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1年8月

关于澄清CU错误结果对社群一些观点

以下内容写给维基社群全体与任何一位客栈阅览者

原本想算了,只以私信告诉部分善良维基人与管理员,还是忍不住在客栈声明,一直很想澄清与User:at7002是真实的不同人,在真实世界也不认识他,User:at7002并非魁儡,这个CU的结果是错误的,推测原因是大部分使用浮动IP与公共电脑,IP交查感染,事实上CU过程时,部分账户的IP是完全不同,以相似网域的IP判断,过度依赖推测,一连串的巧合,敝人已写信给多位管理员皆石沉大海,如跳到黄河洗不清,这个CU结果确实是错误,维基的CU过程确实需要检讨。

知道很多媒体人在维基活动,目的是为了找新闻或是个人兴趣,在某资深媒体人子弟上新闻后,看到电视上许多媒体人一见同业前辈纷纷见风转舵,不以为然,一时兴起,积极编辑,敝人也在本事件学到教训,事不关己就少管闲事、少惹是非,自扫门前雪才是明哲保身之道,惟本人对朱学恒看法未必与User:at7002一致,基本上对朱学恒没有任何兴趣,只是过去基于尊重User:at7002,未表示意见,我对政治一向冷感,User:at7002近期越来越不活跃,他对朱的个人研究非本人观点,其言论绝不能代表敝人,维基社群长期的恩怨敝人也不想介入,追随者、崇拜者、挟怨报复者、趁火打劫者争相模仿,以后这种黑锅只会越来越多,这些是敝人一直想澄清的原因。

这一段时间观察,大部分参予维基社群管理的“可信赖用户”,本身编辑成果与质量并不显著,每天在维基百科大多只做“回退”、“客栈讨论”、“修饰语句”这三件事情,如果“专业条目编辑”与“回退”数量成正比,相信大部分用户都会感到服气。

维基百科起初的立意与理想甚为良好,惟条目内容牵扯到现实世界利益太多,维基百科被认为是较中立的资料获取处,各利害关系人与团体组织多少都会注意形象,如果仅以善意推定彻底否定此类人士存在于维基社群,无异于自我感觉良好。

真正对在下而言最大的损失是时间与精神,敝人一直,或许说起初是很希望为维基百科进行不利己的贡献,慢慢的发现编辑对敝人个人没有任何好处,妥协于编辑战也没有任何个人损失,,自然没有必要无谓的争执与坚持,特别是感念近日来T大帮爱护校友的用心,感叹天龙人团结的力量大,尊重特权阶级正当行使社会各界的特别关照,坚决拥护由执著的有心人决定条目内容,敝人不再做无利与己的事情,只是个人感觉整个维基不似一般人想像的单纯,“可信赖用户”可以尽量的为所欲为吧,反正与我个人利益无关,不想干涉某些人于虚拟世界的权力欲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政治,有权力就会有斗争,从这些人身上学得的东西实在太多,这或许是这半年来从维基得到的少数裨益。

自认为从未恶意编辑过条目内容,得到“永久封禁用户”与“活跃的破坏者”两大荣誉称号,这也是当初始料未及,不久前因为同情苹果派与百乐兔,而写信给陈霆主席扬言摧毁中文维基,事实上我没能力也不想这么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维基百科与社群成为“可信赖用户”们的“私人俱乐部”,“可信赖用户”享有“条目内容最终审核权”,对一部自称为“自由的百科全书”而言算不算是一种“摧毁”?,有些管理员与维基人意见不合时就指称对方违反维基方针,对方没违反维基方针时就以“忽略一切规则”永久封禁,维基社群的管理真是有趣,在这网络社群的虚拟政治学,敝人确实是输得很彻底,也彻底认输了,如果敝人再继续浪费投注于无利于自己的时间与精神,无疑是继续损失更多,已经与以后会因现实忙碌会越来越不活跃,各位可以放心。

祝诸位编安。--180.217.214.96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15:09 (UTC)

学德语维基,认证真实身份算啦。详情请见下周的维基简讯--Ben.MQ 2011年7月17日 (日) 16:51 (UTC)
这将是一场灾难。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18:08 (UTC)
L君你别搞错了,苹果派与百乐兔与你和at7002有一点决定性不同就是没有违反WP:非原创研究,苹果派与百乐兔会troll客栈是因为不满书生一些行政/管理手法,而你troll客栈(和at7002 troll朱学恒讨论页)的出发点是想利用维基百科条目作为自己的观点发表场地,这亦是为什么你俩的封禁会比苹果派与百乐兔快那么多。--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22:25 (UTC)
你才是个troll。数次制造管理员有优位权利力的假象,扰乱客栈视听。--百楽兎 2011年7月22日 (五) 03:23 (UTC)
关于CU的错误结果,现行维基的CU过程存在瑕疵,可能是无法顾虑到行动上网的浮动IP问题,相关技术细节敝人也非电信专家,或许说以IP作为辨识的主要方法,过多的推论成分,可能会有被含沙射影的用户,更别提代理服务器的广大用户权利,“放任你们,就是善待我自己”,“敬畏管理员,就是成为可信赖用户的开端”,俗话说“有心人,事竟成”,请诸位继续努力,祝福你们。--180.217.220.184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08:14 (UTC)
请问CU的结果是什么?--达师198336 2011年7月18日 (一) 09:10 (UTC)
最后一次对Luke7956at7002的CU是在不对一般用户公开的checkuser.wikimedia进行。不论现在CU是否有缺陷或L利用浮动IP来绕过封禁发言的问题,单就你在这里和Talk:新店救护车阻挡事件‎#本条目极高的中立性所作的冷嘲热讽(敬畏管理员,就是成为可信赖用户的开端)足见L还是不知悔改,我甚至认为你是对非原创研究明知故犯,只是因为维基百科容不下你的思维你就选择去扰乱它。--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09:21 (UTC)
都已经不想再管维基的发展,完全放任有心人的编辑畅行无阻,只是莫名其妙的与at7002混为一谈,匪夷所思,无论是否能还at7002一个公道,无论结果如何,虚拟世界的委屈敝人可是一点也不在乎,只是觉得at7002是第一个对敝人善意推定的维基人,不说清楚会感到有点亏欠at7002君,日后懒得再做继续没意义的事,真相都告诉你们了,也向你们妥协了,还有什么不满意?早就放弃无谓的编辑战,不像有些人还会3RR....,同舟君放弃近期获得参加管理员的邀请实在可惜,这可不能说是论功行赏,也许哪一天敝人被老板交代前来维基执行任务,就会有足够的时间与后援,为达特地目的,这时什么话都可以说得出口,不问是非,“服从可信赖用户,是拥有一切维基管理权力的开端”,或许这时才能成为会让同舟君感到满意的“可信赖用户”吧!,别忘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志者,事竟成”。--180.217.214.57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10:56 (UTC)

(!)意见:建议有心人可以向“管理员眼中”的“维基模范生”、“可信赖用户楷模”同舟前辈进行学习,相信进行维基攻略一定可以事半功倍。--180.217.214.126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16:29 (UTC)

看上面我还以为真的是CU错了,本想表示遗憾,再看Talk:新店救护车阻挡事件‎#本条目极高的中立性,我只能说看来自演王L某又学得新招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7月19日 (二) 11:06 (UTC)
Luke小朋友,欢迎回来!前段时间听人说你很会扮香港人呢!--CHEM.is.TRY 2011年7月20日 (三) 04:24 (UTC)
光看这个 IP 在黄世泽对话页的留言和 Luke 跑去黄世泽博客上摇尾巴的丑态, 正常人恐怕都能判断吧? 顺便, http://zh.wikipedia.org/?diff=17136909&oldid=17136725 这个... 是不是传说的装X被雷劈来着?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7月20日 (三) 20:50 (UTC)
请停止一切恶毒攻击。78.100.53.5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7:46 (UTC)
又见到一个双重标准的人了。或者是装X的Luke小朋友自己?--CHEM.is.TRY 2011年8月1日 (一) 08:25 (UTC)

“监视”功能出错

将某些页面添加进监视列表时会出错,例如添加“中文译名”页面,会出现如下字样:

页面“中文译名”已经被加入到您的监视列表中。将来有关此页面及其讨论页的任何修改将会该列表中列出,且会在最近更改中以粗体形式列出以便识别。

然后监视列表中就会出现显示为“中文译名”的页面,真实页面并没有添加。

——小爪子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1:18 (UTC)

Umm...,听不太懂你说的状况耶,从“编辑原始监视列表”那边输入想监视的条目名称也许能解决问题。-TW-mmm333k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2:13 (UTC)
已尝试,没有问题。请问你是用linux吗?-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2:34 (UTC)
在下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不知道怎么修复好的。--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31日 (日) 14:35 (UTC)

如果您使用的是非IE浏览器,请前往Special:Preferences#preftab-8取消JavaScript标准库的复选框。--Ben.MQ 2011年8月1日 (一) 08:45 (UTC)

新的新手入门等页面

英文版维基百科现正试验新的注册方式。而中文版的新手入门及使用教学页面已经过时,有见及此,日内将会提升这些页面,并可能换上全新的设计,如有任何意见欢迎提出。-HW - - DC9 2011年8月1日 (一) 08:13 (UTC)

请在事情确定后再行讨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8:39 (UTC)
好。我仍在写相关的页面,计划的进展、初稿等页面将于用户:Waihorace/newcomer更新。-HW - - DC9 2011年8月1日 (一) 09:19 (UTC)

其实我最近是觉得,新手除了要学会维基百科的编写格式外,更重要是如何理解维基百科的精神。现在很多人以为维基百科是民主的试验场,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放上去。这不能不说是新手教学的失败。—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9:44 (UTC)

  囧rz...把维基百科做为民主试验场或是其他各种试验场的所谓“老手”又是什么的失败?41.130.113.54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23:34 (UTC)
上面这位IP兄弟(我先不怀疑你是某LU)的话正好印证了我说的需要加强教育的话-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01:02 (UTC)

用户:Waihorace/newcomer/教学初稿完成,九个分页,包含了基本也是最原始的“编辑”按钮教学,但也同时在方针指引及讨论页面的分页中加入了关于言论自由、建设性意见的方针连结及简介,各位维基人请去看看,并且是否适合取代现有的“入门”及“使用指南”。-HW - - DC9 2011年8月2日 (二) 06:47 (UTC)

除了界面一坨蓝色很恶心外(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不知为何获得通过的目前的维基首页),基本内容还是可以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1:41 (UTC)

没记错的话,Wikipedia:聚会/2011年北京夏聚讨论过类似议题,请与会维基人回忆一下当时讨论的内容,应该会对此有一定帮助(好吧,我承认我当时有点困了以至于都忘了……)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8月2日 (二) 11:48 (UTC)

得承认这是抄袭outreach:User:Fetchcomms/draft/u的。各位维基人,请提议颜色的建议吧。附:IE与其他浏览器的效果有不同。-HW - - DC9 2011年8月2日 (二) 12:33 (UTC)
Fetchcomms的做得比你好很多,我发现起码在粗细度问题上,你的色块搞得太大导致产生了一坨粪便。同样的大片色块问题也出现在首页上。—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3:02 (UTC)
那个我认为应该是字体的问题,技术角度中文字体可以用在英文上,英文字体对中文字无效。欢迎任何人提出建议。-HW - - DC9 2011年8月2日 (二) 13:47 (UTC)
不是字体笔画粗细问题好不好。我是说你那个长条太粗。换句话说那个表格的高度设置得太高,导致整个菜单的高度太高,所以看起来很粗。-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4:38 (UTC)
已经尝试透过缩小字体解决。再提醒一次,Firefox等浏览器有圆角、渐变效果,与IE所看到的有不同。-HW - - DC9 2011年8月3日 (三) 01:21 (UTC)
难道你不懂什么叫表格高度???????还有我用的是WEBKIT内核的傲游,不是什么FFIE。—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4:03 (UTC)
看过你的新版本,感觉没什么问题了。不过还是建议你取消菜单链接也就是链接到每个页面的粗体。—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4:37 (UTC)
┌──────────────────────────┘
由于涉及圆角渐变等效果,表格高度不容易被调较(尤其是还要相容IE的时候)。已取消连结粗体,现在还有没有问题?-HW - - DC9 2011年8月3日 (三) 07:29 (UTC)

问:维基的问题在百度可以搜到吗?

维基的问题在百度可以搜到吗?——59.175.10.198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8:23 (UTC)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我在网络论坛上被管理员不公正对待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例如,侵犯宪法规定言论自由)吗?还是别人的服务器,别人的地盘,别人怎么管你都是合法的?--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8月1日 (一) 03:41 (UTC)

言论自由是对政府的要求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8月1日 (一) 05:49 (UTC)
WP:言论自由在网络世界不适用。--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54 (UTC)
额,那一般的个人、组织通过各种手段扰乱、阻止别人的言论自由(例如删帖公司)是什么罪名?--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8月1日 (一) 06:59 (UTC)
原来美国宪法只限制政府不限制其他人是吗?和中国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些不一样。--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8月1日 (一) 07:30 (UTC)
你投稿到报纸, 人家不给你刊登, 也是一样的道理--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4日 (四) 04:06 (UTC)

关于假“维基百科”的一条新消息

今天在Google+上,看到有人分享了一条消息,限于版权的问题我就不原文往上转了,原文在这里,大致意思是,假“维基百科”是某个人为了赚取广告费做的,但是,貌似百度又纵容(或者支持)本行为的嫌疑,若是的……我就申请上头搞个诉讼,彻底解决这件事情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8月2日 (二) 12:45 (UTC)

百度会对搜索内容进行人工调整的,这个已是常识了。说的应该是http://wikipedia.jaylee.cn/这个域名吧。乌拉跨氪 2011年8月2日 (二) 14:43 (UTC)
哦……这个啊……这个应该还可以,不算侵权……但是百毒乱改WP关键字的事情可以搞一个诉讼了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8月3日 (三) 01:08 (UTC)
其实除了少数公家资源的,所有的搜寻网站都是商业网站,既然是由厂商自己掏钱出来提供服务而不是滥用公家资源,他们要如何调整站内搜寻结果,是他们的权利(相关事项可以在disclaimer里面看到)。言下之意,不管是百度还是其他的搜寻网站要修改wikipedia的关键字搜寻结果,都无法真的去进行诉讼的!话说回来,如果搜寻网站的作法太恶质自然会造成搜索引擎本身利用用户的流失,这就得由网站本身自己衡量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8月3日 (三) 08:04 (UTC)
http://wikipedia.jaylee.cn/没什么问题吧。只是一个导航而已。记得这个网站在维基百科被封的时候,还做过一段时间的代理,应该是某位维基人的杰作?而且拿维基百科赚钱也没什么不可以,版权条款是完全允许的,只要你有办法能用维基百科内容赚到钱。苹果应用商店里可是有好多款收费的维基百科相关App,见m:Help:Mobile_access#Application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3日 (三) 08:12 (UTC)
http://wikipedia.jaylee.cn/ 似乎未经基金会同意使用了旧版维基百科标志。-HW - - DC9 2011年8月4日 (四) 12:19 (UTC)
说到人工调整,可以试试到贴吧里发个带"维基百科"这四个字的帖子.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4日 (四) 03:58 (UTC)

DOTA英雄条目

社群需要讨论一下了,是否允许建立所有的DOTA英雄条目(有100多个英雄)。个人倾向于建立,原因有二,一是无论搜索哪个英雄,GOOGLE基本上都能返回不少搜索结果,且能在电子竞技网站中找到不少参考来源;其二,根据现时的维基百科,比较出名ACG的衍生物例如角色等均有单独条目,DOTA英雄单独建立条目并非开创先河。如果讨论后的结果是允许建立,我能保证6个月内这一百多个条目我都会完成。-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2:56 (UTC)

(~)补充:除了DOTA之外,例如魔兽争霸3、星级争霸1和2这些相当出名的即时战略游戏中的兵种是否可以建立单独页面,也请大家讨论。-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2:58 (UTC)
(=)中立:内容丰富到一定程度后才有独立的必要,前期在DOTA内添加就可以了吧。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日 (一) 04:48 (UTC)
注意做好来源。—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7:53 (UTC)
参见en:WP:POKEMON(将任意条目与某一拥有条目的Pokemon做比较,若相比起来更为重要,那么收录;否则不收录。注意使用的词是“重要”,而非“高关注度”,此类主题常常符合最低限度的关注度标准)。另外是否先写solo英雄比较好?--达师198336 2011年8月1日 (一) 09:54 (UTC)

LGD都解散了还重定向到什么什么损失率呢。先从战队做起吧。--达师198336 2011年8月2日 (二) 15:41 (UTC)

我想知道这么多年以来Dota版本不断更新问题怎么解决。Merphisto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00:37 (UTC)
(:)回应,abcdef的小修改基本山可以忽略,12345的大修改基本上半年才一次的。-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1:37 (UTC)
列表+名称到章节的重定向解决吧,不一定需要独立条目。-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8月8日 (一) 02:21 (UTC)

违反共识将已删条目导入维基学院

近日User:Wasami007(Wasami007在中文维基学院的编修记录)在维基计划中文维基学院(beta)导入维基百科内已经删除的条目。例如在中文维基百科2011年07月06日存废讨论过的“阴阳两极逻辑”(中文维基学院的页面:“阴阳两极逻辑”),在存废讨论中已有维基人提出该条目有“民科”之嫌,而且还伪造参考来源。之后,共识决定是“删除”(不保留在任何维基计划上)而不是“迁移到维基学院”。Wasami007在知情下依然计划著违反社群共识,连这种素质低下的研究也敢导入维基学院?--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4日 (四) 12:58 (UTC)

几个维基计划虽同属一个基金会,但运作上相互独立,维基百科存废讨论中的“迁入”更多的是“建议”,而不是“决定”,因为XXX是否应当在维基学院建立并不是你我所能决定的,而是维基学院的参与者来决定的。至于阴阳XXX是否“民科”则由维基学院的编辑者们发起讨论,与维基百科无关。-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7:38 (UTC)
个人认为安可兄在这件事上的确有不对的地方,毕竟维基学院并不是一个原创研究的发表处,不过章·安德鲁兄貌似不需要因此而指责安可吧……(安可只是过于热心了一点)至于治愈所说的“运作上相互独立”、“与维基百科无关”这点我不认同。--CHEM.is.TRY 2011年8月8日 (一) 07:56 (UTC)
运作本来就是独立的,在维基百科的存废讨论上删除的条目不代表在维基学院也要删除或不能收录。-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8:42 (UTC)
中文维基学院目前仍处在Beta阶段,并非正式独立运作,其成员数过少且与中文维基百科成员几乎重叠,目前中文维基学院并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编辑者们”。存废讨论的结果并非仅是“建议”,假设是“建议”,那么执行的结果应当也只是“建议删除”而不是“删除”。由此可见并不成立。至于为什么要对安可君提出质疑,如果有人将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决定删除却值得保留的文章存放处提议看完后,便能得知安可君在这方面并没有任何收手的意思。安可君也讲明说:“就像维基百科这样,来纠错、回退或提删可能是胡扯的伪研究吧”,结果安可君第一笔导入的就是一个“胡扯”的研究,而且违反先前的讨论共识。如果我不提出质疑,这样好吗?--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9:09 (UTC)
你的逻辑不对哦,删除一个维基百科条目是维基百科分内的事,维基百科人有权投票决定是否删除,而不是建议。至于维基学院可否收录此文章,则不由维基百科人来投票,所以是否迁移只能是建议。维基学院编辑人员就算几乎与维基百科重叠,那也不代表在维基百科存废讨论里投票的所有人都是维基学院编者。若阁下认为阴阳XXX在维基学院不应收录,那应该在维基学院的存废讨论里提出,而不是来维基百科的客栈里说。存废讨论的共识是这个条目不应在维基百科中出现,而不是不应迁移到维基学院,换句话说,维基百科编者无权达成关于维基学院的共识。所以安德鲁阁下的命题本来就是一种伪命题。-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9:20 (UTC)

经过讨论之后,我想事情缘由大家基本上是都明白了。这件事不太重要,我觉得剩下的事就算了。刘备劝勉儿子:‘惟贤惟德,能服于人’。中文维基学院要脱离Beta阶段,仍须仰仗中文社群的鼎力支持与爱护。我相信安可君是有智慧可以去决定的。 --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6:59 (UTC)

未经维基基金会授权就擅自使用维基百科商标

维基台中聚会的讨论页内,有一张具有维基百科标志(“维基球”)的海报是由台中聚会主持人“User:Wasami007”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的(图片:File:2011.7.23 meetup in Taichung-2.jpg),根据File:Wiki.png的档案叙述,这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注册商标,并享有著作权,在使用上需获得维基基金会的许可, Wasami007 已经明显侵犯了了维基基金会的权利。而且 Wasami007 不只使用在维基讨论页内,就连站外的Facebook的页面也有使用该张侵权海报。--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04:41 (UTC)

这不是“方针”而是“私人”问题吧,建议转版。—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1:39 (UTC)
放在方针版可能不适合,而这件事又跟维基基金会有关,所以我不太确定要转到哪处比较合适。如果可以帮忙转一下,我会很高兴的,毕竟有问题,就应该要解决。--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4:29 (UTC)
还是建议直接将图片提删了事。—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1:31 (UTC)
其实我是有苦衷的,唉......。(修订版本)--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2:17 (UTC)
OK,在Commons上的已经删除(删除记录)。Facebook请自主更改。--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3:48 (UTC)
怎么不用我之前上传的?。-Kevin-WY~找我谈天...2011年8月6日 (六) 12:33 (UTC)

