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民国政党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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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名称
编辑是否改为台湾政党列表比较合适?毕竟1949年以前的政党也应该算作是中华民国政党--百無一用是書生 (☎) 15:40 2005年3月9日 (UTC)
我说说个人看法。因为政党是一种特殊的法人,在现代民主国家中,通常政党必须经过政府登记,因此中华民国政党列表,应该是以依照中华民国《人民团体法》完成法人设立登记的政党为准,目前看来这个列表的内容是符合前述定义的。在我看来1949年之前在中华民国存在的政党,或许跟台湾的关系不算很大(毕竟当时台湾是日本统治),如果有必要专门介绍当时的政党,我不反对再开另一个列表,条目名称或许可以称为中华民国政党列表 (1912年-1949年)。--虎儿 (talk) 02:46 2005年3月10日 (UTC)
- 之前又去内政部查了一下最新的政党名录。这个.....台湾果然什么党都有....不知道该说什么(现在是不是流行把名字取帅一点来吸引人加入啊??)。--Kerry7374 12:54 2005年3月13日 (UTC)
保护台湾大联盟
编辑保护台湾大联盟是一个政党,2004年8月1日成立,党主席为杨绪东,2005年5月12日备案,是台湾第110个政党;不相信的人请参见内政部民政司的政党名册。 --Kerry 17:18 2005年5月24日 (UTC)
- 不是名字后面一定要有"党"才能算政党好吗。--Kerry 17:20 2005年5月24日 (UTC)
没有中国共产党?
编辑这个列表是中华民国什么时期的政党列表?如果是现在,现在的中华民国从名义上包括大陆,而中国共产党显然是一个政党。如果是1949年以前,中国共产党也是中华民国内的一个政党。除非(1)本表不包括中华民国实际控制地区之外的政党,那么就叫“台湾政党列表”好了。(2)本表专列共产党成立之前(-1921年)。不过那个时候显然没有这个表里的大多数.--蒙人 23:45 2005年6月4日 (UTC)
相对于没有中国共产党
编辑- 这个列表目前定位如何?
- 台湾政党列表? 中华民国政党列表?
- 若是前者: 则可以加一段:已经消亡(不存在)的政党,如台湾共产党、台湾民众党
- 若是后者: 可在本条目内分为两个时期 以1949年为界分为两段 (1912年-1949年)(1949-今)。或甚至可将两个列表分成两个条目──中华民国政党列表 (1912年-1949年) 与 中华民国政党列表 (1949-今)--jasonzhuocn 01:43 2005年6月5日 (UTC)
中共说中国国民党是台湾政党
编辑可笑吗。他们说台湾是中国台北,国民党却是台湾政党,不是分裂中国的表现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71.156.39.104(对话|贡献)加入。
- 你是说中共在分裂所谓的“中国”?—68.98.154.196 2007年9月23日 (日) 18:52 (UTC)
关于“台湾政党”重定向至“中华民国政党列表”
编辑在下认为这样的重定向有问题。毕竟1945年光复前台湾地区的政党(如台共和民众党)就不能算是中华民国政党呀。— Howard61313 欢迎留言 2008年2月15日 (五) 11:45 (UTC)
- 目前定义的是“依内政部登记之中华民国政党”,如果是台湾共产党与台湾民众党有Category:台湾政党可以使用,目前感觉没什么问题。还是您要花时间重写一个“台湾政党”条目?─kakoui (留言) 2008年2月15日 (五) 22:50 (UTC)
禁止任何不可靠之部落格连结?
编辑Wildcursive 先生惠鉴!
谢谢您的修正!
小弟与这些党主席许多是朋友,至少有卅多个党是小弟协助成立的,小弟当然知道如何连络他们,内政部官员限于官僚体制的硬邦邦规范,所以他们都承认资料没有小弟来得确实,您不相信请向内政部民政司公民参政科承办人傅正良先生询问 moi1462@moi.gov.tw 02-23565918,因为他还曾经电邮向小弟致谢,小弟虽然不敢说资料一定百分之百正确(我也可以做到,我正在慢慢尝试),但绝对比内政部登记的确实,因为这些都是这近数年来实际从事连络工作的经验累积。
小弟是新手,请告知小弟维基百科在哪里规定:“除非附有确切可靠可查证来源,维基亦不列任何 e-mail (亦难查证),禁止任何不可靠之部落格连结”,因为您要知道,许多小党经费人力有限,部落格是最容易建立的连络网站,为何说部落格不可靠,他一样是网站,只不过是依附在某些大网站之下,为何底层阶级的人士就要如此不被尊重!
