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隆基(1896年7月30日—1965年12月7日),努生,男,江西安福人,中国学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担任民盟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反右运动开始后被打倒,在那段时期有中国第二号“右派”之称,1986年,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在会上热忱肯定其革命贡献。[1]

罗隆基
罗隆基
出生(1896-07-30)1896年7月30日
 大清江西省安福县枫田镇
逝世1965年12月7日(1965岁—12—07)(69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职业学者、政治评论家
配偶张舜琴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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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生于江西省安福县枫田镇。1913年,考入北京清华留美预备学校。1919年五四运动中成为学生运动领袖。1921年赴美留学,先后入威斯康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政治学,后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2]。1928年回国,任教于上海光华大学,并参与创办《新月》杂志。1929年7月罗隆基在《新月》上发表《论人权》一文,认为“人权破产,是中国目前不可掩盖的事实”,需发动“人权运动”,“争回人权”,“国家的功用,就在保障人权”,还仿照欧美政治学说列举了35条“目前所必争的人权”。1930年11月因发表反对中国国民党一党专政的言论,被逮捕。被光华大学开除之后,到中国公学任教。[3]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罗隆基主张抗日。1932年1月,接受刘豁轩邀请,北上天津,担任《益世报》社论主笔;又接受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的聘请,同时兼任南开大学政治系教授。罗隆基在《益世报》上不断发表言辞激烈的社论,如《一国三公僵政局》、《可以战矣》、《再论对日方针》、《剿共胜利不算光荣》、《攘外即可安内》等,批评政府的对日方针。1933年秋,罗隆基的专车在海光寺附近遭到枪击,罗隆基险遭暗杀。此后不久,《益世报》由于受到压力,被迫辞退了罗隆基。主张抗日的宋哲元控制北平、天津地区后,《益世报》再次聘任罗隆基就任社论主笔,直到1937年8月天津被日军占领,《益世报》停刊。[4]

抗战后转移后方。是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中国民主同盟早期领导人之一。抗战胜利后从事民主运动,与周恩来董必武等来往甚密。曾参加国家社会党,后与张东荪一起退出。

1949年9月以民盟代表的身份,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后任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森林工业部部长、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1954年,他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9月,他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期间并发言[5]

1957年5月22日,中共中央统战部举行座谈会。罗隆基在会上发言,建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一个委员会,检查“三反”、“五反”、“肃反”运动中的失误偏差。而该委员会须由执政党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三方面组成。这就是著名的“成立平反委员会”的主张,它与章伯钧的“政治设计院”,储安平的“党天下”一起被毛泽东称为三大右派政治理论。[6]

1957年6月被划为“右派”,接受一周三场的批判。[a]1957年7月,同居十载的女友浦熙修在中共的要求下公开“揭发”批判罗隆基,火力最猛,题为《罗隆基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指其为“披著羊皮的狼”,与其断绝关系。[7][8]1958年1月26日被撤消民盟中央副主席职务,同月31日被撤消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与森林工业部部长职务。工资从四级降到九级。

1965年12月7日子夜,因心脏病在北京家中去世。

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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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0月24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召开他90周年诞辰纪念会。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在会上热忱肯定其革命贡献,认为他是知名的爱国民主人士。

家庭及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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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于1928年与在英国相识的法律系学生张舜琴结婚并一同回上海生活,翌年诞下一女(一个月后夭折),而罗也于1931年跟张离婚。1938年与沈小姐结婚(疑谬,据章诒和<无家可归——罗隆基的情感生活>,此期间当与王右家结合)[9] ,1945年抗战胜利后离婚。随后的日子曾跟史良刘王立明浦熙修杨薇罗仪凤等多人恋爱,但没有结果。[10]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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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著作有《人权论集》、《政治论文集》和《斥美帝国务卿艾奇逊》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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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958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11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开幕前一天,即1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提出了《关于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和国防委员会中的右派分子黄绍竑等十人的职务的建议》,请大会予以审议。建议如下:“……(二)关于右派分子章乃器潘大逵曾庶凡、黄绍竑、陈铭枢黄现璠费振东乔传珏马哲民章伯钧叶笃义程士范潘锷鏱、罗隆基、费孝通储安平钱伟长钱孙卿欧百川王天锡韩兆鹗丁玲张东木谢雪红杨子恒郑立齐黄琪翔李伯球徐铸成黄药眠王毅齐张轸张云川朱君允毕鸣岐谭志清龙云李琢菴38人的代表资格问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已经向大会提出建议,认为他们已经丧失继续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合法根据,不应当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因此,2月1日,全国人大一届五次会议作出了“罢免张云川、陈铭枢、黄绍竑、黄琪翔、谢雪红、罗隆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的决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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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溫羅隆基的人權思想. [2019-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2. ^ Lo, Lung-chi. The conduct of parliamentary elections in England. J. Lewin & Son, 1928.
  3. ^ 王桧林. 中国现代史.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157-158. 
  4. ^ 两度出任社论主笔的罗隆基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8-03-12.
  5. ^ 张希坡著.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9.08: 657. ISBN 978-7-5098-0341-7. 
  6. ^ 翁衍庆. 中國民主運動史: 從延安王實味爭民主到西單民主牆. 独立作家-新锐文创. 2016-04-01: 90. ISBN 978-986-92257-5-5. 
  7. ^ 著名記者、彭德懷妻妹浦熙修的最後歲月. [2019-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9). 
  8. ^ 章诒和. 《往事並不如煙(修訂版)》. 时报文化出版. 2015-03-13: 364–366. ISBN 978-957-13-6209-0. 
  9. ^ 高拜石 正中书局版 <新编古春风楼琐记>(廿三) P63起
  10. ^ 罗隆基生命中的几位女性. [2009-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1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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