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Wing/檔案31
重大問題商討
編輯請問是否有SKYPE或QQ ID,我希望在在線聊天工具上與你探討目前亂象。-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5:35 (UTC)
- 首先,我不懂怎麼發「維基郵件」,其次,我覺得郵件溝通太慢且容易產生誤會,最後,我的GMAIL目前無法訪問。請問是否有其它更好的聯繫方式?-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6:46 (UTC)
條目侵權
編輯Wing您好,衢州城牆條目使用的文本來源為地方政府公布的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我認為不應當受到版權保護--Ben.MQ 2011年7月3日 (日) 13:19 (UTC)
- 那實際上並不是一篇文章,《衢州城牆保護規劃(2011-2030)》我認為是具有行政性質的,而不是一篇論述或者其他文章。符合中國著作權法中所規定的「……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類別--Ben.MQ 2011年7月3日 (日) 17:52 (UTC)
- 感謝。我會儘量去改動--Ben.MQ 2011年7月4日 (一) 04:15 (UTC)
Wing您好,歐陽文風那個是根據他在他的著作上的個人資料來編寫的,新浪網的那個是抄自他著作的個人資料。本人也對他的資料做了一些整理。
你好
編輯想問說如果被指定侵犯版權的部份,其實算是引言參考,這樣要重新編寫嗎? 如果要作為引言參考,怎麼做?
是====Wing的问题====不是===Wing的问题===,格式錯誤--UAL55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4:53 (UTC)
已修改侵權段落,請查閱戰國Strays/temp。謝謝。 --櫻賀悠鈴♣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36 (UTC)
您好,我覺得我的編輯不應算做侵權,因為其中的一些見解是本人親自提出的。(本人在這之前已經知道那篇文章)--SeanZhang82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6:28 (UTC)
User talk:Ashxanilarum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編輯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 talk:Ashxanilarum」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這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這頁面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您可以參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7/07#User talk:Ashxanilarum」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頁面,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頁面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3:55 (UTC)
不解
編輯由於閣下日前曾對百樂兔做出永久封禁的行為,之後又給予解禁?綜觀歷史可以發現,百樂兔被封禁後,照依一定在方針擾亂。雖然他保證會改,但我相信一定會復發,如果他再繼續這種行為,就請管理員們不要再給他解禁了,讓他自食惡果吧!
ps:繼續他可以被解禁,那所以被永久封禁的維基人,是合也該比照辦理,否則會讓人以為這是百樂兔的特權。
本人要求你對SHIZHAO此次解任投票進行程序審查,確認此次「解任投票發起申請無效」
編輯此次投票最重要的一方 SHIZHAO 在投票開始就聲明「提名罷免者從未與本人進行過任何溝通,也從未參與過所提罷免理由的任何討論」,且發起方並沒提出任何相關證據。此次投票違反了:維基解任要求第13款:「在發起投票前應該有充分的討論。」和解任過程第3款:「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
但眾多管理員和用戶無視此質疑,被違反維基方針發起的投票程序裹脅,甚至完成了應當嚴肅的投票。
在第四次對SHIZHAO解任投票,本人也提出此質疑,在此,本人再次提出:再次要求行政員和監管員對此次「解任投票發起申請」確認無效。
並要求修改「解任投票」程序,應由一名管理員以上級別人員的第三方,對方針明確的發起解任投票的符合條件進行確認後,方可繼續該次投票程序。對不符合解任提起條件的投票,各方應不給予支持。
本人對此問題提出過幾次,管理人員沒人理睬,特此再次留言,這次我要求您有所作為,防止投票權限被濫用。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5:03 (UTC)
