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鸿伟
王鸿伟情杀案,是台北时间2000年9月26日,位于新北市淡水区的一起犯下之情杀事件。2024年,宪法法庭受理由王鸿伟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释宪案[1]。
王鸿伟情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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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 中华民国(台湾) |
位置 | 台北县淡水镇(今新北市淡水区) |
日期 | 2000年9月26日UTC+8) | (
目标 | 张雅玲 |
类型 | 以西瓜刀朝被害人砍杀176刀 |
武器 | 西瓜刀 |
死亡 | 1人(张雅玲) |
受害者 | 张雅玲 |
主谋 | 王鸿伟 |
动机 | 不满女方的无视 |
背景
编辑犯案人
编辑王鸿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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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75年(48—49岁) 中华民国(台湾)台北 |
国籍 | 中华民国 |
王鸿伟(1975年—),生于台湾台北。2000年9月26日,于淡水杀死少女张雅玲,2009年5月14日被判死刑定谳,并羁押在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看守所,目前仍未执行枪决。
被害人
编辑张雅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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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出生 | 1980年8月20日 |
逝世 | 2000年9月26日 |
国籍 | 中华民国 |
张雅玲(1980年8月20日—2000年9月26日),生于台湾台南。曾就读榖保家商幼保科毕业,就读期间从事服饰店店员、家乐福卖场等工读,到后来毕业至遇害前的网际网路公司上班,是一个愿意帮家里分担家计的女孩。
经历
编辑王鸿伟父亲为新北市淡水区的一名建商,自幼家境优渥。高职毕业,当兵退伍后,继续就读工专夜间部,其父购买一台白色宾士轿车供其代步。2000年8月,王鸿伟于淡水家乐福购物时,认识居住在淡水地区的20岁少女张雅玲。两人曾与数名友人一同出游。王鸿伟向张雅玲表示想要追求的意思,但没有被张雅玲接受。9月23日,王鸿伟与张雅玲同时参加宜兰的活动,王鸿伟再度表示想要追求,但遭张雅玲拒绝。
9月26日,上午6点40分前后,居住在淡水镇淡海路的张雅玲,准备出门上班。王鸿伟驾驶白色宾士轿车,在张雅玲家巷口等待。王鸿伟想拉张雅玲上车,张雅玲企图逃跑,遭王鸿伟驾驶白色宾士轿车,猛踩油门,由后方撞击。王鸿伟下车确定她已昏迷后,将她放到后车厢载走。在巷口的多位目击者发现此事,记下车号,通知张家,张家向警方报案。
早上9点时,一名除草工人在淡水镇商工路附近的草丛,发现下半身赤裸的张雅玲尸体,通知警方。法医发现她身中176刀,颈部几乎被砍断,通知张家到场指认。警方认为王鸿伟涉嫌重大。
9月26日同日早晨,王鸿伟由其家人陪同,至淡水警局报案,说他的白色轿车失窃,否认涉及此案。警方在他的十指指甲内,发现血迹反应,在他博爱路住处的球鞋,虽然经过清洗,在上面也发现相同的血迹反应。经警方讯问后,王鸿伟坦承犯案[2]。
王鸿伟供称,在他撞倒张雅玲后,将她放到后车厢,准备载到沙仑海水浴场。在途中曾停车,想确定张雅玲是否仍有呼吸。因为张雅玲醒过来,意图抵抗,于是他以在车上预先准备的西瓜刀,猛砍张雅玲头部及颈部数刀,之后关上后车厢,继续行驶。在停车准备弃尸时,发现张雅玲仍有呼吸,挣扎想要爬出,于是再度以西刀瓜猛砍张雅玲96刀,直到她颈部几乎被砍断为止[3]。之后他开至商工路173号附近,弃置张雅玲尸体,同时将她的下半身衣物脱掉,布置成遭到奸杀,以误导警方。
在弃尸后,王鸿伟驾车至淡水北新路水源桥下,清洗沾满血迹的球鞋,将凶刀与沾血的手套弃置在附近围墙边。将车辆弃置在台北市文林北路,之后回到淡水,隔日与家人至警局报案。
审判
编辑士林地方法院第一审过程中,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王鸿伟曾经提出,被害人企图夺刀逃走,他是因自卫而杀人。律师也以他服用药物、患有精神疾病、深有悔意以及自首为由,多次抗辩,希望减刑。王家曾以提出赔偿张家850万元为条件,企图和解,但是被害者张家不同意,以王鸿伟不肯道歉及供出杀人地点,认为他并没有悔意,拒绝和解[4]。
