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渔业协议
《台日渔业协议》(日语:台日民間漁業取決め),正式名称为《亚东关系协会与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渔业协议》(日语:亜東関係協会と公益財団法人交流協会との間の漁業秩序の構築に関する取決め),是中华民国与日本于2013年4月10日于台北市台北宾馆召开第17次台日渔业会谈后所签署的文件,针对双方在钓鱼台列屿周遭重叠专属经济海域的渔业作业安排达成协议,并未涉及双方对主权的主张。此项协议于同年5月10日生效。[1]台湾方面由外交部所属亚东关系协会会长廖了以担任团长,外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相关人员参加,日本方面则由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会长大桥光夫担任团长,日本外务省、农林水产省所属水产厅、海上保安厅相关人员出席。
亚东关系协会与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渔业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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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渔业协议 |
签署日 | 2013年4月10日 |
签署地点 | 中华民国(台湾)台北市台北宾馆 |
生效日 | 2013年5月10日正式生效 |
签署者 | 中华民国外交部亚东关系协会:廖了以会长 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大桥光夫会长 |
缔约方 | 中华民国 日本 |
语言 | 正体中文、日文 |
过去台湾渔民和日本渔民发生过多次渔业纠纷,这次签署协议被舆论认为是日本向台湾渔民释放善意。[2]中华民国在坚定维护主权及相关海域主张的前提下,借由搁置争议,共享渔业资源,就保护渔权与日方达成共识,让双方重叠专属经济海域渔业问题获得妥善安排,使久悬17年的台日渔业问题基于对等互惠原则达成具体成果。中华民国外交部表示这象征著两国友好关系树立新的里程碑,期待今后双方在此良好基础上,持续加强各层面友好合作关系。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于2013年4月12日在首相官邸接见大桥光夫会长时表示:“台湾是重要伙伴,台日签署渔业协议对双方都很好。”[3]
历史背景
编辑1996年6月日本国会1996年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制定《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在领海基线外侧200海哩划为经济海域。为解决渔权争议,台日首次在台北举行“台日渔业会谈”。[2]17年间历经16次正式会议、多次预备会议及协商。未能有结果主要在于双方对钓鱼台主权的争议,以及对划设专属经济海域立场的不同,日方主张以地理中间线划分,台湾则主张衡平原则。2008年发生联合号海钓船事件引起台日中三方紧张。2012年11月开始,历经2次预备性会议及3次非正式协商,日本也派出更高层级代表,重启第17次渔业谈判。[4][5][6]
领袖沟通
编辑2010年11月1日,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与再次访问台湾的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会谈,蔡主席重申民进党对于钓鱼台主权的基本原则:第一,钓鱼台主权属于台湾;第二,应以和平、理性方式处理;第三,民进党不考虑与中国合作处理钓鱼台问题;第四,希望双方以对话,共同合作的态度来处理渔权及天然资源开发问题。[7]
2012年8月5日,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在外交部举办的“中日和约生效60周年纪念特展暨座谈会”上表示,为缓和钓鱼台列屿的紧张情势,特提出“东海和平倡议”,呼吁各方搁置争议,以和平方式处理争端,并寻求共识、研订东海行为准则及建立机制,共同开发东海资源,以确保东海之和平。[8]
2013年3月3日,民进党主席苏贞昌率团访问日本,展开“民主和平繁荣之旅”。他强调民进党一向主张钓鱼台主权属于台湾,台日两国需透过对话的方式寻求解决分歧的方法,但在这之上,台日还有更高的共识,即维持此一区域的和平与稳定,这是双方最需努力之处。在时间上有紧迫压力的是保护台湾渔民的渔权,即台日两国的渔权谈判及渔业纠纷的解决,是急需圆满解决的事项,其结果将有利于此一区域的和平稳定。他表示,“在和平稳定的前提下,再来谈双方的歧异,防止第三方见缝插针的机会,也防止此区域紧张升高的可能。”[9][10]
2013年3月25日,立法院长王金平率朝野立委代表团参加在东京举行的第44届亚太国会议员联合会(APPU)年会,他会晤前首相野田佳彦、副首相兼财政大臣麻生太郎、国家公安暨防灾大臣古屋圭司、与复兴大臣根本匠等政要时强调希望台日现在期待解决的渔业谈判问题在正式会谈开启后是朝著对台湾有利的方向进展。[11]
协商基础
编辑廖了以于会谈中重申钓鱼台列屿为中华民国固有领土,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列屿周边12浬是台湾主权所及的领海,并不包括在协议适用海域之内。该列屿附近海域为台湾渔民长久以来的传统渔场,渔民的正当捕鱼权利必须依法获得充分保障。为增进台日友好关系、区域和平稳定及永续发展,总统马英九于2012年8月5日提出“东海和平倡议”,表明主权不能分割或退让,但资源可以分享,期盼透过相关各方共同努力,使东海成为“和平与合作之海”。
廖了以说:“此次台日渔业会谈得以顺利达成协议的最大原因,当然是台、日两国人民的深厚友谊。”[5]大桥光夫则表示:“这次的协议,把维持东海的和平与稳定以及促进友好互助的关系列为首要目的,确保东海的和平和稳定,对日本和台湾和世界来说,是共同的利益。”并希望未来透过双方努力,进一步促进台日渔业合作及双方关系的深化和发展。[5]日本交流协会期待借由此协议的签署,推动友好及互惠合作,并达成专属经济海域内的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与合理利用以及渔业作业秩序的维持等目的,进而促进日台间更进一步的交流。
