用以指代“经授权出版、播放或发行该作品的机构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译名”,与同时定义的其它术语相区别。今年以来有编辑者试图用其它名词来代替它,不过相比“代理商译名”、“上市/上映译名”等等其它替代品来说,“授权版译名”虽然从意思上来说相较之下没有明显的缺陷,用以强调这个译名来自于被授权者,但问题在于这个词本身基本上是新造的或带有原创性质的,实际社会上并没有这种说法。--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09:56 (UTC)回复
(!)意见:投票时间已有定案,如需要更长时间讨论,可以考虑延迟。—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6日 (六) 09:08 (UTC)回复
  • (!)意见:官方译名应该保留,是使用“正式、授权、代理”中的哪一种 这才是讨论重点。因为无论TVB或者尖端、东立,他们都是正式的代理,而这些都是经过日本官方正式授权的(花钱)。

从本质上来说,无论用正式还是授权 其实是不会有什么歧义的,只要不被人认为是经过授权的译名就好,授权的是作品,而不是译名。

媒体译名应该并入通用译名中(我一直主张用通用而不是常用),大家都知道大陆基本是没正式授权的作品,正式授权的很少,虽然今年开始速度方面大有进展。但就靠那几个门户的宣传,影响力完全是几何级数的,网民人口又这么多。门户网站毫无疑问属于媒体类(网络是第四媒体)

反过来,通用译名又会影响到正式译名及代理商本身(维基本身也会造成此类影响力),最新的例子是甜甜私房猫(不错,确实被代理了)台版叫什么大家都知道了。

有关大陆这边的译名情况,基本就是各1/3,1/3同台版(旋风管家)1/3同台版(大剑)剩下1/3完全没代理的,自己根据日文发音来翻。—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4:11 (UTC)回复

(!)意见由于仍有问题存在,主要是包括未有编辑战争议的其他问题,本人决定将投票时间再次押后。待讨论有明确的路向后再作决定。—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8:58 (UTC)回复

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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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将此投票名称移动至确认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条目译名命名规则,因为原本投票是治标不治本,且有点脚痛医头。我想除了请发起人移动条目名称外,也将此投票内容改为两个标的。

第一个投票标的: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译名命名规则纳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条目译名命名规则

第二个投票标的: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模板纳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条目译名命名规则

两标的共识门槛就以管理员当选的66%赞成票(赞成/有效票)及25票以上有效票为门槛,个人认为这样比较能彻底解决纷争并具有共识。我相信,凭这些条目的关注度,决对会很容易达到25票有效票门槛,并可以在尔后成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模范。因为这指导规则与中文维基的命名规则存在着很多扞格,这样的公开投票,会让反对和赞成的各抒己见,进而在投票及讨论中达成共识。--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4:21 (UTC)回复

至于该指导其他部分,个人以为内文仍混沌不明,待关注此指导的维基人修正后,再提出讨论为宜。例如:本指导建议是针对日本动画、漫画、电子游戏(简称ACG)这句话就有些日本地区性中心。因为并非只有日本才有动画,漫画,电子游戏,有没人考虑改名为JACG?--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4:39 (UTC)回复
我已经释出最大善意来证明我是想解决问题的人,如果还有人对我动机仍抱持非善意推定,我只能说遗憾。呵呵,其实我这样做是有目的的,因为我要解决有人弄了几年无法解决的问题,并希望曾骂过我的人感到汗颜。--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4:33 (UTC)回复
我再不识相的说几句话,希望以后JACG专题的朋友们,在碰到悬而不决问题时,考虑多用这种方式;虽然维基不是民主实验场,但是在有争议情况下,这种方式实在是一种解决方式。--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5:04 (UTC)回复
(*)提醒:日本对ACG的分别释意:Animation, Comic, Gameの略。台湾において主にを日本のアニメ・漫画・コンピュータゲーム総称する用語。
是台湾(其实现在已经不止台湾)专指日本才会用ACG,除了日本以外其他国家的动画、漫画和游戏是不属于ACG领域!所以您所提的JACG是不成立的。-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6:48 (UTC)回复
(*)提醒:请Jack Tao去看看ACG专题的英文维基连结名称。中文维基的社群用户,不是只有香港,日本或台湾而已。--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3:17 (UTC)回复
因为发起人内文有“欢迎新增选项”建议,因此我将选项多了四个;如果发起人有雅量赞同我的修改,其反对提议者可以在投票区投反对票。--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3:32 (UTC)回复
(:)回应英文的ACG专题连结名称为“Wikipedia:WikiProject Anime and manga”,描述上完全都是在指日本,其中“Anime”来自日文“アニメ”(日本动画),与“Animation”不一样,而“manga”是指“日本连环漫画册”(您可以查查看字典,也是日本漫画专用词汇),基本上有别于日本独道的ACG风格,各国才会刻意区分其领域。而您指的“社群用户”我暸解您的意思,但我的意思是指现在ACG这个词已经普遍在现代标准汉语地区盛行,无关使用中文维基的社群来源者。-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4:07 (UTC)回复
(*)提醒:在此且不对阁下的动机作任何推定,但阁下的新提议很明显绝不是简单的投票名称改名问题,而是改变整个投票的性质,造成整个投票的意义的重大变化。但在此之前并没有针对阁下的新提议的主题进行任何有效讨论,如此“改名”其本质其实是放弃现在的投票而匆忙转换为新的投票。阁下所说的现在的投票有些“治标不治本”这点本人倒是同意的,从当初互助客栈上的讨论即可看出,在此不再重复;但是阁下上面所提的新投票主题却是新提出的,此前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讨论。如要放弃现有投票并转移到新的投票,应先在Wikipedia_talk: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或相关的ACG主题讨论页中作出相关讨论再来决定。维基有一项原则是“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何况相关的讨论尚未开始。另外关于ACG的问题,正如Jack Tao所说,ACG一词在社会上(而不是维基上)早已成为专门的术语,指的就是日本动漫游戏,不存在地域中心的问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8:19 (UTC)回复
  1. 所增投票项目脱离原本议题,未充分讨论的投票违背WP:共识方针。请先做好功课,了解讨论议题。
  2. 所增投票项目二:“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译名命名规则纳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条目译名命名规则
    该项目没有意义,译名命名规则不会从属于格式手册。
  3. 所增投票项目三:“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模板纳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条目译名命名规则
    该项目没有意义,模板是各项指导下的辅助工具,不会从属于格式手册。最明显的答案就是,WP:格式手册项目不包括模板。

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7日 (日) 05:34 (UTC)回复

尊重你的意见,不过我希望你能看出我替这纠纷解套;让更多人参与AIG专题讨论;让相似编辑战不再发生的动机。如果你觉得不妥,你可以在投票投反对票。至于WP:共识,我认为这以前的讨论及争议都是在这两议题打转,除非你认为正式议名与这些毫无关系。--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9:23 (UTC)回复
我再说明白点,让非AIGACG专题人参与,扩大讨论,投票然后产生共识是现在这难题解决的根本方式。--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9:35 (UTC)回复
AIG曼联球衣上那个?另外格式手册所包含的东西远比中文维基百科的现状大得多,说成“海纳百川”也未尝不可。尚且把这段话放着看社群处置吧。我倒是觉得可以直接把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归到MOS下面。--达师147228 2010年6月27日 (日) 10:18 (UTC)回复
(:)回应抱歉,上面AIG是ACG误植,已经修正。谢谢。--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0:36 (UTC)回复