甚且要查证电邮是否可靠,您只要一封邮件过去即可知道,为何您不去查证一下,如果您不相信小弟提供之资讯!维基百科是服务群众的地方,一定希望给大家正确之资讯,如果明知资讯有误,仍要放上去,这样对不知者公平吗?小弟身为一百多个政党连线的总召,本身即是可靠来源!甚且我们亦交代不相信本资料者,可以去下载内政部之官方资料,哪里更还有电话,不相信的话,就写信电话去询问,看看小弟的资料是否正确!
甚且您如果只是要去掉,电邮与部落格,为何轻率到将许多不相关的修正,以及之后小弟再做的一些修正一并去除,使得小弟要再修改都很花时间,这样对小弟而言,确实有不被尊重之感觉!小弟因此先撤销您的修正,请您体谅!
仍然谢谢您给小弟新手的许多震撼教育!
敬祝 安祺
梅峰 谨敬
中华家国创党总管家
周日家国论坛负责人
健保免费连线召集人
条目内容之编辑标准
编辑1. 维基经过10年运作,已累积许多“方针与指引”,包括“非原创研究”、“列明来源”、“可供查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不是当事人或组织的宣传工具)、“不要介绍自我”、“回避利益冲突”等等。
2. 个人经验或私人讯息或部落格都不被维基认定为可靠来源或确切依据,你只能要求内政部修订登记地址并公告更新(被假定为权威正确之内容),维基只接受公开合理可靠的资讯(我查证并不等于其他人可查证,所以要人人皆可从页面脚注语连结等第一手查证的来源)。违反或不符这些方针的内容可能被视为破坏而需移除。维基百科只接受已发生、有报导、有可见度的较重要资讯。如果资讯有误,顶多留白,而非加入不符来源标准的资讯。
3. 维基希望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从任何地方查阅条目时所获得的资讯都是正确、至少是无误的。所以,通常对较杂芜而难于短时间内确认资讯的编辑,予以回退至先前较无问题的版本(必要时附说明)。维基创办人吉米·威尔士也表明在维基庞大的条目内容中,“零资讯胜过错误或不实的资讯”!你可以想像维基是如何尽可能努力地维护至少该符合哪些基本标准的公信力!
4. 关于政党基本资讯台湾政党信息框,维基只接受这些。维基通常也不同意用户公布过多过详细的个人讯息与连结,且本版是用来讨论条目内容的。维基不是打广告的地方、也不隶属任何政治势力。
5. 当事人可以参与讨论或留言建议修订事项,但依照“维基百科:利益冲突”之说明,你梅峰或其他连线相关人士是否可再参与和你个人政治活动有关条目之编辑,显有疑义,利害相关人士通常被认为难以客观。如果再做出超过版面维护之编辑(用其他帐号也一样),会将此案提交台湾维基人或全体中文维基编辑讨论,届时可能会有更严格标准。
地址资料并非“知识”,是“事实”
编辑范管理员您好!
谢谢通知,但在在下眼里,在此刻大家争取在野大联盟的当儿,这位王先生以前不管,现在却玩这种把戏,就是要想对第三势力不利,君子欺之以方,您等要被这些规则拘泥,在下也没有意见,甚且在下一直说,地址或电话资料并非“知识”,这是一番两瞪眼的,事实,现实,实情,甚至是隐私,打过去甚至去看,马上见真章,与百科全书多数的“知识”相异,而且这些隐私资料,一般正式文献是不会列入的,只有当事人为了宣传会表明,为何您不能了解!
