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廷佐
郎廷佐(滿語:ᠯᠠ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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ᡯᠣ᠋,穆麟德轉寫:lang ting dzo;?—1676年),字一柱,清朝官員。漢軍鑲藍旗人。世籍廣寧。父親郎熙載。郎廷佐是熙載的次子。長兄是郎廷輔。弟弟郎廷相,清史稿有記載。
生平
編輯順治六年,又跟隨英親王阿濟格討伐叛將薑瓖。之後遷任秘書院學士。
順治十一年,被授予江西巡撫。江西自明朝末年屢遭兵亂,稅賦鉅萬。廷佐多次上疏請求紓緩民間困苦,得到朝廷允諾。之後,土匪洪國柱等人騷擾饒州、廣信,廷佐遣兵剿平之。
順治十二年(1655年),被拔擢為江南江西總督。順治十三年(1656年)上任。
順治十六年(1659年),巡閱江海,因密疏言:「鄭成功屯聚海島,將犯江南。江南汛兵無多,水師舟楫未備,請調發鄰省勁兵防禦。」事格不行。未幾,成功陷鎮江,襲瓜洲,遂窺江寧,城守單弱。會梅勒額真噶楚哈、瑪爾賽自貴州旋師,廷佐與駐防總管喀喀木邀入城共禦敵,挫其前鋒,得舟二十餘。成功兵大至,戰艦蔽江,廷佐登埤固守。提督管效忠、總兵梁化鳳等水陸夾擊,焚敵艦五百餘,擒斬無算,鄭成功等部遁入海回到金門。清軍大捷的消息傳到朝廷,朝廷下詔嘉獎。
順治十八年(1661年),分江南江西總督為二,以廷佐專督江南,稱江南總督,另設江西總督,由張朝璘擔任。
康熙四年(1665年)五月,重新任兩江總督。
康熙七年,以疾病解任。之後致仕,又到大學士金之俊家居,得匿名書帖,詆其曾降李自成,之俊訴廷佐,令有司窮治。上聞,慮株連無辜,責之俊違例妄訴,廷佐俟病痊起用,鐫二秩。
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反叛,朝廷授廷佐福建總督。廷佐奏言:「臣孫為耿氏婿,臣與精忠有連。然誓不與賊俱生,原力疾前驅,殲除叛寇。」上嘉之,賜鞍馬、甲冑以寵其行。廷佐至浙江,從大將軍康親王傑書治軍,駐金華。疏陳精忠句結海寇,宜剿撫兼施。上曰:「海寇當撫,精忠當用剿,或用間。」廷佐頗有規畫,未及行。
康熙十五年,卒於軍,賜祭葬。江南、江西俱祀名宦。
家族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
參考文獻
編輯- 《清史稿·卷273》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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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馬鳴佩 |
兩江總督 順治十三年閏五月己未-順治十八年九月丁亥 (1656年7月3日-1661年11月2日) |
繼任: 職位拆分為江南總督和江西總督 |
前任: 職位新設 |
江南總督 順治十八年九月丁亥-康熙四年五月丁未 (1661年11月2日-1665年7月4日) |
繼任: 職位裁併入兩江總督 |
前任: 職位重設 |
兩江總督 康熙四年五月丁未-康熙七年十一月己酉 (1665年7月4日-1668年12月17日) |
繼任: 麻勒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