(!)意见由于有人提出新的讨论,为了大家有更充份的时间准备,我将投票押后一天进行。—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7日 (日) 15:04 (UTC)回复

(!)意见投票二投票三的选项冲突于投票规则的第三点“不设反对票”,麻烦请修正矛盾。-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5:37 (UTC)回复
(!)意见:现在的问题在于连投票议题都没有确定,之前也没有相关讨论,而且多人对其中一些内容提出质疑。我同意原先的投票是治标不治本,也认为有必要重新考虑真正应该达成共识的内容,但认为在未有效讨论的情况下对经过仓促大幅修改过的议题进行投票是不妥的,这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方式。相比这些议题,我觉得达师提出的方案更合实情,可决定是否将已有的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纳入维基正式方针或指引,但此前显然没有对扩大化的议题进行任何有针对性的相关讨论。鉴于现在连投票内容都没有确定,相关讨论也明显不足,我认为有必要在相关页面中作出实质的讨论后再进行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投票,在投票项目未确定及没有针对投票议题的相关讨论的情况下匆忙投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补充说明,新的投票议题不是在投票快开始前匆忙添加;相反,投票是在投票议题准备充分的情况下进行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8:24 (UTC)回复

我有问题,如果投票人数小于25怎么办?即使要引入25票有效的话—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6:35 (UTC)回复

可以嘘吗?这样搞不是又会被说是ACG百科……唔……似乎就是Winertai您自己讲的?那所有的译名规则都放过去如何?(格式手册什么时候放译名规则啦?你要放,人家又说你们ACG专题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拜托不要用ACG专题的面子去做这种事好吗?)要投票可以啊,我一定反对票奉上,历史上也会纪录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投票。—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8:45 (UTC)回复

好吧,既然达师说“格式手册所包含的东西远比中文维基百科的现状大得多”,那我对格式手册放译名规则这点暂且保留态度,不过既然Winertai你自己说维基百科不是ACG百科(本来就不是),那要怎么放才能够消弥ACG百科的错觉(若真的开个段落放下去,ACG专题可真有地位,谢谢你喔),若能合理的做到,我相信这绝对是ACG专题、甚至是维基百科重要的里程碑,若能因此一举达到您所说的“治本”,那您绝对是大功臣,我绝对五体投地佩服您。—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20:19 (UTC) 抱歉我后来发现我参不透达师那句话,可能是我误解他的意思,故删掉前论。—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20:26 (UTC)回复

假如真的按一本“格式手册”来做事的话,应该有很多条目准备删除或被修改才对。此外那两个投票是否设反对票方面,我认为改为“应该”及“不应该”,这样就可以避免反对的字眼。或者将投票变为单一投票,不支持者可不投票。—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1:14 (UTC)回复
(插话)Flame你第一句话的意思是格式手册该扩增些东西?还是说有许多条目也都不符合格式?我搞不懂你这句话的重点是什么?—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7:44 (UTC)回复
(离题)我是指后者,重点是即使真的新增了,对于条目内的内容应该没太大影响,会不会是你反应过敏?。--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8:14 (UTC)回复
对条目没太大影响?那加进去了就可以“治本”这个说法是从哪来的?—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3:11 (UTC)回复
(!)意见一个忽略所有规则就可以打残所有东西(逃)。另外应在加上格式手册还是那个方针之上?—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16:20 (UTC)回复
现在秩序已经够乱的了,不是简单改个字眼或规则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现在连投票主题都仍需讨论(从前面的讨论即可看出),建议先在相关页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再说,否则只会增加麻烦。--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1:33 (UTC)回复
赞成Flamelai意见,并将建议规则修改如上。再度提醒,有人说了这句话:“这部分若要讨论,留待下次吧”,从这看出第四第五投票选项的急迫性,一项一项讨论,实在很浪费资源。--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3:14 (UTC)回复
原话是“既然此投票的主题是在正式译名,这部分若要讨论,留待下次吧”。是的,原先的投票内容是治标不治本没错,前面本人也说过有必要重新考虑真正应该达成共识的内容。不过很明显,原话的言下之意是这部分还没有被讨论。其实不光是“这部分”,扩大化的议题同样也没有经过任何有针对性的相关讨论。RalfX已说过,未充分讨论的投票违背WP:共识方针,而且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不管怎样,编辑者应遵守维基的操作方针。在完全没有对新的议题(看到换成“选项”了,其实是换汤不换药)有针对性的讨论的情况下,所谓“一项一项讨论,实在很浪费资源”并仓促投票根本不是在真正解决问题。照阁下这种说法,看来有关正式译名的讨论议题也是没有必要进行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3:58 (UTC)回复
麻烦你抬眼望一下标题,明明就是写“有关正式译名”的讨论,要一次全部来?可以啊,求之不得,顺便把标题名改了吧。
另外我实在看不出译名规则/模板加入格式手册哪里治本了?难道是原来不可以讲的“自己去看{{Infobox animanga}}”,后来就可以讲“自己去看格式手册”?投票的主因不是因为考量到一般阅览者吗?这只不过是从ACG参与者观点转换到维基人观点罢了,只不过是从ACG专题内部自订规则变成维基内部自订规则罢了,好啦,这里是维基百科,这样是有比较了不起了,前提是先一口气把所有会让外部人疑惑的因子全部解决吧。(不过大前提是我上面讲的,你可以合理的放在格式手册里)—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7:44 (UTC)回复
个人意见,即使再来更多的投票内容以及更多的选择,如果维基人认为该投票是没意义的话,他们是不会理会的。总之,我们就放长双眼来看那些投票是不是有效。加上据我所了理解该专业的维基人与之外有不同意见。到底是不是真的?我们就从今次的投票看得出。我希望看到今晚回家看的时候(甚至是这几天),已经就投票内容达成了一些共识,谢谢。—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8:28 (UTC)回复

第四、第五选项

编辑
此外,今次的提议是正式译名的决议投票,尽量围绕此话题作出讨论吧,各位维基人请不要离题。--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8:54 (UTC)回复
我的想法很简单,原本投票内容是在“正式译名”及“授权版译名”两者择一,倘若,尔后有人认为其他“名称”(举例:如正确译名)较投票后的共识译名(举例:如授权版译名)更适当,那是不是要再重新投票一次?我的看法是:第一,正式译名其实是该指导的精髓;多两个选项,尝试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很好吗?再者:把内规纳入格式手册,有其遵循的共识,不是更好?若有人不愿意,或者觉得此选项不适合此投票,那就不要投支持票嘛,反对也是讨论的一种阿。所有人也都没损失。
就是有人有意见才会有这次的投票啊,以后的事情谁知道,难道几年后又发生这种事要说“这已经在2010年的时候投票过了,已经‘真正’解决了”这样吗?正式译名是该指导的精随?你想讲的是在该指导中只有正式译名需要被特别解释吗?还有我上面讲的意见我不想再讲一次,讲重点就好,你要纳入格式手册你要放哪?该怎么放?如果有其他对格式手册相当了解的人,也麻烦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所以是不分票箱了吗?说什么觉得此选项不适合此投票就不投支持,又不能投反对,那2/3要怎么算?拿上面的票来算?强制绑票?我如果不投上面那我不就吃亏?强制我投票?好规则。(不要说什么我既然有意见为啥不投票,每个人都有不投的自由,只是你要把不同的议题绑票,就算最后结果一样,我还是无法认同这种神奇的做法)—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3:11 (UTC)回复
再者,违反WP:共识之说,个人认为过于牵强,我们又不是没有投票或完全没有讨论就硬上这些指导内文。更何况,反对该两选项纳入的R管理员,还是编写此“建议”(此篇现下页面写着:本页或以下篇幅是一项有关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或流程的提议。)的关注者呢[1]--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1:05 (UTC)回复
关他是关注者何事?你又要说避嫌了吗?—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3:1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插话问个问题)请问上方投票规则最后一点“候选项目若赞成达总票数66%者(赞成/总票数),予以通过。”请问总票数到底是什么?难不成包含正式译名的也算在总票数内?可不可以写清楚点,这样让人感觉很模糊。此外,还有倒数第三点“采复选,每人最多三票”我觉得这句意思也真有够模糊,那我可不可以选项一选项三各投一票(反正都说可以复选)?当然我知道意思是五种选项(上面三选一,下面二个个别),但希望能讲清楚一点好方便让别的维基人易懂。建议是能分二边投好让别人清楚些。-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4:10 (UTC)回复