梅峰 谨敬
梅峰(留言) 2014年7月24日 (三) 18:10 (UTC)
- (1)您写在这里,范管理员怎么会看到?(2)您要自我幻想阴谋论我也没办法,但台湾过去几年每隔1-2年就有一次选举,若是选前半年内的所有编辑都要被当作有政治目的,那恐怕有近半的编辑你都可以说有阴谋了。为什么会突然注意到,除了是正好有时间比对内政部资料外,当然也跟你习惯用汉字写数字造成少数政党地址格式与其他政党不同有关啰(与WP: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不符)。至于什么在野大联盟,维基百科一向秉持WP:NPOV,也跟本人要求您要出具有官方背书的佐证资料八杆子打不著关系(3)您现在的编辑方式违反方针,除了我以外也已经有其他用户及管理员告知。若是您认为这些资讯属于“隐私资料”,则是否适合在维基百科上公开也不无疑问。建议您若想让网友们知道这些政党的地址与资料,可以放在您自己的政党网站上。若是您能够“有效证明”其他政党与健保免费连线的从属关系(口说无凭),则在您将这些在其他具有该类政党正式承认的官方网站公开后,我们才可能有讨论是否要将这些资料放到这里来的可能性。(4)我是真心尊重您是政治前辈,才愿意花时间跟您说这么多的。Ernestnywang(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8:53 (UTC)
王先生您好!
这里讨论,当然就这里说,我们还在作战!
在野小党被政治打压习惯了,国民共三党到处都设有奸细,您匿名出现,谁能保证您不是?且硬要在这件事情上与您嘴巴上的政治前辈对阵,小弟说得没有道理吗?您只会说方针,却不要事实!甚且现在是三至四年才有一次选举,您难道不知道,要找理由,谁都会,不要看您说什么,要看您在做什么,决定您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何别人都要真实资料,知道方针有其局限,只有您不知道,为何小弟改的资料,别人都不会更正,却只有您最伟大,全盘否定!
这些地址资料开始并非小弟放的,小弟只不过更正罢了!以主要的为我们的政党朋友服务,因为我们常有联谊,而您可能的老板,国民共三党,就最怕我们如此!维基既然要放,就要放对的,要不全删的话,小弟也没有意见!您为何不将您的维基资料放到您自己的网站上,却要到维基做白工!
您是为了工作或尊敬,而与小弟多言,小弟不与置评,反正人在做,天在看,总是有报应的!您要是真尊敬,会去举报破坏,会去坚持错误资料,会只讲方针,不讲道理!
梅峰(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四) 02:30 (UTC)
- 梅召集人,您好:首先,我没有要与您作战的意思,只是单纯执行方针。一般而言我对于破坏行为不会那么有耐心,都是直接提报WP:破坏,但印象中还跟您来回沟通劝导无效后才提报,这些都有纪录可查。您继续对本人栽赃指控,只会流失包含本人在内的社群对您(包含在维基百科的您以及在真实社会中的您)的尊敬与您的政治与社会声望。我与任何政党都没有关系,而维基百科绝大多数的人也都未使用真名,您是否要否定维基百科上绝大多数的编辑者?而事实上,我所使用的用户名也并非假名。您在中华民国参政要遵守中华民国法律的规范,在维基百科编辑也一样要遵守WP:方针。相信不论是法律或是方针都有您喜欢的、不喜欢的,也有我喜欢的、不喜欢的(或认为适合与不适合的),但只要规定还在我们就应该遵守,不是吗?我也说过,要是您对方针有意见,欢迎去相关讨论页讨论,就像我们可以请行政机关与民代修法,但不是在法律未修改前就违法一样。我说“过去几年每隔1-2年就有一次选举”是过去十几年已经发生的事,至于现在修法后未来选举间的间隔最多也是2年多,怎么算都不可能是3-4年。这些您都清楚得很,还说“现在是三至四年才有一次选举”,是否有意刻意混淆台湾以外的编辑者及管理员?您一直说只有我对您的编辑否定,但我看楼上的User:Wildcursive兄也曾针对类似问题对您提出意见,现在也已经有User:Outlookxp与User:范两位管理员告知您方针的重要性,您却一直说只有我针对您、只有我否定您,却未检讨自身作为,也有些不合理。我甚至还提供您可能可以解决的办法(若是您能够“有效证明”其他政党与健保免费连线的从属关系(口说无凭),则在您将这些在其他具有该类政党正式承认的官方网站公开后,我们才可能有讨论是否要将这些资料放到这里来的可能性),但您却视若无睹。至于您若有意提删,欢迎待保护期满后提到WP:页面存废讨论,我没有意见。Ernestnywang(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23:06 (UTC)
王先生您好!