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前,王鸿伟之母至看守所探视王鸿伟。其母向王鸿伟说,他们准备以880万与张家谈和解,预备先付200万。王鸿伟要求其母不要付钱,等判决结果再说,以免到时没了钱又没了儿子。二审时,法官根据此段录音,认为王鸿伟并无悔意,判决死刑[5]。王家不服上诉,之后7次发回更审,法院皆依杀人罪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6]。
2009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判处王鸿伟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
2014年,声请释宪,希望免除死刑,遭驳回。
2017年3月,最高检察署认为此案未斟酌有无教化可能,由检察总长颜大和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7]。 2018年3月,最高法院驳回非常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免死刑声援
编辑在死刑定谳后,截至2019年,历任法务部长皆未签核其死刑执行令,王鸿伟监禁在台北看守所。其家属、基督教会人士与废除死刑团体,长期声援,希望不要执行死刑。
更生团契的成员曾多次要求张家原谅王鸿伟,希望以王鸿伟有悔意为理由,让法院可以不要判决王鸿伟死刑。2003年,更三审前,狱中教诲师转送王鸿伟信件给张雅玲父母,王鸿伟在信中道歉,希望他们原谅。因王鸿伟在2000年犯案之后一直未道歉,直到更审法官希望了解他有无悔意之后才道歉,张家表示无法接受。教诲师温妈妈同时向张家家人表示,王鸿伟是个年轻又善良的人,是被邪恶力量影响,希望其家人原谅,给他机会,没有被其家人接受。温妈妈与张家人因此发生争执[6][4]。
2009年9月28日,更生团契牧师施以诺在台北看守所颁发雄善文学奖的特别奖给王鸿伟,表彰他的作文[8]与基督教信仰。前行政院长张俊雄在现场观礼。
2010年,王鸿伟在狱中签下器官捐赠同意书。更生团契总干事黄明镇牧师持续与家属接触,希望让嫌犯可以陪伴被害者家属,实现修补式正义,不要执行死刑[9]。2024年,宪法法庭受理由王鸿伟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释宪案[1]。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中央通讯社. 死刑釋憲案 1/死刑合憲或違憲爭點一次看 憲法法庭23日開庭辯論 | 社會. 中央社 CNA. 2024-04-14 [2024-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7) (中文(台湾)).
- ^ 邵凡轩. 【破案一線間】求愛不成砍女百刀 報案電話成關鍵. TVBS. 2011-04-17 [2017-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4).
- ^ 赖心莹. 斬少女百刀小開判死. 苹果日报. 2004-07-10 [2004-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台湾)).
- ^ 4.0 4.1 赖心莹. 斬少女百刀小開判死. 台湾苹果日报. 2004-07-01 [2017-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5).
- ^ 项程镇. 冷血死囚要母勿和解 王鴻偉:免得賠錢賠兒子. 自由时报. 2017-03-13 [2017-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3).
- ^ 6.0 6.1 刘志原. 砍人百餘刀 四度判死刑. 自由时报. 2004-07-01 [2004-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9-20) (中文(台湾)).
- ^ 钱利忠. 認為有悔意 最高檢替死囚王鴻偉提非常上訴. 自由时报. 2017-03-13 [2017-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3).
- ^ 王鴻偉-被判死刑,仍有上帝的恩典. [2020-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4).
- ^ 王宏舜. 死囚獲非常上訴 牧師:王鴻偉不是非死不可. 联合报. 2017-03-13 [2017-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