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廷佐
郎廷佐(满语:ᠯᠠ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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ᡯᠣ᠋,穆麟德转写:lang ting dzo;?—1676年),字一柱,清朝官员。汉军镶蓝旗人。世籍广宁。父亲郎熙载。郎廷佐是熙载的次子。长兄是郎廷辅。弟弟郎廷相,清史稿有记载。
生平
编辑顺治六年,又跟随英亲王阿济格讨伐叛将姜瓖。之后迁任秘书院学士。
顺治十一年,被授予江西巡抚。江西自明朝末年屡遭兵乱,税赋钜万。廷佐多次上疏请求纾缓民间困苦,得到朝廷允诺。之后,土匪洪国柱等人骚扰饶州、广信,廷佐遣兵剿平之。
顺治十二年(1655年),被拔擢为江南江西总督。顺治十三年(1656年)上任。
顺治十六年(1659年),巡阅江海,因密疏言:“郑成功屯聚海岛,将犯江南。江南汛兵无多,水师舟楫未备,请调发邻省劲兵防御。”事格不行。未几,成功陷镇江,袭瓜洲,遂窥江宁,城守单弱。会梅勒额真噶楚哈、玛尔赛自贵州旋师,廷佐与驻防总管喀喀木邀入城共御敌,挫其前锋,得舟二十馀。成功兵大至,战舰蔽江,廷佐登埤固守。提督管效忠、总兵梁化凤等水陆夹击,焚敌舰五百馀,擒斩无算,郑成功等部遁入海回到金门。清军大捷的消息传到朝廷,朝廷下诏嘉奖。
顺治十八年(1661年),分江南江西总督为二,以廷佐专督江南,称江南总督,另设江西总督,由张朝璘担任。
康熙四年(1665年)五月,重新任两江总督。
康熙七年,以疾病解任。之后致仕,又到大学士金之俊家居,得匿名书帖,诋其曾降李自成,之俊诉廷佐,令有司穷治。上闻,虑株连无辜,责之俊违例妄诉,廷佐俟病痊起用,镌二秩。
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反叛,朝廷授廷佐福建总督。廷佐奏言:“臣孙为耿氏婿,臣与精忠有连。然誓不与贼俱生,原力疾前驱,歼除叛寇。”上嘉之,赐鞍马、甲胄以宠其行。廷佐至浙江,从大将军康亲王杰书治军,驻金华。疏陈精忠句结海寇,宜剿抚兼施。上曰:“海寇当抚,精忠当用剿,或用间。”廷佐颇有规画,未及行。
康熙十五年,卒于军,赐祭葬。江南、江西俱祀名宦。
家族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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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清史稿·卷273》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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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鸣佩 |
两江总督 顺治十三年闰五月己未-顺治十八年九月丁亥 (1656年7月3日-1661年11月2日) |
继任: 职位拆分为江南总督和江西总督 |
前任: 职位新设 |
江南总督 顺治十八年九月丁亥-康熙四年五月丁未 (1661年11月2日-1665年7月4日) |
继任: 职位裁并入两江总督 |
前任: 职位重设 |
两江总督 康熙四年五月丁未-康熙七年十一月己酉 (1665年7月4日-1668年12月17日) |
继任: 麻勒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