协议内容
编辑本协议在北纬27度以南及日本先岛诸岛(包括八重山群岛等)以北之间海域,划设大范围“协议适用海域”(“排除对方法令适用海域”),台湾渔船在该海域内的作业权益获得确保,不受日本公务船干扰,且范围除台湾原订“暂定执法线”内海域,并延伸至线外,使渔船作业范围扩大。日本渔船亦不受台湾法令拘束。至于北纬27度以北及日本先岛诸岛以南的台湾“暂定执法线”内,中华民国政府声称仍将继续维护台湾渔船现行作业环境,以保障台湾渔民合法权益。[6]
双方政府在协议内容列入“免责条款”,确认协议各项规定不损及双方原本各自主权及海域主张等相关国际法各项问题的立场与见解,确保台湾(中华民国)对钓鱼台列屿“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的一贯坚定立场。[6]
时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林永乐在记者会上说:协议适用海域扣除钓鱼台列屿12浬内海域,共七点四万平方公里(约为台湾面积的两倍大),“我国的渔民在协议适用海域的作业权益会获得充分保障,作业的范围也会扩大大约1,400平方浬(4,530平方公里,台湾暂定执法区外)。”协议适用海域内,日渔船仍可进入,日本公务船不进入。东边靠近日本一带因靠近琉球,较常出现日本渔船,台日双方同意划出“特别合作海域”,双方依据两国各自法令自主管理;若出现争端,则由双方成立的“台日渔业委员会”协商处理。北纬27度以北与先岛诸岛以南海域,及钓鱼台列屿12浬内海域等其他双方关切的作业海域及双方渔业合作等议题,也将透过台日渔业委员会这个制度化机制持续协商。他表示“在主权立场上没有退让。协议列入免责条款,钓鱼台列屿周边领海基线12海里,将不包括在协议使用范围。台湾政府对捍卫主权,保护渔权的立场不变,绝不会以主权换取渔权。”[2][6]
“台日渔业委员会”是官方机制,分别由台湾外交部亚东关系协会、渔业署代表以及日本外务省、水产厅代表担任委员,针对双方关切议题,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所有协议需经四名委员达成共识。[6]
中华民国海巡署长王进旺说,目前台湾主张的领海与经济海域,即使不在这次协议范围内,仍会执行护渔任务,外国渔船或中国渔船进入,都会依规定被劝离、取缔、驱离。[12][13]
中华民国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预计最快五月鲔鱼季可望适用新协议,署长沙志一说,原本北纬27度线以南,以及我方所划暂定执法线以西,约近7万平方公里海域内的钓鱼台周边海域,即便台湾渔船没有靠近钓渔台12海里以内海域作业,常常遭到日方海巡船的驱赶。近三年在协议适用海域内,每年平均八百艘以上台湾渔船作业,渔货量推估四万公吨以上(主要渔获鱼种包括鲭、黑鲔、黄鳍鲔、旗鱼、鬼头刀、锁管、鲨、鲣、鲷鱼等),签署协议后,过去97%日方常干扰的海域,未来渔民可安心作业。钓渔台12海里内等未达成协议海域,双方承诺以最大限度地尊重对方作业。[12][14]
双方评价
编辑政界
编辑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表示,关于钓鱼台问题,大陆方面认为应由他们和日本谈。他说问题是台湾渔民渔权,“我身为中华民国总统,我出来协商、出来保障,这是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的事情。”[15]2013年马英九以“东海和平倡议”促成签署台日渔业协定,2014年获颁美国国际国民外交协会的“艾森豪国际和平奖”。[16]
外交部亚东关系协会秘书长黄明朗指出,过去台日渔权谈判,日本水产厅为维护日本渔民权益,态度相对保守,不过日本“三一一大地震”后,台湾民众踊跃捐款,让日方充分感受与台湾之间的情谊,加上2012年钓鱼台冲突升高,诸多因素让日本外务省取得对台渔业谈判的主导权,大力促成台日签署渔业协议。[17]
前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表示,这次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下令政府部门要签署这个协议,日本不让步不行。过去日本对台湾太过分了,但日本经历311大地震后,台湾对日本震灾的援助,日方后来经过反省,现在做法有改变,像世界棒球经典赛,台湾代表队赴日本打球时,日本民众也为台湾队加油。他说过去一百多年来,台湾的渔民与日本琉球附近的渔民都可一起捕渔,现在问题获得解决,这对台湾渔民未来捕渔很有帮助,他认为很好。[18]
民进党前立法委员林浊水撰文认为,台湾渔民是《台日渔业协议》实质的最大赢家:可以放心到钓鱼台海域去。政治面马总统当然是最大赢家,这次终于完成协议,都是他上台以来的领航成效以及去年“东海和平倡议”的成功。[19]
前台湾驻日代表罗福全认为,日本与台湾签署协议,等于在钓鱼台议题上彻底将台湾和中国清楚切割开来,这是非常聪明的决定;领土争议本应以国际法、协商机制解决,中国却动辄用武力威胁,台湾若和中国“搞在一起”,国际观感不佳。[17]
前台湾驻日代表许世楷表示,日本与台湾携手合作、积极解决钓鱼台海域的渔权问题,有利于东亚区域和平稳定,也让“美日台安保联盟”更加稳固,具有战略意义。他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小泉纯一郎内阁担任官房长官时,台日双方高层就已对渔权谈判有初步共识,当时日本农林水产副大臣宫腰光宽即于2006年访台湾与政府高层针对渔权议题交换意见。[17]
渔会
编辑宜兰县苏澳区渔会理事长陈春生表示,划定协议海域不只是在执法线内可以安心作业,也增加渔民的可作业区域,“虽不满意,但还可以接受”,他希望未来包括石垣岛、与那国岛南边的暂定执法线范围也能往外扩大。总干事林月英指协议与渔会提供台湾会谈代表的谈判区域范围小了一点,让渔民不免还是有点小失望,但“有突破,总比没有好”,日方释出作业海域只是台湾渔民需求一部份,政府仍须加把劲,继续向日方争取更广作业海域。[12][20]
学界
编辑国立中山大学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认为协议进展不大,日方善意有限,原本两国经济海域互相重叠,都可自由进出,现在把模糊空间划清楚,没有取得对我方主权有利的象征,未来可能会使我方减少继续主张主权的机会。[12]
国立政治大学国际研究英语硕士学位学程主任、外交学系副教授黄奎博则认为这是好的开端,台日均对各自的主权主张做出相当的自我约束;未来希望从此出发,减少台日冲突的因子,达成互利共生的境地。[21]