相当厌恶Yans1230讨论态度,此议题我就不再发言;我撤出所有提案。谢谢容忍我,并尝试找出共识的所有维基人。--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4:33 (UTC)回复
(如果你还有看到)谢谢你的指教,会这么久才回应是想要沉淀后再留言。可能我的口气用词上稍有不妥(也谢谢另两位维基人对我口气的容忍),但我想我的“态度”还算明确,我从第一个留言就问说,若真要将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译名命名规则纳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条目译名命名规则是要怎么纳入?我也说如果能“合理”达成将是一大转捩点,不过这时你并没有回答。而后你又说出“把内规纳入格式手册,有其遵循的共识,不是更好?”因为我前述的问题未获你的正面回应,所以我又再次提问,如今你撤销提案,我也得不到你的回应,也可能永远得不到我问题的答案(若有其他人可以回答我洗耳恭听,不过既已撤销就不要在这里讲,以免离题更远,或者要再提也是OK)另外套句某位维基人讲过的话“我很遗憾你选择了放弃参与讨论的权利”。至此,若你觉得你的提案还是值得一提,(如果你还有看到)你可以继续你的提案,我也恳请你回答我的问题(我想你对此提案应该会有一些想法for如何纳入),之后我就会默默地等到投票展开。(或许我一开始就不应该提出意见,默默地等到投票开始后默默地投票就好)—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8:26 (UTC)回复
(如果你还有看到)我看到你稍后在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的编辑,终于有点了解你的意思了,你的意思是ACG条目特殊的译名规则应纳入格式手册中?(请原谅我理解比较慢)若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该段落是在说明“命名规则”,并定义了三种译名,而且我很仔细的去看了格式手册,命名方面明明就是属于Wikipedia:命名常规,要纳也是纳到命名常规里吧(这点你在编辑中也有写到),所以RalfX没有说错啊,格式手册又不收这个,且“模板是各项指导下的辅助工具”,模板会用到那三个说法也是由命名规则的定义而来,若你说要把ACG条目的命名规则放在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里,我绝对不会是反对意见。如果这样做的话,的确在维基百科里是有可能达到治本(命名常规都这么写了),但希望有更多非ACG关注者来支持,否则又会被说这都是ACG脑、ACG党的人搞出来的东西。—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0:52 (UTC)回复
基于现已有维基人正式提出提到将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中的ACG条目命名规则放在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中的提议,本人原则上也是同意的。惟由于目前仍缺乏有针对性的讨论,而仓促进行投票仍然是不妥的;且因跟原议题性质相差较大,建议先在其讨论页中讨论一下,并围绕提议的内容来进行,然后再做出相应处理。--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1:46 (UTC)回复
基于以下提案已展开,我就只针对ALS yulin这段话回应就好。请问ALS yulin你什么时候产生“我正式提出”的错觉了?我明明就是在对之前Winertai的提案作一些想法而已,而且我那段话的重点、精髓在“希望有更多非ACG关注者来支持”,若无法达到此项,又会被说是ACG脑、ACG党的人搞出来的东西(同样的话真的不想再讲一次),若此案是由Winertai提出,还比较没有被攻击的空间(他不是ACG关注者),且以下Winertai已经有比较“正式”的提出,请你修正你的说法,哪天我又被攻击是ACG脑提出来的提案,你觉得我忍的下这口气吗?—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5:01 (UTC)回复
不好意思,应为“提到”。方案的正式提出者为Winertai,已修正。--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21:54 (UTC)回复
天啊!我又搞错了!现在已经不是提案,而是结果了是吗?“投票结果经确认后,其共识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译名”已经变成共识了?我真的无话可说了,害人也不是这样害的,我真的被你害惨了。—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5:09 (UTC)回复
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过现在投票的最终事项还没有决定,仍可提出问题或其它方案。--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21:54 (UTC)回复

所谓“正本清源”一词本来是可以用的,但问题是在未经讨论的情况下将源头指向了不正确的方向并试图仓促进行投票。前面大家也屡屡提到原本投票“治标不治本”(不光是某个人),但问题是何为“治本”?光这点就引发了争议。现就本次事件的发生说起,其实前面也提到过,原先的模板中是有“注: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这句话的,也是就说下栏中显示的是上栏中还未出现的译名(比如常用译名栏中列出的是上面还未列出的常用译名),可见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ListWikipedia: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模板最下方的那些“旧式模板”等等。大家也可以看看2005年有关译名的讨论(见Wikipedia_talk:ACG专题/译名与命名#模版),里面其实已涉及到这些译名的范围问题,最后以那句话结尾。只是那句话在后来的模板中不知何故消失了,以致引发了一些疑问(如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也不是常用译名)。但原先的投票仅针对“正式译名”,而没有全方位就那句话消失后的留下的问题做总体性的处理,“常用译名”等问题仍然存在。从此即可见原先的提案“治标不治本”是实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是真的。举个不完全恰当的例子来说,有组数据本来是1、2、3,其后有人误植为10、20、30,到后来有人发现有数据存在问题,但仅对其中的某个数据(如10)作出讨论和修改,而不是查找问题根源所在,以便整体性还原成正确的内容,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的做法。然而上面所谓“正本清源”的讨论却是直接将源头指向或扩大化到了不正确的方向并匆忙投票,以致导致更多争议,而且在之前的讨论中还扯出了什么“ACG脑”之类的的说法,其实ACG社群原先(2005年至2006年)的讨论中是有很清晰的方案和定义的。建议对问题的实质进行重新整理并提出有效的方案,以避免无谓的纷争和解决实际问题。有关的讨论也可在相关讨论页中进行,但前提是不可进行口水战,否则视作违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9:14 (UTC)回复