目前本條目已掛copyvio七日並沒有重寫,可刪除 -- Park 進站 乘車 2011年7月9日 (六) 22:43 (UTC)
Talkback
編輯關於上傳照片
編輯Hello, 已於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中作回應。第一張確有問題、第二張打錯字,請逕行刪除。謝謝!第三張已重製截圖,並附應予保留之理由。 -- 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9:09 (UTC)
投票關閉
編輯wing,你好,我已經關閉投票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8次,特知會你。祝好。--木木 (發呆中) 2011年7月12日 (二) 12:51 (UTC)
- wing,請教你一個問題。Kampfgruppen (Kampfgruppen der Arbeiterklasse) 的中文譯名是什麼?謝謝?--木木 (發呆中) 2011年7月15日 (五) 08:19 (UTC)
- 謝謝你和菲姑糾正我的失誤。我太累了,要休息了。-)--木木 (發呆中) 2011年7月19日 (二) 15:11 (UTC)
投票已經結束,雙方在討論區各有異議,並且有明顯的站外拉票及不文明行為鏈接,請閣下基於行政員需要具備的能力——「在出現複雜情況的時候,決定投票共識及結論,並能有效地對這些決定做出全面解釋。」——前往該頁面決定共識及結論。--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7月18日 (一) 13:51 (UTC)
CU問題
編輯同舟君在客棧寫道「最後一次對Luke7956與at7002的CU是在不對一般用戶公開的checkuser.wikimedia進行」,身為普通用戶的同舟為何可以得知此訊息?或許為何能閱覽此頁面?真的有在進行此工作?在這行動上網的新時代,IP隨意分配,也不是使用者可以選擇指定的IP,亦不能獨佔一個IP,除非如同警方辦案規格可以從電信公司查閱某時段IP的真正使用者,CU確實遇到技術的瓶頸,另外曾經使用過某學術網路的IP,其IP可能由數百台電腦共用,至少附近的電腦經測試後確實是出現相同IP,如果以曾使用過該IP來判斷,使用者根本沒完沒了,雖然敝人不認同閣下處理爭議的做法,但是這是確實存在於維基的問題,身為媒體基金會主席的閣下,應該是要積極處理才算是一個負責任的維基人,閣下是否可以把以上意見利用閣下的管道傳遞給checkuser.wikimedia進行的研究員 ?
編一個百科也這麼多事,尤其是無須討論百科的版權利益,這一切的發展,大概是所有人當初始料未及的吧 ?
星章
編輯管理員星章 | ||
似乎沒有行政員星章……中文維基需要閣下這樣的行政員。感謝閣下捍衛維基百科用共識而不是投票的傳統。 t m yan OMG 2011年7月19日 (二) 14:45 (UTC) |
似乎您的friendly出了問題?
編輯wing你好,你在掛侵權模版的時候沒有簽名,是不是friendly出了問題?記得及時檢查下喲-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1年7月23日 (六) 00:55 (UTC)
幫我個忙好嗎?
編輯這幾個月以來,我每天都檢查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中的條目,並用Microsoft Word數一下正文(不包括信息框、參見、參考資料和外部連結)的字數,如果正文少於600字,我就會投反對票(如Talk:二字頭、Talk:海南西環鐵路)。但是,我後天就要出去度假,要到8月24號才回來。這期間您能否替我進行這項工作?我實在不願意看到太短的條目登上首頁,給讀者一個印象:維基百科的條目怎麼這麼短、這麼差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1:02 (UTC)
Dear陳霆先生您好,首先感謝您明察秋毫,雖於8月10日13:05誤刪"黃碧燕"條目,但於13:07隨即恢復。卻不料於三天後8月13日又遭人刪除,有先判生後判死的感覺。原存廢討論區部份用戶缺乏理性集結攻擊人身乙事,已取証並採取法律行動中。另中文維基的條目數遠遠落後西方國家,在沒有更合適的"黃碧燕"出現之前,誠盼依您原所恢復予以保留存檔,謝謝。--powerfullyy 2011年8月15日 (一) 10:02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伊永仁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1:02 (UTC)
關於用戶名封禁
編輯根據存廢討論,請不要再於被封禁的用戶頁加入{{usernameblocked}}。如果需要通知的話,使用{{subst:uw-ublock}}在他們的對話頁告知(請記得和其他封禁通告模板一樣,使用替換引用)。舊的模板很快會改為重定向,因此不對原有封禁理由造成影響。
特此告知,謝謝。--Ben.MQ 2011年7月31日 (日) 13:14 (UTC)
可以麻煩將「夏之雪」條目還原嗎?
