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汤加关系
中华民国—汤加关系(英语:Tong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华民国与汤加王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72-1998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汤加的相关事务由驻斐济台北商务办事处兼辖。[1][2]
中华民国 |
汤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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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编辑外交
编辑1972年4月10日,中华民国与汤加王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3]
1975年6月,于首都努库阿洛法设立中华民国驻汤加王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3]1978年兼驻图瓦卢、1993年兼驻诺鲁。汤加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1987年8月2日,汤加副总理杜伊达抵台访问。[4]
1991年2月,汤加政府任命大同公司总经理林蔚山为驻台北名誉总领事。[5]
1991年3月7日,汤加王储兼外交暨国防大臣图普亲王抵台访问。[6]
1992年10月,汤加国防司令图普中校抵台参加中华民国国庆活动。[7]
1997年9月,汤加参与在库克群岛举办的第5届“台湾/中华民国-南太平洋论坛国家对话会议”。[9]10月,汤加大公主碧露丽富抵台参与中华民国国庆活动。[10]12月,国会议长富士度亚(Fusitu'a)抵台访问。[11]
1998年7月,汤加国王图普四世第9度访问中华民国。[3][注 1]8月,汤加参与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举办的第6届“台湾/中华民国-南太平洋论坛国家对话会议”。[12]
1998年11月2日,汤加与中华民国断交。[3]
经济
编辑贸易
编辑年分 | 贸易总额 | 年增减 | 排名 | 出口至汤加 | 年增减 | 排名 | 自汤加进口 | 年增减 | 排名 |
---|---|---|---|---|---|---|---|---|---|
2018 | 3,199,364 | ▼29.667% | 165 | 3,197,189 | ▼29.703% | 155 | 2,175 | ▲188.079% | 223 |
2019 | 3,658,253 | ▲14.343% | 170 | 3,630,779 | ▲13.562% | 159 | 27,474 | ▲1,163.172% | 204 |
2020 | 3,332,816 | ▼8.896% | 171 | 3,326,737 | ▼8.374% | 158 | 6,079 | ▼77.874% | 213 |
2021 | 2,079,311 | ▼37.611% | 183 | 2,075,756 | ▼37.604% | 167 | 3,555 | ▼41.520% | 218 |
2022 | 2,346,668 | ▲12.858% | 181 | 2,220,241 | ▲6.961% | 166 | 126,427 | ▲3,456.315% | 180 |
2023 | 3,103,302 | ▲32.243% | 174 | 2,921,321 | ▲31.577% | 163 | 181,981 | ▲43.942% | 170 |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汤加的前10大项目为:冷冻鱼;塑料制餐具、厨房用具,其他家庭用制品与卫生保健或盥洗用具;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与清洁制剂;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其他钢铁制品;铝制结构物及其零件,铝板、杆、型材、管与类似品;水,包括矿泉水与汽水(碳酸水),含糖或其他甜味料或香料与其他未含酒精饮料;塑料制供输送或包装货物之制品、塑料制瓶塞、盖子与其他栓塞体;液体泵、液体昇送器;非动力之两轮与其他自行车等。[14]
自汤加进口的项目为:铜废料与碎屑;水产无脊椎动物(甲壳类与软体类动物除外);铝废料与碎屑;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之电气照明或信号设备、挡风板刮刷器、去霜或去雾器;特殊物品,含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男用或男童用服饰;电路开关、保护电路或连接电路用之电气用具、光纤、光纤束、光纤电缆或光纤传输缆用之连接器等。[15]
协定
编辑日期 | 签署 | 备注 |
---|---|---|
1980年10月9日 | 《中华民国政府与汤加王国政府间渔业协定》 | 以下简称中汤 |
1982年7月12日 | 《中汤共同遵守一九六九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换文》 | |
1997年6月11日 | 《中汤农业技术合作协定》 | 以下简称台东[注 2] |
2019年8月20日 | 《台东关于涉及洗钱、相关前置犯罪、资助恐怖主义及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金融情资交换合作了解备忘录》 | [注 3] |
签证
编辑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与汤加入境许可证的中华民国国民在首都的努库阿洛法国际机场入境时,可获得停留最多1个月的观光签证。[17]
持有汤加护照的汤加国民抵台参加由中央政府机关主办、协办或赞助之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18][19]
交通
编辑航空
编辑客运
编辑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7月19日):
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代表處簡介.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16-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3).
- ^ 3.0 3.1 3.2 3.3 《中華民國87年外交年鑑》〈附錄四、外交部聲明摘錄〉.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3-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5).
- ^ 公众外交协调会. 東加王國副總理杜伊達閣下等一行三人.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87年8月1日 [2019年1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5.0 5.1 《中華民國8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6-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4).
- ^ 公众外交协调会. 東加王國王儲兼外交暨國防部長杜包塔親王殿下.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1年3月6日 [2019年2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外交部於十月十日下午五時至七時在臺北賓館舉行盛大國慶酒會.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2年10月10日 [2019年2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9日).
- ^ 總統接見東加王國首相魏亞男爵夫婦. 中华民国总统府. 1993年4月29日.
-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份新聞稿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7年9月 [2020-04-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份新聞稿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7年10月 [2020-04-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 ^ 公众外交协调会. 外交部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份新聞稿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7年12月 [2020-04-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5-17).
- ^ 公众外交协调会. 我國參加第六屆「台灣/中華民國-南太平洋論壇國家對話會議」代表團乙行.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8年8月28日 [2020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华民国外交部.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