以修改规则方式,将此投票共识纳入命名常规

编辑
  1. 感谢恢复正常讨论方向;为了维基我再度食言,加入讨论。
  2. 我本来就想放在命名常规,但因为“模板”格式并无纳入命名常规先例,所以才想放在格式手册。
  3. 我会加入议题或选项,源自投票人“可自行增加”的鼓励。
  4. 取两位意见修改投票规则,在不增加选项下,建议将这次投票结果加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并载明适用于模板,希望能取得两位共识。
  5. 如此例:我认为只有将规则纳入方针;如有任何修改前,于绝对共识前“大家都不能动”ACG命名规则,这样才不会让人质疑某些人动可以,某些人动却不可以。(事实上,ACG专题以前让人质疑的就是这点。)--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00:36 (UTC)回复
(小问题)具体命名里有Wikipedia:命名常规 (天体)照上述说来应该算是方针,如有任何修改前,于绝对共识前“大家都不能动”,但是目前该 模版页面 最顶端被附挂的模板却是“本页或以下篇幅是一项有关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或流程的提议。”(提议?),是不是放错模板?请各位老大解惑。-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01:19 (UTC)回复
已经修正。--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01:46 (UTC)回复
现在终于有了一些比较实质的方案,有助于正常讨论的进一步进行。通过达成共识将其命名方式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这点我没有疑义。鉴于议案和规则的变动,建议正式的投票在7月初开始(如果没有其它方案的话)。--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03:11 (UTC)回复
终于见到有一点共识,希望各位就新的提案尽快提出投票?—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9日 (二) 08:50 (UTC)回复
(+)赞成,可立即投票,谢谢主持人的辛劳。--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3:47 (UTC)回复
请往上拉一点点看我的留言,我真的是欲哭无泪了,如果其他非ACG关注者都觉得这样(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译名)没问题的话我就解套了,恳请非ACG关注者提供看法。—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5:22 (UTC)回复
现在再看下去,即使是次投票再拖下去的话,愿意参加讨论的人士似乎不太多,相信有部分人在等投票才发表意见。如果你真的有第四及第五个选项的话,请加入。--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9日 (二) 16:17 (UTC)回复
难道是我表达的字句有问题吗?我的意见明明就是针对投票规则的第8点“投票结果经确认后,其共识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译名”,跟有没有第四第五选项有什么关系?既然没什么人愿意发表意见的话,那我就等投票展开再看看情形。—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6:47 (UTC)回复

User:Winertai请勿一再脱离议题、改写投票内容与规则造成混乱。纳入命名常规需要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讨论取得共识,不能在此草率决定。未充分讨论的投票违背WP:共识方针,也无法昭公信。—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9日 (二) 17:30 (UTC)回复

严格意义上,“共识”意味着大家观点一致,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值得提倡的达成共识的方法是,提出一个观点或建议,在相关页面的讨论页或者更醒目的地方放置一段时间,一般为1个月,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则放置时间可以缩短,比如在互助客栈中放置1周就会引起足够多人的注意,在确保有足够多的编辑者了解这一观点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则共识就达成了。

R君似乎把WP:共识的“互助客栈”跟“互助客栈/方针”弄错了,事实上,这投票通知,好像在互助客栈/其他已经超过一个礼拜了,好像没有“反对投票”的。况且,我认为这里的规则修改,应该不算‘新观点’;不过为了长治久安,我还是耐著性子,将这讯息PO至互助客栈/方针

再来,如果R君对投票举行的共识认知是“所有人都赞成举行投票”,那我想,历来百分九十九的维基投票都不能举行。以这次投票来说,我坚持将“投票共识纳入命名常规”纳入投票规则。而R君显然不从,那是不是这投票永远无法举行?--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1:05 (UTC)回复

现在游戏规则到底是怎样,我初步看得明白。是不是一定是“硬性加上”或“硬性消失”才能使某些人满意?现在投票快开始了,还是不要添点乱事吧。--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30日 (三) 01:29 (UTC)回复

User:Winertai你真看不懂这投票页叫做什么吗——“Wikipedia talk: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这里的投票基于和ACG专题“正式译名”相关的议题讨论。新撰的内容与原议题脱节,提醒你两次听不懂。在互助客栈/其他没有关于纳入命名常规的建议甚至讨论,脱离议题的扩大方案已经不是本次投票的范围,未有充分讨论的投票违背WP:共识方针,欲将新议题纳入命名常规方针请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充分讨论过。—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30日 (三) 05:03 (UTC)回复

您认为脱节,我不认为。您认为脱节,投票主持人不认为;并不是您认为脱节就是脱节。为巩固投票后共识,将投票后结果纳入命名常规,怎看都并不算“新观点”;我甚至连投票选项都没新增,哪来新观点之说。何况:WP:共识用了‘意味’、‘提倡’、‘比如’字眼,来阐述您想引用的规定。不过,我尊重您的意见,您可以不投票或在投票中讨论您的意见。--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5:51 (UTC)回复

(!)意见:越想越不对劲,我认为这样还是不行,不能直接用其他议题的投票结果就决定“直接”纳入“命名常规”,这样是一点都不合理的!为什么?因为纳入“命名常规”这点根本没有经过大家同意,哪有用“正是译名”的投票就直接将其结果纳入“命名常规”的道理?这根本就是两回事呀!根本不应该扯再一起,说不定有也人不希望纳入“命名常规”(那这样别人要怎么投票?不管投哪个都要纳入“命名常规”),就这次投票看来,并没有让别人选择“是否纳入命名常规”的余地,就直接将“正式译名”的投票结果纳入“命名常规”,这是不合理的部分。建议用分开投票的方式,好区分两种议题给别人选择(例如:你是否赞同最后将正式译名的投票结果纳入“命名常规”?),这样才是真正公平,而不是我们小猫两三只的讨论就顺便加个结果上去了。(建议:“是否纳入命名常规”这个选项应该要给予投反对票,这样才可以明显看出大家的意见。)-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6:35 (UTC)回复

你的建议就是多个‘选项’,稍早讨论过了;我也同意你的建议,但显然有更多人不认同。从这知道要达成R君心目中的共识有多困难,因此,我还是建议维持现状举行投票,有异议者,可在‘投票中讨论’讨论。--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6:45 (UTC)回复

(!)意见:我最主要的意见不是加选项,‘是说:“是否纳入命名常规”如果不经由大家同意,直接当成“正式译名”的投票结果,这样说起来是一场不公平的投票了!’如果大家都不赞同加选项的话,我认为应立即撤销“直接纳入命名常规”这个规则,而不是维持现状。-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6:55 (UTC)回复

尊重您意见,我已经跟投票主持人沟通过我的底线,若我完善投票的意图不被多数人及主持人认同,我想他会斟酌。--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7:06 (UTC)回复
首先声明一下,我没说过不认为是不合理,而是这点仍然可以酌量一下,例如纳入命中常规会否对其他事物有影响。但是考虑到这只是专题内的范围,我认为是否加入命名方针可以在稍后讨论决定。因为事实上只有Winertai提议,而没有人和议或支持。我是看这讨论的范围得出来的结果。最后我想我的改动:

“投票结果经确认后,其共识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译名,并载明适用于条目名称、内文、模板及其他相关内容。”

“投票结果经确认后,讨论是不应该将结果是否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译名,并载明适用于条目名称、内文、模板及其他相关内容。”,这样对大家都会公平一点。--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30日 (三) 08:08 (UTC)回复

(!)意见‘投票结果经确认后,适用于条目名称、内文、模板及其他相关内容;惟投票结果是否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译名,尚须讨论。’
抱歉,稍加修改规则如上,另外,命名常规增订,就我认知,ALS并没有异议。最后在此呼吁投票人,能对此多加讨论,谢谢。--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8:23 (UTC)回复

此外,无论该讨论是否解决,投票应该继续进行。也不要为三番四次为死角而讨论。大家能不能少吵数句呢?—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30日 (三) 08:29 (UTC)回复

感谢主持人的辛劳,个人建议,俟共识通过后,请主持人将结果公布于互助客栈/方针,并针对其结果是否纳入方针,展开共识讨论,个人希望到时候能有纳入方针的共识。因为不管‘正式译名’或‘授权商译名’中若有日文;就与‘命名常规’中尽量使用中文的方针有所偏差。--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01:56 (UTC)回复