編輯前幾天都還可以查找「夏之雪」 這一兩天卻告知已被您刪除而且是在2006年 一整個很錯愕。
不曉得是否還可以還原呢?
關於幾個爭議懇請調節
編輯(?)求助 現在有個爭議困擾著我需要您出面一下,這請先參閱未經維基基金會授權就擅自使用維基百科商標。敝人於維基社群經營上正在起步階段,然而章·安德魯卻於互助客棧上針對敝人於聚會主持行為所發起的爭議,其實章·安德魯事先從未與敝人做任何溝通對話上,就直接逕行至WP:互助客棧/方針引起這個討論,而且刻意以指名道姓連同聚會主持人頭銜來指責敝人侵犯了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權利,這實在難以接受與承受,不過敝人不會堅持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對的,但若是做錯了為什麼他不直接至對話頁指正出我做錯了什麼,我們可是聚會見面多次了,彼此還有Skype、電郵等各種溝通管道,但他選擇採行了直接至客棧上最不給情面一口咬定,文字上更是造成公開批鬥之氛圍(或許誇張些,但敝人感受上的確是如此),這種感覺實在相當不維基友愛。因此必須請您釋疑Trademark_policy上面一些條文,並請示您到底要如何合理使用,以上這些著實是打擾您,但這實在是必須懇請您調解一下,敝人其實也非僅有維基社群可以選擇,也許合理的介入能避免一個小小螺絲釘脫離,感激不盡。--安可(來酒館談談 ) 2011年8月8日 (一) 10:32 (UTC)
- (!)意見敝人想法是,可不可以與理事會討論一下,採用特別授權方式給維基聚會,例如大範圍授權可在以wikimedia底下各計畫為主題的聚會,使用Trademark,或者小範圍的授權透過報備、申請等方式使用,不過希望這管道能簡單而相容多語,如果是小範圍授權較妥當,請將此討論視為敝人之申報。或者您有更好的做法,請在客棧或敝人討論頁告知一下,感謝您。--安可
敬愛的陳霆主,有事兒相求
編輯敬愛的陳霆主,您好。在下壞壞的中華小天魚 (留言)也,在下有一事相求,由在下作為當家人而創立的四川話維基百科維基在維基孵育場被刪除了,因為我們沒有ISO639-3碼。您能幫助在下改善ISO639-3之問題嗎? 壞壞的中華小天魚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8:02 (UTC)
- 中華小天魚您好,非常抱歉ISO639-3碼不在維基媒體基金會管理範圍之內,我們僅僅使用這個國際標準--Wing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9:22 (UTC)
請閣下關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麥浚龍,事態可能會朝着更壞的方向發展。其已就麥浚龍內容威脅控告維基百科或部分用戶。烏拉跨氪 2011年8月12日 (五) 17:05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顧耀東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8:15 (UTC)
烏龍派出所特別篇Part3資料版權問題
編輯該條目係是將下方的表格經格式轉換後建立的,各集動畫的內容摘要貢獻者及撰寫時間列於下方(編輯歷史中資料可為證) 本人 (帳號:Yacut790101) 第7集-2011年4月24日 (日) 12:17 第6集-2011年4月24日 (日) 12:28 第1-1、1-2、2集-2011年4月28日 (四) 17:33
第8集-2011年5月1日 (日) 12:15 第5集-2011年5月3日 (二) 14:01 第9集-2011年5月8日 (日) 12:11
第10集-2011年5月15日 (日) 13:07 第11集-2011年5月28日 (六) 12:17 第12集-2011年5月29日 (日) 12:22
第13集-2011年6月11日 (六) 12:16 第14集-2011年6月12日 (日) 12:26 第15集-2011年6月19日 (日) 12:26
位址:118.160.182.104 第3集-2011年5月1日 (日) 17:56 第4集-2011年5月1日 (日) 18:11 (在下有稍作修改)
該表格內資料本人撰寫部分均是實際於電視上收看後所摘要撰寫,且日後在斷句、跳行部分均有漸進式的修改,內容絕非抄襲自 大陸百度網站。希望閣下明察,謝謝。
版權信息確認
編輯wing 您好!條目災難錄已在該資料出處http://www.zainanlu.com/a/qixiangshuiwen/2011/0606/8.html添加版權文字信息,希望您抽空再次審查!謝謝!--Cbvip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4:23 (UTC)
條目
編輯你好, 謝謝。
電網潮流研究--版權問題
編輯您好。。 新增加的條目 電網潮流研究--》電力系統潮流計算 版權問題 其中 對於潮流計算的定義,本人認為並沒有違反版權,對於名詞的解釋,一般都有相對固定的說法,並且在正文中添加了引用的文章。 系統給出的相似條目,其本身就是引用的其它地方的文獻。難道 wiki 一定要編輯人弄一個全新的解釋?