(:)回应因为海报在您手上,而不是每场都会用这张,非常感谢您的制作,其实聚会主页面仍是维持您的海报图样。--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8日 (一) 09:36 (UTC)

Kevin 制作的File:维基人台中聚会-海报.jpg没有侵权问题,可以安心使用。所以我也是不太清楚当初更换海报的缘由是?--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3:52 (UTC)
这张海报让我想起1980年代大陆火车站经常出现的人名牌子,比如说“安可”,找亲人的用手高举写有亲人名字的牌子....................—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4:01 (UTC)
 
阿,苹果
请参考商标权合理使用,首先我没营利(例如制成T-Shirt贩卖),再者的确是维基百科社群聚会,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如果要进一步释疑还可请相关专家来解释,不过小心别砸到自己的脚或成为以后做事的绊脚石。--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7日 (日) 00:21 (UTC)
安可你也不是新手,难怪我们会责难你。放在COMMONS上的内容只能够是CC-BY-SA-3.0协议和GFDL协议,没有任何合理使用的余地,与右侧苹果电脑图片不同的是,这张图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拍摄下来的。你不可能遮挡那个商标,也没有必要。但是你的照片上那个HELLOKITTY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有,那就是不合理使用。而且维基百科的商标也没有清楚注明其持有人为基金会。合理使用应该放在本地,而且需要清晰标注版权。当然,前段时间我见过一个特例,是在维基百科的网页上放着POCKEYMON的商标,但那张图是有清晰说明的,分为CC版权和C版权两部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05:20 (UTC)
原图是这张,HELLOKITTY是磁铁贴,并非合成上去的,也非商标,是商品一部分。TO:章:这类海报从春聚到多次地方聚会皆有制作类似海报[1],当时您也有参与该次聚会,为何这么久都没有反应,直到最近一些风波才提出来,试问所谓苦衷是?--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7日 (日) 07:09 (UTC)
请勿转移话题,维基百科标志确实是商标,kitty的设计是三利欧的版权。这种图放上去我觉得绝对应该提删,除非你当时去掉KITTY并标明维基球是商标。—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1:10 (UTC)
(:)回应其实是阁下在刻意转移话题(只谈COMMONS上传而避谈商标使用)。这边要讨论有好几个层面,第一个是在聚会中使用有商标的图案作为海报是否合法(商标法),第二是再把这张海报上传至空间是否合适,然后要与各位提醒一下,章·安德鲁魔法少女馒头卡的身份与各位维基百科身份一样都是用户,与你我一样都只是维基云云社群中的一分子,并非维基媒体基金会官方或委派人员或管理员。聚会使用方面,上面已有所回复,在维基百科的聚会上使用维基百科标志(“维基球”)的海报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不过为了避免有心人刻意引发争议,以后会采用别种图样。再来上传共享资源并使用于维基百科聚会讨论页上,敝人之用意是善意的希望方便参与者可循此海报寻得聚会之处,将我上传海报照片从维基共享资源删去,敝人并无所异议,因为每个空间有其使用规定,不过还是要提醒一下这种照片在维基共享非常的多,希盼不要因此而波及无辜。然而我所上传至Fackbook的照片,则是属于我的个人空间,若要以法律威胁要求敝人撤下脸书上传的照片,则恕难以从命。--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8日 (一) 01:16 (UTC)
参见:wmf:Trademark policy#Things You Can Do, a Summary:"Use the Wikimedia Marks in marketing, and other publicity-related materials, provided that you are affiliated or associated with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an established relationship, e.g., a Chapter Agreement; "-HW - - DC9 2011年8月8日 (一) 03:27 (UTC)

请不要动不动就谈法律威胁,没人打算威胁任何人,只是做事认真一点没有错。如果大家都不在版权上认真,那维基任何一个项目都无需版权标识模板,直接学百度就好了。至于你贴在FB上的内容,我无权也无意干涉你,但我、任何人或者FB本身不干涉你,不等于你做这件事做得对。-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3:56 (UTC)

  • 有没有侵权,我想经过讨论大家大概也都了解了。不过这件事小,大概基金会也不会理会太多。既然COMMONS的图已经删了,剩下的事就算了。但刘备说的‘勿以恶小而为之’,私人空间要不要坚持使用这张图,我相信安可君是有智慧可以决定的。 --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6:59 (UTC)
    • 对不起,我有点敏感了,不过的确需要以冷静的态度来厘清一些事情。敝人初次经营社群亦步亦趋,一本初衷理念也是为了整体社群着想(或许只是幻想?),由衷想能以和平理性来处理这件事情,我是不会坚持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对的,对错方面敝人绝对是不会铁齿(固执),然而若是做错了也请指正出我做错了什么,或许wmf:Trademark policy会有些答案(请协助解读……)。--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8日 (一) 07:18 (UTC)
    • 章·安德鲁:应该要把Trademark_policy全文都搞清楚弄明白才来评断吧,另外要抗议一点,从最一开始章·安德鲁一口咬定有罪,然后最后营造成事小基金会不会理会(您是基金会派来的?),然后再补上一句‘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其实是一种误导与批判,是一种未审就先判的行为,而未先讨论就直接径行互助客栈引发争议,而且把过错都指名道ID连同头衔都压在鄙人身上,这是一种极为不礼貌之行为。到底谁才是恶小而为之,可以请各位自己做评断,是非公断各位心中应当有把尺,这边不多置评免得造成更多争纷不愉快。
      而且HW仅单只列一个条文是过于片断,断章取义反而会造成误解,至少要把“Wikimedia Marks and Merchandise”与“Things You Can Do, a Summary”这两段重点段落都翻译解释清楚才是。而且这并非要真的指出谁的过失,而是这直接牵涉到敝人主持聚会之信誉(reliance)问题,因此绝对要把这个事件弄个明白。不过Trademark_policy虽然我看得懂,但要翻译是力有未逮,还请各位翻译高手出面协助大家进一步看清楚条文,这样才能厘清对与错以及日后类似情况之判断。--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8日 (一) 09:36 (UTC)
 
安可,下次要做大张一点啦,俺胡须张挺你!(设计对白)
      • 商标权跟著作权是不同范筹,“著作权”这块应该不是去看Trademark policy,而是要看跟copyrights的部分。其实商标的应用一般是讨论你能不能使用这个商标去进行推广、服务、销售的动作,而copyrights则是你能否复制、展示、散布的部分。其实一直贴Trademark policy我觉得无济于事。另外互助客栈就是讨论用的地方,互助客栈之前还要进行什么“先讨论”真的不太明白。--Reke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0:26 (UTC)
      • 对了,放宽心一点,著作权问题在东方观念建立比西方晚,有疏忽是常有的事情。这件事情并不会导致你主持聚会的信誉受损,也不是意图让你不能用维基百科社群的名义去做事。主要还是能不能“重制”与“散布”的小问题而已。关于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分野,用这两个关键词+“章忠信”去google可以看到一些相关的文章,可以去看。不过敝人意见以为,这种事情一旦有疑虑,保险起见就是取得授权再使用,或者是避免使用。不要引用一些引申的政策或解释,因为这个东西连法官的见解都可能不一,社群大概也很难讨论出真正的结果。--Reke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0:32 (UTC)
        • 其实可以再思考一下“私下使用”跟“公开散布”之间的分野。我在想,先以Trademark policy来看,你要用在台中定聚的海报上争议会比较小,因为要在比较特定的时间、空间下才看得到。网络空间由于是开放形式的,Facebook的部分由于是商业网站,该页面虽然名义上是私人空间,但那张图片也没有限特定成员才能看见,是不是属于Trademark policy说的“只给您或您的朋友使用”比较模糊。我想这也是章安德鲁会要求应该取下的原因。以copyrights的部分来看,大致上也是应用在封闭空间跟开放空间应该是不一样的情况。--Reke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1:10 (UTC)
  • 不好意思,由于我在去年曾修过法律通识课程,教授的生动教学让我对法学产生了一定的兴趣。自然而然,我会比较关注相关的法律议题。我原先只是想要关心维基标志的版权问题,并没有打算对安可君进行任何斗争,或是为灯火提供特别协助。但是我的提问引起了安可君的不当联想,让他觉得被冒犯了。我对引发这项争议感到抱歉,并借由互助客栈这个平台,在此正式向安可君表达歉意。(鞠躬) --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7:16 (UTC)
    • 后来有想过用同人志方式绘出维基球,这样既有趣又吸引人,无奈美术底子差,画出像幼儿涂鸦般的小球,或许可以请聚会同伴帮忙。当然如果能够正式获得基金会授权使用就更好了(可能会印制在宣传品),尤其是在较为正式的大型研讨会议(可能会邀约业界人士),弄个正式的Trademark在会议场地上可能较为妥当 。--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9日 (二) 00:43 (UTC)
      • 其实跳出“正式”的迷思,你会发现不用这个Mark也照样可以办大型研讨会。或者说,当你有资源与能力去办大型研讨会的时候,授不授权根本不会造成困扰。--Reke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7:50 (UTC)
  • 大家好,非常抱歉这么晚才来参加这个讨论。安可向我询问对基金会商标规则的理解。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规则非常明确,在“Overall Guidelines for Printed Materials and Web Sites ”这一节的开首就写道:“We encourage the use of the Wikimedia Marks in not-for-profit publicity activities and for associate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to show their association with the Foundation and its projects”。大致翻译为:“我们鼓励在非营利推广(维基媒体基金会及其项目)的活动中使用维基媒体商标……”。台中维基人聚会明显是这样的活动,因此在这个场合下使用维基媒体商标不但不是违反该规则,而且是受到基金会规则鼓励的。--Wing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9:44 (UTC)

互助客栈/方针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其他语言那里似乎有两个粤语。 124.89.76.238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12:47 (UTC)

UAL55兄在讨论时放了一个粤语维基人的链接,导致系统以为是interwiki的代码。现在已修正。-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12:53 (UTC)

关于与美国股市相关的EQ1与EQ2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8月11日 (四)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再问:谁能告诉我黄现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缘何产生了那么多个语言的版本?—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7月11日 (一) 15:37 (UTC)

机器翻译的语言也没这么多啊  囧rz...。--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7月12日 (二) 09:24 (UTC)
有人在关注了: m:User:Kleuske/Huang Xianfan。--海牛欢迎吐槽^^出错总结2011年7月12日 (二) 09:37 (UTC)
这家伙人肉的够狠的…—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7月12日 (二) 12:24 (UTC)
看来是个人行动,不是什么集体行动。我以为是社群里曾有过有什么集体行动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7月12日 (二) 12:27 (UTC)
这个人有一定知名度,他在《壮族百科辞典》中是有条目的。但是维基条目中提供的一些信息是不真实的,比如说他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编辑委员会委员”,可是大百科民族卷所列出的编委会根本就没这个人。可是这些信息又被其他一些正式的网站引用了。只要有心宣传,你根本不可能挡住,因为他们盯的只是一个条目,再多巡查员,一个人也得检查许多条目-冰热海风 (留言) 2011年7月13日 (三) 01:55 (UTC)
meta那个说的意思好象是部分语言版本本土人看不懂。-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3日 (三) 08:47 (UTC)
2009年那会我和几位编辑做了一个很错的判断,他们在编辑壮族通史时,和维基的众多巡查员产生矛盾。起初我以为调解得当,两年后回想起来,反而成了助纣为虐。—Walter Grassroot 2011年7月15日 (五) 21:58 (UTC)
我始终认为壮族通史的保留不是大问题。只是对方宣传的范围之广令人咋舌。--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16日 (六) 00:58 (UTC)
那个条目如果至今再提删,我还是会投保留票。但当时提删争议过程中发生得很多不愉快经历,多少导致了后面的很多事情,唉。我想如果当时能够和潘荣才先生他们讲述清楚,或许结果不会如此。当初都是很优秀的编辑,最终这些黄现璠的弟子却不尽心学术而忙乎功名;此外那次事情让我和冰热海风君有了隔阂,而那些隔阂最终于次年导致的傀儡事件。冰热海风君投了一些反对票而被某些傀儡绑架,而我亦误认为其操作傀儡出言不逊,冰热海风却被错误封禁;这些都是一年前的琐事了。很多维基往事,现在真的不堪回首,还有比如Justthink、苹果派,最初都和我私交甚笃,一起合作编写过很多条目,后来却因为各种事情反目为仇,他们都被推向维基社群的另一边。虽然编辑的三年来,我亲眼看到很多当初不存在的条目和体系建立、完善,却也看到一些人故去、一些人变坏。如果管理层对我有好感,我想或许只因为我的绝大多数时间是在做一个不合格却忠实的编辑。从知识的角度,我在做一个对人无害的事情;但从编辑内容所涉及的立场而言,解释则自会各有不同。再过十年,到底是不是特色、优良、DYK,那些关乎自己的虚名利益,又岂值得一谈?可是谁又能在一开始就领悟到它?在此仅借此机会我向冰热海风释放善意,希望以前种种误会冰释,并再次感谢阁下当年推荐我的资料网站,我至今仍然在用。—Walter Grassroot 2011年7月16日 (六) 07:05 (UTC)
实在是被 http://zh.wikipedia.org/?diff=next&oldid=10646967 等等深深震惊了, 现在这 160+ 的版本... 这些人的 spam 能力实在是变态啊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7月16日 (六) 23:10 (UTC)
我找了Monzón的若干语言版本[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全是IP用户建立的--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4:42 (UTC)
再看看这个--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4:47 (UTC)
还有同海市的很多语言版本也是IP建的--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4:49 (UTC)
原来还有这种黑历史啊。-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1:32 (UTC)
好遥远的回忆啊……这些人的确是很能spam,当时似乎就说比孔子的语言版本还多了。--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8日 (一) 06:36 (UTC)

苹果派被永久封禁了?

今天才知道,真  囧rz...。--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8月11日 (四) 09:52 (UTC)

呃……小虎兄才知道啊……他好象是因为不遵守之前给人神之间的承诺被再次封禁的(具体的小虎兄可以看他的封禁日志和贡献)……他的用户页在我的监视列表,所以我能很快看到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8月11日 (四) 13:17 (UTC)

于是……某人太执着……四川话WP正式跑到维基孵育场了……

User:a0110110010终于……申请四川话WP到维基孵育场了……在这里,求各位 参与编写工作……他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同时,在这里参加讨论,帮User:a0110110010一把。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8月5日 (五) 08:38 (UTC)

坏坏的中华小天鱼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09:05 (UTC)

虽然我的母语是西南官话语系的,但有时候四川话的用字还是不懂,哈哈。乌拉跨氪 2011年8月5日 (五) 09:10 (UTC)

实在不行我回头让他做个蜀白的列表放上去……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8月5日 (五) 09:57 (UTC)

呃……本测试项目现已被删除…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8月11日 (四) 13:38 (UTC)

呼吁各位注意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满一周年纪念活动

去年轰轰烈烈的讨论下,IP创建条目权限被开放。去年9月20日至今,即将届满一周年,强烈建议各位启动IP创建风险评估一段时间,验收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的成果,甚至是作为日后相关讨论的依据。--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8月7日 (日) 09:57 (UTC)

请不要什么事情都往方针版上放谢谢。—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1:06 (UTC)
阁下如果觉得不合适是可以动手移一下的,谢谢。另外这种东西都要搞“一年庆”,维基闲人真有那么多吗? --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7日 (日) 11:21 (UTC)
现时已有200多条记录,其中100多条不合格,100多条合格,大概合格率为50%,我估计你再记录10天8天也差不多时这比率。-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1:34 (UTC)
因此我们应该改变策略,IP只能编辑自己创建的条目。因为除了创建条目外,很多破坏小编辑是难以发现的。--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8月7日 (日) 11:58 (UTC)
若你做了破坏小编辑,一样难以发现,所以是不是你的编辑权也应该禁?-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2:09 (UTC)
明显的,IP更难发现。--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8月7日 (日) 12:40 (UTC)
(:)回应发现编辑破坏只有两种方法:监视列表、最近更改。IP用户的编辑怎么会比注册用户难发现?相反,我们可以只显示IP用户的创建,这变相的证明了注册用户的破坏才是更难发现的。我不知道你说的“明显的IP更难发现”是怎么得出来的。-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3:42 (UTC)
不少IP用户都是来打广告的。乌拉跨氪 2011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之前提出的的广告过滤器也很值得参考。--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8月7日 (日) 13:05 (UTC)
又来了。所以说,不要在那边说自己为什么顾人怨,讲话作事不思考,不反省自己的错,那就是自己反复犯同样的错之际,还想要别人看不出来?-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4:10 (UTC)
IP编辑权限争议根本问题不解决,才是维基百科发展的一大障碍。照你的标准,阁下不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呢,呵呵。--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8月8日 (一) 07:47 (UTC)
IP的编辑权限问题和你全面敌视IP用户与欠缺妥协是两回事,别过了一年就忘记自己当初说过的,也别把自己给捧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1:39 (UTC)

合理使用?自由图片?

 

右方两张相片包含了由政府印发的起锚宣传海报,此图则属合理使用。到底由维基人拍摄而图中包含合理使用内容的相片,应该被视作合理使用或是自由相片?-HW - - DC9 2011年8月11日 (四) 10:03 (UTC)

“合理使用”和“自由图片”并不冲突,你应该讨论的是这些图片中的海报的版权,“合理使用”本身并非版权描述。—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4:43 (UTC)
您可以参见一下File:Act now poster by Hong Kong Government.JPG在维基共享资源方面的存废讨论。—AT 2011年8月11日 (四) 15:21 (UTC)
但那张海报即等同公有领域?-HW - - DC9 2011年8月13日 (六) 01:16 (UTC)
是,那张海报根本不是版权作品。en:Public_domain#Works_not_covered_by_copyright_lawCocircular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1:25 (UTC)

来自百度用户的问题及解答

蒙朋友上次指点,本人准备将重心移到维基,但感觉一是字符模式看着头晕;二是感觉对编辑者的要求较高,自觉素质跟不上很多维基人,因此当时不太敢进入。维基博大精深,很多规矩本人还未消化完。所以想在这里问朋友几个简单问题:

  1. 如何与其他维基人交流?在下的意思是有没有像百毒这样发短消息直接相互沟通的功能?难道只能在自己的对话页面发表话题引人前来?
  2. 编辑维基时直接引用某些书籍中的内容或其他网站上的内容,并注明引用链接,此做法合理否?还是说引用的资料必需经原作者完全同意?
  3. 本人编辑的百毒百科中的一些词条内容翻译自日文维基,可否直接引用回中文维基?在用户名相同的情况下,引用回本人自己编辑的内容应该算合理吧?
  4. 一些条目(比如:恶魔城系列)中的人名翻译,内地与港台地区有很大差异,如何能做到让简体版显示内地标准译名,又让繁体版显示港台标准译名,从而达到互不冲突的局面呢?