到底是谁在“破坏”,谁会对“破坏”有耐心,这叫做“破坏”吗?这是编辑战,您劝说一次后,马上就举报小弟“破坏”,您还真好心呢!
您说您只是要“执行”方针,换句话说,您也知道资料是错误的,可是仍要恶意执行,您难道不知道,方针只是达到求真求实目的之手段!就像说您明知道杀人是错误的,但为了执法,仍要去杀人!先不说方针是否被您鸡毛当令箭,曲解与断章取义,您与小弟同,都不是管理员,您有何必要一定要去“执行”!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您也可以去要求修改方针,您舍此不为,却一定要去“执行”您自以为是的方针,您难道是酷吏,这到底对您有何好处,让您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去干这件与您几乎完全不相干的事情,您要小弟不怀疑您是国民共三党的奸细,有可能吗!规范是死的,人是活的,您敢保证您从小到大都完全遵守社会人世上的所有规则?大家都知道应该尽量去遵守规范,这还需要您教!但多数人也知道,如果完全不用脑筋去遵守规范,那是必死无疑!
您说小弟对您“栽赃指控”,小弟有说您就是“国民共三党的奸细”吗?小弟只是“怀疑”您涉嫌做“国民共三党的奸细”,小弟不能怀疑吗?因为您的行为结果就是在做这三个让几乎全民痛恨政党高兴的事情,小弟怀疑有错吗?小弟不需要不该有的尊敬,小弟就事论事罢了!您也无法让他人不尊敬小弟,小弟原则上行正做端,像您这样一个不值得小弟尊敬的人,不尊敬小弟,小弟一点也不觉得有所谓!您说您与任何政党没有关系,那是您嘴巴说的,神才能验证!维基人也有很多人用真名,您为何不用,您怕什么?心中有鬼?尤其在干这种与政党斗争相关的事情,您的匿名与小弟的真名出现,谁较能让人相信!小弟现在在前线作战,哪里有空有必要去管外行的维基修法事情,您如果这么正义,您为何自己不做!
现在中华民国的选举,地方九合一与中央二合一,都是四年一次,地方中央再相隔一年两个月左右,只不过一个年尾,一个年头,相差不到两个月,选举间隔近三年,所以小弟说:“现在是三至四年才有一次选举”,这样有错吗?倒是您先前说:“但台湾过去几年每隔一至二年就有一次选举”,却现在才加说:“是过去十几年已经发生的事”,甚且还说:“现在修法后未来选举间的间隔最多也是两年多”,这个“多”真有学问,您几岁了,您不懂得四舍五入吗!到底是谁“有意刻意混淆台湾以外的编辑者及管理员”,非常清楚,因为您其实非常非常清楚这些规则,却要刻意去误导视听,不是吗,您要说您心中没有鬼,其谁能信!
User:Wildcursive兄虽曾针对类似问题对小弟提出意见,但他后来有坚持吗?甚至User:Wildcursive兄曾与小弟激辩过,人家却到此为止,未像您这样坚持错误的事情!User:Outlookxp与User:范两位管理员也只是告知小弟方针的重要性,他们管理员立场如是,小弟没话说,只是要请他们注意这种特殊情况,他们好像至今为止也没有坚持要去修正,今天是只有您坚持,如果您不说话,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够分辨,地址资料并非“知识”,是“事实”!似乎只有先生您不知道!我没有检讨自己的作为吗?我有再三度修正还原吗?倒是您,您何时“检讨自身作为”了!
您不必假装一片好心建议小弟,您的建议根本不容易执行,小弟在前线作战,也没空去做,您只要不还原,天下太平,内政部官方资料,大家都可以看到,还能够看到更正确的政党地址资料,能够找得到人,寄的资料有人收!这样有什么不好,因为官方与民间资料并存,对这种不是知识的事实,有何坏事,小弟并未让官方资料不存在,您干嘛坚持要消除更正确的资料,实在让人想不通,您除了在执行“任务”外,到底有何可能之善意可言!