並且現在所編輯的並不是這個條目的主體...為什麼這麼早給關閉了呢?。。。
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
編輯大家好,早前就R.O.C.修改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提出了修訂,由於此條條文對社群有關,所以就此徴求意見。-- Ktsquare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9:18 (UTC)
中華民國法理行政區域
編輯管理員您好,本人在中華民國法理行政區域一詞條中所增加的各行政區資料屢次遭到User:Wushiye1st退回至很久以前的版本。該用戶似乎不想討論,在其討論頁上所貼的警告已經兩次被刪除,並且該用戶也正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檢舉本人為破壞,並且一直刪除該頁面的討論。煩請管理員評評理。219.84.209.163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20:39 (UTC)
夢想館
編輯經查您所Google的頁面, 乃是維基百科的一部分, 也是原夢想館母條目, 夢想館段落. 目前要獨立出來, 這樣應該沒有版權的問題吧? --方舟(方舟軒) 2011年8月29日 (一) 13:37 (UTC) Wing大大您好: 謝謝您快速的回信與處理,辛苦了。 --方舟(方舟軒) 2011年8月29日 (一) 15:16 (UTC)
請儘快封禁User:巨鳩王子以停止其破壞。烏拉跨氪 2011年8月29日 (一) 15:05 (UTC)
- 做無意義的編輯應該算是破壞吧?烏拉跨氪 2011年8月29日 (一) 16:02 (UTC)
敬愛的陳霆主,在下想讓您參加討論,您有時間嗎?
編輯如題,請點擊這裡參加討論,發表您的看法,勞駕您了!!!!
contact
編輯Greetings from Sam...will u got some time to talk about something personal? :) --2011年9月9日 (五) 13:50 (UTC)
- if it is something personal, I doubt I can really help. You can contact me via Wikipedia-mail.--Wing (留言) 2011年9月12日 (一) 07:19 (UTC)
條目原載於A+醫學百科,根據其版權聲明,全部文本內容在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之條款下提供。——彭鵬 (留言) 2011年9月15日 (四) 10:06 (UTC)
報告破壞
編輯112.120.118.124(討論 | 貢獻)不斷在條目中加入垃圾鏈接,請將其封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10:11 (UTC)
重寫完畢
編輯您好,我寫的河傍路條目,是我參照《廣州市地名志》編寫,之前因為「未有足夠知名度及未有參考資料來源」被刪除。 現已重寫及添加參考資料來源,網上雷同頁面疑似出自之前被刪除頁面,請明鑑及希望保留條目,謝謝!—Dzb0715 ☆ ^_^ 2011年9月18日 (日) 14:20 (UTC)
一上線,便看到管理員您的通知。現在我還有辦法改寫嗎?至於你說的侵權我也認了,不過是那我偷懶先複製貼上,本來打算今日再改寫。那現在不知怎辦?要等管理員您將該條目正式提刪後,才給我改寫嗎?還是說我現在仍可以改寫?一點疑惑,煩請解答。——小南 (留言) 2011年9月22日 (四) 08:05 (UTC)
我的「九州……」相關條目,請予按條款刪除或以其他頁面替換
編輯未註明而引用其他來源(實際上這些來源是開放的)的原因是我想為wiki建立一個可能有人感興趣的新的條目,但是苦於自己缺乏原創的時間,並且希望吸引他人來充實這個條目。 如果以上行為違反wiki的條款,請及時予以相應處理並提醒我。如果條目被刪除,我希望以後我能有時間重新獨立撰寫。——亞瑟尼莫斯 我是wiki新手,感謝你的幫助。
條目《多策》侵權問題
編輯已加版權聲明,如下:
本文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源文檔
請審核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張斯綱、顧繼東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03:42 (UTC)
Wing您好,歐陽文風那個是根據他在他的著作上的個人資料來編寫的,新浪網的那個是抄自他著作的個人資料。本人也對他的資料做了一些整理。我非常肯定我的資料不是出自網站的。希望您能儘快給我知道答案。(我還沒編輯完) ☆ 請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20:20 (UTC)
啟者您好,現在香港有線節目《頭條娛樂》正在進行條目存廢辯論,有人以「關注度不足」之類的理由要求移除此條目,有感理由牽強不當 (例如TVB同類節目卻被容許留存於維基,有涉偏坦不中),因此特邀閣下,以及其他有關注有線節目的朋友到此[1]投票並發表意見,謝謝您的關注。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22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陸志平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06:40 (UTC)