公告投票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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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投票讯息放置于公布栏、互助客栈/方针,希望投票的人能十分踊跃;投票总票数最好超过25票的管理员门槛,也希望能借此,让对ACG有兴趣的人多多参与ACG专题。--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1:52 (UTC)回复
我亦希望如此,真理总会越辩越明。—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30日 (三) 02:16 (UTC)回复

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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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时初步有讨论的共识,但为了有更多时间去修正一些小问题,投票时间可在7月2日0时0分(UTC)开始。为期两星期。—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6月29日 (二) 16:11 (UTC)回复

投票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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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这讨论中,没有反对意见,并符合WP:共识情况下(已经于方针通知此讨论),我将在投票过程后,将此投票共识结果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译名。纳入常规的共识文字修饰自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ACG条目名称、模板及相关内文通采OO译名。即获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授权出版、播放或发行该作品的机构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译名。’--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2日 (五) 00:51 (UTC)回复

“正式译名”有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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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译名”有歧义,“官方译名”也可以视为正式译名,一般人不易理解当中含义--Ws227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09:17 (UTC)回复

其实上面的讨论中也提到过,原先的模板中是有“注: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这句话的,也是就说下栏中显示的是上栏中还未出现的译名(比如常用译名栏中列出的是上面还未列出的常用译名),可见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List等。按照当时(2005年-2006年)达成的原则,正式译名栏中显示的是官方译名栏中未出现的正式译名,但后来的模板中不知何故此话消失,以致今年以来出现了“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也不是常用译名”的疑问。不光影响到正式译名一项,常用译名项也同样被影响到,比如可以提出““常用译名”有歧义,“官方译名”也可以视为常用译名”的疑问。可见那句话消失后所造成的影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6:06 (UTC)回复
日本官方提供的译名和授权版译名以外的常用译名建议改为“其他常用译名”--Ws227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6:18 (UTC)回复
阁下可以去看看前面的讨论,之前yan1230也提到过,如果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都不存在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其他”常用译名将会非常奇怪和存在逻辑问题。相比之下原先的那句话却可以避免这些问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6:24 (UTC)回复
同问,请WS227解释,何谓其他?—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11:27 (UTC)回复
我认为此次投票后,就可将此投票共识视为“定性叙述”,如果没有人反对,将“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的补充说明列入也无可厚非。另外,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也不是常用译名并非特例,依照WP:命名常规的“名从主人原则仅起参考作用情况”也有相似叙述。--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07:21 (UTC)回复
这不是指条目名,而是模板栏位名,跟命名常规无关。一般情况下“官方”的东西是“正式”的,“正式”可包括“官方”以外,但“官方”不能视为非“正式”,所以栏位不应把官方译名排除在正式译名之外,如要区分日本官方提供译名和授权版的正式译名,应该把现时“正式译名”正名为“授权版译名”--Ws227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3:07 (UTC)回复
via #投票前讨论

(:)回应:按照之前祥龙在讨论中的说法,““正式译名”是一个社会上普遍使用的用语,而“授权版译名”似乎是在强调这个译名来自于被授权者或是经过授权者认可的样子”。的确,据我了解,“正式译名”在实际使用中尤其在动漫界相当常用,而社会上似乎没有“授权版译名”这种说法,基本上是新造的名词,是最近的讨论中用来替代之前提出的方案“代理商译名”、“上市/上映译名”等等(后两者由于均存在种种问题,所以提出了“授权版译名”这个名词来代替)。--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08:56 (UTC)

via Wikipedia_talk:ACG专题#第二段

(!)意见

  1. 如果只是有人不满才提出修改,那倒不如别改。应是出现问题无法解决,才有改的必要吧?否则今天我不满、明天他也不满,任凭个人主观意见会没完没了,况且人家是针对正式译名而非官方译名。
  2. 常听到“计划赶不上变化”,但这模板好像是例外,从爆漫王韦驮天翔钢之炼金术师 FULLMETAL ALCHEMIST天降之物守护猫娘绯鞠钢壳都市雷吉欧斯等一路看下来,出现官方译名的情形开始多样化,主要是全球化的走向,为扩展市场在未代理地区也会使用官方译名。所以官方译名栏还是保留为宜,反正以后会用得到。不是我守旧,而是发现越来越好用。
  3. 另外,香港TVB爆笑管家第25话也是对该作品的中文译名称为正式译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2:42 (UTC)

维基百科不是正名的地方 site:zh.wikipedia.org。—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13日 (二) 14:30 (UTC)回复

(!)意见 说实话,我现在还是不太了解这次投票背后的意义和争论点。但我觉得两者并列仍然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好像“哆啦A梦”和“叮当”并存,我相信是解决争端的好方法。上一代香港人会较容易习惯“叮当”,但近十年长大的年轻人肯定使用“哆啦A梦”而非“叮当”,就让两个译名并存于维基,不正是最好的处理么?至于什么定位问题,我始终不是ACG的深入研究者,我的意见是既然不同的译名都可保留,但为何连定位问题也要严格统一?—Wallace 2010年7月13日 (二) 15:11 (UTC)回复

只是一个栏位标签的争执。基本上提出修改此标签的维基人根本没有提出修改在译名模板中填写这些译名的规则,而条目命名规则更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就您提出的例子,“哆啦A梦”和“叮当”仍会在译名模板中列出,条目命名或地区转换后显示的名称还是按照原规则办理。—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03 (UTC)回复
栏位并列与译名并列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译名并列”只是说将现有的译名,如“哆啦A梦”和“叮当”都显示出来,但“栏位并列”(即本投票的最后一项)则是两回事。如果“授权版译名”就是指“正式译名”,那么如何将两者共存显示?难道先显示所有的正式译名,然后显示授权版译名(其实就是正式译名,只是名称不同),故将同样的译名重复显示两次,比如像这样:正式译名:叮当、小叮当;授权版译名:叮当、小叮当?可见本投票的最后一项的“栏位并列”仍未明确,而且与上面所说的译名并列是两回事。--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3:36 (UTC)回复

Flame的闲话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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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讨论后,突然间又来另一个名称,我吓了一跳。经过一段时间的两边奔波后,我已经有所决定。虽然两个都不是最好的,但是后者的泛用性一点也不高,如果因为为了大众才原创一个新名才是害了大家。--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7月9日 (五) 16:03 (UTC)回复

关于User:Ws227破坏投票公平性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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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他在非常非常多数的用户讨论页发表的言论!我认为现时已经在投票中,就不应该一再发表这种影响他人判断之言词!这样的行为只会令人不齿而无“中立”可言!Ws227用户贡献

==「正式」與「官方」定義==

现时Wikipedia_talk: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是指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的栏位名。现时该模板的栏位名定义如下:

  • 官方译名:日本出版商提供的中文译名
  • 正式译名:各地授权代理商所取的译名

一般语境下“正式”包含“官方”,换言之“官方”的事物一定是“正式”的,但“正式”可以包含一些非官方的东西,而该模板把“正式”与“官方”并列,意味着“官方译名”并非“正式译名”之一,这跟日常用语的意义相差甚远,恐怕对一般非ACG迷来说会引起混淆和难以理解,所以有人提出以“授权版译名”取代现时称为“正式译名”的栏位(含义、用法不变,旨在正名),由于维基百科并非ACG或任何专门领域的百科,个人认为条目内容中任何名称都应尽可能使用一般人容易理解(不需另外解说)的名称,请在投票前了解清楚定义再作决定,谢谢--Ws227 (留言)