-一位百度用户


我的回应:

  1. 与他人沟通请在对方用户页留言。用户签名名后面一般有一个留言链接,点击后可以进入对方的用户留言页。留言后,对方上线时会在上方出现有新留言的提示。这样相互就可以交流了。而其它复杂的多人对话可以到客栈上发言(相当于论坛)
  2. 链接是可以引用的,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但,维基百科不会将论坛、博客等可以由用户随意修改的内容作为可靠来源。这些来源你可以放在下方的外部链接。
  3. 如果是你自己翻译自日本维基可以直接复制过来,如果是他人翻译,请稍稍修改一下字句段落以免被当作侵权。
  4. 简繁名称不同是有转换模板的,叫NOTETA,比如说合金装备系列条目上方就有这样的模板,打开编辑后照搬即可。

以上。—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3:41 (UTC)

或者这个可以作为改进新人体验的参考。-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8:30 (UTC)
或许可以作为新人“FAQ”的素材使用。—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8月11日 (四) 13:45 (UTC)
根据 GFDL 的要求, 所有翻译其他语言维基的内容理论上都可以引用回中文维基吧? 不然也不会有 Template:Yeeyan 等了. 不过译文的版权也的确是个引发过很多争论的事情... --R* 2011年8月12日 (五) 05:07 (UTC)
上面的模板已经说明是“谁”翻译那篇文章,而从其它地方挪用的译文实际上不知道其原译者是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1:42 (UTC)

语言代码

根据bcp 47W3C的规范,关于语言代码出现了一些变化。根据上述文件, zh是一个语族,其下包括cmn(普通话、国语)、yue(粤语)、wuu(吴语)等,按照bcp47,zh-cmn这种写法是冗余的,应当用cmn。如果再加上繁简体和地区码等,完整写法就会变成(一般不用加上zh-):

  • 台湾繁体国语 zh-cmn-Hant-TW
  • 大陆简体国语 zh-cmn-Hans-CN
  • 香港繁体粤语 zh-yue-Hant-HK
  • 大陆简体粤语 zh-yue-Hans-CN
  • 简体吴语 zh-wuu-Hans
  • 汉语拼音 zh-Latn-pinyin

为了照顾到兼容性,w3c允许继续使用zh。

不清楚这会不会对中文维基百科产生任何影响...(参考[20])--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0日 (三) 08:45 (UTC)

变得好冗长(汗).............--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9:49 (UTC)
粤语的代码是Yue,这点应该是确定的事实吧-HW - - DC9 2011年8月10日 (三) 10:18 (UTC)
可参看BCP 47的58至59页。 Shinjiman 2011年8月14日 (日) 14:18 (UTC)
听ISO的还是听W3C的?--达师198336 2011年8月10日 (三) 15:31 (UTC)
这个问题需不需要询问基金会后再来看下一步--Honmingjun--铭均 2011年8月11日 (四) 01:15 (UTC)
粤语的代码仍然是yue,但是现在区分了地区与繁简体,因此粤语还可以分为yue-Hant-HK,yue-Hans-CN,yue-Hant,yue-Han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1日 (四) 03:17 (UTC)
维基媒体使用ISO 639吧--Ben.MQ 2011年8月12日 (五) 16:30 (UTC)

关于麦理浩的特色条目存档问题

麦理浩在8月6日当选特色条目,作者Clithering曾在这里表示,希望能在Wikipedia:特色条目/2011年第46周,茶壶存档时遵照作者意愿在那一周存档,不过User:Istcol将存档移动至Wikipedia:特色条目/2011年第32周,Istcol的理据是应该在最近的一周存档,可是茶壶认为特色条目候选页面的投票者程序第3条第5项:您也可以指出该条目不适合置于维基首页,若是如此,该条目即使列入特色条目,也不会在首页推荐,既然有这一条,那是不是能依照作者的意愿在那周存档呢?--茶壶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5:18 (UTC)

若果麦理浩不搬上第32周的话,要到46周才展示于首页,按照现在的做法,是会把旧的特色条目重新放上首页,这不是个好方法。我觉得应该让读者看到最新鲜的条目资讯。--Istcol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6:35 (UTC)
为了等待这里的讨论结果,我暂时把“麦理浩”和另一个新当选的条目“乔治四世”互换了位置。但我的看法和Istcol一样,应该把新当选的条目放在最前面,避免首页轮展旧条目。--长夜无风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0:54 (UTC)
但是,有没有可能一年内展出两次相同条目?-HW - - DC9 2011年8月8日 (一) 03:30 (UTC)
事实上是有的,去年茶壶还未参与wiki编辑时,就曾经看到一个条目在一年内展出两次,Wikipedia:特色条目/2010年第33周Wikipedia:特色条目/2010年第49周。--茶壶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4:40 (UTC)
我现在才发觉,2010年下半年开始,特色条目的轮展就不是按先后次序轮展的了,太乱了!--长夜无风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17:19 (UTC)
茶壶想如果过了几年,到那时要展出2010年特色条目时,如果放存档的人没有注意到的话,会不会又让圣神修院连续展出两次(因为间隔一段时间,到时又会加上新入选的特色条目,可能会使存档的人难以发现)?--茶壶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7:10 (UTC)
我建议把麦理浩条目搬上首页的原因,是因为今年11月刚好是麦理浩就任港督40周年,在那个时候才放上首页似乎比较合时。参考英文维基的特色条目轮展程序,特色条目的轮展是采用计分制,条目透过符合某些条件而得分,符合条件越多、得分越高,就可优先登上首页。其中,特色条目在一些相关的特别节庆或周年纪念的时候提出登上首页,可获得加分,意味条目可以优先登上首页(例如安排在7月1日香港特区成立纪念日把香港条目搬上首页)。我认为,英文维基的特色条目数量虽然比中文维基多,但英文特色条目每次只在首页展示一日,相反,中文特色条目在首页的展示日数则足足长达七日,以目前中文维基的特色条目评选区陆续有条目提交评选的情况推算,在2011年第46周以前,应有足够的新当选特色条目登上首页(或有可能只有一至两周替用旧条目)。总结而言,新条目先登、后登首页,各有好处,唯有交由社群公决。--ClitheringMMXI 2011年8月8日 (一) 14:16 (UTC)
作者的原意虽好,但我有点怀疑届时有多少读者会明白作者的心思,看到展示的条目后会联想到届时刚好是麦理浩就任港督40周年。不过延迟展示一事,对维基百科并无任何伤害,也不会对其他特色条目不公,所以我持中立态度。 --Hargau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4:48 (UTC)
其实一般读者根本不会察觉哪条目是最新鲜的,放晚一点没谓。另外...轮展旧条目,有什么问题?获选后要再次登上首页,本身的机会似乎都很渺茫。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5:42 (UTC)
可能是我有点儿庸人自扰吧……早一点和迟一点把条目放上首页,的确没有很大分别。不过,我倒认为大家可借此机会探讨英文维基使用的特色条目轮展机制,是否值得中文维基参考。还有就是,我发觉长久以来,不少需要管理员权限才可以修改的页面,持续出现没有管理员更新的问题。以首页的新闻动态为例,直到24小时以前,都没有管理员加入伦敦大规模暴动的新闻;而直到目前,也没有管理员加入环球股灾的消息。新闻动态迟迟缺乏更新,加上经常出现笔误,处理粗疏,导致吸引力和可读性大大降低。鉴于管理员关注不足,再加上管理员的专长可能未能涵盖各个领域,我建议这些页面应开放予有一定资历、来自不同范畴的维基编辑,以便协助更新这些页面。--ClitheringMMXI 2011年8月9日 (二) 16:02 (UTC)
个人很担心如此一来就会出现新闻不中立与地域化的情况(虽然管理员也各有政治偏见,但总体比普通用户好)个人认为如果真要用普通用户帮助更新,应该加强监管(特别是新闻放在首页前的监管)。—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8月11日 (四) 13:57 (UTC)
我认为如果经过一定筛选(例如只把权限开放予“维基资深主编”或同等级别的编者、经过管理员指派、或透过向管理员申请取得修改权限等方法),应该不会出现很大问题。现实是,维基百科的管理员相对着重于行政事务,导致不少被保护的百科页面迟迟未有应得的更新,我相信不少资深维基人在写作方面的文笔和经验值得信赖,也不见得只有管理员才可以完全从中立客观的观点收录时事资料。只要管理员继续对这些版面从严监察,应该没有问题的。--ClitheringMMXI 2011年8月12日 (五) 15:10 (UTC)
以下仅从MediaWiki的技术角度思考:首页是连锁保护的。这意味着,即使有editprotected权限(编辑被保护页面,不包括连锁保护),也不能编辑首页的任何分部位。要编辑,就必须有protect权限,而这个权限同时允许两种操作-编辑全保护+连锁保护页面 及 修改保护设定。要绕过,难度又要使用T:DYK的更新方式?-HW - - DC9 2011年8月13日 (六) 01:22 (UTC)
原则上支持灵活处理。“麦理浩就任港督40周年”可能并不太明显,所以另举以下例子:马尼拉前警员挟持香港旅行团事件正进行优良条目评选,8月19日完成投票程序,如果能够安排在8月23日即事件一周年当日于首页展示,便别具意义了。--沙田友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3:56 (UTC)
所以麦理浩还是决定在下周(33周)展出了?对于作者的意愿没有达成,茶壶感到有些遗憾。不过至少可以避免展出旧的特色条目了。--茶壶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4:47 (UTC)

西路庄中国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下辖的一个行政村。不知中文维基百科对于中国行政区划的收录标准是怎样的?村级的条目可否收录?符不符合关注度标准?-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5:48 (UTC)

建议转VPD,也可不转。村子可能有关注度,也可能没有。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建议批量建立。--达师198336 2011年8月12日 (五) 14:31 (UTC)
同意不批量,但是中国大量的村子都是可以精写的,建议精写,量产关注度很成问题--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2:39 (UTC)

我用Visio画了一个电路图,可是另存svg档时失真

我猜测Visio用了一些非标准组块,微软的工具嘛,而在Commons环境里没有这些组块,所以不正常。建议用开源工具作图。--Mountain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1:46 (UTC)

把文字转成轮廓试试。svg缩略图有问题的不少,特别是去资源共享里找找,很多这样情况。 显然不是制作工具本身的问题。 可看这则讨论,经过我的摸索可以通过改变文件尺寸大小来解决。--玖巧仔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3:23 (UTC)

其实我们可以直接收录他人翻译英文wiki的内容

因为先父遗传的条目随手Google了一下,乐了,faidu上的条目竟有英文wiki的翻译版本[21],翻译得挺不错的.因为wiki适用的是CC3.0和GFDL协议,而faidu没有署明出处,所以此处应该是适用GFDL协议,作为GFDL文档的演绎版本完全可以直接使用的.
在此也感谢773377的翻译 抄袭成风的faidu这么认真的条目编写者也不多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8日 (一) 10:02 (UTC)

之前我做过类似事情,将智库百科的东西复制到维基来,结果被提删.....-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3:53 (UTC)

(:)回应兼答魔女P1ayer(?):说过来智库百科也是GFDL,要提删的确有些奇怪.不过我这个情况更彻底,是wiki本有内容经他人翻译后回流,应该说没什么问题吧~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8日 (一) 14:16 (UTC)

据说是翻译后版权有点变化了。准确的意思你要回到协议去研究。不过我还是推荐你在将翻译内文的字句作出整体调整后使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4:14 (UTC)
我不认为有什么变化,CC-BY-SA中的SA标明相同方式共享,其意思为“若您改变、转变或改作本著作,仅在采用与本著作相同、相似或相容的授权条款下,您始得散布由本著作而生的衍生著作。”由此可见,翻译后的作品理应为CC-BY-SA 3.0,也就是与维基条款相容。-HW - - DC9 2011年8月9日 (二) 04:22 (UTC)
要证明对方是译自英文维基有难度,最好不要惹麻烦。--Reke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7:46 (UTC)
关键是内容是经过翻译的,这种翻译过的内容可能发生极大差异。—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9:11 (UTC)

所以我还是建议大家,即使是复制过来也要做点小修改。这里就是上述的案例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4:06 (UTC)

如果注明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是否可以复制? 电波男与维基娘留言2011年8月10日 (三) 04:07 (UTC)
纵使来源是可以直接使用的,但是要把资料放在维基百科中,编辑者本身还是应该要做点功课做到查证与重新编辑的责任(包括直接把其他维基语版的内容翻译到中文版),因此个人的意见并不是很支持这种想直接转移资料快速充内容的作法。—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8月10日 (三) 06:13 (UTC)

欢迎查看Talk:豚鼠 --Ben.MQ 2011年8月12日 (五) 16:27 (UTC)

WTH...真是Hi爆了,看来有些人的确根本不懂何为GFDL.抛却此不提,我也得说,译言网对版权的管理其实也...真唬烂[22]).不过就这个来说,我想他既然发在百科这种地方应该也是为了共享吧,当然还是要稍加沟通为好(不过似乎已经消失了?),有必要的话我仅以此做参考重译一下吧.
说过来我还看到这么个玩意[23]...说不定深挖的话到处都有如此例子呢.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15日 (一) 05:26 (UTC)

分类:自2010年3月正在翻译的条目

类似于这样的分类,分类下已经没有东西了,且不可能再增加东西了,是否应当提删?-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10:06 (UTC)

CSD O4。--Jimmy Xu  ·  · 2011年8月15日 (一) 10:07 (UTC)

解任结果分析

将书生解任第七次之票数分析移至WP名字空间

用户建议我User:Waihorace/Shizhao 7及其子页移至Wikipedia名字空间下之专页,社群请决定置可否。-HW - - DC9 2011年7月21日 (四) 13:56 (UTC)

无聊—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6:22 (UTC)
可以。--百楽兔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3:16 (UTC)
上列内容真实性成疑,宜待真实性社群无大争议再说。--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3:23 (UTC)
Edouardlicn: 有支持,有反对,=无聊?-HW - - DC9 2011年7月22日 (五) 06:54 (UTC)
移动到WP名字空间只会一再增加社群的争议,客栈都已经吵不完了还来引爆新炸弹。--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7月22日 (五) 11:50 (UTC)
那篇页面有点强调大陆、台湾的维基人倾向反对,港澳的维基人倾向支持,怕会引起进一步的地域分裂,建议不要放上。--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真菌条目大跃进 2011年7月22日 (五) 13:43 (UTC)
那篇资料其实真正目的就是这句话。说白了,你香港参与者一群高登水军,有什么代表性;澳门的人投票人数这么少,有什么代表性;这根本就是一次作弊的选举,有什么代表性?为什么HW不做mouse of maison的统计,HW的意思无非是想跟你们说,看,香港人对shizhao有很大意见,shizhao你虽然过了这次投票,但是因应社群意见请下台。这种具有政治目的的所谓统计不要也罢。不好意思,HW,我揭了你老底,我在这里诚挚向你道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4:09 (UTC)
(※)注意,请勿对外部网络社群进行诽谤攻击。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18:57 (UTC)
这个不是其真实原因。当时,1-2月,我很忙,也没有时间做;到书生,6-7月,很有空,因为快将放暑假,所以有时间去做。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做个统计。另外,我对于下面的回应无意见。-HW - - DC9 2011年7月23日 (六) 07:43 (UTC)
“个人认为,是次投票正反双方只差十票,反映社区的内容分化争议,敬请管理员采取实际行动,详细的,我上一段落提及了。-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2:33 (UTC)”-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0:30 (UTC)
票数统计不能反映社区争议,与此事无关。-HW - - DC9 2011年7月23日 (六) 10:55 (UTC)
好吧,你说无关就无关吧,关吧,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1:01 (UTC)
乃这个让人民群众很无语啊,我就觉得是一种统计方法而已嘛。那里不是还有少于500次编辑的站大多数么,你怎么不说看,新手对shizhao有很大意见,shizhao你虽然过了这次投票,但是因各种新手的意见请下台。.....--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2:42 (UTC)

隐私资料公开检查

因应今日有用户向我反映隐私性的问题(所在地资料),如果任何用户的资料被刊载于详细统计中,而且为不实、不准确或是未公开的资料,请自行前往移除,并预先对受影响人士致歉。-HW - - DC9 2011年7月22日 (五) 12:47 (UTC)

哦,HW你一个月在客栈道歉多少次?—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3:26 (UTC)
在此事件中我没有作错东西,那些推算结果不是由我加入的,我只会透过用户框估算资料。这个页面有很多其他用户协助编辑,但由于他是我的子页,故有错误个人认为应该出来作个交代。-HW - - DC9 2011年7月22日 (五) 13:32 (UTC)
别幼稚了好不好,没有人需要因为这个小事要道歉。比起有些人做事的毫不负责,我相信这种小错并不算什么严重问题。更何况写出地址的人也不过是根据公开消息去写,反而是有人,我早告诉他我不是陕西了,他却无意去更改。自己明知资料有错却将责任推给别人,我想这些人还是自己呆在家中好好反思吧,这样的思维方式不适合维基协作。—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3:46 (UTC)
(:)回应,其实,我并不认为某一方存在错误,在分析中加入地区资料考虑,应是善意的做法;用户向作者提出资料错误或隐私困扰问题,事先商量而非径自删改,是对作者的尊重,亦是善意的做法。不知这其中有什么“幼稚”,“毫不负责”,推卸“责任”,需要“反思”及“不适合维基协作”的“思维方式”存在?78.100.53.5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7:55 (UTC)
坚持将错误的地区资料放入调查供人参考也“是善意的做法”?,自己明知资料有误,不愿意改却打算让资料续存也是正确?这也是负责任?请上面的这位朋友不要断章取义。当然,上面有人说你这个IP是LU的本尊,那这么不负责任的言论我也不怪你。—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8:38 (UTC)
(:)回应,作者在收到个别修改要求后,已迅速进行修改,或请用户自行修改,做法并无问题,应无必要继续进行指责。此外,任何用户正常的社群活动皆理应受到阁下等用户尊重。41.130.113.54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23:31 (UTC)
(:)回应:既然已经改完了,那你还提什么。-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1:39 (UTC)
(!)意见,不知敝人是否可以请求阁下友好的讨论和进行富有逻辑的发言?81.218.88.83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08:59 (UTC)
(:)回应:我已经在用户页上回应你了,你看不看是你自己的问题。—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4:01 (UTC)

是否可将维基百科:修订版本删除请求放入最近更改的工具中。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6日 (二) 10:59 (UTC)

 完成--Gakmo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4:36 (UTC)

类似于这样的用户页是否违反方针?

用户:Keepyoung365life的用户页上给出了他自己的两个商业性网站的链接,并且这个用户除了用户页以外没有任何编辑,请问这种用户页该不该删掉?-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53 (UTC)

许多用户框都包含有“商业性网站的链接”,请问该不该删掉?

如腾讯扣扣,谷歌,新狼微博,推特,灰斯部克,等等等--玖巧仔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17:36 (UTC)

说AT和人神之间封禁行为野蛮是不是人身攻击?

AT和人神之间无理封禁用户,我说他们行为是野蛮的,请问是不是人身攻击?该怎样说才好?--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3:41 (UTC)

(&)建议,如需避免可能出现的麻烦,可使用无理,胡乱,荒唐,滥用权限等。建议阁下进行较严肃的投诉,而非定义其行为性质并宣传。但如若经以解决并令人满意(satisfied),阁下亦可终止控诉。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8:15 (UTC)
对于AT和人神之间的无理,胡乱,荒唐,滥用权限的封禁行为,我已经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投诉User:AT和User:人神之间的无理封禁中投诉过了,但是AT和人神之间对他们无理,胡乱,荒唐,滥用权限的行为并没有道歉和回应。反而是百乐兔等网友搜集了管理员无理,胡乱,荒唐,滥用权限的行为后,那些无理,胡乱,荒唐,滥用权限的管理员才开始回应和辩解。--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2:51 (UTC)
对他们俩的确很野蛮,所以我很反感他们用野蛮的手段对付比他们更野蛮的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3:00 (UTC)
Edouardlicn这种人不当管理员太可惜了。请行政员们考虑一下,让Edouardlicn这种人当管理员,非常合适的人选。--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4:55 (UTC)
不敢当,我相信当我当选管理员的时候,AT和人神的野蛮行径一定会被制止的,我一定会强迫他们两个向你道歉的,不过,你觉得我有可能当选吗?—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31 (UTC)
你这种人是当选管理员的最合适的人选,完全符合现在的管理员的水平和素质要求。我呼吁行政员给你这种人更大的舞台在维基百科发挥你们的特点。不管别人相信不相信你是否可能当选管理员,反正我是相信了。--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40 (UTC)
当然的,你说的话就是一种奇迹,相信我。—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05 (UTC)
我也祝愿Edouardlicn的奇迹可以出现,但大前提下要接管提名才说。--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18日 (四) 08:56 (UTC)

不要只会一昧站在自己的世界去看待周边的环境,人家的行为举止不是任你评论就可以解决事情,再说形容“野蛮”两字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假如你说的这些话都是属实,请问为何只有你站出来说呢?维基百科这么多人看着,凭着“公道自在人心”与“事实胜于雄辩”这两句话,就算你没有拿出事证来具体举发,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他们两人所做的事,绝不是只凭你一个人乱说话就可以的,反倒你自己是在唯恐天下不乱去干扰维基百科良好的讨论氛围,所以我才想问:“怎会有您这种人?”-220.131.141.77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17:05 (UTC)

讨论时,常有人会换用IP发言,这已干扰维基百科良好的讨论氛围,亦被维基百科方针所禁止。请管理员员注意此种现象,亦请曾做过与打算做此种行为的维基人自爱。--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4:00 (UTC)
啊咧,几个月之前,是哪些人不断在客栈违反方针呢。 电波男与维基娘留言2011年8月19日 (五) 06:55 (UTC)

请注意:Bugbug999进行无差别的广告宣传轰炸

用户Bugbug999似乎在今天多次针对数个页面持续宣传某一网站信息,请问有谁知道这是何故?—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5:31 (UTC)

无差别的广告宣传轰炸......--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9:52 (UTC)
他不只在条目里塞网站链接,还去动别人的用户页。我回退他的破坏对方还在编辑摘要里嫌我烦……--祥龙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0:05 (UTC)
那是官方的百科?—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3:06 (UTC)
两个都不是官方,都是fans自己维护的wikia--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8月19日 (五) 09:35 (UTC)

《维基常识读本》

因为在Wikimania看到澳门社区制作的介绍材料,我在想:如果每次聚会可以给新人发一本《维基常识读本》,帮助他们了解维基百科。这本书不会太厚,二十几页左右,是一个介绍性的小册子,还可以方便各地社群自己打印制作成册。这是不是一个好的主意呢。写一本维基书的这个想好早就有了,所以我把我半年前的维基书草稿开源出来,希望大家能一起来撰写。网址在这里:维基常识读本。整本小册子由xelatex工具撰写,分为简介、阅读、编辑、高级、社群、文化几个章节。欢迎大家提供想法并参与。——Mountain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0:13 (UTC)

不错呢~~我也可以用这本小册子介绍维基百科及别人了!!--Wiki637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1:46 (UTC)
是我不会用还是本来就没东西- ---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2:37 (UTC)
尚未完成,我只是制作了封皮,内容已经准备了一些,但还比较少。--Mountain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4:28 (UTC)
这个就不用给同学写在本子上了= =--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16:53 (UTC)
本来有点纳闷为何不直接在维基上撰写内容,不过可能考虑到排版相关问题,建议是把Help:目录底下的手册整编,多增加一些截图解说图片(例如:Help:如何把页面恢复到早期版本),有些内容说不定已经过时(例如:Wikipedia:维基百科工具),然后手册就是放这些内容,“先安内再攘外”真是哪里都适用阿。--安可与我对话2011年8月20日 (六) 05:28 (UTC)