梅峰(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四) 10:30 (UTC)
- 梅召集人:说真格的,因为小党地址跟内政部资料是否相同实在不容易被发现,要是之前有不少人注意到这件事,绝对不会只有我来阻止您的。我也说过了,要不是您习惯用不同的格式写地址,我根本不会起心动念去查。我相信您提供的资料至少有一部分应该是正确的,但我认为方针还是有其重要性。任何法律、方针都不可能100%只有优点没有缺点,但我认为WP:非原创研究、WP:可供查证都是利大于弊的,否则为什么您梅召集人可以无凭无据在此编辑,其他人就不行?若大家都无凭无据编辑,维基百科的正确性就会大幅降低了,所以我认为方针还是有其必要性的。我当然不能说我“从小到大都完全遵守社会人世上的所有规则”,但如果违反规则自然就应承担可能的风险与后果,相信您我都有经验吧。现在您违反了维基百科的规则,之前没被发现,现在被发现了,自然应当承受后果。我之前说的明明就是“台湾‘过去几年’每隔1-2年就有一次选举”(意指中文维基百科存在的时间上,若是依您的标准,半数编辑都可以被当作有政治目的),哪里有错?哪有误导人的嫌疑?反而我真是佩服召集人的数学程度,2年多四舍五入到3年还说得通,但要说“三‘至四’年”,我还真不知道这“四”是打哪来的?您说“小弟在前线作战,也没空去做,您只要不还原,天下太平”,我也可以说“小弟我繁忙终日,也没空去维护,您只要不再写,天下太平”。其他的,我想再说下去也无益(换言之若没有特别意义我不一定会再回复了)。反正这件事管理员已经注意到了,保护过后你要再改,我就再提报破坏。若是您可以预测最后结果,又何必让大家浪费时间呢?(附注:UTC是“世界协调时间”,不是中原标准时间,您却老是在签名时用UTC却写著中原标准时间。事实上,只要用4条波浪线,系统会自动带入签名档与时间的。)Ernestnywang(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3:52 (UTC)
王先生您好!
您就最好不要再回复,省得小弟浪费时间!
不容易发现是您说的,这是许多编辑者早即知道的事,否则为何要加注内政部官方资料!您明知小弟资料正确,却还要硬生生的“杀人”,您自己承认‘我当然不能说我“从小到大都完全遵守社会人世上的所有规则”’,却在此事上,硬要读者看假的东西,居心如何,大家可以猜出!违反规则,承担后果,不需您教,可是您却硬要当酷吏,去杀不该杀的人,小弟没有意见,天知道您为何如此,明显有“任务”的可能性很大!
小弟为何“无凭无据在此编辑”,小弟完全调查过了,甚且有几处是小弟现住的地方,这会错吗?只是您不敢去查证,您有本事去否定呀!大家都像您这样鸡毛当令箭,曲解与断章取义,明知错误,却仍要杀人,维基才会如您所说:“维基百科的正确性就会大幅降低了”!
小弟承认:“现在是三至四年才有一次选举”,因为话语浓缩,有点语病,这是小弟表达不清楚,小弟却全无误导大家之意,小弟在此认错,小弟也已经解释过,小弟为何如是说,因为两种选举都每四年一次,但两种选举却又只隔一年两个月,小弟才简化的这样说!但比起您的刻意去误导视听,轻微多了吧!甚且“三至四年”,也不能完全说是错误的,因为这可以是三,也可以到四,三年四舍五入就完全没错,四年也不能算错,当初只是想指两种选举都是各四年办一次!
您既然没空,干嘛硬要大家读错误资料,而失去读到正确资料的机会,这不是在找麻烦,要不就是有“任务”,否则您目的何在,“执法”吗?您又不是管理员,真是奇怪!您只要再提破坏,就更代表您非常可能居心不良!反正倒楣的是维基读者,小弟我这里自有正确资料,我没有影响,这只是证明维基有很多错误的资料,维基人有问题,竟然解决不了这个错误,任您这位可能居心不良的人,在此误导视听大众罢了
谢谢您的时间指正!您还有一点点良心!但懂规则重要,良心更重要,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小弟的资料没人修正,就代表真确,小弟也是有凭有据!
梅峰 2014年7月28日 (一) 03:31 (UTC)
政党列入标准
编辑根据政党法,不参与选举的政党都要解散,因此只列入参与过的--叶又嘉(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11: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