Jack Tao(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08 (UTC)回复

Wikipedia:拉票现在是没有效力的条文草稿,简单来说现在是无规可循,也就是没有违反任何规则。如果真的想为了投票公平着想,要嘛立即喊停投票,要嘛就再打扰那些被她打扰了的维基人一次——给他们看真正中立的描述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33 (UTC)回复

大家好像走火入魔了,用不用要全部维基人都要被烦到?不要用到这招自残,使这个投票失去了公信性。我看到这里有点伤感。即使要拉票也好,也不应该使用引导性的选择去使某些维基人改变原定立场。也许现在投票离还有两天,不如简单地展示一下你们的立场。--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7月13日 (二) 15:41 (UTC)回复

Wikipedia:拉票目前虽非中文维基百科上的正式指引,但它毕竟是英文维基百科上的正式指引,而且模板中提到对中文维基百科也可供参考。Ws227的做法已经符合该页面中提到的“不正确的拉票”中的至少两项:规模:大量张贴信息:有偏向,即大量向其他维基人宣传带有明显倾向性的信息(甚至大量使用粗体)。作为管理员,这种行为更是非常不恰当的做法,甚至如该页面所说可能被视为具有扰乱性(disruptive)。再考虑到之前Ws227为此次事件曾违反车轮战方针,请管理员Ws227自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0:17 (UTC)回复

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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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留言并无任何拉票字眼,现在的讨论长篇大论又没重点,叫不了解事件的人怎去了解清楚然后投票?从头到尾都没人对事件和投票内容有过清楚、明确且中立的描述。我去问过部分本来支持正式译名是否了解这次投票是投什么,发觉有些人根本误解了意思,而有部分人了解情况后也知道自己误解了意思。如果是因为人们不了解而随便投票所通过的结果,又何来公平可言?让所有投票者都了解状况和各栏位含义,之后大部分仍然认为没有必要改名,这样你们赞成用“正式译名”的一方才赢得光荣。利用别人的无知或不了解而得到的胜利只是胜之不武,也会影响ACG专题小组在外的声誉--Ws227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40 (UTC)回复

看来是这样。我为了弄明白各个用词的区别还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林卯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47 (UTC)回复

希望各位受Ws227邀请到来的维基人,能先看过此页面的内容及原有的规则才做决定。这样才是一个负责任的投票者应有的态度。—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8 (UTC)回复

如果Ws227在此表明立场的话,也请当事人Jack Tao说明一下,但不要无意义谩骂即可。--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4 (UTC)回复

Ws227的做法其实是用自己的观点(而非中立的观点)来解释此次投票内容,试图引导投票人向自己的观点方向靠拢。这不是一个管理员所应有的处理方式和态度。且不说Ws227在其他用户页给出的译名的定义不是完整准确的,而且事情的根源也并不是Ws227说的那么简单。比如说,前面的讨论中也说过,原先的模板中是有“注: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这句话的,也是就说下栏中显示的是上栏中还未出现的译名(比如常用译名栏中列出的是上面还未列出的常用译名),可见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List等。按照当时(2005年-2006年)达成的原则,正式译名栏中显示的是官方译名栏中未出现的正式译名,但后来的模板中此话消失,以致今年以来出现了“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也不是常用译名”的疑问。那句话消失后正式译名和常用译名项都被影响到。但此时原创“授权版译名”一个新词并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更不应在维基上弄出所谓“正名”活动。解释投票内容本身可以,但问题在于Ws227其实是在用自己的理解方式来试图引导投票方向。--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09 (UTC)回复

很抱歉我用了“不齿”一词(太激动了),再次和Ws227说声抱歉。但我想Ws227应该是看了我四处发放邀请函的关系才会在我所留言过的用户对话页上加注上这样的言词,可是我认为类似主观、甚至是影响投票公平性的言论实在不适宜于投票中到处发放(投票前也不应该),以下是我发所发送邀请函之范例,仅是希望多些维基人来投票,之前也有人说:“都是只有ACG族群决定结果”,所以我此次发送邀请函的行为更是希望“非ACG者”能发表他们的意见和看法,仅是希望多些维基人能关注ACG专题,而我所发送的邀请函,皆是以“中立”的态度去做邀请。现时因有人提醒应中止发放,所以目前已经没有再继续发送邀请函。范例如下:

== 邀請您參與ACG專題譯名投票 ==

{{{1}}}您好:

邀请您到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投下宝贵一票,因投票期限将于7/15结束,我们希望至少有25张有效票,但目前的有效票数仍然不足,希望所有维基人都能对于ACG专题投票发表您的宝贵意见。愿您能抽空参与^_^,再次感谢您。我是邀请您的维基人-Jack Tao(留言)


Jack Tao(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26 (UTC)回复

尽管Jack Tao之前大规模发放邀请函或拉票有些不妥(现已中止),但毕竟消息本身是中性的,并没有倾向性的内容。而Ws227则不同,不仅大规模拉票,而且内容明显带有倾向性,并大量使用粗体。且上面的所谓“澄清”中说得好像别人都是“无知”或“不了解”故需要引导似的。已有维基人对其发送的内容表示不满,比如其对话页中就有维基人明确表示“请勿将您的意志强加于我头上,谢谢”。可见其拉票内容绝对不是什么中性的描述,而完全是试图用自己的观点和理解方式来“引导”和改变投票人的意志和投票方向、破坏投票公正性。无论如何,这明显不是维基人应有的作风,何况作为管理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2:15 (UTC)回复

  • 拉不拉票并无不妥,文宣讲的在天花乱坠每人还是自有一把尺,也不要进行推论说说得好像别人都是...,说真的这种ACG很娱乐的东西怎么会泛政治化呢?反正借由投票取得共识就好(大家都好有礼貌喔,真是非常棒的民主试验场阿)。—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6日 (五) 00:54 (UTC)回复
所谓“拉票事件”早已结束,大家都已平静下来,不必再继续此话题。现在的焦点是投票的善后工作,而不是继续之前曾有的争议话题。谢谢合作。--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1:14 (UTC)回复

投票貌似还是有点仓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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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能理解"官方",但不明白"授权版"的意思,似乎没有这种说法?改成原作者/官方 译名代理商译名可能更容易领会。正式译名因为理解方式太多只能抛弃(且维基似乎没有必要放"不正式译名",换言之,能用作标题的都应该已经是正式译名)。另外有些作品在大陆根本没播放贩卖的,但其有因字幕组而众所周知的通用译名。是否可以在这原作者/官方 译名代理商译名通用译名三者里选择?——目前投票三项我似乎都无法投。--林卯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5 (UTC)回复

乱掉了,先拆分两个部分。—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41 (UTC)回复
关于投票仓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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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上的确太仓促。下次可以留更多时间让其他维基人理解清楚。—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31 (UTC)回复

不要忘了“还请Flame尽快组织投票”正是阁下当初自己在客栈中说的,并且在前面讨论投票内容“治标不治本”的时候希望投票尽快举行。这里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提醒一下。--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2:44 (UTC)回复
关于邀请帖内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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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版译名”一词的确基本上是一个原创的新词,实际社会上并没有这种说法。根据2006年ACG专题上的投票决议,“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都是有精确定义的,目前定义的内容如下(可见于Wikipedia: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译名命名规则):