关于正在发生的时事条目的处理讨论

就去年的菲律宾巴士被劫事件,以及最近的动车组意外条目,我发现类似的正在发生事件的条目,在编辑上存在各种信息冲突的问题。而事件过后,又因无人关注而造成大量类似新闻报道的信息未有整理,大大降低条目质量。事实上两个条目我都曾参与整理版面内容,对此问题体会极深。因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 对可能出现重大变动的时事性条目,管理员实施7天时间的全保护,并在条目上方挂上引导模板,将更新信息集中到维基新闻上。
  • 在维基新闻建立事件信息收集专页,将新闻内容集中放在此页上。
  • 7天保护期解除后,解开保护。

希望各位能以维基百科条目质量为主旨,认真考虑我的意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9:15 (UTC)

这7天条目没有任何进展。而查询最活跃的时间就是这7天。阅读者的体验将大大下降,甚至不如全是官方措辞的BDBK。(-)反对。--达师198336 2011年8月12日 (五) 14:46 (UTC)
查新闻应该去维基新闻而不是维基百科,维基的条目很多就是被这种混乱编辑过后又毫不负责的态度拖低质量;另一方面,维基新闻又停滞不前,迟迟不能发挥其新闻报导的作用。维基百科不是新闻网站,而是存留有关注度的内容,请勿忘记这点。—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6:41 (UTC)
  1. 各姊妹项目有一个天生不足,就是名头不响。中文维基文库在各中文姊妹项目里算是做得最好的了,但是在被墙之前使用量仍然很低。然而,在大陆却有人抱怨,维基百科上查不到古文原文(这很明显要去维基文库),反而百度百科上能够查到,于是他们使用百度百科。于是我们可以类推至维基新闻,很少有人会到维基新闻查新闻内容。
  2. 为什么网民愿意查百科的时事内容?因为是经过一定筛选和组合的,如果不是“百科”就叫“新闻汇总”,这是维基新闻所做不到的。
  3. 其他语言版本均没有如此严苛的管理措施。我建议由多位活跃维基人成立“时事善后小组”或者新闻动态专题,我想如果有多位成员长期关注,也会成为成功的专题。
    --达师198336 2011年8月13日 (六) 04:15 (UTC)
“我建议由多位活跃维基人成立“时事善后小组”或者新闻动态专题,我想如果有多位成员长期关注,也会成为成功的专题。”你觉得此事有可能吗?尤其是上次我在其他版问过你那个问题以后。—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4:35 (UTC)
日文维基百科不接受写新闻动态,因此重大事件条目常会由管理员保护。建议在方针确立后可试行再检讨。—Ellery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4:24 (UTC)
现时是没人打算这么做。方针版最近很冷清。—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9:02 (UTC)
这种题目要讨论没啥问题,我第一个投支持票(支持进行讨论)。方针版冷清,那是只有某种一而再再而三被提出、已经提到烂掉的议题,才会被冷落忽略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8月15日 (一) 18:14 (UTC)
这个不算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4:16 (UTC)

那事情突然出现新的进展,旧的内容还没写好怎么办?还有就是现有的百科内容不能搬到新闻过去 --Ben.MQ 2011年8月18日 (四) 17:27 (UTC)

我的意思就是暂停百科这边的条目更新7天,将事情的最新进展全部放在新闻那边去,7天后再来整理条目。同时强调会挂出链接到对应该内容的维基新闻链接。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23:57 (UTC)
我觉得挺好的。--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6:40 (UTC)
请问是否需要就此分歧组建一次投票?此外我强调,这个方案可以成为一个指引,而不是强制性的方针。-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8:18 (UTC)

特别BUG报告,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投票的某个方案可能导致投票被操纵

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表决中的方案“在管理人员任免投票的联署提出之前或事件发生之前,已成为自动确认用户(注册达7天并编辑达50次),并且在联署提出之前6个月内作出1次或以上的条目页面编辑,即有权参与是次投票。”,在目前可预料的状况下,可能会令有意操纵投票者在联署开始7天前达到50次编辑,达到投票资格。另一方面,也会有可能让大部分长期维基用户不符合投票资格,尤其是那些长期没有编辑的用户。现恳请提出此方案的维基人撤回此方案,另请维基百科行政员留意此事。-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2:26 (UTC)

另据检测,另一方案“在管理人员任免投票的联署提出之前或事件发生之前,已成为自动确认用户或已确认用户,并且有至少100次编辑,并且在之前1个月有5次编辑。”亦存在此问题。与以上方案一样,两者同为扼杀大部分维基人的投票权利。-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2:30 (UTC)

请注意,此两方案可导致任何管理员或行政员被受雇佣的投票者轻易罢免,令中文维基百科陷入无政府状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4:16 (UTC)

我认为如果真的如你所说会变成“管理员或行政员被受雇佣的投票者轻易罢免→陷入无政府状态”的话,在现行投票规则下就应该已经发生你所预测的情况了,然而为何至今罢免案几乎都没有通过呢?--百楽兔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5:13 (UTC)
请注意,那两个方案实施的状况下,投票参与者及结果将会与目前情况有巨大差异。—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5:38 (UTC)
  囧rz...不知阁下何时可以完结阁下自去年以来(主要是关于投票)无休止的折腾?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9:30 (UTC)
感谢你的关注,不过正如一句话,“一个巴掌拍不响”。请你还是关心一下某些朋友的动向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7:44 (UTC)
亲爱的魔法少女朋友,你是否太过于把民主投票制视为“因咽废食”?难道朋友你想把祖国特产“中国式民主”引进中文维基,从此中文维基成为“民主集中制”爱好者们的天堂?如果是如此何不干脆鼓吹“中文维基与百度百科合并案”使两大百科资源得以整合,共同受到“党”的照耀?--夏季旅行中的嗨 !风筝 -垦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热闹!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29 (UTC)


看到Hellokite的一番说话,我不禁将我在投票讨论页的话在这里转达一下。相比起一些匆匆上马,未经仔细讨论的方案。原来在客栈上讨论过的方案,是经过多方牺牲其原有利益所获取的共识,而不是实现每个方面,包括新手和老手自己这一方的完全利益,这是过往从未有过的一次尝试,大家坐下来谈问题,想想有什么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这样的一个成果,应该是实现多方面的共有利益。诚然,没有任何方案会是完美,但此方案不但顾及长期贡献维基百科的新手利益,也为对维基百科管理机制具有一定程度认识的维基人给予投票机会。将投票机会回归到贡献之中,而不是把维基百科中文社区一次又一次地卷入民主试验场之内。我相信真正为维基百科这一前所未有的宏伟工程作出贡献的朋友,都一定会放下港澳台三地意识形态的异见,仔细考虑何者为重。—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53 (UTC)

相关的讨论可以在这里进行,任何人都可以就任一方案发表意见。-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2:46 (UTC)

(!)意见:如果中文维基社群决定废除投票民主制度后,或许在未来中文维基的人事案可以看到这段画面。

圣旨到!“奉吉米·威尔士承运,陈霆诏曰,朕自任媒体主席登基以来,高登贼党挟人头投票之胁,动摇管理员权力来源之威信,吾等老维基人党同侪,必须同舟共济维护利益,力抗外人新手,党内绝不容异,白兔苹果等不乖乖听话之辈,屡劝不听,必须严惩,大逆黄氏,企图告朕,已遭永久封禁伏法,朕盼众维基异议者引以为戒,老维基人Z某,近期围剿不屈服者劳苦功高,护主心切,朕特任Z某为管理员,论功行赏,期许Z某感念皇恩浩荡,鞠躬尽瘁,继续只忠朕一人而已,钦此!”,众维基人呼“吾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是为了预防人头投票所要付出的相对代价吗?这种制度真的是全体维基人的共同决定?也许每个制度都有优点与缺陷,但这真的维基社群的意向与选择?请大家仔细的想想孰轻孰重。--夏季旅行中的嗨 !风筝 -垦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热闹!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2:48 (UTC)

事实上,维基百科社区从未就取消投票作出任何讨论,最近进行的是“人事任免投票资格/表决”。当然我不排除部分维基人在未有真实了解事件进程的前提下,发出“废除投票”的奇怪言论。再次提醒,“相关的讨论可以在这里进行”,即使是反对此前客栈提出的带有共识性质的方案并提出具有建设性意见的朋友,也在该处自由发表意见。同时敬告Hellokite,在客栈散布谣言可被视为扰乱讨论,请各位维基人注意此人动向,并就我在上方发表的此人涉嫌某人傀儡的情况予以考虑处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9 (UTC)

苹果派的永久封禁极不合理

这是给维基百科所有用户的讨论,不是只给管理员的意见。

今天花了点时间,翻阅客栈的历史纪录,苹果派.留言是2006年注册,活跃近五年的资深维基人,进行了很多有价值的条目编辑与上传很多珍贵图片,个人觉得如果他的离去实在太可惜了,发现苹果派这位资深维基人被永久封禁的过程极不合理,先是被管理员wing (留言)以“忽略所有规则”的理由永久封禁,接着管理员人神之间 (留言)要求苹果派“承诺某些协议”后解禁,后又以苹果派“违反承诺”为理由“取消解禁”,总之,现在苹果派.留言被永久封禁的罪名是“忽略所有规则”,维基百科百科封禁的目的是“防止条目内容被破坏”,而非“惩罚用户”,苹果派不但没有“破坏条目”,反而是为中文维基百科付出很大的贡献,却被永久封禁,论其管理员与用户之间的“私下协议”,并非构成“封禁”与“解禁”的“要件”,管理员wing先直接“永久封禁”用户,再逼迫用户给予“承诺”妥协的作风,并非符合“维基方针”,“忽略所有规则”的原意是鼓励用户在编辑条目时,可以先忽略维基方针的牵绊,大胆写作,绝非被扭曲成纵容允许管理员可以凭个人观感为所欲为,若此恶例一开,往后任一管理员随时可以任意将“忽略所有规则”为借口封禁用户,充分滥用权力,无人再敢与管理员讲道理,社群应慎防。

由于上述所论,所以我认为苹果派被永久封禁的理由,完全是“莫须有”,极不合理,维基社群应该要还苹果派.留言一个公道。--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0:07 (UTC)

公道自在人心。苹果派当初做过什么事,我想在客栈长期活动的朋友很清楚。如果以推翻整个维基百科为目标,我只能说苹果派自己其实并不适合维基百科。-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2:42 (UTC)
我想咬文嚼字一下,一个用户不可能“忽略所有规则”吧。--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2:58 (UTC)
你是没有搞清楚“忽略所有规则”是什么一回事。-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02 (UTC)

毛泽东先不说对中国人民有没有好处,其早期中年活动都为中共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不能否定其晚年对中共的毁灭性打击。我想这句话也适用于某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02 (UTC)

公道啊,谁不想要啊。一个人要公道,10个人要公道,100个人要公道,1000个人要公道,哪一种比较重要呢?还了一个人公道,伤了100个人,这算是公道吗?想要仗义执言,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扮的,先了解一下,公道的也有大小之分的。-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17 (UTC)
在这里预先提醒各位维基人,黄世泽、苹果派他们的模式无非是针对近期的争议性编辑表示支持,然后捉管理员的“鸡脚”(希腊人叫“阿克琉斯之踵”),然后提出抗议和启动罢免,每次罢免shizhao都别无二致。连百乐兔之流也无非是被他们利用,也就是说,他们会利用争议性编辑的执行者,以及管理员对这类人的某些不当反应作出反击,甚至颠覆整个维基百科制度。这种手段我们可以对比文化大革命时北京市长吴晗、中央领导人刘少奇、和某人的夫人作对比并对号入座。请各位真心为维基百科好的朋友,对这种文革式的行为不要理睬,对他们的关注就是对他们的纵容。-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18 (UTC)
比如说,最近AT就是一个不错的目标。-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20 (UTC)

(:)回应:我是对于苹果派被管理员以“忽略所有规则”为理由不当永久封禁提出异议,请不要转移话题,扯到文革这么远,我相信苹果派和所有人一样,没有任何人有能力可以“颠覆整个维基百科”,到是貌似有些维基人为政商目的而存在维基社群为特定条目搞点小宣传还有点成功率,若此“忽略所有规则”与“先封了再谈条件”的风气助长,未来日后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被管理员以“忽略所有规则”为借口永久封禁,我们其他普通用户进行声援算不算是“颠覆整个维基百科制度”?对于默许管理员权力无限制的扩张,因为畏惧一有人提出讨论就大喊文革,可能导致被戴帽子,多数普通用户选择噤声,这“沉默的代价”绝对是全体普通用户所需共同付出与承担。--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5:02 (UTC)


既然有人认为苹果派的封禁罪名是“莫须有”,既然我已经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与其抗争,那我真的不怕再花点时间解释一下,我为什么反对罢免shizhao,以及苹果派、黄评论员,某不负责任的维基人,用户c,这几个人的运作模式到底错在哪里。—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4:55 (UTC)

  • (:)回应:我们在探讨以“忽略所有规则”封禁普通用户合不合理,就有人言“移花接木式的冤假错案”,可能已经有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了,讨论前请先抛开成见。--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5:08 (UTC)

移花接木式的冤假错案

针对管理员的冤案

在最近的多次罢免shizhao案里,有维基人反映“封杀异见人士”,但这些朋友恰巧没有看到的是,这批所谓的“异见人士”,其实是在做一件与文革批斗无异的行动,而不是一次公正的审判,这是在投票罢免形式下,对其批斗行为的一种掩蔽。

请各位先不要跟我说“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让我们回到封建社会,是的,是封建社会。即使是封建社会,县衙判案无非是几个程序

收集证据-判断证据真伪-判断罪犯是否有罪-判断罪犯刑期

这个步骤,我相信即使是民主社会的各位,也会对此认同吧。对,即使是现代的判案手段,也无非是这个程序。

那再让我们回到shizhao的罢免中去。早在第5次罢免开始时,已经有用户就罢免理由中之一点,作为事件当事人兼间接受害人站出来,指出shizhao在是次操作中并无问题。而在另外一点理由上,已经有充分的删除记录证明,shizhao根本就不是删除操作的执行人。但是就是这两点有问题的证据,居然可以保留至第7次罢免,实在是可笑之极。那我在这里小结一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这几次罢免的模式是:

收集证据-证据遭到质疑-假定罪犯有罪-判断其刑期

那么,先不说shizhao是否有罪,在证据本身都已经遭到质疑的情况下,拿出来审判犯人是否合适?好,我假设证据存在争议,但的确是事实(虽然删除操作明明不是shizhao做的)。但是,刑期又该如何判断?于是,等等等等,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陪审团登场了。我在下面简单描述一下这个陪审团的人员组成:

  • 受害者
  • 高登水军
  • 对事情有点了解,但其实不是很了解的人
  • 之前做过违规操作,对管理员有怨言的人
  • 深度介入用户
  • 管理员

好,我们就不看上面的陪审团构成,我们就假设他们是6个公正的人。那请问,他们是以什么理由去判断是否应该罢免shizhao?答案是,天知道。因为投票细则并未表明,投票必须清楚说明理由。因此投票只需简单说,我认同指控,我反对指控,就完事了。完了谁也不知道谁到底怎么想,而这个想法本身是否偏离维基百科的方针。说白了,我们除了假设陪审团道德高尚外,还假设他们是在理智的情况下,对事件作出适当的判断,且我们相互之间信任任何一位陪审员。那我请问一句,你们谁敢拍胸口保证我前一句话是事实。请你们直接回答我这个问题。

好吧,还有谁觉得这是一次公平公正的审判,是民主意识的体现的,请站出来喊一声。

(!)意见:我讨论的目的是希望苹果派能平反,苹果派能回来为中文维基进行贡献,我对shizhao过去历史并不太了解,我知道shizhao是一个很资深的管理员,对中文维基贡献很大,我也不希望失去shizhao这个管理员,这个罢免也已失败收场,shizhao并没有失去管理员的资格,shizhao的罢免和苹果派的封禁是两回事,为什么讨论苹果派的平反硬要扯到文革和shizhao的罢免这么远的事,凡事就事论事,相信shizhao和苹果派也不是水火不容般的有你就没有我,大家彼此忍一忍,互相包容嘛!shizhao和苹果派都留在中文维基不就解决问题了。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5:50 (UTC)

我上面说了这么多,不是说苹果派与任何一位维基人有冲突,而是说,苹果派的确是做错了。想当初,我们这些维基人,又何尝不是这样跟苹果派说,你们之间沟通一下嘛?换来的是什么?12小时内罢免者摆出沟通姿态后,看到shizhao说有事远行,就再次启动罢免。你自己表示对事情不太了解,现在却跳出来说苹果派主持正义,你不觉得这样的行为很不好?有行政员之前已经表示,只要无期封禁用户能够表态,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可以考虑解封的。不知道苹果派自己有没有考虑到这个?—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06 (UTC)
(:)回应:我对shizhao过去历史无完全了解并不妨碍谴责管理员滥用“忽略所有规则”这个方针随意封禁用户和“封禁与解禁私下承诺化”,如果你被“忽略所有规则”永久封禁,你希不希望有其他用户跳出来为你说话与主持正义?将心比心,苹果派提罢免并没有违反维基方针,没有违反维基方针就不应该封禁,照你这样无限上纲,未来应该把禁止提出管理员罢免列入正式维基方针,这样苹果派的永久封禁就可以就地合法了。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37 (UTC)
本小节最后补充一句:封禁苹果派,不是其与其他维基人有任何过节,而是因为其所作所为与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乃至理念有冲突,并因此影响其它维基人的编写协作。这是我对苹果派被封禁原因的私人解读。
请问在一个协作计划里,是“当事人”的感受最重要,还是全体参与者的感受最重要,还是计划本身的完成度和完成质量最重要?这里不是幼儿园,每个人只要觉得不合适都可以自由退出此计划。欢迎感受到压力的朋友自行退出。这是我的私人意见。如果你完整地看完全文,还觉得数年间都没用过的“忽略规则”都是“随便”的话,我真觉得我无法与你沟通。你可以去问问其他维基人,哪位会支持你的看法。—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55 (UTC)
首开违反方针之封禁的恶例,特别是前所未有,确实会导致大部分维基人的愤怒与不安全感,严重影响编辑维基百科的士气,妨碍计划中质量与完成度。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07 (UTC)
“大部分”如何得出结果?我深表怀疑。此外,个人感受与计划成果谁更重要,我已经在下面详细表述我的意见。倘若日后管理员以同样理由封禁我的帐户,我即使有任何意见,那也阻挡不了计划本身的执行。因为我只是计划中的一个零件,维基百科协作计划不能没有每一个人的参与,但同时每一位参与者并非你想象中那么必不可少,包括吉米老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13 (UTC)

(:)回应:随便封禁维基人才是真正的“严重影响当事者为中文维基进行的贡献与全体维基人编写协作的热情”。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37 (UTC)

针对用户的所谓“主持正义”

好吧,有人说苹果派是在主持正义。那我举个例子,理由之一

2011年5月24日,见Template:Medical、Template:Medical small及删除日志,其中此管理员既投票删除,又执行删除,违反维基百科:管理员#避嫌

—“删除: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之规定,后又动用自己机器人删除此模板一千余处,不顾此模板的提删理由“违反Wikipedia:不要在条目中进行声明”中,因为Wikipedia:不要在条目中进行声明并不具备方针资格而不能成立。后此模板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6/01#Template:Medical以8(○)保留、3(×)删除被共识保留。

其站在一个很高的立场上就是管理员违反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擅自动用机器人删除该模板。幸好,正义的苹果派执行机器人又将这些模板恢复过来。但是,似乎在多位用户质询下,苹果派依然没有回应,究竟是谁授权给他执行这些连管理员都涉嫌违规的大规模使用机器人的操作?假设当时机器人设计有误,是否有可能对维基百科的大量条目内容造成破坏?在这一点理由上,苹果派的行为实际上与其罢免shizhao的第五点理由无异。

好,这个理由我们忘记它吧。

011年4月15日,见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4/12中虞金龙、潘信安、林高正,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4/14中温奕颉、陈承昌、莫浩平等(诸如此类的甚多,本人没有全面统计),无人挂速删模板,提议删除的理由“疑似不知名人士”又不在维基百科:快速删除的标准之中,却被此管理员快速删除。违反维基百科:快速删除的标准“管理员只可以快速删除已经被放上{{delete}}模板、或是其它已经被列在快速删除列表上的页面,但并不能快速删除由自己申请快速删除的页面。”虽然这些页面极有可能会被删除,但是不顾维基百科正式方针,随意跳过正常提删程序也是滥权的行为。

至今,我们无法认定这些条目是否违规。但我想问一句,这些条目的作者,他们是否有证据显示自己无罪?或者是否有因应维基百科的条目编写方针重写这些条目?所以,我在这里大胆假定,这些条目真的是符合删除标准的。并且管理员是经过理智判断删除以上内容。这样,是否还是主持正义,还是对维基百科的管理构成障碍,甚至拖慢管理员的执行速度以可能造成条目质量下降?这都是值得商榷的。

好吧,就当上面的事情都是在主持正义。

那么,请问上面的罢免理由,是否真正能为维基百科带来福祉?