關於CEPROC瑟鉑克知名度問題
編輯您好,關於條目 CEPROC烹飪中心/temp 存廢討論問題,您提出CEPROC沒有知名度,請google.fr搜索一下CEPROC試試,謝謝。 TOPKing77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0:42 (UTC)
user:Cjsx5923狂建廣告,請求處理
編輯Re:中匯大廈
編輯閣下你好,感謝您提出的侵犯版權問題。但香港中匯大廈是從中匯大廈條目中原樣移動過去,我並非香港中匯大廈的編者,做出如此移動是為了將中匯大廈製作消歧義頁,所以,建議閣下將侵犯版權提醒告知原編者User:Dornamoaks,此致-- 上海工部局 總辦處 財務處 2011年10月21日 (五) 13:23 (UTC)
有關《傅慶勝》條目內容,我要捐贈版權的說明
編輯互動百科上《傅慶勝》條目內容是我編寫的( http://www.hudong.com/wiki/%E5%82%85%E5%BA%86%E8%83%9C ),編寫人也叫愛旅,就是我,今天我把 「本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的句子放到互動百科上的《傅慶勝》條目後,被刪了,所以只能寫信說明,在維基百科上的《傅慶勝》條目內容沒有侵權問題。謝謝!
在另外一個連接上的文章最後也標明了: 「本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的句子。 http://blog.51.ca/u-43675/?p=187
維基百科的捐贈版權材料/捐贈流程的說明我有點看不懂,可能過於繁雜,只能以此信作一說明,謝謝!
爱旅 --爱旅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3:47 (UTC)
無雙OROCHI 2條目侵權
編輯已修改侵權段落,請查閱無雙OROCHI 2/temp。謝謝。 --User:Danieltongyy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23:18 (UTC)
開設「瑞寰資本/temp」
編輯致WING:
我已開設了「瑞寰資本/temp」,勞煩請跟進,謝謝。
不好意思,通知錯了
編輯已經把侵權通知提交給原創建者了。--Aoke1989(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8:51 (UTC)
推薦
編輯您近期大幅度提升條目哈爾·喬丹,效果非常好,不知是否有意向提到新條目推薦或優良條目?——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4:58 (UTC)
- 按現在進度看來,應該最遲這周末就可以完成了,最後可能需要一些添加圖片的工作。當初建立這個條目的時候僅僅是想作為模板:綠燈俠中重要條目的消紅,現在您添加了如此大量的信息,真的是太好了。——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5:27 (UTC)
關於你提出的魔獸世界:熊貓人之謎侵權問題,我有幾個需要你回答之問題:1.我聲明,你提出的該地址我是看到該侵權條款後才訪問的頁面,因個人原因事先並沒有訪問過該網站,所以不存在抄襲該頁面的問題;2.我是根據英文官方稿件(已在引用地址中提及)及該大會直播內容翻譯而成,大概有些許潤色成分,因此我不同意你所提出的該侵權問題,比如你如何能證明該頁面地址為最早及唯一出處?;3.如果你堅持該己見,我只能視此行為為wiki對新人的無禮. 水無葉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7:39 (UTC)
關於條目侵權刪除請求:通知
編輯你好,今天無意中發現我的留言頁面出現了以下的信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四個畢業生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其實,即使標明出處,未獲原作者授權而轉載內容,還是屬於侵犯他人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過,請不要擔心,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不需要很長的篇幅,區區兩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經是對維基不小的貢獻。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意見。也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的時候,繼續以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謝謝您的配合,也希望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Wing 16:33 2006年12月12日 (UTC)
請問"轉貼"指的是不是還未翻譯完畢的演員表?