冲绳县知事仲井真弘多于协议签署当天发表声明,称“不仅冲绳县的要求完全没有得到反映,还向台湾方面做出了大幅让步,不得不说这极其令人遗憾。”并认为该协定会激化冲绳县渔民和台湾渔船的竞争,冲绳县的水产业将不可避免地遭受重大影响。他表示今后将向中央政府提出强烈抗议。[22]副知事高良仓吉于4月12日上午前往首相官邸会晤官房副长官杉田和博时也表示不满,杉田则称“日本政府会拿出诚意,向冲绳渔业相关人员详细说明事情经过。”
农林水产大臣林芳正则表示:“如果协议造成具体影响,将切实采取对策。”[23]
国际
编辑美国前副国务卿阿米塔吉、美日研究所主任暨东京大学国际关系教授久保文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蓝普顿对总统马英九呼吁各方共同协商制订涵盖海域与空域的东海行为准则指出,马总统的呼吁可能是台面上唯一真正外交斡旋的努力,值得各界重视。[24]
外部链接
编辑- 常见问题 > 台日渔业协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3/4/10
- 关于“亚东关系协会与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渔业协议”, 日本交流协会, 2013/4/10
- 臺日漁業協議全文. 中央社.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9).
- 《台日渔业协议》之战略意涵与挑战,战略与评估期刊 2013/7
- 从中日渔业协定论台日渔业纠纷之解决,问题与研究期刊 2011/3
- 签署台日渔业协议之进展,台湾农业委员会 2013/5
- 台日渔业协议回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渔业署 2014/4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台日新渔区生效 渔民仍盼再扩大, 自由时报, 2013-5-11
- ^ 2.0 2.1 2.2 此协议搁置主权争议扩大台湾渔民捕鱼范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美国之音, 2013-04-10
- ^ 台日签署渔业协议 安倍称台是重要伙伴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4-13., 自由时报, 2013-4-13
- ^ 日台渔业谈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共同网, 2013年04月10日
- ^ 5.0 5.1 5.2 历经17年 台日签署渔业协议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4-12., 中央广播电台 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 2013/4/10
- ^ 6.0 6.1 6.2 6.3 6.4 17年谈判// 台日签协议 钓岛12浬外可捕鱼, 自由时报, 2013-4-11
- ^ 蔡英文主席与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会谈[永久失效链接], 民主进步党, 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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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 12.1 12.2 12.3 12.4 船可进钓岛海域捕鱼 台日协议 扩大渔区 下月鲔鱼季适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台湾), 201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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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日渔业协议签了! 钓岛海域台船可捕鱼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头壳newtalk, 2013.04.11
- ^ 台日漁業協議將生效 馬英九稱不影響兩岸. BBC.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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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0 17.1 17.2 台日携手 许世楷: 美日台安保联盟更稳固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4-11., 自由时报, 2013-4-11
- ^ 台日将签渔业协议 李登辉透露日本不得不让步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4-13., 自由时报, 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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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冲绳县知事不满日台签署尖阁渔业协定,共同社,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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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催生東海準則 美日學者肯定. 未来新闻网.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12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