  • 官方译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所订定及公布的中文译名。
  • 正式译名:获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授权出版、播放或发行该作品的机构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译名。

根据以上定义,正式译名不光是“代理商译名”,比如电视台就不是代理商。--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17 (UTC)回复

User:Ws227发出的邀请帖扭曲了项目的定义,WP:ACG#NAME当前定义内容为:
  • 官方译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所订定及公布的中文译名。
  • 正式译名:获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授权出版、播放或发行该作品的机构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译名。
  • 通用译名(常用译名):该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经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译名。其通用程度可以Google搜索验证,并须遵守Wikipedia:关注度所订立的标准。
而此处的投票事出今年的争议,参见#早前的项目辩论节录
并非“能用作标题的都应该已经是正式译名”,早期海贼版的译名(例如闪电铁人硬汉龙马)、约定俗成的译名、以及字幕组的译名都不是正式译名。
字幕组译名的确可能被接受而成为常用译名,但因为各种问题可能只是一时的名称,译名不一定众所周知(例如Code Geass 反叛的鲁路修)。另可参见2009年相关讨论。—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13日 (二) 16:34 (UTC)回复

首先这次投票与“通用译名”无关,先集中讨论官方译名正式译名授权版译名的争议。 现时模板栏位的含义(不一定与日常或一般用语的意思相同):

  • 官方译名:日本官方所提供的中文版用译名(实际上不一定被授权发行商采用)
  • 正式译名:各地授权发行商所取的译名(不包括日本官方所提供的中文版用译名)

由于日常一般用语中,“官方”一定是“正式”,而此模板栏位把“官方”和“正式”并列,又不把官方译名视为正式译名之一。所谓的“正式译名”仅指“授权版译名”,不包括“官方译名”,一般人恐怕难以理解。故此有维基人提出以“代理商译名”、“授权版译名”等较为明确且可排除官方译名的名称。但“代理商译名”不包括电视台译名,因此这名称也无法涵盖原本除“官方译名”外所有被视为“正式”的译名。“授权版译名”则可以同时包含代理商和电视台的译名,又能排除日本官方所定译名,在词义上较为明确。 当然,如果在理解意思后,大部分非ACG迷的维基人仍然认为不需要更改,那就表示“正式译名等同授权版译名,不包括官方译名”的观点已经广为一般大众接受,这样用于模板栏位也就合情合理,毕竟很多用词的意义会随时间而改变,又有些特殊用法是广泛被社会接受的(不只是小众用法),这种情况下要求改用“授权版译名”也就变成矫枉过正了。但事实上一般社会大众在当下真的认同“正式译名等同授权版译名,不包括官方译名”的观点吗?--Ws227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25 (UTC)回复

前面的讨论中已说过多次,原先的模板中是有“注: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这句话的,也是就说下栏中显示的是上栏中还未出现的译名(比如常用译名栏中列出的是上面还未列出的常用译名),可见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List等。这句话可有效避免有关正式译名甚至上面提到的常用译名的疑问,比原创一个“授权版译名”新词好得多。--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36 (UTC)回复
了解,通用译名先放一边。"官方译名"这个应该已经确定了?
我也已看过电视台译名与代理商的差异。电视台确实不是代理商,但是否从代理商继承过来译名?如果与代理商不同,或时间先后上在前(例如代理商没译),可以另立"电视台译名",或者就使用代理/授权/**译名合称这两者——但"正式译名"定义无法一眼望之,只能在中文维基里流传,所以考虑以废弃为先。"能用作标题的都应该已经是正式译名"只是反对使用"正式译名"的一种说法,不必理会。"注: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这个规定也很好。
虽然ACG"三位一体",但印刷品(漫画),游戏,动画或许可以分别单列,特别是属于一个系列,内容却大不一致的情况。
总之中文圈特有情形太复杂了……(刚才接连的"编辑冲突")--林卯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54 (UTC)回复
首先,请原谅我……刚才在整理排版……
电视台译名曾讨论过(忘了是2009年还是本年了),发现问题会更复杂。因为部分电视台会继承译名,部分不会。更夸张的是一个电视台放两个频道,一个频道一种译名(一个漫画一个动画)。所以最后共识不分割。
还有如果规则补充ALS yulin指出的原有显示的规则“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则我会理解成“官方译名是正式译名中需要突出的部分;通用译名则是以上两个范畴以外,但也常用到有一定关注度的译名”,这样就不会出现Ws227所指的“正式译名等同授权版译名,不包括官方译名”的误会。我认为这也是规则方面一个亟需改进的地方。
但既然这次突显了规则还是继续改进,那么即使使用上述任何一个说法,规则也需要进行调整。最后,我想补充一点:“使用一个说法就万事皆能解决”的说法,是没有可能的。—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7:18 (UTC)回复
是很复杂……所幸复杂度也是有限的多,译名可以穷尽列举。目前主要争议应该是在"正式"与"授权版"之间了,可是这两者于我都不是最佳选择。不知是否还有替代方案?我之前提到的都不合适。--林卯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7:51 (UTC)回复
以前有人提出过很多替代品,如“代理译名”、“上市/上映译名”等等,但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授权版译名”只是争论中提出的一堆名称中的其中一个。但从该词的产生方式来看,很明显是在维基上原创新词,而不是社会上普遍的说法。然而从维基方针来说如此创造新的替代品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可考虑从更深层次上来解决,包括加入原有显示的规则。--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8:25 (UTC)回复

原厂译名、代理商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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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ACG不了解,故以外行人的角度来解读这几个名词。依我对中文的认知,在这个议题上,“官方”、“正式”都不够精确,为何不使用一般产业界常用的“原厂”、“代理商”来直接表达译名的出处呢?若有非属上述两类的译名,则列为“其他”即可。-Kolyma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3:41 (UTC)回复

若是有些授权对象属非营利事业(我不晓得有没有),不适合称为代理商,则可以考虑使用更通用的“授权/代理商译名”。-Kolyma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3:47 (UTC)回复

目前官方译名的定义是“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所订定及公布的中文译名”,即包括原作者、持版权的公司以及分支机构等所订的译名,不光是“原厂”;而正式译名如前面的讨论所述,不光包括代理商,还包括获许可播放的电视台等所给出的译名,而电视台等就不是代理商。故原厂译名、代理商译名均不能表达其意。“授权/代理商译名”似乎太长,而且授权的不是译名,而是作品。--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3:54 (UTC)回复
再将目前三种译名的定义列出(可见于WP:ACG#NAME):
  • 官方译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所订定及公布的中文译名。
  • 正式译名:获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权的公司、组织或其法定分支机构授权出版、播放或发行该作品的机构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译名。
  • 通用译名(常用译名):该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经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译名。其通用程度可以Google搜索验证,并须遵守Wikipedia:关注度所订立的标准。
从中可以看出,正式译名是大于代理商的译名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0:11 (UTC)回复

我不赞同模板名称不算“命名常规”一部分说法。2.或许是足球赛热度,让大家参与晚了,不过我不赞同投票截止前两天才冒出增加选项的要求。3.我认为两位留言行为并不违反现有方针,请不赞同此行为的朋友,在发言时务必注意维基礼仪。4.当“绝对准确”在所有选项要求不到的时候,请大家服膺投票结果。5.本投票结果只适合ACG专题,其余电视节目等,不宜适用。5.请WS227着手修改维基百科:日本动漫游戏条目指导,让使其产出符合命名常规的最佳版本,并投票纳入正式方针。你不改,在别人眼中,这东西永远是ACG专题的囊中物。6.请主持人多加控制局面;请不要重蹈阁下好几回主持投票却不得终的前例。这是善意的提醒,没有别的意思。7.请ACG专题的朋友发言不要排他性,面对非专题的朋友要更客气。以我个人经验,你们看似稀松平常的反驳言语,在非专题人看来,却是极为严重的无礼。--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1:26 (UTC)回复