有關於「克萊門森級驅逐艦」一文
編輯維基人Wing您好:
我是PTT上的文章「二戰美國驅逐艦」的作者LCAC,中文維基最近新增的三個條目:維克斯級、克萊門森級以及波特級驅逐艦,都是在下日前轉貼的。只是因為在下在此 沒有帳戶,所以可能被以為是盜用。懇請您恢復公開,謝謝。
劉姍姍 Wiki 頁面比較早設立
編輯劉姍姍頁面從2011年11月12日設立,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406381.shtml 頁面日期則是2011年11月13日,很明顯是tianya抄襲wiki的內容,請Wing勿顛倒時間順序。
劉姍姍(案)與劉姍姍事件是不同人寫的不同條目
編輯維基人Wing您好:
我是寫劉姍姍事件,不是劉姍姍,WING閣下合併時兩條目誤會我了。請勿看到黑影就開槍。而且就如上面所言,劉姍姍條目12日創,tianya是13日。 「Outlookxp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8:57 (UTC)」
請問 Wing 提出刪除頁面請求是否基於政治動機
編輯Wing 您似乎刻意覆蓋 11月12日設立的 劉姍姍 頁面,改成您自己的 11月14日設立的 劉姍姍案頁面,這樣時間順序變成對您有利!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教父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07:34 (UTC)
打擾了
編輯親愛的陳教主,又來打擾你了,你知道好事我是不會通知你的,只有壞事兒才來煩你。今天又是為了版權的事兒來煩你。
今天,我們偉大的、光榮的、正確的Symplectopedia同志在一個小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三個條目貼上Copyvio,小弟不勝榮幸,三個條目全部出自小人那個賤手。
Symplectopedia一直對我倍加關注,真是讓我「感動」。每次給我貼條後,我總是跪求Symplectopedia老師,我怎樣做才是對的,我要怎麼改他才滿意,不過好像他很忙,一直沒回復過。
其實,我不反對貼條,我也反對侵權,我也不是第一次被Symplectopedia貼條了,我也想和Symplectopedia好好聊聊。但是Symplectopedia大帝始終不給我解釋,解釋也是拿一些英文版的規則來對付我,(我曾聽說過英文版不是中文版的上級)。我也曾請求Symplectopedia大帝把那篇英文規則給我們解釋解釋,但是石沉大海。
我只是在你這兒發發牢騷,吐吐心中的積怨。
午安(中國時間,不曉得德國現在是什麼時間),讓我們再次祝願偉大、光榮、正確的Symplectopedia同志在2012年3月第5次申請管理員成功!--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04:21 (UTC)
- 附一句:幫主你真該看看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Symplectopedia,反對他的人都是怎麼說的,或者會有個全面的認識。一次貼幾個,還不給解釋,我覺得他有點挑釁的意味了。--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04:49 (UTC)
維基百科不屬於媒體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5:24 (UTC)
Symplectopedia在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CV#11.E6.9C.8816.E6.97.A5囧了我一把。
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版權法律沒搞清楚,就瞎貼Copyvio,再讓他這樣胡作非為是要出事兒的,我覺得要管管他了。我一直以善意推斷判斷他人,他卻相反。--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11:08 (UTC)
- 宜黃事件去年通過的dyk,他還貼條。--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11:30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林亞若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2:22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Ok蹦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1月19日 (六) 03:57 (UTC)
報告破壞
編輯請封禁79.191.238.48(討論 | 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9:54 (UTC)
關注度過期
編輯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蔡佳麟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04:02 (UTC)
建議封禁Dy6vcom
編輯原因很簡單,SPAM,具體可查其貢獻記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5: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