以shizhao违反机器人使用指引使用机器人一事来说,请问是否促进修改机器人的执行方式,以及违规后管理员该如何处罚,然后再罢免shizhao,是否更具正义性?偏偏,参与联署的各位同仁,你们每一位在这些事情上,在这些改进社区运作的指引制定上,不是没有参与,就是参与得最少。而往往是百乐兔这种异见分子,抛开其做法是否正确不说,其积极参与社区讨论,以立法去解决问题的手法,起码要比你们拿着人家的鸡脚不放,多次提出罢免,我觉得要正义的多。

当然,这上面又是我的私人想法。我只是想告诉各位,提出罢免的多人,其实不是在维护正义,而是在维护他们心中的“正义”。这就更不要说,他们的这些正义,是否有在维基百科客栈上投票表决过,是否是公认的正义。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我实在不能不怀疑这些正义的正确性。

总结

嗯,我相信往后还会有人觉得,苹果派只是“异见人士”,只是想为维基百科好,只是主持正义。那么我可以说,这些人不是对整件事根本不了解,就是对苹果派不了解,或者根本就是存着私心来讨论这个问题。我恳请各位,先不要说人家带着私心去讨论这件事。我上面说的都是我的私心,完了。私心,有色眼镜,这些词语谁都可以说。但有谁曾经与这些罢免派做过沟通,然后又由沟通在12小时内变成战争,甚至连罢免派都说“这是我们和管理员的事,不关你们事”,听到那样的话而受到心灵上的创伤?先不论shizhao有没有错,启动这种投票,以这样肮脏的手段去打压维基人,我不觉得这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如果你对我上面的话有任何疑问,欢迎你认认真真地看完这一个多月的对话再来跟我和其它维基人讨论此事。不然,我真的觉得你没有资格说任何支持或反对的意见。

回到讨论

Hellokite,你能否正面回答我几个问题:整个讨论,一个多月的内容,三次罢免,客栈的存档,你有没有看?有没有认真看?对于我上面提出的罢免投票存在的问题,你能否正面回到我是否认同,如何改进?对于使用罢免形式惩戒管理员,还是以立法形式限制管理员,何者才是正义的手段,你能否直接回应我这个问题?我相信你回应了我这几个问题后,苹果派所做的一切是否正确,自有其它维基人判断,而不需像你这样对事情一知半解,以同情其前期贡献为由,以抹杀其对社区造成的巨大伤害为手段,来换取其“平反”的结果的人为其申述。说起来,我回答你为何我会说这件事会跟文革挂钩,因为除了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像以外,你文革式的“平反”一词实在是勾起了我太多的回忆。就这样吧朋友,祝编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35 (UTC)

(:)回应:我不认同(书生) 应该被罢免,我也不认同苹果派应该被封禁,根据维基方针自动确认用户可以具有投票权,从论坛来的访客,注册一个账户就是维基人,就像如同从百度来的朋友注册一个账号一样,他们都是维基人,他们都不是机器人,他们都是有心智与判断能力的维基人,请善意推定,这次罢免与反罢免双方都有马甲与扰乱行为,这是合理推测,都需谴责,维基客栈的讨论都有存档,请现在与未来阅览到此的维基朋友自行翻阅更早以前的历史纪录,是非与正义请自由心证与判断,我已感到无力,所有朋友,祝编安。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57 (UTC)
说到最后,你还是无意去翻查记录吧。我为什么不说百乐兔是在颠覆维基?我为什么不说其它人是在颠覆维基?好,这也是我的私心。那么我可以这么说,你们都没有资格和我比谁对这件事更了解。从LU的傀儡事件,以及百乐兔申诉解封,乃至苹果派等人提出的多次罢免,任何一位维基人包括行政员和管理员,谁都没有比我更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任何人都没有我介入调解得深。当然,如果要比谁更公正,我还是自认我是出于私心去判断此事。不要紧,反正人人皆是出于私心去写维基百科。但是协作计划是客观的,而不是为了照顾某一成员或某一群成员的感受,而去修改方向。我觉得这一点是最最重要的事情。还是那句,觉得不适合的话,就自行离开吧。反正你贡献的内容,随时可以取回。—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08 (UTC)
就是我进行翻查历史记录才会提出讨论,就到此为止吧!我要回条目的编辑,既然阁下比任何一位维基人包括行政员和管理员,谁都没有比阁下更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介入调解得深,建议阁下选择去竞选管理员吧!我会选择投你(+)支持一票,保重,祝安。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20 (UTC)
回应Hellokite: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Edouardlicn。-- 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40 (UTC)
不好意思,急了一点。请管理员暂时处理该页面,如果Edouardlicn能答应,再进行投票。-- 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43 (UTC)

顺带一提。封禁苹果派的原因恰好不是其发动罢免,而是其言论倾向于颠覆整个维基百科的管理层。这我在所谓的“增补方案”中已经告诉大家了。啊对了,还没有跟大家解释此事呢,不过事情过去已久,我相信我可以出来解释一下。我写的这个增补议案,就是想告诉大家,如果当时的理由都足以罢免shizhao的话,那任何一个管理员和行政员,都可以因当时的5点理由而被罢免,而且是在shizhao被罢免的情况下。因为任何行政员和管理员在此问题上的做法,与shizhao自己应该是同罪的,甚至行政员应该罪加一等。但是在此时,“主持正义”的苹果派在方针版上与我讨论时退缩了。他认为其它管理员没有错。我想这是他不想得罪其他管理员的一种收敛,在潜规则下的收敛。这与他后期的讨论内容有着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其被封禁前的一段话,那时候他似乎已经忘记掩盖自己的野心,而去反对全体管理人员。相比之下,我跟一位已经不在中文区活跃的维基人是最早发现苹果派的问题的,或者应该说他比我发现得更早。苹果派参选管理员,还是我建议将其选举放在ASN公告。当时我问这位维基人,为何你说如果苹果派当选就退出中文维基?他说你不懂苹果派。结果半年后,我在QQ上对他道歉了。

当然,如果你带着私心去看这些记录,我相信你会觉得我也是带着私心去处理这些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最应该反思的还是你自己。—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32 (UTC)

“颠覆整个维基百科的管理层”会对苹果派有什么好处?“颠覆整个维基百科”应该不会有任何人会有任何好处吧?阁下未免把人心想的太坏了吧!请多保重。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41 (UTC)

(:)回应:总之,为了避免“言论倾向于颠覆整个维基百科的管理层”,所以一般用户请勿忘记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用户”,应该避免“批评管理员”与“提出挑战管理员权力基础的管理员罢免案”,否则后果自负,普通用户和具有管理员身份的高级用户待遇不可相提并论,形容政府机关官僚的成语“官官相护”,把这种现象表达的十分清楚。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2:22 (UTC)

果然是Luke小盆友的语气啊~--CHEM.is.TRY 2011年8月20日 (六) 13:27 (UTC)
还是化学哥眼力好,我被骗了。不过偶尔找个机会说清楚问题所在还是不错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5:00 (UTC)
惊,居然又是他,我也被骗......--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真菌条目大跃进 2011年8月20日 (六) 15:35 (UTC)

(:)回应:也许我与Luke对特权与滥权的行为特别感冒是一致,但他是名蛆,支持马英九、泛蓝与中共,看来萧某大政治评论家一家人的恶行,连统派都看不过去了,特别是他的天龙族同胞来维基为他们一家相关条目消除负面编辑而不问是非,非常可恶,另外,他后期无意为中文维基进行贡献,只会来客栈,我则是挺台湾、爱台湾,愿意为中文维基条目进行有意义的编辑,请分辨清楚。--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5:40 (UTC) :(~)补充:另外在我阅览客栈的历史纪录时,也顺便看了Luke的编辑记录,他和At7002是不同,Luke是支持朱学恒,他添加的内容大都是来自可靠来源的新闻稿,也许他是故意拿萧大记者的低级评论来添加在泛绿相关条目,但是看过Luke的贡献发现他并没有破坏维基条目,和苹果派的情况一样,被敌党强行冠上“经常出没的破坏者”,很讽刺的是他完全没有恶意破坏条目,只能说与管理员们的主流派系不合罢了,他的情形与影武者相差甚远,事实上,他早期很有热诚,进行了很多条目编辑与扩写,为什么愤而改变做法与从不要求解除“永久封禁”就不得而知了,如果 早期的热忱与积极编辑贡献者未来被一个个被冠上“经常出没的破坏者”,这会是多么不胜嘘寒与讽刺的感触阿!现在的维基不就是最需要热忱与积极编辑贡献者,学苹果派的,以上。--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6:43 (UTC)

可以不要再把蓝绿恶斗带到维基来吗?另外有挺台湾、爱台湾的心并不表示你的所作所为就会对台湾带来好处,纳粹时期的德国人可是在希特勒领导下相当爱国,然后我们都知道他们最后让德国经历了什么事,然后我们也知道一堆挺孩子、爱孩子的盲目家长会溺爱出什么样“都是坏朋友带坏他”的好宝贝,你可以继续作你认为对的事,但千万记得有人批评时好好听一下并虚心检讨。--114.47.181.16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6:16 (UTC)
台湾有像萧一家的道德败坏特权阶级到处吃香喝辣,甚至共产党的钱也能赚到,有事关说一下,警察副局长到府探视加害者,名嘴瞬间立场转向,连数字媒体都不敢骚扰和说坏话,维基上有天龙同胞、媒体同业后辈和五毛联手帮忙护航,并打击报复敢写他们一家坏话的维基人,司法当然是没事,未来或许还能见到萧教授正在教台湾史,台湾维基人当然可以继续作你自己的事,可以不要惹事和得罪人,但千万记得这是我们台湾维基人所必须要承担的代价。--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6:43 (UTC)
你在说什么鬼话,维基百科是没有记载这件事吗?是写说萧明礼不小心才挡到救护车的吗?那篇条目现在的样子会让读者以为萧家的行径是对的吗?不按照你的想法将所有资讯全贴上去就叫有人护航?有人报复?维基百科可不是新闻集中站,也不是钜细靡遗的资料存放处,更不是让人搞抗议、指责他人的地方,对于一个事件只要能交代前因后果、经过与相关影响即可,不用将所有资料一股脑地全放上去,重点是将事情本身交代清楚。至于抗议社会不公还是特权这种事,在维基上跟PTT与K岛成效是差不多的,更别提维基人聚集协作根本不是为了要抗争,而是要协助知识的传播,想要为社会不公发声的话,请去加入相关团体助他们一臂之力,而不是到一个宗旨与此无关的社群号召,维基这边只负责记录。你的言论看起来你似乎搞错了维基创立的目的,如果阁下的目的是想要为社会不公发声而不是在协助传播知识的话,或许阁下应该去参与其他相关团体帮助他们才对。--122.121.206.44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03:45 (UTC)
IP用户那你说阿儒 | 这里泡茶回退与删除有可靠来源的新闻稿内容对不对?此人还说今日新闻网是小媒体不可靠,最可笑的是User:Alltonight还说条目上只写萧明礼“坏”的一面,没写“好”的一面,更再三强调老婆婆“在救护车内已断气”,老婆婆一家只是“当事者”并非“受害者”,萧明礼并非“加害者”只是一个“当事者”,看来以后看到路上“在救护车内已断气”的“当事者”,任何人皆可延误送医,IP用户你是否认同如此?,请多多将心比心。--夏季旅行中的嗨 !风筝 -垦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热闹!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13 (UTC)

Snow

我也搞不清楚苹果派到底做了什么,上面的讨论有点滚雪球了,以致到现在我也没摸出个什么头绪。如果只是不停地控诉书生,那不应算作什么扰乱。如果是因为不停地控诉导致被封禁,我估计我也快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0日 (六) 08:06 (UTC)

不久前苹果派也说过类似的话,果然不久后也……,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缄默的原因。--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2:10 (UTC)
谁能简洁地描述一下事件全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0日 (六) 08:08 (UTC)
请参考客栈六、七月份的历史存档。--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2:10 (UTC)
六月的第一条就是“User:Sysywjel(苹果派)对Wing的回复”,不知道最初的封禁在哪里,只在封禁记录理查到一条“(创建账户已禁用)已被查封,终止时间为无限期 ‎ (对维基百科运行带来极大阻碍,参见互助客栈/其他)”,完全看不出个什么头绪。—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08:12 (UTC)
可见你的确会看过去的讨论历史,也知道怎么挑选对你有利的出来当佐证。这样的维持正义好正义啊。-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5:52 (UTC)
阁下什么意思?—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07:53 (UTC)
如果要了解苹果派为何被封,请将5月、6月、7月客栈上的全部存档内容看完。如果要问cobra说什么,请你查查为什么某LU会被封。顺带一说,上面的这位所谓的KITTY猫已经基本上可以确认为LU的傀儡,如果我有说错我道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2:12 (UTC)

┌────────────────┘
用户账户“LU”未曾创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12:47 (UTC)

哦,你是说User:Luke7956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13:03 (UTC)
不过我觉得,不管kite是谁,这样对人不对事,很不好。—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13:12 (UTC)

(:)回应:亲爱的魔法少女,你错了,从当初从PTT登上新闻我都一直关注该条目,原本想有人写了就算了,因为后来有人乱删来自今日新闻网的可靠新闻稿,才亲自动手,你大概不知道PTT乡民是如何对萧某一家和在PTT护航的天龙同胞群起激愤,声讨特权的乡民们可是不计其数,何独区区一人?不知道“墙内”的大陆同胞能不能看见PTT?建议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朋友我可以大力推荐你可以看看楚门的世界这部电影,就可以明白我在说什么。—夏季旅行中的嗨 !风筝 -垦丁南湾的海好蓝,有空还要再来南台湾看海!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7:32 (UTC)

墙可以翻,但是神马PTT的实在是懒的看,尤其是你推荐完了以后。说实在话,PTT我早就认识了,可我还是想看看巴哈神马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7:43 (UTC)
(:)回应kite:其一,从你的发言看得出你大半就没注意过Luke所作的编辑以及他后来的破坏行为.其二,我完全没看出这里的人谁不觉得萧某的行为可耻,不要转移话题,不过看你无视122.121.206.44对你的回应,...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三,我不想管你是阿凡达还是史瑞克,那没什么,我只想说政治厨自重.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22日 (一) 08:24 (UTC)
(:)回应Dr. Cravix:就是有人在条目编辑历史摘要上留言说,条目只写萧明礼“坏”的一面,没写“好”的一面,我实在看不出来萧明礼对救护车比中指如何看出何处有“好”的一面,朋友你有看见“好”的一面在哪吗?摆明就是有人替他们一家护航,连电视名嘴都有办法关说到护航胡言乱语了,在中文维基护航又算什么?夏季旅行中的嗨 !风筝 -垦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热闹!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3:44 (UTC)
(×)抗议kite,你真能,你太能了,如果我没有查证的习惯还真被你骗了.原话[24]
道歉公开信的相关评论: 无关条目的部分拿掉。道歉公开信的相关评论只写坏的评论不写好的,这部分有失中立,而且这无关条目内容,要写除非把公开信变成条目。
明明说的是公开信的相关评论,你能扯成说萧明礼,你真是太令人折服了,真是聪明绝顶,神经超常.
BTW,要说揭底的话,你在Mmm333k(他在用户页上已说明是绿派)用户讨论页的骚扰[25]Mmm333k的回复[26],还有在Zhxy对话页的骚扰[27][28].讽刺的是,当初luke也到Mmm333k的用户讨论页上骚扰过,说到底,你自己也是和Luke一样的厨罢了.哪来的高下之分?不过五十步笑百步罢了.果然在厨的领域里阿凡达和史瑞克打到最后都会发现原来都是一家人,真搞笑.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22日 (一) 14:15 (UTC)
大陆同胞惹不起,User:Alltonight把道歉公开信的相关评论中部分的批评删除与我说的一致,公开信号称是萧明礼写的,我不认为我有扭曲原意,公开信的相关评论确实在讲萧明礼这件事,对特权的声讨与政治信仰无关,虽然我尊重你的政治倾像,我也无语,我建议朋友你去看看楚门的世界这部电影,或许心中的乌托邦就此破灭。-夏季旅行中的嗨 !风筝 -垦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热闹!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4:39 (UTC)

提醒:主页发现有植字错误

刚上主页,忽然看到“新闻动态”那栏首项:“8月22日,加拿大新民主党党魁杰克·林顿(图)因癌症在多伦多的家中出世,享年61岁。”当中的“去世”误植作“出世”,请有关人士尽速修正之,以免引起误会。特此提醒,谢谢!Will629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4:20 (UTC)

done by sysop kegns.--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4:47 (UTC)
sorry,这是我犯的错误,谢谢提醒。--长夜无风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5:34 (UTC)

Wikipedia:维权联盟/管理员争议行为记录 中对管理员封禁过程的描述

该页面虽旨揭“除已有结论者之外,本页面不涉及判定。”,但内文却以“以其个人主观看法”;个人认为“已做判定”的字眼来描述多位管理员的封禁过程。在多次个人添加之平衡编辑遭撤销后,我在这边提出另外一种解决方式,以避免编辑战。为达到平衡,请遭描述的管理员对这几条争议纪录发表看法,我将据此完整地移至该页面。若这些管理员于一周内没有其他看法,我将征求该页面主要编辑者百乐兔同意后,加入“该管理员对此“个人主观”造成之争议封禁无回应”或“管理员默认此争议为个人主观造成”等文字来加以平衡。封禁者都可以申诉,如果没有让涉及管理员或当事者喊冤或解释一下,总觉得不甚公平。

遭该页面点名,且未认错之管理员有:Shizhao,T.A 白河,Jusjih,长夜无风,PhiLiP,AT及RalfX--Winertai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6:00 (UTC)

如果不是那些管理员的个人主观看法,那么就应该是有明确的方针或社群共识支持其决定。若如此,请那些管理员提出证据证明他们做那些决定时不是依据其个人判断。--百楽兔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8:42 (UTC)
至少应该给出所有问题的原始链接,把4、5年前的东西也搬出来,查找当时的讨论恐怕都很费劲。而且当年的规则也与现在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用现在的方针去衡量以前的事情实在令人无语。例如指控我的Google分析问题,当时修改MediaWiki空间没有说必须要社群同意才可以修改(即使现在修改MediaWiki空间,大部分也是通过translatewiki直接修改,完全没有经过本地社群)。虽然当时增加Google分析有些鲁莽,但是当时的Google分析并未如所说能够记录维基百科访客的IP、上网设备,只能看到各地访问的总数。现在wikimedia提供的公开统计数据都要比当时Google分析提供的数据详细的多(当时加上Google分析的目的也是为了统计,因为当时wikimedia还没有提供现在这样如此详尽的数据。当时的争议也不是能让一些可以看到Google分析数据的管理员得到用户的IP等隐私内容,而是用户的IP等信息可能会被Google这个第三方的商业公司获取)。而CU的指控也是如此,任何监管员都有临时使用CU的权力,我只是用完后忘记取消而已。监管员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临时给自己加一些权限[29][30],而且即使使用有问题,也与中文社群无关,与管理员权限无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2日 (五) 02:34 (UTC)
Wikipedia:管理员方针一直写着管理员使用管理权限的行为必须基于社群共识,你无社群共识便使用管理权限编辑该页面是事实,擅自加入了第三方工具也是事实,这些你都不否认吧?
关于你的那个使用CU的争议,我的描述何处不实,请明示。--百楽兎 2011年8月16日 (二) 07:56 (UTC)
如此XX的文章你们还看?就当他们是XX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3:41 (UTC)
(!)意见,这页面是否应该移动或删除,因这是计划页面。计划页面不是用来储存这些有偏颇的资料。--武蔵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3:50 (UTC)
为什么shizhao说的话里有繁体?Liangent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1:08 (UTC)
查过了,是shizhao说的,没人篡改。-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1:36 (UTC)
从那个页面抄的吧……--达师198336 2011年8月12日 (五) 14:36 (UTC)
抄录一下,封禁User:Talktalk的理由:“理由就是误导性用户名。用户讨论页是User talk,阁下的用户名却是User:Talktalk,容易产生误导,因此依例封禁。原本,我应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留言,不过在那时候您早已经被其他管理员封禁,希望您能够看到这段话。谢谢。”—AT 2011年8月12日 (五) 15:02 (UTC)
所以认定该用户名容易产生误导是你个人的见解,不是吗?--百楽兔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8:42 (UTC)
我已经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投诉User:AT和User:人神之间的无理封禁中投诉过了。但是AT并没有回应。维基百科:用户名中已经对于管理员处置用户名作了说明,而AT并没有依照方针处理。--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3:33 (UTC)
相当遗憾,该页面主要编辑者百乐兔坚持“以其主观”是“客观”的描述,并全部撤销我的编辑,因此在此宣布,个人放弃对此页面的编辑改善,并请管理员持续关注百乐兔于此页面的编辑行为,避免又再发生该用户导致管理员之间车轮战的后遗症。--Winertai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9:35 (UTC)
试问winertai以为直接提删如何?如果赞同,我愿动手。--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10:30 (UTC)
(+)赞成--Winertai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4:26 (UTC)
(:)回应:done--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5:58 (UTC)

个人觉得,如果认真搞"维权"的话,应该把指控的相关证据,相关讨论串以及被指控者回应等链接一并带上,而不是这样"无可辩驳,无可质疑"的大字报风格,还有简单把管理员的回应用"认错"两个字总结带过,搞得真的像是自High,如果是个人页面也就算了,可这是Project页面吧?挺莫名的.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16日 (二) 04:41 (UTC)