以下个人见解最近我在编辑某一游戏的条目。条目命名方面,我认为尽可能用官方授权代理人所承认的中文名字,但在我编辑的过程发现一件事,就是所谓官方承认的中文名字,意义上跟原作没有关系(老实,这些名字不是名),而且这类名字往往都是有着地区性。但基于“官方就是权威”的说法,我就不可不跟随(个人对这种不准绳但又公式承认的名字感到困扰)。而所谓“正式名称”,在一般人眼中,意义上跟“官方名称”有着等号的存在。要是将这个想成“坊间大众的叫法”,就有不妥。要是条目编辑者想大家知道原文名字的翻译解释,我建议则在有关条目内另开角落来说明。

要是这样的话我建议这样分类法:

  • 原文名称:原作品语文名字。
  • 官方名称(公式承认):官方授权人士将其地区化后命名,并付上名字的认用地区。以官方公布最终决定作优先 (例:哆啦A梦)
  • 坊间名称(非公式承认):作品并未存在官方授权人士,坊间所约定俗成的名称及旧有的官方名称,并付上名字的认用地区。原则以最多人认识的名字作优先

题外,我还是今天才收到通知有这个投票 --powderguy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6:07 (UTC)回复

以译名的性质来说,官方译名与正式译名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日本官方订立了中文译名的情况。比如哆啦A梦有官方译名,也就是原作者所制定的中文译名,再加上统一中文名的影响,该官方译名的确是权威。但普通的正式译名则不同。这些正式译名来自于各类代理商、电视台等发行、播放时所用的译名,而这些译名并无权威性,只能说是其作品的发行和播放经过官方授权而已,毕竟授权的是作品而不是译名,很明显这种代理商、电视台自己订立的译名与官方订立的译名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比如某地区就可以有好几个代理商或电视台的不同译名。这些译名以外剩下的就是其它社会上约定俗成的译名了。--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7:12 (UTC)回复
呼应上述说法。“官方译名”来自原作者、日方出版社。“正式译名”来自现行代理商或来自原作者及日方出版社。两者冲突者,因模板注解之“前面名称不再重复”已恢复,因此官方译名可在正式译名后再加入,其余“译名名称”(如常用、通称)只要有其“来源”,加入亦可。--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8:04 (UTC)回复

“官方”VS“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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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能以英语形容你们所指的“官方”及“正式”两词的意思吗?我倒是想理解大家在两词上的见解。 --powderguy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2:18 (UTC)回复

“官方”对应official,来自原作者或日本官方给出的译名,如前面所说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毕竟译名来自版权持有人或作者本人;而“正式”对应formal,来自获许可出版的各类代理商和电视台等,但如前面所说获授权的是作品而不是译名,所以这类译名并无权威性,但由于毕竟作品是获得授权出版或发行的,故这类译名是正式的译名,与媒体、字幕组等所订立的非正式译名相对。--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4:29 (UTC)回复
老套解释又再写了一遍,究竟“正式”二字如何清晰易懂而且无可取代,依然言不及义。ACG脑总是令人惊叹。--百楽兎 2010年7月14日 (三) 15:40 (UTC)回复
什么“ACG脑”?难道这个词就是清晰易懂且言可及义的吗?在前面的讨论中我已明确提议恢复原先的”注: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在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一句话,而且现已恢复。即便官方译名也是(特殊的)正式译名也罢,该句话可以有效避免该争议。我上面是从官方译名相对普通的正式译名来说的。获官方许可出版或发行的各类代理商和电视台的译名是正式译名,但不是官方译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5:58 (UTC)回复

的确容易出现混淆,应当是以官方译名为主要,但若有无权威性而应用广泛的,则应选用此类吧。毕竟维基百科是给普通人看的,不是版权所有者—全麦面包请张嘴2010年7月15日 (四) 01:28 (UTC)回复

所谓“无权威性而应用广泛”的正是现有定义的通用译名(常用译名)。阁下所说的其实是译名的优先顺序问题,尤其是官方译名与常用译名的优先顺序。这在ACG专题的讨论页中之前已讨论过,并有一些说明图表。阁下可以去先前的讨论页面看看(如Wikipedia_talk:ACG专题/译名与命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5日 (四) 01:46 (UTC)回复

今天是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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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标题所说,希望大家讨论时继续保持文明,与本讨论无关的内容文字会被删除,各位请注意这一点。此外,大家决定投票前,应细阅之前讨论的内容。另外,希望大家要面对投票结果。--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7月15日 (四) 02:00 (UTC)回复

投票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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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现已正式结束,请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0:22 (UTC)回复

纳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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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投票结果获得共识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模板项目命名,请就此命名是否扩大至条目命名、内文及相关内容进行讨论。--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2:07 (UTC)回复

另外,目前仅纳入“formal= ”的命名为“正式译名”。但由于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模板项目命名需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命名定义,而目前译名项目、模板中的项目“official= ”和“common= ”分别命名为“官方译名”和“常用译名”争议较小。如无异议,可将以上命名一并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体命名#ACG专题#模板项目命名,并将对使用规则进行说明。--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2:22 (UTC)回复

关于以上命名的使用范围问题,由于以上译名的命名早已长期使用于ACG条目内文、模板及相关内容,而且这些内容应与模板项目中的命名统一,否则相当零乱,故命名应适用于以上内容。--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3:01 (UTC)回复

本投票已经结束。对于将修订命名常规的议案,请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讨论。对于ACG专题事项的讨论,请至WT:ACG。—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16日 (五) 12:38 (UTC)回复

请参照WP:命名常规其他项次(如:[2];投票标地虽为“格式手册”,但仍于取得投票共识后纳入命名常规),假如你仗着管理员威势,把ACG专题及指导视为己物,我将跟你长期抗争。--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5:39 (UTC)回复

请注意,这儿不是你们吵架的地方,如果讨论再恶化下去,本人有权将有关讨论删除。以维持良好风气。--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7月16日 (五) 15:53 (UTC)回复

您又旧态复萌了吗?您忘了您早就失去管理员资格吗?我上面已经给你要的答案,您自己看着办。不要每次做事都做半套--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5:58 (UTC)回复
个人认为这个讨论串的讨论已经离题万丈。根本不是与是次投票相关的内容,为公平起建,我也劝RalfX兄不要在此挑起事端,这件事应由大家发展,正如应将页面在别的地方讨论。第一是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WT:ACG提出新的建议。此外为了避嫌,我不直接参与该讨论,除非有人扭曲投票结果。--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7月16日 (五) 16:05 (UTC)回复

有关纳入方针的进一步讨论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内进行,并已保存至Wikipedia_talk:ACG专题#ACG专题译名投票结果纳入方针。--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03:26 (UTC)回复

请在新的地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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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后讨论的问题,可否迁移到其他地方讨论?因为投票本身已经结束了,加开新的讨论已没有意义,加上之前发生的事有点糟,我不太想使这页面有过多的讨论。此外,如果在有任何新的共识前擅自改动相关内关,请各位在相关的讨论页提出关注,谢谢各位的配合。--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7月16日 (五) 02:5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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