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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在话题“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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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该投票无效,原因:倾向反对并非表达立场的有效方式。。--AT 2021年1月12日 (二) 09:43 (UTC)回复
@Jack960402请问您是支持、反对还是只是给意见?weak oppose在dyk不是一个合适表达立场的选项,这导致无法判断条目是否能够通过,请明示您的立场以便处理。谢谢。—AT 2021年1月11日 (一) 10:04 (UTC)回复
@AT已改反对。--Elio Perlman 2021年1月11日 (一) 10:45 (UTC)回复
@AT我认为只要是投了(+)支持(-)反对以外的都不应该算进票数里,亦不应该容许当事人事后改票,个人认为这会立坏先例。--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11日 (一) 11:13 (UTC)回复
@Cdip150春卷柯南寻求两位的意见。—AT 2021年1月11日 (一) 11:23 (UTC)回复
程式只计算{{支持}}{{反对}}及类似模板,我以前也提过,把“倾向支持/反对”算成一票支持/反对理据薄弱,较不合理。虽然投票者愿意出面解释是好的,但是理论上不应该容许他们在投票期结束后改票,不然其他人就能够以厘清态度为由,补上支持/反对票,继续影响结果(不计算中途点票不过关延期一次,DYKC历史上从未试过延长投票,而且七天已经绰绰有馀了)。--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1年1月11日 (一) 12:39 (UTC)回复
同意春卷柯南的意见。我个人反对一切事后改票的行为,这某程度上也对没有事后改票的用户不公平。--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11日 (一) 13:27 (UTC)回复
同意春卷柯南的意见,而且我之前也说过,这好像变相鼓励大家建立诸如{{十分支持}}、{{极度反对}}等等类似的模板,徒增技术维护难度。--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1年1月11日 (一) 16:36 (UTC)回复
@AT根据dyk规则投票须知中的解释,“投票者可用(+)支持(-)反对(!)意见(&)建议等投票或作为引子来表述观点”。我并没有看到其中特别规定了必须使用(+)支持(-)反对作为投票的票;本身这个规定的界定就非常不清晰,那么即使我们断言一个人使用(+)支持或者(-)反对去作为表达观点的引子而不是作为投票的票在理论上也是没有问题的;反之,如果一个人使用了(!)意见(在实践中我们不将其视作为投票的票)作为投票的票而不是表述意见的引子在理论上也是没有问题的。只是由于在实践中大家都偏向于使用(+)支持(-)反对作为投票的票,因此我个人认为除非在投票须知上对支持和反对的票的格式做出特别的规定,否则任何人都在理论上可以使用(+)支持(-)反对(!)意见(&)建议“等”进行投票或者只是去表达观点。关于@春卷柯南提到的投票期结束后改票的问题和@CRHK128提到的不公正的问题,我赞同在投票结束后不能改票的原则,而在关于在这篇条目的投票中,Jack960402是在收到了来自AT的询问之后才做出的修改(此时已然超过了截止时间),证实了这是一张反对票。在此之前(我个人倾向于相信)他本人认定这是一张反对票,只是由于模糊的投票须知使我们无法确定。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断言,鉴于模糊的且没有特别规定的投票须知,Jack960402换了个格式并且确认了他的投票,那么不管他使用何种的方法或何种格式投出一张“反对”票都是应该是一张“反对”票并且值得被计算,Jack960402并没有改变他的投票。如果由于被通知的时间已经逾期而导致一张票因为逾期的原因没有被计算,那么在此案中是对@Jack960402的不公正。我建议除非对投票须知中对于投票的票进行详细和特别的规定,否则仅仅使用多数人的惯例而放弃一张票是不公正的。--李新阳留言2021年1月12日 (二) 04:22 (UTC)回复
不同意。Jack960402原本投的是(-)倾向反对,那么无论他之后改为(+)支持(-)反对(+)倾向支持(+)强烈支持,还是(-)强烈反对都理应算是“改票”。--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12日 (二) 04:36 (UTC)回复
@AT原因AT询问立场而更改,现回复原投票,再由AT决定倾向反对是否只能算意见票。--Elio Perlman 2021年1月12日 (二) 06:40 (UTC)回复
我的意见是除了支持和反对外,其他均并非属于有效计票的表达方式,因此倾向反对应视作无效,条目本身则未能通过。而且,应该尽早修例,杜绝这类行为,以免日后再起争议。谢谢。—AT 2021年1月12日 (二) 09:24 (UTC)回复
@AT既然您认为“倾向反对应视作无效”,那为甚么又会说“条目本身则未能通过”?如果扣除Jack960402(-)倾向反对的话,(+)支持 : (-)反对比例是6票 : 2票,提名应该刚好能通过才对。-- CRHK128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12日 (二) 09:38 (UTC)回复
说错了,是能够通过。 --AT 2021年1月12日 (二) 09: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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