  • (!)意见:如果是事实,就无所谓负面不负面的问题。因此请各位详列需要我提出事实之处,我最大的优点就是我从不造假,有多少事实说多少话。各位看到每条记录我都有注明日期,相信我应该都能给你们看到证据。--百楽兎 2011年8月16日 (二) 07:50 (UTC)
    让我揭破你的常套手段:将别人的意见总是说成主观的,自己的就是绝对客观的,你总是双赢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8:49 (UTC)
主观不主观可以是个事实。如果管理员认为那些判决不是他们个人的意见,那么就应该有什么客观依据可以提出才对。--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04 (UTC)
(:)回应抱歉,请好好看别人的发言.其一,没人提到"负面",不知你说的用意;其二,"相信我应该都能给你们看到证据",请自行列出;"请各位详列需要我提出事实之处",我回应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而且指控方具体举证是惯例吧?请不要选择性忽视.顺便  囧rz...,同舟你说得太直白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16日 (二) 14:06 (UTC)
负面这个字眼是Winertai在我讨论页中用的。证据我随时可以提出,但为方便作业,所以才希望有意见的各位一次详列问题处,我好一次处理,这样应该可以吧?我没有回避举证义务。--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04 (UTC)
  • 同舟已经很对,在维基百科,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你用的手段是非常脏糟(其他维基人已知道的事),用偷换概念的技巧高于常人10倍,他在条目中拥有绝对的绝编权,我举一个例子吧。他在自己的条目不容许其他维基人挂上{{unreferenced}}模板,已经有条目的占有欲。这只是冰山一角,要数百乐兔的黑历史,我足以出版一本书去写他在维基的种种冲突。不过很遗憾地,就如某个S字头的维基人一样,他是不会认错的。--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16日 (二) 14:15 (UTC)
你这个人身攻击我不知有没有人会处理。--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24 (UTC)
(:)回应欢迎你学习日语维基百科用投票把Aphaia封禁的方式封禁我。是了,有很多人知道你在维基的为人怎样,大概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地步了。只是有没有人跟你说“这是不行”的问题。--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17日 (三) 06:54 (UTC)

(!)意见Wikipedia:维权联盟/管理员争议行为记录的存废,说明了管理员们的肚量有多大?--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18:56 (UTC)

Luke?--CHEM.is.TRY 2011年8月16日 (二) 19:40 (UTC)
我的英文名字不是Luke。--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1:41 (UTC)
“某个S字头的维基人一样,他是不会认错的。”,是谁?请明言。
7月某讨论,为保护当事人,我已打了马赛克
@Cobra兄,个人觉得Sxxxxxxxxxxx是不会道歉的,因为他从来不认为自己会犯错。
   @Sxxxxxxxxxxx有空闲时记得照照镜子。祝生活愉快。--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25日

--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16日 (二) 23:55 (UTC)

  • (!)意见:其实我很明白,各位只是不满意我,所以想要删除、彻底消音。但事件确实存在,历史记录也不会消失,所以消音是不可能的^_^ --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04 (UTC)
百乐兔,大家是不满你用偏颇的方式去诠释那些事件,而不是针对那些事件,也没有要消音。一开始Winertai也只是要在这个页面加入有关管理员的回应,并没有删掉那些“记录”,却被你回退掉了,是谁才在搞消音啊?再说这个页面已经不是单纯的原始记录,而是经由你编辑整理过的东西,其差异就像是起居录、奏折与史书、地方志之间的差别,已经是经过删减处理过的东西。大家都知道史书不管再怎么追求公正,都难以避免在叙事上受到编者自身的价值观影响,而事实上对于管理员是否违规,其违规是否蓄意还是有其他原因等等之判定本身就是件涉及到价值观与标准认定的事了。
你一再坚持要用你的版本才是最公正,只是显示你根本容不下他人的意见。在这个事件中我只见到你坚持要夺取对事件的诠释权,完全不让当事人的回应得以被看见。现在居然还在这里说别人要消音,不过这些历史纪录也是会保存的。--114.47.163.172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4:29 (UTC)
我并没有消除Winertai的所有编辑。Winertai所加入的“管理员已否认”叙述若查有实据者,我都保留了,查无实据的才删除。其他他加入的内容若查有实据的,我亦保留下来。该记录纯粹就只是个记录,我并没有添加个人评论。“以其个人主观看法”的说法乃是事实,但Winertai却认为该描述是我的个人的负面评论。我已说过,若“以其个人主观看法”这个说法不是事实,那么应该有足以证明非其主观看法的证据,然而查证当时事件过程,并没有这类证据。如有,请各管理员或反对者提供,有证据者我一定照证据写。--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6:04 (UTC)

具体个案讨论

为了了解各位的想法,我想就具体个案来讨论各位认为我对事实的描述何处有问题,这样有助厘清焦点。请各位针对下句描述具体指出问题所在。

2011年7月22日:以其个人主观看法,认定Talktalk(对话页 | 用户贡献)是误导性用户名并永久封禁。

--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9:12 (UTC)

太简略,仅用主观看法来一笔带过具体情况。而依照AT在上方的留言,应补上AT的判断理由:“用户讨论页是User talk,阁下的用户名却是User:Talktalk,容易产生误导,因此依例封禁。”
2011年7月22日:因认为用户名与用户讨论页“User talk”相近,而认定Talktalk(对话页 | 用户贡献)是误导性用户名并永久封禁。
这种描述应该要将事件有个简略的完整描述,原描述只有结果而没有明确的动机、理由。即使该动机理由可能有人会觉得牵强或有问题,但既然他本人已经说了那么就该补上,由之后的读者自行去判断这起案例是错得离谱还是尚可包容。仅用主观看法一词带过就只会让读者有一个AT犯了错的印象,而欠缺对具体情况的认识,更遑论对其犯错情况的评估。--114.47.163.172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1:32 (UTC)
  • (:)回应:我不反对把原因写得更清楚。我之所以写“以其个人主观看法”的原因是因为依据Wikipedia:管理员方针,管理员行使管理权限必须要基于社群共识,也就是说管理员不该单凭个人判断而行使管理权。从管理员AT当时的行为及事后的回应皆可看出,当时他的行为完全是基于他一己的判断。因此,“以其个人主观看法”的描述是个事实,也是为什么该行为造成争议的原因。反过来说,如果当时他的行为有共识基础,我就不会记录在该争议行为页面里。--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3:32 (UTC)
就算理论上“管理员行使管理权限必须要基于社群共识”,但是实际上管理员裁判某一案例是否违规时所能依靠的也是他们的主观判断,最明显的情况就是快速删除。而现实上法官在两造提交各种证据后还是由法官以现有证据才下达判决,当然某些国家有陪审团机制的话可以较有效避免判决受到法官个人一己之见的影响,但实际上陪审机制相当耗时耗力,因此美国大多用认罪协商来处理多数案件,剩下的才会进入法院审理。而以维基现状来说,全面推行陪审机制亦不可行,目前比较有类似陪审机制者也仅见于页面删除讨论。
现行“误导性用户名封禁”并没有像页面删除有较为稳定的讨论情形,多数情况下只能由管理员自行判断检举是否确实。因此将AT犯错单纯归咎于他个人因素本身就有欠公允,现行机制并不完善也是一个因素。
欲解决此一问题,不是光靠呼吁“管理员行使管理权限必须要基于社群共识”或搜集管理员犯错案例就能解决,前者到最后还是让管理员动用权限时自己判断这一动作有没有问题,后者也只是亡羊补牢,建议应就管理员相关业务建立标准执行程序,如Talktalk建议在进行封禁前应先向用户名持有人提醒进行讨论,而不是就直接封了。--114.47.168.189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4:27 (UTC)
(+)赞成“在进行封禁前应先向用户名持有人提醒进行讨论,而不是就直接封了”。本来就应该这么做,这么做管理员的行为才有共识基础,才符合方针要求。--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4:54 (UTC)
我在事件之后也在互助客栈方针版提出了类似的改进意见,基本上都是赞同的意见,后经管理员Wong128hk提醒,才知道维基百科:用户名中已经对于管理员处置用户名作了说明,而AT并没有依照方针处理。同样是管理员,AT的水平和对其他用户的尊重比起Wong128hk差太多了。--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01 (UTC)

(!)意见:我认为百楽兔的对事实的描述还算是靠谱,如果管理员们对事实的认知不同,也希望管理员们在意见下方也可以有解释的空间,如果说有人认为百乐兔的观点过于“主观”,难道就不会有人认为管理员们的做法过于“主观”?选择多沟通与辩论是有助于对真相的澄清,而不是选择一味的逃避。--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1:52 (UTC)

“主观看法”是个很模糊的辞汇,而主观看法也有分合理的与无理取闹的。因此我对百乐兔的意见是,不要用这样一个词来把具体情况轻轻带过,必须有个交代。该争议页面有些人都是用主观看法一词来带过,而没有交代他们是为什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只有用主观看法一词的话,看到这个页面当然会觉得这些管理员都是只凭一己之意在做事,但实际上管理员在做事时本来就是以自己的主观看法去判断自己的行为、处置有没有问题而去作的,即管理员在下决定时都是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符合方针与共识的。当然,会有争议就是有人不那么认为,因此需要交代好来龙去脉让大家做判断,让大家看看这为管理员的主观判断是与社群相差很远还是尚在可理解范围。
以AT的例子,只用主观意见一词带过的话读者看过就是知道AT犯了错这么一件事。而将来头交代清楚的话,才知道他是为什么才犯错的,毕竟同样的结果不见得来自相同的原因。目前误导性用户名的封禁缺乏有效讨论,但又不能让申述或不适合用户名累积下去,结果最后还是由管理员来作判断该用户名是否有问题。在他的例子,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个名字真的有可能会误导,有人觉得不会,这才是需要讨论的,而如果只用主观看法一词的话,之后的读者就不会经历过这个思考过程而单纯接受百乐兔的描述,认为AT滥用其主观看法随便封禁一个用户,而无法去判断AT下这个判断的问题究竟是相当离谱还是尚可理解。--114.47.163.172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2:17 (UTC)
(!)意见:基本上同意阁下的看法,我也觉得AT是个称职且值得信赖的管理员,我相信AT不是个滥权者,但我也觉得百乐兔的其他指控也不是空穴来风,凡事都要就事论事,如果想要评论或指控别人,必须要详细的解释清楚,并给对方充分的解释空间,包括双方当事者,才不会有冤枉的事实发生,包括管理员和普通用户都应该被尊重。--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2:40 (UTC)
兔子正正就是利用“不是空穴来风”这个漏洞不停制造事端,将原本很简单的事无限放大,再煽动其他同道(特别是“管理被害者”)参与对管理员的批判,不停troll各大讨论页。--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08 (UTC)

首先我非常感谢百楽兔及其他维基网友主持公道。关于AT和人神之间封禁我的帐户的事情,我已经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投诉User:AT和User:人神之间的无理封禁中投诉过了。我觉得AT有以下错误:1,错误认定Talktalk有问题,2,野蛮封禁,就算是用户名有问题,也应该首先通知用户提醒改名,而不是无限期封禁,而且是不允许编辑讨论页去申述的封禁,非常无理。维基百科:用户名中已经对于管理员处置用户名作了说明,而AT并没有依照方针处理。人神之间之后封禁我重新注册的帐号也是无理和野蛮的。同时感谢管理员Wong128hk,他对维基的方针很熟悉,也积极主持公道。--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3:19 (UTC)

虽然我信任AT君是个好管理员,但我也同情Talktalk的遭遇,关于Talktalk君的事我不太了解,呼吁愿意负责任的管理员能真的认真倾听受委屈用户的心声,负责任的再次进行了解后重新处理,做为管理员应该仔细的明辨事实,才不会辜负当初选择当管理员的初衷,哪些管理员认真做事与善意推定,哪些管理员只会包庇同党和打压异己,相信大家都看在眼里,无论处理结果如何,我希望Talktalk往后还能和我们一起积极的为中文维基做出贡献,不要因为一些小挫折而缩手,希望您的事能够有合理的结果。--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4:05 (UTC)
我有个感觉,他想利用一句对他有利的说话,去转移视线以及避开其余的缺点,现在这个讨论已经离题了,大家能否暂停这段讨论吗?--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8月18日 (四) 08:50 (UTC)

管理员AT封禁talktalk的问题

逐点回应:

  1. “错误认定Talktalk有问题”。我不认为这是一个没有任何问题的用户名,正如我上述所说的,此用户名容易与讨论页混淆,如果我们容许利用空间来命名用户名的话,衍生出user:useruser、user:user talkusertalk等形形式式的具误导性的用户名。与其说我是错误认定,我更认为这是自己基于事实的考量。
  2. “野蛮封禁,就算是用户名有问题,也应该首先通知用户提醒改名”。如果用户编辑次数不多的话,我不会建议他们申请更改用户名。毕竟重新创建账户比等候更改用户名的时间还要快很多。
    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0:28 (UTC)
请问你为什么不和我进行任何沟通就直接无限期封禁?而且是不允许我编辑讨论页去申述的完全封禁?如果你说要建新帐户,那么为什么人神之间之后要无理封禁我重新注册的新帐号?--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2:46 (UTC)
当用户名属于误导性用户名,就可以处以永久封禁,而需要沟通的是一些具有不少编辑次数的用户,然而您的编辑次数并不多,所以我无必要沟通并且开放讨论页让您进行封禁申诉,因为重新创建账号比更改用户名还要节省时间。人神之间的做法与我无关,要知道封禁您重新创建的账户的管理员并不是我,如果您希望得到答案,您应该直接询问他。—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4:37 (UTC)
为什么他的编辑次数不多就“无必要沟通并且开放讨论页让您进行封禁申诉”?而且为什么你一个人就能认定该用户名属于误导性用户名呢?Wikipedia:管理员方针不是要求你的行为要有共识基础吗?--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4:47 (UTC)
请AT仔细看一下维基百科:用户名中的方针,里面对于用户名的处理有明确的说法,请你看一下你的行为是否符合方针的指引。同样是管理员,Wong128hk对于方针的掌握和对用户的尊重,就比你要好很多。--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4:52 (UTC)
如果您认为我的行为不符合方针的指引,您可以提请罢免我。看毕Wikipedia:用户名后,至少我不认为自己有违犯方针。—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5:09 (UTC)
请问你的行为符合了哪些方针?哪些方针允许你判定我的用户名要被封禁?哪些方针允许你不经任何沟通直接无限期封禁?哪些方针允许你全面封禁不给用户在讨论页申述的机会?--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13 (UTC)
再说一次,封禁是基于误导性用户名。不沟通是基于您是编辑次数不多的用户,重新注册一个账号比您申请更改用户名还要节省时间。禁止编辑用户讨论页是由于既然您注册一个全新账号比更改用户名还要节省时间,那么容许您编辑用户讨论页来申请更改用户名也就是画蛇添足的举动。希望请您能够明白,我的一切举动仅仅是基于您的用户名,仅此而已。—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5:28 (UTC)
Wikipedia:用户名里面的方针写的很清楚,我对你的不敢面对条文的回答感到失望。--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46 (UTC)
您倒是举出我到底违犯用户名其中的哪一项?—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6:28 (UTC)
哪些方针允许你判定我的用户名要被封禁?

Wikipedia:用户名里面对不妥当的用户名有如下方针:

维基百科不允许使用带有误导性、宣传性、侮辱性或破坏性的用户名:

   誤導性用戶名隱含著與貢獻者相關或誤導他人的事情。例如︰不實觀點、予人擁有非實質擁有權限的印象或暗示該帳戶並非由一人擁有而是由一個群組、一個計劃或一個集體運作。
   宣傳性用戶名會於維基百科上起推銷一個群組或一間公司的作用。
   侮辱性用戶名令到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破壞性用戶名包括人身攻擊、偽冒他人或其他一切有著清晰可見的破壞維基百科意圖的用戶名。

此外,使用域名及电邮地址的用户名亦被禁止。

这些准则俱应应用至用户名及签名。在其他语言中不当的用户名或透过错拼、替代、暗示、拆字或任何间接方法达成的非妥当用户名会同被视作违规。

请问你依据哪一条方针判定我的用户名有问题?--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40 (UTC)

哪些方针允许你不经任何沟通直接无限期封禁?哪些方针允许你全面封禁不给用户在讨论页申述的机会?

Wikipedia:用户名里面对对不妥当用户名的处置方法有如下方针:

请报告明显不妥当的用户名至维基百科:需要管理员注意的用户名并附上相关的解释,管理员可于审核以后把之封禁。

对非明显不妥当但可能符合上述准则的用户名,并不应即时施以封禁,而是应该与账户创建者共议此事。这些用户极有可能是因为他们不熟识用户名方针才注册了这样的用户名,故此我们应该建议他们注册一个更妥当的用户名。如果仍无法取得成功,就可至互助客栈提出要求以获取众人对该贡献者用户名的意见。在获得相关共识以后,贡献者就应应要求更改他们的用户名。

在以下的情况中,管理员可施行用户名封禁:

   明顯於維基百科上不可接受及使用但沒有明顯破壞意圖的用戶名可遭永久封禁,惟封禁只應影響到該帳戶(請勿選取自動封禁及「阻止創建新帳戶」)。如果您的帳戶因此而被封禁,則請見諒。這次封禁僅求廢除您選擇的用戶名,而非阻止您作出貢獻。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用戶名。
   一個僅用於引起爭論麻煩的,而又明顯帶有破壞性的用戶名應該被予以永久封禁。不過除了封禁該帳戶,在這類個案中,創建者同應被予以封禁,從以阻止他們進行編輯以及再創建新帳戶(請啟用自動封禁及選用「阻止創建新帳戶」)。這些用戶名亦可能會包含對他人的騷擾甚或是人身攻擊。或,這些用戶亦會很易被認出是先前被取締過的用戶或是一種破壞。
   任何因為用戶行為而進行的封禁,如果其用戶名亦是問題之一,那麼其用戶名亦應該在考慮範圍之內。而該封禁亦可以延長為永久封禁,以廢除該用戶名。基於用戶行為而施予的封禁普遍是因為用戶作出破壞性編輯、非文明行為或人身攻擊。

如果使用该不妥当用户名的用户并没有进行任何贡献,请不要对之作出报告或封禁;大部分的账户于注册以后,并无使用。如果无证据表明该账户是被恶意创建的,管理员应于封禁日志及于贡献者讨论页中留下的讯息中清晰的阐明进行该此封禁的真正原因为何,明确阐明引用了本方针中哪一个准则。

请问你依据哪一条方针不经任何沟通直接无限期封禁?--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43 (UTC)

以下引自维基百科:封禁方针

所有用户均曾经是一个新用户,而且每个人都曾犯错。因此我们均不应伤害新手,我们欢迎他们,耐心教导他们,并假定他们都在尝试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在他们违反我们的方针和指引时,我们应该提示他们,避免他们进一步犯错。管理员和一般用户均可以模板或自行编写的劝告(建议)提示犯错的用户,封禁应为最后的手段。

在执行封禁前,管理员必须确认该用户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关的方针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个方式),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他停止不当的行为。但管理员可在未经警告的情况下对一些进行被禁止行为(如操作傀儡、明显破坏、人身攻击等)的账号进行封禁。在执行封禁后也应通知用户,详细请参阅知会用户一段。

自动封禁:在封禁未经许可和运行出现问题的机器人账号时,不应启动自动封禁功能,以避免封禁机器人的操作者。但对执行恶意程式的机器人账号,则应启动此功能以避免进一步破坏。而对于注册用户或不合方针的用户名的封禁(除非该用户在使用大量傀儡作业),一般不建议启动此功能,以避免影响其他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户进行编辑。

禁止用户编辑自己的对话页:除非被封禁用户持续滥用自己的对话页(如多次重复(无新理据)的申诉),一般封禁不应启动此功能。

以上引自维基百科:封禁方针

请看AT对我的封禁记录:

2011年7月22日 (五) 14:17 AT (讨论 | 贡献) “Talktalk (讨论 | 贡献)”(禁用自动封禁、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已被查封,终止时间为无限期 ‎ (误导性用户名︰

 
由于用户名称不当,您已被永久封禁用户名不应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破坏性及宣传成分,与现实世界中各组织或团体相关,或易于令人混淆。另外,除非帐户是个已准许运作或正等待批准的机器人,否则用户名亦不应以“bot”结尾。我们建议您注册一个新而无抵触用户名方针的用户名,我们亦欢迎您使用恰当的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贡献。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如果您希望更改用户名,请在封禁申诉里写明新用户名。您也可以通过邮件列表进行申诉或者提出改名请求。谢谢。

)

请问AT的行为是否符合方针?是否允许他不经沟通直接永久封禁?是否允许他全面封禁用户?是否允许他封禁用户讨论页?--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59 (UTC)

上述封禁信息中,明确说了:“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但正是AT禁止我编辑讨论页去申述。完全是违反方针的自相矛盾的错误行为。--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09 (UTC)

AT问了:“您倒是举出我到底违犯用户名其中的哪一项?”关于用户名的方针和封禁的方针我引用了,我认为AT违反了上面这些方针。--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13 (UTC)

很遗憾,AT篡改了我的发言:记录在这里: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5%85%B6%E4%BB%96&diff=next&oldid=17439905

--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30 (UTC)

请问各位管理员,无故篡改其他用户的发言的行为该怎么处理?需不需要道歉?是不是当事人是管理员就可以没事了啊?--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16 (UTC)

