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
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为1684年-1727年;台湾道的正式官职名称,为台湾地区的实际统治者;清治时期初期的这阶段,台湾西部为福建省所管辖,按照清朝官员回避本籍的制度,各地主官皆为外地轮调。
大清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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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 | 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道台衙门 |
先前职位 | 无 |
设立 | 1684年 |
首任 | 周昌 |
末任 | 吴昌祚 |
废止 | 1727年 |
后继职位 | 福建分巡台湾道 |
建置
编辑- 根据康熙二十三年正月廿一日(1684年3月6日)的廷议,清圣祖认为“台湾弃取,所关甚大。镇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当之策。若徙其人民,又恐失所;弃而不守,尤为不可。尔(指内阁大学士李霨)等可会同议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再行确议具奏”并命令“福建督、抚、提、镇详议”。[1]
- 而在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十四日(1684年5月27日),根据差往福建料理钱粮侍郎苏拜,会同福建督、抚、提督的奏报,认为“台湾地方千馀里,应设一府三县。设巡道一员分辖。应设总兵官一员、副将二员、兵八千、分为水陆八营。澎湖应设副将一员、兵二千、分为二营。每营各设游、守、千、把等官。”[2]。并得到清圣祖的同意,于当年开始设置福建分巡台湾厦门兵备道,简称为台厦道。而福建分巡台湾厦门兵备道系由福建巡海道移设而来。
职权
编辑福建分巡台湾厦门兵备道主要的职权为:
沿革
编辑- 因为朱一贵事件,所以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清圣祖决定将台湾厦门道的兵备衔拿掉,并将原来隶属于台湾厦门道的绿营兵力分散到南、北两路防守,并将战船拨归台湾镇总兵管理。[6]因为将其兵备衔拿掉,所以正式官衔改称为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
- 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就职位等级来说,是属于道员类的正四品文官。
历任
编辑# | 姓名 | 任职日期(中历) | 解职日期(中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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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昌 | 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 |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 |
2 | 王效宗 | 1687年(康熙二十六年) | |
3 | 高拱干 | 1691年(康熙三十年) | |
4 | 常光裕 | 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 | |
5 | 王之麟 | 1699年(康熙三十八年) | 1704年(康熙四十三年) |
6 | 王敏政 | 1704年(康熙四十三年) | |
7 | 周元文 | 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代理 | |
8 | 陈瑸 | 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 | |
9 | 梁文科 | 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 |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 |
10 | 王珍 |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代理 | |
11 | 梁文煊 | 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 | 1721年(康熙六十年) |
12 | 陶范 | 1721年(康熙六十年) | |
13 | 陈大辇 |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 | 1724年(雍正二年) |
14 | 吴昌祚 | 1724年(雍正二年) | 1727年(雍正五年) |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清实录·圣祖实录》,卷114,康熙二十三年正月,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176。
- ^ 《清实录·圣祖实录》,卷115,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191-192。
- ^ 《清实录·圣祖实录》,卷297,康熙六十一年四月,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879。
- ^ 《重纂福建通志》,卷84,《兵制-国朝-船政-海船通用》条,《台湾文献丛刊》第84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1960年,页333。
- ^ 《台湾府志》,卷3,《秩官志-监司》条,《台湾文献丛刊》第65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1960年,页54。
- ^ 《清实录.圣祖实录》,卷297,康熙六十一年四月,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879。
参考文献
编辑-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清)丁绍仪,《东瀛识略》,台北市,台湾银行,1957年
- (清)高拱干,《台湾府志》,台北市,台湾银行,1960年
- (清)陈寿祺,《福建通志》,台北市,华文书局,1968年
- (清)蒋师辙,《台湾通志》,台北市,台湾银行,1993年
- 《淸实录》,北京市,中华书局,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