对于误删您的部分言论是我的操作失误,仅此致歉。另外,就是依误导性用户名来封禁,这我已经说了很多次,在您列出的例子也有这个理由。 基于“明显于维基百科上不可接受及使用但没有明显破坏意图的用户名可遭永久封禁”,所以处以永久封禁。另外,封禁讯息是通过模板自动产生的,只能够部分表达这次封禁的意义而非全部。再说,我禁止您编辑用户讨论页就是希望您能够重新申请账号,避免继续使用具误导性的用户名。最后,如果您不满我的处理,认为我违犯方针,请您提请罢免我。但我必须表达的是以上方针的内容均没有禁止我以误导性用户名为由来对持有相关问题的用户名的用户作永久封禁,而且亦没有要求我必须让您能够在讨论页申述,而且沟通是基于“给予足够时间让他停止不当的行为”,用户名的问题是不能停止的,只有更改用户名和重新申请账号才能解决,由于您的编辑次数不多,因此我选择永久封禁来“停止不当的行为”,从而让您能够重新申请账号,这相比起您更改用户名更为节省时间。—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7:39 (UTC)
方针并没有允许你个人就可以认定User:Talktalk具误导性,含解封的管理员在内,不少人都不认为该用户名有误导性。管理员方针里还要求你的操作要有共识基础,为什么你都没遵守呢?--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7:52 (UTC)
我接受你对于删除留言的道歉。但是不接受你对于封禁的辩解,因为你说的不对。Wikipedia:用户名里面对不妥当的用户名的方针我上面明确引用过来了,里面说不当用户名有四种,没有一种符合你说的理由。请问你是根据哪一条方针认定我的用户名不当的?--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49 (UTC)
而且你口口声声说你认为我被直接永久封禁并重新申请帐号更节省时间,这完全是你的主观想象,完全不顾方针的指引和被封用户的感受。你觉得一个没有任何恶意的用户名无故被封,对方就没有被你伤害了?无故被封是什么感受你知道吗?你为什么那么吝惜提前沟通用户?为什么吝惜提醒用户改名?就因为你要维护的是维基百科所以就不可以不尊重别人了?为了抽象的维基百科可以不顾人权?可以伤害其他用户?方针中也说了要沟通用户提醒改名,你为什么还要选择那么冷血和野蛮的操作方式?就为了你所谓的维基百科?--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06 (UTC)
如果是要顾及被封者的感受的话根本就可以推翻整个封禁机制了,你得接受所有事情一定不能满足全世界的人,一定会有人不会满意其中一个结果。不当用户名不只4种,后面还有“与现实世界中各组织或团体相关,或易于令人混淆”这一条。而且封禁模板已经有提示“我们建议您注册一个新而无抵触用户名方针的用户名”,对于你选择性忽略一些重点事实表示遗憾。--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24 (UTC)
如果确有不当该封完全可以封。但是不该封的时候为什么要封?可以先沟通再处置的,为什么要违反方针直接封禁?你说的“易于令人混淆”这一条是封禁模版里的话,不是Wikipedia:用户名里的方针。就算是号称有混淆,也是很有争议的,很多人包括其他一些管理员并不认同。说到重新注册用户名,我注册了新用户名,但是却很快被人神之间无理封禁了。说到选择性忽略,请问AT和你有没有选择性忽略我引用的大段的方针呢?--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37 (UTC)
“误导性用户名隐含着与贡献者相关或误导他人的事情。”—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8:35 (UTC)
重新申请账号随时都可以,更改用户名却需要行政员的审核,那一样更节省时间,显而易见。或许您注册这个用户名是没有恶意的,但并不代表您这个用户名就是恰当的。而且,不是我吝啬沟通,而是有没有需要沟通,我本意就是希望您重新注册一个账号,那又怎会提醒您改名?我尊重所有人,如果我不尊重您,我可以完全不选择任何理由,封禁后亦不用通知,正正因为我尊重您,才会在这里与您讨论。要知道方针也说编辑量少的用户与其选择申请更改用户名,倒不如重新申请账号。封禁既不冷血亦不野蛮,而是有效和必须的措施。如果您认为我在这件事情上伤害了您,我仅此表示遗憾,但如果再重来一次,我也是会照样封禁,因为不当用户名就是不当用户名,不会因为您的抗辩而有所改变,当然您或其他人都未必同意我的想法,只要说出来就好,反正只要有其他管理员反对我的决定,我也不会坚持。就算我认为您的用户名不当,也不会冒着车轮战的风险,而为了坚持自己的信念而重新封禁您。毕竟大家来到维基百科都是希望尽一点力,封禁任何人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封禁是冒着被质疑的隐患来表达心中所想的一种体现,我不期望您能够同意我的观点,但希望您能够明白理解,从而有一番新的体会。—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8:35 (UTC)
很奇怪你认为直接封禁逼迫用户改名比所谓的行政员的审核更容易。不过再想想也不奇怪,因为你是站在管理员和你所谓的维基百科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的,完全可以不顾其他用户的感受。你手中有权力,对你来说使用权力封禁用户比和用户沟通更节省时间。你所谓的方便和节省时间,说的都是你这个管理员的方便和时间。而你所谓的尊重,也只是在事情被捅出来以后百般辩解,而不是处置事情的当时遵守方针去和用户沟通。我相信你说的封禁行为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你之所以这样无理操作,原因就是为了维护你心中的维基百科而可以枉顾其他用户的感受,枉顾公平和正义,枉顾人性,因为只剩下了维基性。--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47 (UTC)

这是人神之间对我被封后新注册的帐号user:tarte的封禁记录,可以看到其无理:

2011年7月22日 (五) 20:12 人神之间 (讨论 | 贡献) “Tarte (讨论 | 贡献)”(创建账户已禁用、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已被查封,终止时间为无限期 ‎ (确认为傀儡: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AT&diff=prev&oldid=17177406)

--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51 (UTC)

很遗憾看到管理员AT对Talktalk说:“如果再重来一次,我也是会照样封禁,因为不当用户名就是不当用户名,不会因为您的抗辩而有所改变,当然您或其他人都未必同意我的想法,只要说出来就好,反正只要有其他管理员反对我的决定,我也不会坚持。”
管理员AT认为只要他一个人认为不当,他就要行使封禁权,解不解封交给其他管理员去判断,完全无视Wikipedia:管理员方针。--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9:19 (UTC)
对于Talktalk误解我的言论,深表遗憾。一次封禁竟然可以妄顾其他用户的感受、公平和正义?而且,您屡次指责我违犯方针,却又不提案将我罢免,我回应了那么多也不能满足您,因此希望您能够明言您想这次事件怎样收场?—AT 2011年8月19日 (五) 00:42 (UTC)
罢免是最后的手段。我再次问你,为什么你一个人就可以决定该用户名不当?为什么你一个人就可以决定封禁?
同时请回顾你参选管理员时是如何回应我的问题。--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3:42 (UTC)
好笑,管理员执行职务时不能凭自己的判断力动手,什么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你质疑别人你还有没有其他招数?我已经看腻了。是不是每次还要询问你这种维权烈士的意见而才能满足你的所谓客观诉求?--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04:03 (UTC)
讨论时请保持文明。--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9:09 (UTC)
百乐兔兄可以查看封禁日志,绝大多数的封禁都是一个人的决定,然而这些都是基于方针所赋予的权力,封禁不是由我来决定,而是方针指出这种情况需要封禁。还是您认为每次封禁都需要讨论,然后才能决定?如果是这样,请您提出修改方针,目前完全没有这样要求管理员必须让社群决定是否应该封禁的限制。如果有,怎么不见客栈有铺天盖地的请求?既然管理员是被社群票选出来的,就意味着获得普遍信赖,如果他们不能基于方针作出相应的处理,而是凡事都要求全民公决,这样根本难以维护维基百科,当然牵连甚广或具争议的决定可能需要讨论,但一次性的决定也要求全体参与就是浪费时间。—AT 2011年8月19日 (五) 05:35 (UTC)
并非每次封禁都需要讨论,方针有清楚定义标准的可将直接执行,如3RR,像这次的这个问题就不是有清楚的标准,所以才会发生你的判定不被接受的情况。方针没有清楚的标准时,你不应该单凭你的个人判断执行管理权。烦请熟读Wikipedia:管理员方针。--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9:09 (UTC)

兔子你只不过是不能接受别人的标准与自己的标准有差异,封禁Talktalk非常具争议也不是你自己说了算,但你就将这套观点强加在别人身上,不停troll客栈,就算在你眼中封禁这个决定是有争议有错误也好,其结果都是可以修补的。本来AT已经对Talktalk好言解释甚至道歉,就是你在背后不停煽动不满情绪而让一件原本很简单的事情霸占了客栈的一大份。--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0:07 (UTC)

请勿人身攻击。我没有情绪煽动,也没有强加什么观点给别人,我只是照着维基百科的方针说话,你可以看见管理员AT对行使封禁的认知并不符合Wikipedia:管理员方针的要求。封禁的结果当然是可以修补的,但管理员无共识的封禁更是可以避免的。--百楽兔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5:04 (UTC)

说说对人性和维基性的看法

这里我也想说一些感受和想法。我反对的是有些管理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其他网友的欺压和对公平正义的破坏。有些管理员为了他们心目中的维基百科,丧失了人性,只剩下了维基性。众多弱势的网友被那些维基性的管理员无理欺压。这样的情况,伤害了被欺压的普通网友,破坏了公平正义,也泯灭了那些管理员的人性,对维基百科的长远发展其实也没有好处。

举个例子,Wing在维基百科以外和其他管理员讨论的时候,就鼓励其他管理员封禁一些用户,理由就是“你是维基百科的管理员,你有责任保护维基”(大意是这样)。确实有些破坏需要被封禁,但是管理员滥用权力也是存在的。为了所谓的保护维基,为了维基性,有些管理员失去了人性,失去了对其他普通网友的同情心。--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01 (UTC)

请你立即停止霸占客栈过度发表自己的言论。--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03 (UTC)
可以。这里留给你们。--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06 (UTC)
笑了."人性与维基性"?这说法真有擅扣帽子的轮子道风范.就你举的例子来说,你所要求的"同情心"倒不如说是犬儒式的放纵吧.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19日 (五) 03:18 (UTC)
  • (:)回应:我认为AT还算是有沟通诚意的管理员,才会花时间在这里解释这么多,用户名或许只是件小事情,如果有人认为不妥,换个新的用户名不就解决了?希望双方都能善意推定,各退一步,不要再让争执扩大了。--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49 (UTC)

已然离题万里

话题越扯越远,扣帽子一类的大戏也上演了,终于成功地忽略了主题了么?算了吧,别搞了,我还是同前面的意见,虽然某人一直无视.附上

如果认真搞"维权"的话,应该把指控的相关证据,相关讨论串以及被指控者回应等链接一并带上

这样子不就比较客观了?这样做很难吗?已经过了好几天了,一看页面还是一点改进也没有.兔子说"证据我随时可以提出,但为方便作业,所以才希望有意见的各位一次详列问题处,我好一次处理".行,问题永远处于"没有列举完"的状态,所以这种情况永远不用改,是吧...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22日 (一) 08:45 (UTC)

那为什么认为有问题的各位都不愿意明白指出哪里有问题呢?如果各位不愿明示,那我以自己的认知去增补,届时各位是否就能认同呢?还是说各位又不愿意明示,待我自行增补后各位又要继续批评呢?我认有问题就提出来讲清楚,这才是积极有效的讨论方法。
事实上,每则争议行为我都已明示了日期,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查询该管理员于该日期的贡献历史即知是否属实。--百楽兎 2011年8月24日 (三) 06:44 (UTC)

多少个参考资料才能评上特色或优良?

如FA条目en:Crush_(video_game),文章大概16KB,参考资料不足20。我觉得这篇文章即使和其他GA相比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这就是说我是不是随便写个参考20+的条目,字数凑够15KB,没啥语法问题就至少GA了?反正媒体的话照章引用也没啥中立性问题,话又不是我说的。--测试新插件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9:27 (UTC)

预计于9月份中期我会重启特色条目评定方法改进,欢迎到时参与。—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16 (UTC)
又来一次?还要多少次?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5 (UTC)
说真的,去年罢免shizhao之时,我就提出投票资格需要修改,距今有一年时间了吧。此建议在投票后不久就被人遗忘。此外,上两次提出修改优特标准也是类似结局。我对此认为是条件不足,“存在即合理”,既然不存在,必有其不合理之处。也就是说,针对优特改进的工作时至今日仍未完成,必有其“不合理”也就是时机未到、准备不足、认识不够等原因。约2个月前AT曾提出投票以催促此进程加快,也因某管理员罢免投票影响无疾而终,但这并不代表各位对优特改制没有需求或失去信心。相反,通过时间的过去,认识的提高,我们是有可能就新方案再次展开讨论的。不过这要等时机成熟。—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3:06 (UTC)
我不赞成以参考资料数量来取决于特色或者优良。因为如果我愿意,我可以把一本书上的东西分成很多书列出,因为资料很多都是雷同。这种量化的过程因该体现在是不是条目的每个段落都能给出清晰的来源,或者是否存在无法查证的内容。--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0:35 (UTC)

伟大的墙

我是北京网通用户。访问维基百科基本正常,只是每晚8点后打开维基时速度极其缓慢,使用自曲门后速度却恢复正常。不知是否为所致。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2:24 (UTC)

22:30分后访问维基百科之网速又恢复正常。不知是我的所在网络区域的问题,还是干扰大陆用户在上网高峰期浏览维基。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35 (UTC)
我还发现,使用计算机连接中国移动TD-SCDMA网络时,维基百科全站任何时段任何页面无法访问。 AlexHe34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6:02 (UTC)
问了一下各地的同学,北京网通、济南社区宽带及青岛网通等都存在20:00-22:30间访问维基百科极其缓慢的现象。看来朝廷仍然视维基为眼中钉肉中刺。以后为保险起见还是要用梯子浏览和编辑维基百科。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6:17 (UTC)

请解除对南京大屠杀的全保护

某用户匿名在南京大屠杀反复加入如下内容:“在80年代以前,中国官方媒体和教科书对南京大屠杀相当淡漠,有多年不曾登载南京大屠杀,参见严厉谴责美帝国主义用原子弹杀害亚洲人民。”经核查,该用户声称的所谓《严厉谴责美帝国主义用原子弹杀害亚洲人民》来源于网络转载,该篇转载文章内文出自《人民日报》1965.08.09第4版,原题是《控诉美帝罪行 不许广岛事件重演 广岛举行“原子弹受害者救济大会” 阿报指出核讹诈吓不倒各国人民》,全文无一处出现“严厉谴责美帝国主义用原子弹杀害亚洲人民”,这一“题目”完全是转载者自己演绎。更重要的是,该“参考文献”与南京大屠杀完全无关,此匿名用户加入的内容完全违背事实(参见User:SyaNHs在编辑摘要中给出的链接),而且这种破坏行为在最近两个月之内出现了十几次之多,曾经由管理员User:Mys 721tx认定为破坏并短期半保护一周。因这名匿名用户反复使用虚假的标题、虚假的参考文献,在条目中加入虚假内容,因此我在WP:PT申请了半保护操作,但是管理员User:Bencmq认为这仅仅属于编辑争议,草率地长期全保护2个月了事。我认为管理员User:Bencmq的这次处理不符合WP:页面保护方针的规定,应当撤销全保护,改为半保护。--Gilgalad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8 (UTC)

同时,管理员User:Bencmq也对中国抗日战争中的用户匿名破坏做出了同样的长期全保护操作,请问该管理员的做法是否有失草率?--Gilgalad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8 (UTC)

何为WP:破坏,你我理解也许不同。至于你说违背事实,何为“违背事实”,涉及到内容怎么还不算作是内容争议?--Ben.MQ 2011年8月22日 (一) 13:58 (UTC)
编辑摘要本就不是讨论的地方,一边在编辑摘要给出自己的理由一边回退内容,怎么算得上是“讨论”。从一年多之前你便直接回退他的编辑内容,从那之后一概扣以“破坏”,“这段话如果放在合适的地方,我会补充一些材料。但放在导论,见一次删一次。”又算是讨论吗。关键不在于编辑的内容,而是1年来你是否有尝试和这位用户交流?若不是User:SyaNHs有给出来源,除了互相指责甚至谩骂之外,又会有多少有用的信息呢。全保护我的理由是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编辑战,请于相关页面留言讨论,如果没有异议,事情就简单很多。--Ben.MQ 2011年8月22日 (一) 14:06 (UTC)
  • 第一,可靠来源是维基百科的基础方针,匿名用户反复加入不可靠的论坛内容,经其他用户包括管理员在内反复提醒依然我行我素,这就是破坏。
  • 第二,“若不是User:SyaNHs有给出来源,除了互相指责甚至谩骂之外,又会有多少有用的信息呢。”——呵呵,请看我在一年多以前就在Talk:南京大屠杀#历史认识里给出的有关文献,特别是最后一条。在您看来这些文献列表都不算有用的信息?
  • 第三,如果您认为这是编辑战,如果要达到您刚才说的“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编辑战”的目的,那么应该警告您认为参与编辑战的一干用户,而不是草率地封锁条目了事。全保护除了让其他有意改进条目的用户不便,还能起到什么作用?--Gilgalad 2011年8月22日 (一) 15:23 (UTC)
中国抗日战争中的编辑都有来源出处,你删除未载明理由才是破坏。你的文献算有用讯息,别人的就不算?Gilgalad双重标准还振振有词,你就是希望开半保护,来堵住所有IP用户的嘴,因此策动编辑战来配合你删文破坏,接着再要求开半保护,管理者忙碌无法明查,因此屡试不爽。不过,我看得很烦,每次都是这几张面孔在请求保护112.104.10.230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2:22 (UTC)
IP用户还是匿名用户,这是个问题。而且我不认为你可以代表“所有ip用户”。请登录以后到讨论页面说话。--Gilgalad 2011年8月24日 (三) 19:06 (UTC)

无语了。中国抗日战争中的破坏原来是这样被保留下来的,那就继续吧,恭贺中文维基又多出了一个为台大某学派做宣传的“精美”条目。—Snorri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3:32 (UTC)

从上文来看,mtbell已经有能力检证对方使用伪文献了。使用伪文献不算破坏么?--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5:39 (UTC)
  • 又不是经常要更新的条目,全保护两个月有什么关系,最初也只是要求半保护,没有具体期限,管理员判断没什么错误,有问题就在请求保护页面或者管理员讨论页提出就可以了,放到客栈来有点小题大作了。 神的维基娘留言2011年8月24日 (三) 07:10 (UTC)
如果觉得北京的出版品净是些伪文献,因此构成破坏而退回,可以直接在讨论页上点出(一部分或全部大陆出版品造假内容);当然,指称造假结果有人跳出来考证内容属实,也要担负破坏的后果,并对大陆出版者名誉受损负责112.104.30.34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9:41 (UTC)

管理员要承担的日常工作很多,偶尔判断不够细致很正常,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只要能及时修正别人就不会有意见。鉴于管理员User:Bencmq已经将两个条目改为短期保护,这个话题就到这里吧。--Gilgalad 2011年8月24日 (三) 19:06 (UTC)

给各位维基人看看我对部分C版权图像的看法

 
有商标的维基百科截图

大家可以看看这幅图的处理,上面是有标明pockeymon是有版权所属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21 (UTC)

估计图片拥有者做了改正,已经看不到了。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32 (UTC)
已修正。—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53 (UTC)

请注意,上面的版权描述是分开做的。相比起前段时间一位维基人满不在乎地发到commons上的图,这张图的版权描述要完备的多。—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53 (UTC)

这是想要表达什么,直接留言在用户页不行吗?顺便附上一个链接File:2011.7.23_meetup_in_Taichung-2.jpg--Ben.MQ 2011年8月24日 (三) 16:22 (UTC)
还有,pokemon的标示可没有版权保护,您是在何处看见“上面标明”了?--Ben.MQ 2011年8月24日 (三) 16:40 (UTC)
Any other media in this image may be subject to other terms. Logos (if they appear in this screenshot)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are copyrighted and not available under a free license. Usage in media and press reports about Wikimedia and its projects is permitted; any other usage needs permission.—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7:13 (UTC)
说的是维基媒体的logo,再读一遍吧,不要看错了--Ben.MQ 2011年8月24日 (三) 17:34 (UTC)
“Any other media in this image”是指包括维基标志的所有非CC版权内容,后面那句才是合理使用的解释。这是两句话,没看错。--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3:57 (UTC)
真的不可以多花半分钟时间看清楚吗--Ben.MQ 2011年8月25日 (四) 06:52 (UTC)
well,我说完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7:08 (UTC)
Ben.MQ是想说File:English_Pokémon_logo.svg没有版权但是有商标权吧。--114.47.172.22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7:56 (UTC)

事实上我正是想说,百度百科以及一贯的习惯流毒太深,似乎认真一点都会被人非议。我觉得这种态度起码对我来说是不可取的。你们固然可以继续我行我素,但做得更好不应该是某些看似严谨的所谓组织者的追求吗?还是说难道你们本身就没什么追求?—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7:23 (UTC)

补充一句解释并不是什么难事,难就难在有些人觉得这句解释无所谓,可有可无,那对这些意识淡薄的人我无话可说。-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3:59 (UTC)

事实上,目前2011.7.23 meetup in Taichung-2.jpg的版权标识仍有问题,我稍后将尝试更正。—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4:01 (UTC)

DYK

DYK是怎么了,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田径比赛-男子800米这都能上首页.....--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0:47 (UTC)

如果你不认同这条目能登上首页,那应该要多多关注dyk候选,遇到这种类型的条目时投下反对,但最后结果还是看其他人怎么投了。--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8月26日 (五) 08:43 (UTC)

问:中文维基有这个ubx么?

en:Template:User humility感觉挺好玩的,中文维基不知道有没有这个用户框……--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8月27日 (六) 18:14 (UTC)

没有就自己移植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5:43 (UTC)

笑有益身心,令人生更美妙

最近看个杂志指出:“笑对人的进化很重要,也是人类行为的一大利器。”接触过笑容的人都知道,开怀大笑可以使紧张关系纾解,并可使人际关系更加投契,还可令脑部分分泌有益的化学物质,使人心情舒畅。因此在此征求各位在维基上看过的那些有趣的会令人发遽的讨论,或者自己在维基上所遇到的觉得会令人感到发笑的事情,也可以提出于在站外所载与维基相关的趣事,或生活中与维基相关的亲身经历(例如课堂上)。请不要与Wikipedia:坏笑话和删除的胡话重复喔。--安可与我对话2011年8月24日 (三) 16:04 (UTC)

这边提出个Edouardlicn在客栈分享的小故事两则:“意大利面条和意粉”、“据砖家说”与Winertai的期中考的一件趣事,觉得很有趣有蛮有意思的。--安可与我对话2011年8月24日 (三) 16:18 (UTC)

如果你觉得以收集笑话来应对上面严肃的版权讨论是相当恰当的话,那随你去吧,我不反对、不阻止。—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7:18 (UTC)
与您的版权讨论应对无关,只不过刚好搜寻到然后放上来而已,请不要太敏感唷。--安可与我对话2011年8月28日 (日) 09:09 (UTC)

问:表格合并的问题

各位大大,请教一下,我将燕山君的家庭编成表格,欲将儿子的备注部分,两两相同之处合并起来,但我输入了“rowspan=2|○○○”还是无法合并,可以请这方面的大大帮我解决一下吗?谢谢。——首医女张德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8:17 (UTC)

(:)回应:已协助修改,注意2周围要打引号。--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8月28日 (日) 09:21 (UTC)
(:)回应:谢谢您^^--首医女张德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9:24 (UTC)

对中文维基很失望

跟数年前比,在各方面都退步了很多,这次真的后会无期--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2:43 (UTC)

拜拜,您请便,去互动百科吧,那里同样是维基模式,而且啥规则都没有~不送!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2:57 (UTC)
又在飞机的问题上纠结了吗?—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5:11 (UTC)
文中琐碎的资料太多。新加坡有不少中文媒体,但本文却没有任何中文的参考资料。翻译所据英文版只是一个需要清理的条目,难道中文特色的要求就要比英文低那么多么?-苍白的火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02:28 (UTC)--很明显此人投票前没有看清洁,条目是译自一年半前的英文版,将近两年以来在优良或者是特色条目这种投反对票的橡皮图章,绝大多数一成不变不用心的投票,是以歪理,无理指责别人,使不少编者失去参与意欲,维基进步变慢。--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5:50 (UTC)
支持票的橡皮图章更可怕。—AT 2011年8月27日 (六) 15:59 (UTC)
  囧rz...-- John Chen (讨论-贡献) RA 2011年8月27日 (六) 23:56 (UTC)
  • 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歪理。要参与投票的人去找一年前英文版的历史,却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写出来的文字有欠缺参考的部分,数字有疑问的地方,参考资料随机抽查当中出现超过一半失效或者是连接到无法提供资讯的网页。如果没有能力改善,就请不要提名。从不反省自己,都是指责其他用户。希望这一次高叫退出之后不会再看到这种事情重复出现。-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6:26 (UTC)
    • Cobrachen,你说Dragoon16c从不反省自己,都是指责其他用户,那么请问你Cobrachen,你有过反省的时候吗?你不也是老是在指责其他用户?说别人之前要先想想你自己有没有同样的行为。至少有一个人已经因为被你指责而退出了维基百科:[31]。--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6:45 (UTC)
Symplectopedia, the Emperor of Chinese Wikipedia。看到这个,再看到你最近的抵销投票,不觉莞尔。-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21:48 (UTC)
参选和协作之间的差异以及相关规范,该负什么责任,以你的经历,不会分不清楚吧。很好,如果你认为违反方针,共识或者是相关规范也无所谓,也请你对任何违反维基方针,共识,规范而被封禁的所有用户提出上诉。请你以相同的标准看待你的行为。这方面你前阵子的发言已经有人提出希望你注意。-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6:53 (UTC)
还是那句老话,投票为主导的优特评选,结果就是这样。E君你还是尽快重启改制吧,虽然社群可能又会爱理不理,靠你了。经过这几年的编辑经验,Cobrachen的反对或意见基本都是由条目内容而出。虽然他不一定对(印象中是摩士那一次),但你可以按理反驳,而不是放条目上特色评选时,还留着几个失效参考连结,然后就说别人针对你,最后还骂别人没有看一年半前的英文版GA。以事论事,到底是Cobrachen不停针对D君,还是D君每次放到评选的条目都有问题?上年12月我一度以为是前者,但后来与两位沟通过后,才发现后者是对的。
最后,编写条目不一定都要放上DYK或优特。比如为每日图片或翻译编写新条目的老维基人,基本上你很少会在DYK找到他们。我近来写的短条目过3,000字节,我也不会放上去DYK,原因就是内容未够充分。编写维基的动力在于传承(免费的)知识,而不是出产了多少个优特DYK。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2:28 (UTC)

中文维基百科已经变成了“中共维基百科”,要走就要快了,不送了。如果有人发起集体杯葛及退出中文维基,一定有不少人支持,而留下的多数都会是中共打手及为滥权而上位的管理员。--汤米‧提思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5:12 (UTC)

尊敬的世界上最中立的网络大典管理员你好,欢迎你作为发起人。话说,您不是也说过很多次要退出吗,怎么还赖在这里不走?--93.174.93.145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5:32 (UTC)

DYK同类型条目上首页

城市负载力城镇体系城镇体系规划都是城市规划范畴的条目,却在现时首页“你知道吗?”栏目中的6个条目占3席位。希望管理员能做好把关工作,避免一下子推出同一范畴的条目。--Littlepotato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4:48 (UTC)

可在DYK候选时填上分类,机器人会自动避免。-HW - - DC9 2011年8月26日 (五) 00:56 (UTC)
(~)补充:分类最好用英文,以免造成机器人繁简字的混乱。--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8月26日 (五) 08:21 (UTC)
其实之前我已经帮忙填上分类,可惜我不知道分类不能使用中文,导致机器人不能识别,又没有其他人发现,最终未能阻止同类型条目登上首页,对此我感到遗憾,并希望大家引以为鉴。--Hargau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0:33 (UTC)
所谓的“机器人繁简字的混乱”,应是指机器人将同一繁简字视为不同的字,并非完全不能识别。导致该三个条目连续上首页的真正原因,不是阁下的问题,也不是机器人的问题,而是被条目作者径自移除了分类,可能他等得不耐烦,所以忽视了同一类型条目不得连续上首页的规则。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8月27日 (六) 08:52 (UTC)

算了吧,去年还一堆AV女优上去了,发上去的人现在还当上了管理员。(早就说要抵制AV女优上首页......)—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4:33 (UTC)

这跟是次讨论主题关系不大吧?我记得没有同时登上首页的情况出现。—AT 2011年8月26日 (五) 14:40 (UTC)
抵制不是社群共识,只是个人意见,与当选管理员无关吧。--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4:48 (UTC)
同类条目多为一人所作,随便在“类别”上写个“12345”机器人就能知道是同类条目。-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5:15 (UTC)
这样不如加多一条规则:同一主编者最多只能有一个新条目同时登上首页(提名模板有主编者的参数,机器人有能力判断),以作为提名人忘记填写“类别”的第二道防线。--Hargau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5:25 (UTC)
若规则改为只能同时有一条上首页,那高产作者的条目就只能屯在DYK候选里了。非动员令期间DYK候选顶多20来个条目,实在没有必要。-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7:23 (UTC)
当时应该是3条DYK都是女优。反对维基百科“教坏细路”。-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6:10 (UTC)
我记得你当初只是反对动员令收录吧....好像不反对这方面的条目的创建....另外维基百科还是有一些不是以儿童看得图片和条目的,这个是人类正常的心理和生理需求嘛....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6:12 (UTC)
不是,我是反对上首页。动员令什么的我不反对。-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6:35 (UTC)
Wikipedia is not censored in any way.--Ben.MQ 2011年8月27日 (六) 15:56 (UTC)

那个类型,管理员标记通过的时候检查一下,标记的时候有类型后来被人去掉会让这个条目上不了首页。Liangent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2:45 (UTC)

非常讨厌的台湾IP用户!!

像这样:[32]

还有这个:[33]

58.153.248.105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8:31 (UTC)

说实在的,政治狂热的破坏者是哪国都有。-TW-mmm333k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0:49 (UTC)
建议上面的朋友把台湾二字去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25 (UTC)
说实在的,如果是有人用台湾代理IP,这样一竿子打翻整船的说法就太不公平了。也不是每个台湾IP都会这样吧?希望您能避免这样以偏概全的说法-Jack Tao(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20:14 (UTC)
说实在的,如果是有人用台湾代理IP,干不是台湾人用的语词那也是有的--Honmingjun--铭均 2011年8月23日 (二) 03:36 (UTC)
有趣的是,我一直以为是中国大陆的朋友会喜欢强调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概念,相对的,至少就我自己,以及身边不少朋友的观点,我们一直觉得香港跟澳门是迥异于中国大陆的个体。因此,纵使这样的修改真的来自于某个台湾IP用户好了,那顶多也只是其个人的想法,回退掉就是了,并不能因此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8月23日 (二) 05:58 (UTC)
说实在的,各国各种族各区域都有形形色色的破坏者,我也是来自台湾的维基用户,请不要把台湾ip污名化,的确有些破坏者来自台湾ip,但是这不代表台湾ip都是破坏者,切勿以偏盖全。--Znppo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1:08 (UTC)
说法改为来自台湾的某个IP也好。这样子说似乎在否定所有台湾IP用户。

(×)抗议

我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提出了对Wangchuanshe封禁,至今仍未封禁。在我提出后,他又简繁破坏。管理员怎么没一个管封?集体辞职算了!--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08:23 (UTC)

要先警告,不听的才提求封禁。--玖巧仔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4:44 (UTC)

有人已经对他进行多次警告了,包括“最后一次警告”。--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5:25 (UTC)
你要先在他个人用户讨论页面放置警告模板跟警告年月日标题警告他(记得留下你的签名而且还要符合警告格式),然后看到之后是否继续从事破坏,若有则可提报破坏,请前往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 页面去提报他。--Znppo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1:16 (UTC)

维基文库少了“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建立后请加到传销的“参见”段落
-P1ayer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2:47 (UTC)

已经将该办法的现行条文加到文库里面了。--祥龙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9:43 (UTC)

谴责管理员Mys 721tx (留言)的非法滥权封禁

用户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留言)近期以加入有可靠来源来为编辑条目内容进行扩写,热情积极的投入中文维基编辑进行贡献,但被管理员Mys 721txLU的魁儡名义永久封禁,经CU查证后证实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并非LU魁儡,证据见[35],滥权管理员Mys 721tx同时禁止用户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使用维基电子邮件,防止用户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利用电子邮件向其他管理员投诉,管理员Mys 721tx最诡异的动作是禁止用户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所以用户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无法循正常管道进行封禁申述与说明委屈,管理员Mys 721tx 有企图以永久封禁彻底消音的滥权嫌疑,证据见[36],管理员Mys 721tx以违背事实、不顾CU结论的证据,仍坚持以个人成见强加扣上魁儡的帽子,永久封禁普通用户,寻求社群共同制裁管理员Mys 721tx违反维基方针、违逆事实的个人滥权,并解禁用户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4.198.188.238对话贡献)于2011年8月29日 (一) 00:00 (UTC)加入。

(:)回应,Mys 721tx经常有缺乏理据的管理操作,希望该用户能够给出合理解释。此外,封禁所谓傀儡应仅限于维基百科:傀儡#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所述情况。对于进行正常编辑而非破坏的账号,不应进行任何干涉及关系测定等,也不应以此为由进行封禁。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3:35 (UTC)
谁都知道你是谁啦,LU同学—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3:38 (UTC)
悄悄的告诉你,其实我真的很想调停与你有关的各种厮杀,只是我大概失败了。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3:47 (UTC)
  • Hellokite哪里有骚扰用户的行为?--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7:39 (UTC)
  • 抗议:我很少用这个词,但本次封禁非同小可,Hellokite和114.198.188.238被加上了“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试问,是什么原因使管理员对用户施加“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的封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08:20 (UTC)
    (:)回应,我相信,是因为执行封禁的管理员认为该用户应该一定是傀儡,故用此功能(滥权?);而,引下文:
  • 禁止电子邮件:此功能避免用户在封禁期内使用电邮功能。此功能应只用于滥用电邮功能的被封禁用户——一般封禁不应启动此功能,但管理员如认为被封禁用户极可能会滥用电邮功能,可启动此功能。如启动此功能,请不要保护该用户的对话页(除后述滥用情况),并确保该用户知道其他申诉的渠道。
  • 禁止用户编辑自己的对话页除非被封禁用户持续滥用自己的对话页(如多次重复(无新理据)的申诉),一般封禁不应启动此功能。

WP:BLOCK

第一,hellokite和他的IP在这里开骂讥讽,你们几个抗议的都当耳边风了?他惹事儿的时候你们都上哪儿去了?第二,管理员或许不是法官,但谁告状还骂法官的?这上面IP的留言唧唧歪歪的,你们都能不见,就等管理员做事才出来,都是什么心态?你们既然谴责抗议,我就谴责抗议你们。--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0:05 (UTC)
(:)回应

  1. 他们开骂讥讽,可以依WP:CIV警告他们,这与他们是不是傀儡无关。
  2. 如果他们是傀儡,可以依照相关规则封禁,这与“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无关。
  3. 你话说得轻巧——要求管理员,和要求普通用户,能一样吗?普通用户骂来骂去我不管,因为他们是普通用户。但作为管理者,就得高标准要求自己,因为你是管理员:
    1. 对那些认为“管理员只是一群维基百科的用户”的人来说,管理员必须“看起来值得信任”;
    2. 对那些认为认为“管理”或“站长”称呼合适的人来说,管理员代表着维基百科的形象、相对公平公正合理、能调解矛盾。
一句话,谁让你是管理员!如果管理员和普通用户没有差别,对自己同样要求,那我们还选管理员做什么?还在评选过程中给管理员那么多提问做什么?谁想当谁当不就行了?

身为管理员,就不能怕谴责。怕谴责,就不要当管理员。—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0:22 (UTC)

当然警告了。更何况傀儡用不着警告。再者,警告都不做的,说什么普通用户骂来骂去不管是吧?这就说明心态放的不对了:只挑管理员不挑普通用户,这就是针对用户。最后一句,没道理的谴责还怕被反驳吗?--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0:36 (UTC)
这你就错了,我们的管理员都是自愿被针对的。哪个管理员被选上的时候不说一句“愿意为大家服务,并接受大家的监督”之类的话?难道阁下还要认为“凭什么只监督管理员?你这是针对用户!”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1:00 (UTC)
如此,你这种针对,岂非就是找茬似的针对,不是真的为了维基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1:05 (UTC)
WP:DUCK--CHEM.is.TRY 2011年8月29日 (一) 10:27 (UTC)
这没有错。DUCK的确可以进行怀疑,但当有较为可信的资料证明推断错误,理应即时撤回所作操作。-HW DC9 2011年8月29日 (一) 10:32 (UTC)
  • (Edit conflict)“这是一篇论述。这不是方针与指引的一部分,仅代表这篇文章作者们的一些意见。”这可以让我们看到,管理员对Hellokite的封禁,是情有可原的,但不代表“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这种行为是情有可原的。况且,管理员不应仅代表一部分人的“一些意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0: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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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鸭子测试不应该被用于不明朗的情况下。若没有明确而具有说服力的证据,编者们都应该进行善意推定。”这里“明朗”是指

瞬间之后,某个“User:用户重返”注册使用维基百科并立即继续这个争论,争论的事情和说话的语调一模一样。

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对WP:DUCK的解读能力有问题。—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0:38 (UTC)

我晕了,这只是一个例子而已。你去多点看看英文维基和元维基根据WP:DUCK的相关操作好不好?--CHEM.is.TRY 2011年8月29日 (一) 10: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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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情况也可以包括啊,比如

瞬间之后,某个“User:用户重返”注册使用维基百科并立即继续这个争论,争论的事情和说话的语调一模一样。

这其中包括了一个自我指明要素(“XX重返”)和三个时间内容要素(注册时间、讨论时间、讨论内容)和一个特征要素(语调)。

  • 例子都有其典型性。它确实是例子,但你要理解文章的作者为什么要把这句话写成这个样子。“瞬间之后,某个“User:用户重返”注册使用维基百科并立即继续这个争论,争论的事情和说话的语调一模一样。”——使用如此之多的修饰词——你见过谁正常说话会把话说成这样?—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3:28 (UTC)
    况且,这跑题了,我主要说的是“‘这是一篇论述。这不是方针与指引的一部分,仅代表这篇文章作者们的一些意见。’”和“不代表‘禁止编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这种行为是情有可原的”,尤其是后者。不要总是针对我的一个“况且”说话。—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3:28 (UTC)
同样,jsjsjs1111试图说明,非这个例子的其他例子也行得通。法律条文力图严谨的多了,重视修辞没什么奇怪的。论述是可以参考的。我翻了前文,这次之前你只说过一次况且,更没有人针对这个况且。按照你的语法理论,既然选择况且,那么被人注视是很正常的。何况你的况且占了不少篇幅。--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3:53 (UTC)
(!)意见,所谓“鸭子测试”本身是一种相当主观欠缺依据的方式,在模棱两可或有争议时滥用,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尤以在没有善意推定的基础上,极易成为混乱管理的工具。“鸭子测试”本身便是争议之源,也正因此,此论述无法成为任何正式的方针指引等。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3:43 (UTC)
这话留着去和国际社群和基金会说去。--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3:53 (UTC)
同意。User:Mys 721tx辛苦一趟。—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3:28 (UTC)
我已经说过,这种质疑谴责动机缺乏信服力。mys什么时候出面我不管,如果质疑理由不当,他或她懒得出来,别人代驳也没什么不正常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3:53 (UTC)

抓小辫子你们抓得很舒服。不知道傀儡横行的时候你们做过什么。坐下来跟傀儡们讨论?调解?-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11 (UTC)

个人意见:在明确定义“滥权”之前,所有有关滥权的指控应视作人身攻击和对用户的法律威胁。—Snorri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21 (UTC)

(!)意见,我不认为对被指滥权的管理员一味袒护是真正的保护。这样只会使当事者陷入越来越深的社群矛盾之中,最终受害的是管理员本人和整个维基项目。建议能够平静交流,消除误解,力求解决问题。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26 (UTC)


现在维基百科中滥权的指控就如文革时期“反革命”的指控,当今某地区“卖台”的指控一样,太容易作为被滥用的大棒。是时候在方针中重新认真检讨“滥权”与“管理员到底应该具有什么权限”的定义,才能避免这种滥用滥权的指控的情况出现。在过几天又跳出什么“XXX的罪证搜集,看看够不够罢免”之类的议题之前,我呼吁,既然已经到“罪证”了,就多学学法律程序,少来暴力民主。这里又不是利比亚,又不是福摩沙,何必呢?—Snorri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27 (UTC)

即使CU结果显示此人不是LU傀儡,在目前连LU自己都说CU存在缺陷的今天,一个可能有缺陷的结果却被你们拿着当小辫子不放。自己回到LU某的话好好看看再来讨论吧!!!!不管是行为模式还是说话语气都跟LU一模一样,甚至是那种先退后进,先在一个讨论装作协助调解再在另一讨论中宣扬自己观点的方式。如果要MYS道歉的话,我觉得你们才需要为了CU这种有缺陷的方法向MYS道歉,作为同等地位的一般用户去道歉。-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31 (UTC)

前几天是AT,今天换成MYS,批斗管理员的成本真的很低,罢免就更不用说了。大家请回到我回复那个人的讨论中去看看,先不讨论当事管理员是否有罪,在其未定罪之前来个“滥权”吸引一堆眼球,然后开个罢免大会什么的。所以我才不当什么鬼管理员,管什么管,到头来还要被一些根本不知道事情来龙去脉,跳上台上拳头一举就是英雄的维基人乱喷一通。表面上是民主监督,实际上是乱来。—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38 (UTC)
再强调一次,所谓的“经CU查证后证实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并非LU魁儡,证据见”的证据,已被LU某本人自己的傀儡否定,是他自己亲口说CU设计有缺陷。请不要再这么傻拿着破坏者都耻笑的检查方式当证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43 (UTC)
对我上面的话有疑问的朋友,如需我再写一篇小论文说明CU检查的问题,欢迎回复。我会视回复情况考虑是否要写上1000字来解释这个小孩子都懂的道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6:02 (UTC)
(:)回应:大概只有闭着眼睛的人才看不出Hellokite就是luke先生,连他在我对话页的骚扰语句都是用同样的议题和口气,就更别说是他在客栈留的这些声称“讨伐小人和奸党”之类的留言了。-TW-mmm333k (Talk) 2011年8月29日 (一) 19:02 (UTC)
前面有人说我或者某些人为管理员辩护。我在这里说明一下,我实在是懒得为管理员辩护。但你们将LU某的傀儡当不是傀儡,或者即使此人不是傀儡,却为他说着与LU某一模一样的言论,做着与他一样的事情,你们放着不管,却来怪封禁他的人。这是对包括我在内的曾受到他的过度自我宣扬言论影响甚至伤害的维基人的不尊重。请你们向我们先道歉。-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2:42 (UTC)

" 夏季旅行中的嗨!风筝! "这个名字已经包含了CU无效的原因.我也懒得做什么评论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30日 (二) 10:21 (UTC)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14:09 (UTC)